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光與影》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4-12-10 18:16:49 795人看過
《光與影》雜志是一本在藝術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江蘇人民出版社主管、江蘇人民出版社主辦的期刊,創刊于1981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1003-3343,國內統一刊號 CN:32-1081/TB。
《光與影》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文稿應實事求是,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二>來稿應說明研究問題的切入點、創新點;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變相重復發表。
<三>參考文獻采用尾注方根據國家標準《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進行標注,并采用順序編碼標注制,各篇文獻要按正文部分標注的順序依次列出。
<四>標題層次標題層次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標題層次劃分一般不超過4級。一級標題為1,二級標題為1.1,三級標題為1.1.1,四級標題為1.1.1.1。
<五>正文格式和結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類分為:引言、材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各層次的編號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
<六>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七>來稿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出生地、學歷、學位、技術職稱、簡歷以及研究課題、單位全稱及所屬部門、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郵編等。
<八>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九>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十>表格請制成三線表,直接占據在文中適當位置上。照片應反差良好,層次清晰;顯微鏡及電鏡照片,應在圖內給出長度標尺,并標明相應序號。
該雜志旨在推動藝術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藝術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藝術規律,服務藝術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藝術研究成果,促進藝術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藝術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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