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警告指的是行政機關通過某種積極公開信息的行為,向公眾告知特定企業或個人的行為,作為提醒公眾防范風險的重要手段,因其成本低、效率高得到了普遍運用。有時只是用來提醒公眾迫在眉睫的對生命健康的危險,有時發揮著懲罰的作用,有時則可作為政府強制執行的支撐依據,因為缺乏統一、明確的法律規定,公共警告在適用的過程當中存在諸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可以通過制定公共警告的指導性文件、規范公共警告的內容并進行必要的程序設計等行政機關內部方式進行控制;在違法公共警告給被規制主體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時,為保障企業或個人避免因行政機關恣意使用信息工具蒙受不利益,應賦予受害人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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