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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禮儀范文

時間:2023-03-02 15: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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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禮儀

第1篇

語言文明,在此主要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選擇、使用語言時,要文明當先,以體現出自身的良好的文化修養。其具體要求有三:

1.講普通話。作為一個地域廣大的多民族國家,我國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基層公務員在這一點上必須身體力行。應當強調的是,基層公務員使用普通話進行交際,不但反映著其較高的文明程度,而且也有助于其對外交流。因此,除面對外國友人、少數民族人士或個別不懂普通話的人員之外,基層公務員最好都要講普通話,盡量不講方言、土語。

2.用文雅詞。在日常談中,基層公務員要努力做到用詞文雅。用詞文雅,并非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交談時咬文嚼字,脫離群眾,而是重點要求其自覺回避使用不雅之詞。即不允許基層公務員在日常談中,尤其是在公務談中動輒講臟話、講粗話,更不能講黑話、講黃話、講怪話。

3.檢點語氣。語氣,即人們講話時的口氣。它直接表現著講話者的心態,是語言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與外人交談時,特別是在面對人民群眾之際,基層公務員務必要檢點自己的語氣,令其顯得熱情、親切、和藹、友善、耐心。在任何情況下,語氣急躁、生硬、狂妄、嘲諷、輕慢,都絕不允許。

(二)語言禮貌

語言禮貌,是基層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禮儀修養。

具體而言,它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日常談中主動使用約定俗成的禮貌用語,以示對交往對象的尊重友好之意。一般而言,基層公務員所須使用的基本禮貌用語主要有如下五種。

1.問候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你好”。不論是接待來賓、路遇他人,還是接聽電話,基層公務員均應主動問候他人,否則便會顯得傲慢無禮,目中無人。

2.請托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請”。要求他人幫助、托付他人代勞,或者懇求他人協助時,基層公務員照例應當使用這一專用語。缺少了它,便會給人以命令之感,使人難于接受。

3.感謝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謝謝”。使用感謝語,意在向交往對象表達本人的感激之意。獲得幫助、得到支持、贏得理解、感到善意,或者婉拒他人時,基層公務員均應使用此語向交往對象主動致謝。

4.道歉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抱歉”或“對不起”。在工作中,由于某種原因而帶給他人不便,或妨礙、打擾對方,以及未能充分滿足對方的需求時,基層公務員一般均應及時運用此語向交往對象表示自己由衷的歉意,以求得到對方的諒解。

5.道別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再見”。與他人告別時,主動運用此語,既是一種交際慣例,同時也是對交往對象尊重與惜別之意的一種常規性表示。

三、提倡交際美

基層公務員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往往有別,但從其本質上來看,都免不了要與他人打交道。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基層公務員必須力求交際美,即妥善地協調自己的各種人際關系,高度地重視自己的每一位交往對象,以內求團結,外求發展。

(一)內部交際

基層公務員必須首先處理好自己在本單位、本部門的各種內部人際關系,因為它是自己所須正視的種種交際的基礎之所在。進行內部交際時,基層公務員應當講究團結,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并且善于協調各種不同性質的內部人際關系。

1.與上級的交往。基層公務員在實際工作中,不能不處理好自己與上級的關系。要做好這一點,基本要訣有三:一是要服從上級的領導,恪守本分;二是要維護上級的威信,體諒上級;三是要對上級認真尊重,支持上級。

2.與下級的交往。與下級進行交往時,基層公務員切切不可居高臨下,虛張聲勢。處理好與下級之間的關系,基層公務員至少需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善于“禮賢下士”,尊重下級的人格;二是要善于體諒下級,重視雙方的溝通;三是要善于關心下級,支持下級的工作。

3.與平級的交往。處理與平級同事的人際關系,也不容基層公務員有絲毫的忽略。與平級同事打交道時,基層公務員對以下三點應當予以充分重視:一是要相互團結,不允許制造分裂;二是要相互配合,不允許彼此拆臺;三是要相互勉勵,不允許諷刺挖苦。

(二)外部交際

不論因公還是因私,基層公務員都有大量機會與外界人士進行交往應酬。與外界人士交往或相處時,基層公務員既要與人為善,廣結善緣,努力擴大自己的交際面,又要不忘維護政府形象與個人形象,注意檢點自己的舉止行為,使之不失自己的身份。進行下列兩種常見的外部交往時,尤須基層公務員處處好自為之。

第2篇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但凡正規的會議,均須進行縝密而細致的組織工作。具體而言,會議的組織工作,在其進行前、進行時與進行后又各有不同的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二、會場的排座舉行正式會議時,通常應事先排定與會者,尤其是其中重要身份者的具體座次。越是重要的會議,它的座次排定往往就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對有關會場排座的禮儀規范,基層公務員不但需要有所了解,而且必須認真遵守。在實際操辦會議時,由于會議的具體規模多有不同,因此其具體的座次排定便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大型會議大型會議,一般是指與會者眾多、規模較大的會議。它的最大特點,是會場上應分設主席臺與群眾席。前者必須認真排座,后者的座次則可排可不排。1.主席臺排座。大型會場的主席臺,一般應面對會場主入口。在主席臺上的就座之人,通常應當與在群眾席上的就座之人呈面對面之勢。在其每一名成員面前的桌上,均應放置雙向的桌簽。主席臺排座,具體又可分作主席團排座、主持人座席、發言者席位等三個不同方面的問題。其一,主席團排座。主席團,在此是指在主席臺上正式就座的全體人員。國內目前排定主席團位次的基本規則有三:一是前排高于后排,二是中央高于兩側,三是左側高于右側。具體來講,主席團的排座又有單數

三、會風的端正端正會風,基層公務員也應盡到自己的責任。

第3篇

遵守辦公禮儀,是基層公務員身份的必然要求,否則在人民群眾眼里基層公務員的形象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辦公禮儀是基層公務員禮儀的核心內容,是每一名基層公務員都應優先掌握的最重要的禮儀規范。

基層公務員遵守辦公禮儀的必要性主要有兩點:一方面,是為了維護個人的形象,為了維護國家行政機關的形象。另一方面,亦可使基層公務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個人的辦公水平,更為妥善而藝術地處理日常公務,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務于人民群眾,服務于社會。

工作禮儀

在日常工作之中,基層公務員有一些基本的禮儀規范必須遵守,這就是工作禮儀。就時間而論,工作禮儀適用于基層公務員的一切上班時間之內。就地點而論,工作禮儀則適用于基層公務員的一切辦公地點之內。也就是說,在一切工作場合,作為一般性守則的工作禮儀,是任何基層公務員均應恪守不怠的。

具體而言,注重服飾美、強調語言美、提倡交際美、推崇行為美等四點,是基層公務員所應遵守的工作禮儀的基本內容。

一、注重服飾美

一般來說,公務員的服裝應當合乎身份,莊重、樸素、大方。在工作中,基層公務員的打扮穿著是不宜完全自行其事的。因為基層公務員的服飾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對其所產生的第一印象的好壞,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其自身的教養與素質,所以對它不能不有所規范。

注重服飾美,便是工作禮儀對基層公務員服飾所做的具體規范。進而言之,所謂基層公務員的服飾美,則又分為下述三點要求。

(一)服飾素雅

基層公務員在工作中所選擇的服飾,一定要合乎身份,素雅大方。切不可令其有悖于常規的審美標準,進而有損基層公務員隊伍的名聲。

1.色彩少。基層公務員在工作場合所選擇的服飾,其色彩宜少不宜多,其圖案宜簡不宜繁。切勿令其色彩鮮艷搶眼,令其圖案繁雜不堪。

2.質地好。在經費允許的條件下,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盡量選用質地精良者。如其正裝一般應選用純毛、純棉或高比例含毛、含棉面料,而忌用劣質低檔的面料。

3.款式雅。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以其款式的素雅莊重為基本特征。若其款式過于前衛、招搖,則與基層公務員自身的身份不符。

4.做工精。基層公務員的服飾雖不必選擇名牌貨、高檔貨,但對其具體做工應予以重視。若其做工欠佳,則必定會有損于基層公務員的整體形象。

5.搭配準。搭配準,在此特指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注重搭配之道。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人的服飾之美關鍵在于和諧,而服飾的和諧則又主要有賴于精心的搭配。

(二)服飾莊重

在講究美觀的同時,基層公務員在選擇服飾時也不應對雅致有所偏廢。基層公務員如果要打算做到服飾高雅脫俗,一方面應以其樸素大方取勝,另一方面則應要求其文明得體。具體來說,主要應注意避免以下五忌。

1.忌過分炫耀。基層公務員在工作之中所佩戴的飾物,應當以少為妙。不提倡基層公務員在工作場合佩戴高檔的珠寶首飾,或是過多數量的金銀首飾,不然便有張揚招搖之嫌。

2.忌過分裸露。在工作中,基層公務員的著裝不應過分暴露自己的軀體。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背、不露腰、不露腿等“五不露”,便是對基層公務員著裝的基本要求。此外,不使內衣外露,也不應被疏忽。

3.忌過分透視。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的著裝,不允許過于單薄透明。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基層公務員的內衣透視在外,甚至令人一目了然。

4.忌過分短小。基層公務員的衣著,不應以短小見長。在任何正規場合,背心、短褲、超短裙、露臍裝等過分短小的服裝,都難登大雅之堂。

5.忌過分緊身。選擇過分緊身的服裝,意在顯示著裝者的身材,而基層公務員在工作之中顯然是不適合這樣的。

(三)服飾整潔

服飾整潔,是對常人的基本要求,每一名基層公務員自然也不可對此掉以輕心。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整潔,具體上應注意如下幾方面。

1.忌骯臟。在任何情況下,基層公務員都沒有理由聽任本人的服飾骯臟不堪。具體而言,既不應令其存在異物,又不應令其存在異味。

2.忌殘破。基層公務員在服飾一旦出現殘破,即應及時對其修補或更換。聽任自己衣著襤褸、服飾缺損,甚至以此為榮,是缺乏理智的表現。

3.忌折皺。一般來說,基層公務員的衣著以平整為美。若其出現眾多的折皺,即應及時更換,或熨燙平整之后再穿,否則便難有服飾整潔可言。

4.忌亂穿。基層公務員在穿衣服、戴首飾時,必須遵守其既有的規范性做法。不能隨心所欲地將其亂穿、亂戴。

二、強調語言美

第4篇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范。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于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于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于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采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采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茍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于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于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準、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準,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煉。

(三)會議之后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后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后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盡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后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致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匯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匯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毀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毀。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后,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為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為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為其送行,并幫助其托運行李。

會議禮儀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范。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于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于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于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采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采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茍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于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于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準、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準,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煉。

(三)會議之后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后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后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盡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后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致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匯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匯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毀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毀。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后,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為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為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為其送行,并幫助其托運行李。

會議禮儀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范。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于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于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于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采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采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茍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于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于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準、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準,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煉。

(三)會議之后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后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后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盡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后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致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匯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匯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毀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毀。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后,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為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為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為其送行,并幫助其托運行李。

會議禮儀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范。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于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于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于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采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采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茍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于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于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準、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準,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煉。

(三)會議之后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后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后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盡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后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致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匯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匯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毀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毀。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后,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為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為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為其送行,并幫助其托運行李。

會議禮儀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范。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于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于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于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采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采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茍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于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于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準、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準,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煉。

(三)會議之后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后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后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盡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后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致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匯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匯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毀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毀。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后,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為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為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為其送行,并幫助其托運行李。

會議禮儀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范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致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范。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于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于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于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采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采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茍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于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于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準、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準,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煉。

(三)會議之后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后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后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盡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第5篇

就基層公務員所接觸的具體的接待工作來看,可以將其分為來賓接待與接待兩大類型。在具體操作層面上,二者有所不同。

一、來賓的接待

來賓的接待,在此特指基層公務員在日常工作里所接待的如約來訪的正式客人,尤其是較為重要的正式客人。有時,接待來賓亦稱禮賓,意即強調接待方對禮待賓客的關注。

做好來賓的接待工作,關鍵需要在接待計劃、禮賓次序、迎送陪同等三個方面做得面面俱到。

(一)接待計劃

所謂接待計劃,指的是接待方對來賓接待工作所進行的具體規劃與安排。制定好盡可能完善的接待計劃,便可以使接待工作在具體操作時按部就班,有備無患。一般認為,正規的接待計劃均應包括下述八個方面的內容。

1.接待方針。接待方針,在此是指接待工作的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從總體上講,要提倡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禮待賓客、主隨客便等。從具體上講,在接待身份不同的來賓時,其著重點又應各有側重。例如,接待中央首長應強調安全保衛;接待少數民族客人,應強調尊重其特有的風俗習慣;接待宗教界人士,則應強調遵守黨的宗教政策。

2.接待日程。接待日程,即接待來賓的具體日期安排。其基本內容應包括迎送、會見、談判、參觀、游覽、宴請等。在一般情況下,接待日程的具體安排應完整周全,疏密有致。它的制定,通常應由接待方負責,但亦須賓主雙方先期有所溝通,并對來賓一方的要求充分予以考慮。接待日程一旦最后確定,即應向來賓立即進行通報。

3.接待規格。接待規格,指的是接待工作的具體標準。它不僅事關接待工作的檔次,而且被視為與重視來賓的程度直接相關。接待規格的基本內容有三:一是接待規模的大小,二是接待方主要人員身份的高低,三是接待費用支出的多少。

在具體運作上,接待規格的確定有五種方法可循。第一,可參照國家的明文規定。第二,可執行自己的常規做法。第三,可采取目前通行的方式。第四,可比照對等的常規做法。第五,可學習他方成功的先例。

4.接待人員。要真正做好接待工作,首先有賴于接待人員表現出色。凡重要的接待工作,皆應精選專負其責的接待人員。工作負責者、年輕力壯者、相貌端正者、善于交際者、具有經驗者、通曉接待對象語言或習俗者、與接待對象民族或相同者,以及與接待對象相熟者,都是選擇接待人員時應予優先考慮的。

選定接待人員后,一般還有兩件事情要做。其一,是要進行明確的分工。其二,是要在必要時對其集中進行培訓。

5.接待費用。從總體上講,接待工作的方方面面均受制于接待費用的多少。在接待工作的具體開銷上,務必要勤儉持家,嚴格遵守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要堅決壓縮一切不必要的接待開支,提倡少花錢,多辦事。

某些需要接待對象負擔費用的接待項目,或需要賓主雙方共同負擔費用的接待項目,接待方必須先期告知接待對象,或與對方進行協商,切勿單方面作主。

6.飲食住宿。制定接待計劃時,對來賓的飲食住宿問題萬萬不可等閑視之。在這些具體細節問題上稍有閃失,便會直接敗壞來賓的情緒,致使整個接待工作前功盡棄。具體安排來賓食宿時,大致應注意三點:一是遵守有關規定,二是尊重來賓習俗,三是盡量滿足來賓需求。

7.交通工具。出于方便來賓的考慮,對其往來、停留期間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接待方亦須予以必要的協助。需要接待方為來賓聯絡交通工具時,應盡力而為;需要接待方為來賓提供交通工具時,應努力滿足;而當來賓自備交通工具時,則應提供一切所能提供的便利。

8.安保宣傳。接待重要來賓時,安全保衛與宣傳報導兩項具體工作通常也應列入計劃之內。

就安全保衛工作而言,一定要“謹小慎微”。不但需要制定預案,思想上高度重視,而且還需要注重細節,從嚴要求。就宣傳報導而言,則應注意統一口徑,掌握分寸,并報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有關的圖文報導資料,一般應向接待對象提供,并應自己存檔備案。

(二)禮賓次序

禮賓次序,又稱禮賓序列,它所指的是在同一時間或同一地點接待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團體、不同單位、不同部門、不同身份的多方來賓時,接待方應依照約定俗成的方式,對其尊卑、先后的順序或位次所進行的具體排列。

目前,我國官方活動中所執行的禮賓次序的基本排列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種。

1.排列職務。在正式場合接待多方來賓時,往往會依據其具體的行政職務的高低進行排列。對于擔任同一行政職務者,可按其資歷即任職的早晚排列。對于已不再擔任行政職務者,則可參照其原職進行排列;但講究將其排在擔任現職者之后。若是接待團體來賓,其團長或領隊的職務的高低,則是為其進行排列的基本依據。

2.排列字母。舉行涉外性質的大型國際會議或國際體育比賽時,按國際慣例,可依據其參加者所屬國家或地區名稱的首位拉丁字母的先后順序進行排列。若其名稱的首位字母相同,則可依據其第二位字母的先后順序進行排列。以下各位字母相同,亦可據此類推。

3.抵達早晚。對于駐外機構的負責人或是各類非正式活動的參加者,可依據其正式抵達現場的時間的早晚進行排列。此種方式,平常亦稱作“先來后到”。

4.報名先后。舉辦大型招商會、展示會、博覽會等商貿類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難以采用時,可依據來賓正式報名參加活動的遲早進行排列。

5.不做排列。此種方式又稱“不排名”。實際上,它是在難以用其他方式進行排列時的一種特殊變通方式的排列。

為避免接待對象產生疑問或不滿,接待方不管具體采用哪一種禮賓排列方式,均須以適當的形式提前向接待對象進行必要的通報。

(三)迎送陪同

具體從事來賓接待時,迎送與陪同工作都是接待方必須高度重視,悉心以對的。

1.來賓的迎送。接待正式來訪的重要客人,有時可酌情為其安排迎送、送別活動,以示對對方的重視與禮遇。基層公務員負責迎送活動時,主要需要注意兩大問題。

其一,限制迎送的規模。目前,根據接待禮儀簡化的要求,有必要對迎送規模加以限制。在接待內賓時,通常不應安排專門的迎送儀式。即便有必要組織一般性迎送時,亦應務實從簡,在參加人數、主人身份、車輛檔次與數量上嚴格限制。

其二,明確時間與地點,對于遠道而來的客人,東道主一方安排專人為其館來送往,往往在所難免。負責迎送來賓者所須重視的,是一定要提前與對方商定雙方會合的時間與地點。對于迎送來賓的具體時間與地點,雙方不僅要先期確定,而且通常還應講究主隨客便。必要時,在來賓正式動身前,接待人員還須再次與對方進行確認。

2.客人的陪同。在來賓來訪期間,東道主一方在必要時往往會指定專人負責陪同對方。一般來講,陪同客人時注意事項主要有三:

其一,照顧客人。在客人停留于東道主一方的整個期間,其陪同人員都要從始至終地對客人加以關注。在不妨礙客人個人自由的前提下,對對方的照顧要主動、周到。

其二,方便客人。對于客人停留期間所提出的一切合理而正常的要求,陪同人員均應想方設法盡力加以滿足,并主動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一切方便。

其三、堅守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陪同人員均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脫崗。平時,陪同人員不僅要做到隨叫隨到,還應自覺做到在規定時間之前到崗。陪同人員等待客人是正常的,而讓客人等待陪同人員則是不應當的。

二、的接待

,是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簡稱。具體來講,它指的是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或者打電話的方式,直接向國家行政機關反映其個人或集體意愿的一種方式。由此可見,接待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既是基層公務員的職責之一,又是其聯系群眾,與對方進行溝通、對話的一種方式。

我國政府對待工作的基本原則,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了解民意,體察民情,下情上達,上情下知,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一)基本制度

負責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不但有責任及時、有效地確保政府與群眾之間溝通渠道的暢通,而且還應對有關信息進行必要的甄別,以免謊報消息,誤導上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工作的基本制度,并要求每一位工作者自覺予以遵守。

1.登記制度。對所有的來信來訪,都必須進行規范化的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應為:來信來訪者的姓名或化名、性別、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職務職稱、民族、籍貫、家庭住址、聯絡方式、反映問題、基本要求、建議要點,等等。

進行具體登記時,要認真負責,簡明扼要。登記后,通常要進行復核。一切有關的材料,通常均應存檔保存。

2.接待制度。為了便于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與人民群眾之間密切聯系,加強溝通,應建立專門的接待制度,使工作制度化。各級公務員尤其是負責者,要拿出固定的時間專門接待來訪者,并批閱其來信。與此同時,還應設立專用的電話線路服務于社會。

接待制度一經確立,即應向社會公布,并認真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3.轉辦制度。基層公務員對于群眾來信來訪中所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如果在本部門或本人職責范圍之內,一律要盡快解決,不得推諉、拖延;如果需由其他單位或部門辦理,則應依照有關的規定和手續,從速將其轉交辦理。不允許擅自越權代辦,也不得借故不轉、不辦,或拖延其轉辦時間。

4.催查制度。轉交其他單位或部門辦理的來信來訪,必須有所回報。必要的話,還應指定回報的期限。對某些重要的案件,部門接規定應在一定時間內對承辦單位或部門進行催促,即催辦。具體承辦單位或部門則應對其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專人負責查處,并限期結案,即查辦。催辦與查辦互相關聯,共同構成催查制度。

5.報告制度。部門通常應對本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總結。一般每個月應進行一次統計分析,每個季度應進行一次綜合研究,每半年或一年應進行一次全面總結。

任何有關工作的統計分析、綜合研究、全面總結,任何與工作相關的突發性、關鍵性事件,均應依照有關程序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機關報告,并通報其他有關部門。

(二)日常工作

要使工作有所收效,需要基層公務員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全心全意地處理好下述日常性、事務性工作。

1.來信的處理。處理人民群眾來信的工作,一般稱為辦信。基層公務員在辦信時,除了應當及時查閱、及時處理、及時答復外,還須按照下列有關程序進行。

其一,拆封。通常應作到當日接信,當日拆啟。拆啟來信時,一般均應注明拆啟日期或加蓋日戳,并進行編號,以供日后查閱。

其二,閱信。拆啟來信后,應盡早認真閱讀,不準拆而不閱,或閱信時漫不經心。閱信時,應客觀冷靜,理清頭緒,掌握重點,全面了解其內容。

其三,登記。閱信之后,應對其認真登記。進行來信登記的具體內容,則應遵照有關規定而定。

其四,報轉。大凡重要來信,都要報轉。報,是指報請領導閱批。它要求報得準,既不漏報,又不濫報。轉,則是指將來信轉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處理。它要求符合規定,不亂轉,不錯轉,不得轉給來信直接所涉之人。

其五,答復。對來信者,必須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必要的答復。即便其反映的問題一直懸而未決,也不宜不理睬來信者。來信報轉后,一般可告知來信者。

其六,存查。結案之后的一切來信,都應整理歸檔,以備查考。與此同時,要對來信予以保密。不論是來信者的姓名或來信的內容,均不得隨意向外界公開。

2.來訪的接待。對待任何登門來訪的人民群眾,基層公務員都要認真予以接待。應特別關注以下三點:

其一,接待地點。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均應設置專用的來訪接待室。一般而言,來訪專用的接待室應干凈整潔,保持肅靜,并且易于保密。除此之外,還應交通便利,易于尋找。為此可在附近懸掛指示牌,并在其門上懸掛醒目標志。

其二,接待人員。接待來訪者的工作人員,大體上可分作專業人員與非專業人員兩類。前者是指部門的工作人員,后者則指非部門的其他基層公務員。不論是專業人員還是非專業人員,在來訪者的眼中都是國家行政機關的代表。因此,在接待來訪者時,均應以禮待人,平易近人,熱情助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對來訪者不理不睬,怠慢輕視,推諉訓斥,或者譏刺挖苦。

其三,接待程序。正式接待來訪者時,有必要遵守必要的接待程序,以示接待的正規化和對對方的尊重。來訪者抵達時,應起身相迎,握手問候,并為其讓座,對對方以尊稱相稱。當來訪者反映問題時,應認真傾聽,作好筆錄。必要時可請對方簽名或進行核對,但不可誘導對方。對對方提出的要求,不宜急于表態,而應遵守規定。當對方告辭時,應起身相送,并主動道別,切不可逐客。倘若必要,應主動與來訪者保持聯系。

3.電話的接聽。打電話反映問題,是近年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一種新形式。對于人民群眾為反映問題而撥打來的每一個電話,基層公務員均應認真對待,認真處理。

其一,設立“熱線電話”。有條件的單位或部門,可設立專用的“熱線電話”,為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監督舉報、反映問題主動提供方便。“熱線電話”設立之后,應利用大眾傳媒公布其專用號碼與值守時間。

第6篇

所謂談判,又叫做會談,它指的是有關各方為了各自的利益,進行有組織、有準備的正式協商及討論,以便互讓互諒,,以求最終達成某種協議的整個的過程。

從實踐上看,談判并非人與人之間的一般談,而是有備而至,方針即定,目標明確,志在必得,技巧性與策略性極強。雖然談判講究的是理智、利益、技巧和策略,但這并不意味著它絕對排斥人的思想、情感從中所起的作用。在任何談判中,禮儀實際上都一向頗受重視。其根本原因在于,在談判中以禮待人,不僅體現著自身的教養與素質,而且還會對談判對手的思想、情感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一般而言,談判的禮儀重點涉及談判地點、談判座次、談判表現、簽字儀式等具體方面。

一、談判的地點

在正式談判中,具體談判地點的確定很有講究。它不僅直接關系到談判的最終結果,而且還直接涉及到禮儀的應用問題。具體而言,它又與談判的分類、操作的細則等兩個問題有關。

(一)談判分類

假如按照談判地點的不同來進行劃分,則談判可分為以下四類。

1.主座談判。所謂主座談判,指的是在東道主單位所在地所舉行的談判,通常認為,此種談判往往使東道主一方擁有較大的主動性。

2.客座談判。所謂客座談判,指的是在談判對象單位所在地所舉行的談判。一般來說,這種談判顯然會使談判對象占盡地主之利。

3.主客座談判。所謂主客座談判,指的是在談判雙方單位所在地所輪流舉行的談判。這種談判,對談判雙方都比較公正。

4.第三地談判。所謂第三地談判,指的是談判在不屬于談判雙方所在單位所在地之外的第三地點進行。這種談判,較主客座談判更為公平,更少干擾。

顯而易見,上述四類談判對談判的雙方的利與弊往往不盡相同,因此各方均會主動爭取有利于己方的選擇。

(二)操作細則

對參加談判的每一方來說,確定談判的具體地點均事關重大。從禮儀上來講,具體確定談判地點時,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必須為有關各方所重視。

1.商定談判地點。在談論、選擇談判地點時,既不應該對對手聽之任之,也不應當固執己見。正確的做法,是應由各方各抒己見,最后再由大家協商確定。

2.做好現場布置。在談判之中,身為東道主時,應按照分工,自覺地做好談判現場的布置工作,以盡地主之責。

二、談判的座次

舉行正式談判時,有關各方在談判現場具體就座的位次,要求是非常嚴格的,禮儀性是很強的。從總體上講,排列正式談判的座次,可分為兩種基本情況。

(一)雙邊談判

雙邊談判,指的是由兩個方面的人士所舉行的談判。在一般性的談判中,雙邊談判最為多見。

雙邊談判的座次排列,主要有兩種形式可供酌情選擇。

1.橫桌式。橫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談判桌在談判室內橫放,客方人員面門而坐,主方人員背門而坐。除雙方主談者居中就座外,各方的其他人士則應依其具體身份的高低,各自先右后左、自高而低地分別在己方一側就座。雙方主談者的右側之位,在國內談判中可坐副手,而在涉外談判中則應由譯員就座

2.豎桌式。豎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談判桌在談判室內豎放。具體排位時以進門時的方向為準,右側由客方人士就座,左側則由主方人士就座。在其他方面,則與橫桌式排座相仿。

(二)多邊談判

多邊談判,在此是指由三方或三方以上人士所舉行的談判。多邊談判的座次排列,主要也可分為兩種形式。

第7篇

公務員須知的著裝禮儀常識

1.色彩少

基層公務員在工作場合所選擇的服飾,其色彩宜少不宜多,其圖案宜簡不宜繁。切勿令其色彩鮮艷搶眼,令其圖案繁雜不堪。

2.質地好

在經費允許的條件下,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盡量選用質地精良的。如正裝一般應選用純毛、純棉或高比例含毛、含棉面料,而忌用劣質低檔的面料。

3.款式雅。

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以其款式的素雅莊重為基本特征。若其款式過于前衛、招搖,則與基層公務員的身份不符。

4.做工精。

基層公務員的服飾雖不必選擇名牌貨、高檔貨,但對其具體做工應予以重視。若其做工欠佳,則必定會有損于基層公務員的整體形象。

5.搭配準。

搭配準,在此特指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注重搭配之道。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人的服飾之美關鍵在于和諧,而服飾的和諧則又主要有賴于精心的搭配。

著裝禮儀

公務員在各種正式場合,都應注重個人著裝,做到莊重、保守、典雅,體現自己的儀表美和個人的修養,增加交際魅力,給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公務員著裝應重點注意面料、色彩、款式的選擇,正確區別不同場合,掌握佩飾藝術,體現性別差異等。

公務員著裝的場合可分為公務場合、社交場合和休閑場合三類。著裝應以莊重大方、樸實得體、整潔美觀為突出特點,既要與職業和出入場所相和諧,又要與氣候環境和自身形象相和諧。

公務場合著裝

公務員公務場合要莊重保守、端莊大方、嚴守傳統,不能強調個性、過于時髦、顯得隨便,應著深色毛料的制服、套裝、套裙、工作服等職業裝,應根據規定佩帶工作牌。

公務員儀表禮儀公務員在公務或正式場合應穿正裝,不允許穿牛仔裝、運動裝、沙灘裝、家居裝等等。

社交場合著裝

社交場合主要指會見、訪問、宴會、晚會、聚會、慶典等應酬交際場合。公務員出席這類較為隆重、正規的社交場合,著裝應講究。女士應突出時尚個性,可穿套裝或民族服裝,顏色以高雅艷麗為宜。男士可穿顏色深一點的西裝,加上白色襯衣和顏色協調的領帶。在一些氣氛較活躍的場合,可穿著色彩、圖案活潑一些的服裝,如花格呢、粗條紋、淡色服裝,最好不要穿制服或便裝。

公務員須知的儀表禮儀常識

公務員參加一些喜慶場合活動,如歡度節日或紀念日、親友聚會、聯歡會、出席婚禮、生日慶祝等,可穿著時尚瀟灑、鮮艷明快的服裝。

公務員參加悲傷場合活動,如向遺體告別、出席葬禮、祭掃陵墓以及慰問逝者家屬等,著裝應簡潔素雅、嚴整肅穆。

休閑場合著裝

休閑場合通常是指旅游、游園、運動等。公務員參加這些場合穿著應自然舒適、時尚瀟灑,方便實用。可穿著休閑西服、夾克衫、T恤衫、運動服等,在搭配方面可自由發揮。但不宜穿過于正規。

黑色衣服搭配禮儀

黑色是永遠的經典,但常穿黑色易造成沉悶感,其實黑色服裝也能穿出時尚、明艷的感覺,關鍵是配飾。所以接下來的課題是,好好研究一下配件的搭配功能,當你掌握個中訣竅后,在穿衣的整體造型上,將出現意想不到的樂趣。

一、各色珠子串成的項鏈、珍珠項鏈,適合搭配低領黑衣;襯衫領和高領黑衣,則適合夸張型的金屬項鏈和銀項鏈。粗的金或銀項鏈也可以搭配。鉆石耳環、項鏈亦可。

二、花色鮮艷的圍巾、絲巾,搭配黑色衣著更為出色。

三、近年流行的動物圖案印花,搭配黑色時裝十分搶眼。無論是動物印花的靴子、圍巾、披肩或是手套、帽子、皮包等等。

四、你的柜子里藏有從來不曾見天日的皮包、鞋子嗎?比如你很喜歡的紅色鞋、粉綠色的背包或熒光色的皮帶,當初因為愛不釋手買回來,卻苦于沒有衣服搭配,黑色衣服就是陪襯這些飾品的最佳伙伴。

五、黑白配很有趣味性,也可以讓黑色的打扮生氣盎然。你可以穿黑上衣,配一條黑白格子裙;可以穿一件黑色長褲,套一件今年流行的黑白魚骨紋茄克。

六、剪個漂亮的發型。俏麗有型的短發,可以讓黑色打扮的你顯得神采奕奕。長發的女性,扎上近幾年流行的馬尾,或是把長發盤在頭上,會比較有風采。東方人的發色是黑的,皮膚色澤黃,穿黑衣會顯得無精打采,要特別注意。如果要放下長發,一定要梳理整齊,扎個公主頭也是不錯的主意。

七、適當的化妝特別重要,才能讓一身黑衣的你神采飛揚。即使不化妝,眉型和唇彩絕對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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