摘要:以自然“內在價值”確立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系,論證生態倫理的道德合理性根據,卻難以得到以人的“內在價值”為核心的現代倫理文化接受和認同。但如果轉換研究視角,從反思“現代性”的批評語境中,對人的“內在價值”進行實質性探析,能夠發現疏離自然倫理維度的“現代性”倫理的意識形態話語,內在包含著無法解決的主觀主義的道德心理困境。正是在超越“現代性”意識形態話語的批判性主題反思中,彰顯出關于自然“內在價值”的論證對于現代社會倫理所具有的客觀基礎、人文意蘊和倫理意義。作為具有實踐倫理學特質的生態倫理,以“內在價值”探討為切入點,通過打破意識形態與烏托邦之間的“對稱性破缺”,為“綠色烏托邦”辯護,尋求人類中心主義與自然中心主義思想整合的生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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