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場主體負擔過重是我國當前的重大現實問題,其有效解決不能僅靠政策,尚需各類法律的綜合調整,其中,經濟法的功用更為直接而重要。從制度實踐看,運用經濟法調整市場主體負擔尤為必要且可行,只有不斷推進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的協調,遵循法定、適度和績效的原則,才能不斷提升經濟法治水平,防止市場主體負擔的輕重失衡,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從理論層面看,針對市場主體的負擔問題,通過對傳統的"輕重理論"的借用、借鑒和拓展,可以運用負擔能力、輕重權衡、輕重調整、輕重適度和輕重均衡等范疇,構建經濟法的"輕重理論",這既有助于揭示負擔調整的法律機制,豐富經濟法的分配理論和發展理論,也有助于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實現經濟與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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