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7 18:05:54
序論:在您撰寫城軌交通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1城市軌道交通經濟效益
1.1.1直接經濟效益城市軌道交通直接經濟效益包括以下幾個來源:①車票收入;②車站及沿線廣告收入;③車站及上蓋物業開發,這一部分物業將由當地地鐵公司所持有經營,收入直接歸屬于地鐵公司。
1.1.2間接經濟效益城市軌道交通間接經濟效益主要包括:①周邊地產升值。軌道交通工程的建成與運行,極大提高了沿線區域的可達性,縮短了乘客交通出行的時間,地產價值也獲得了較大的提升。②道路交通與其它基礎設施的節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后分擔了較大的交通運量,減少了市政道路的建設以及公交車輛購置的投入,并可以節約建設停車設施所需花費的成本。③促進周邊經濟的發展。其可以帶動相關建筑工程專業經濟的發展。
1.2城市軌道交通社會效益城市軌道交通的社會效益可以概括為兩點:①提供快捷安全的出行方式。②提升城市的整體形象,增加城市對外來企業和游客的吸引力。
1.3城市軌道交通環境(資源)效益城市軌道交通是一種低污染、低能耗、高運量的交通工具。低污染體現在沒有尾氣排放且噪音污染相對較小;低能耗指單人每公里所消耗能源較小。同時能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減少交通擁擠。
2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融資模式的探討
2.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發受益群體及受益關系分析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發過程中受益群體及受益關系。
2.1.1乘客列車的乘客是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最直接受益人,相比傳統的交通出行方式,乘坐城市軌道交通出行可以節約出行時間,提高時間利用效率,同時出行的安全性也有所增加。乘客乘坐城軌的成本包括:①乘車成本,即車票費用。這筆費用直接流入到城軌運營公司。②住房價格上升的成本,由于城軌的開發能有力帶動沿線周邊的房價,若乘客想有效的享受交通帶來的便利,則需要承受相應住房價格上升的成本。
2.1.2地面道路使用者隨著軌道交通的運營,地面交通得以改善,擁擠程度降低。
2.1.3政府政府的獲益主要包括與城軌開發的有關稅收以及土地出讓金。對于城軌沿線的國有土地,政府以土地出讓的形式獲取一次性收入;而稅收則涵蓋了整個開發周期,特別是當沿線物業進行多次轉讓或再建設時,政府可獲取多次稅收收益。除此之外,由于城軌的替代效應,可以減少公交車輛的購置費用及管理費用,減少相應的停車設施費用,減少道路的擴建以及維護費用等。
2.1.4沿線物業持有者城軌沿線的原有物業的持有者,可以獲得一筆高于獲取物業成本的轉讓或安置費用。這筆收益由沿線物業的持有者獨自持有。
2.1.5房地產開發商由于本次研究僅限于城軌開發相關收益,因此僅限于與城軌同步開發或晚于城軌開發的地產項目。由于城市軌道的開通提高了交通便利同時帶動了周邊經濟的發展,使得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可以獲取相比其他地段更高的利潤率,是城軌開發的主要受益對象之一。房地產開發商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開發成本以及向政府所需繳納的稅費。其中土地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占據較大比重。根據以上分析發現,受益群體都可以從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獲取相匹配的收益,除原物業持有者以外,其他幾類受益群體都需付出與收益相關的成本。因此總體來看,成本和收益的分配較協調一致,能夠實現“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而出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項目如何短期內獲得較大融資,從而降低項目整體融資風險。
2.2城市軌道交通融資模式探討
2.2.1傳統模式該種模式即由政府主導,政府同時負責投資與經營。該種模式下由政府牽頭成立項目法人公司,并由政府向項目公司注入自有資金,同時剩余的資金缺口以項目公司的名義進行銀行貸款或其它融資活動。該種融資模式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最終收益都指向政府,實現出資與受益的相統一,但由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投資額限制的影響,會影響整體項目的進度,增大了政府的融資風險。
2.2.2以項目主導融資模式該種融資模式主要以項目為主導,項目開發建設模式大多采用BT、BOT或PPP等模式,在該種模式下,私人部門的資金能夠有效在項目開發的早期投入到項目建設當中,能夠有效緩解政府的資金壓力,平衡融資風險,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建設進度。
2.2.3項目資產化融資模式該模式下是將未來建成項目資產化,通過在證券市場發售證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如1998年上海地鐵為建設地鐵2號線,發行了共5億元總量的債券。該種融資方式進一步拓展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融資渠道,提高了項目的整體融資能力,與此同時也減輕了業主方的融資壓力。但該種融資方式特別是股權融資的方式容易受到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提高了項目整體的金融風險。
2.2.4TOD開發模式TOD(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即公共交通運輸導向的土地開發模式,強調以公共交通為主要交通方式、將土地利用與公共交通系統緊密結合,實現城市土地的集約化利用及發展。在該種開發模式下,政府通過出讓城軌沿線的土地一級開發與二級開發權來吸引私人部門進行投資,通過土地一、二級開發的收入來補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成本。該種開發模式能最大程度發揮私人資本的使用效率,減少相應的交易成本,提高項目整體的收益率。
3結論
市域軌道交通工程是建設領域廉政風險的“易發部位”、“易發環節”,市域軌道交通建設投資巨大,投資總概算近500億元,僅S1線,投資額度就將近200億元,建設涉及的土建、機電設備、工程監理、物質采購等方面,雖然超過一定金額都按照招投標有關程序進行,但是由于其廣泛的社會影響,如發生有關廉政方面問題,其后果將十分嚴重。同時,溫州市域軌道交通S1線是國內第一條由民間資本參股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其工程設計、施工、驗收都是自身全新標準,有別于其他地鐵、輕軌工程,其相應的反腐倡廉建設亟待探索。
二、市域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反腐倡廉現狀調查與分析
為深入了解實際情況,在集團系統內開展了有關調查。調查工作采用文獻調查法、訪談調查法、問卷調查法等調查方法相結合。其中,問卷調查法采用無記名答題的方式,全程受控,專人負責。此次調查的范圍集中在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集團各部(室、辦),以及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系統有關人員,此次發放問卷110份,回收率94.5%,共104份,有效問卷率為95.2%,共有99份。從本次問卷調查的結果看,員工對公司現有工程建設領域反腐倡廉的成效的滿意度為:“滿意”、“基本滿意”的比例達98%,而“不滿意”“、說不上來”的比例只有2%,這表明一直以來我們對工程建設領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值得肯定。從問卷調查分析的結果發現,員工對于公司目前的反腐倡廉效果基本滿意,制度建設比較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建章立制,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需進一步創新。同時,隨著溫州市域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面鋪開,市域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資金龐大、工程周期長,易滋生腐敗現象,反腐倡廉工作面臨著嚴格的考驗,尤其是工程建設領域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有待深化,亟需進一步完善。市域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已全面開工建設,小部分員工對公司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信心不足,問卷調查中提出了可能發生的腐敗現象,為今后預防腐敗問題提供參考。
三、市域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反腐倡廉機制構想
(一)以工程建設項目為主線,強化責任意識,控制關鍵環節
針對項目建設過程中易發環節,在廉政監督過程中,要抓住關鍵環節,強化機制保障,同時要注重全過程監督與控制,不留監督“死角”,有效防止廉政風險事件的發生。同時,保障規章制度、辦法及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就必須符合市域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實際,以工程項目流程為線索開展反腐廉政建設,才能實現全過程監督與控制。在實際實施過程中,要強化責任意識,尤其是具體分管領導和經辦人員,要突出其重要作用,積極進行責任分解,抓好工作落實。對一些關鍵環節,如工程款預付、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合同簽訂、各種招標項目等等方面,跟要強化紅線意識、責任意識,通過嚴格審批過程,重點強化紀檢監察部門對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
(二)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執行力度,構建有效的約束機制
針對這些年來的工程建設腐敗案件,究其原因,其中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是制度建設不健全,在相關領域制度空缺,或者有關制度在執行時不到位。一些腐敗分子正式瞄準制度的漏洞,才是腐敗案件得以發生,而沒有及時的得到制止。作為紀檢監察機構,要有效發揮監督作用,首先要強化監督有關的制度建設,從制度建設著手,為廉政監督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這是首要基礎。另外,有關紀檢監察機構,要強化有關業務制度的建設,比如,對一些關鍵環節,如工程款預付、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合同簽訂、各種招標項目等方面,一定要強化這些重點領域方面的制度建設,同時對涉及的關鍵環節要明晰流程,杜絕漏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用流程規范操作,不留制度“死角”,打造一套市域軌道交通廉潔工程有關的機制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三)緊密協調配合,強化防范保障機制,確保廉政監督取得成效
1.強化廉政教育,提升廉潔意識。
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通過觀看廉政警示視頻,邀請紀檢監察領導講座,參觀溫州當地看守所,學習菜籃子案件等方式,大力開展廉政意識教育。建立“大宣教”格局,突出教育重點和教育效果,積極拓展廉政文化建設的內涵。使得廉政學習教育形成制度化,常態化,使廉政意識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的氛圍。
2.強化組織協調,構建組織保障機制。
建立和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除了積極發揮紀檢機構的作用外,還要充分發揮市審計部門、市國資部門、市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的積極作用,紀檢部門作為牽頭部門,重點要做好牽頭協調工作,以及有關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業務部門落實職責。審計部門在加強對工程建設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方面。住建部門,要積極發揮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的有時,在日常的宣傳教育、制度完善與落實等方面發揮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落實。相關部門只有明確分工,積極協調,才能形成合力,取得實效。
3.發揮外部力量,形成全方位監督。
目前三維仿真、GIS、激光掃描等技術在軌道交通領域的應用已經初見成果,然而,已有的系統都是針對一些特定的需求而開發的,它們在城市軌道交通的某一方面的應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例如線網規劃、施工監測等;但未能將這些技術在軌道交通項目全生命期內進行集成。為了使整個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更快速、更智能、更具成本效益,故提出理論,即軌道交通信息模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綜合應用三維仿真、激光掃描、GIS和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進行設計協同管理、施工精細管理和運營智能管理的過程。以三維仿真技術和GIS為核心,依托和云技術等建立起“平臺”,將設計協同管理、施工精細管理和運營智能管理等服務部署在云端。通過RIM技術,將設計、施工和運營等多源異構數據進行超細粒度分解,用于多專業協同作業,方便信息流轉、管理和調度。
2施工階段RIM和激光掃描結合應用
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礎上,利用激光掃描方式協同整個軌道交通施工,項目各參與方,就需要一個強大的信息系統作為支撐。因此,軌道交通施工信息化的新階段就是實時獲取施工信息,并及時反饋至設計、施工、監理等等,提供信息資源的集成、共享、交互。三維施工監測的主要研究在建筑施工階段,我們通過三維激光掃描等技術掃描軌道施工站點,獲取施工現場的施工信息,并快速獲取施工現場的點云模型,利用自動化生成的激光點云數據和設計階段信息模型進行對比查看和擬合,并由檢測軟件自動校核,生成精度誤差圖譜,由此及時發現并糾正施工誤差,減少施工返工,以達到一定的施工監督的作用。
2.1數據深化
在施工階段,要進行管線安裝施工監測,需要對未完善的設計階段模型進行補充完善和細化,包括管線閥門、機電設備、支吊架、吊頂和孔洞等,需對模型的制作精度進行細致歸類,增加軌道站點信息模型數據制作種類,并對每一個圖層進行建模。
2.2施工數據采集
在站點主體施工結束,全程跟蹤站點的管線施工,在管線施工階段,設若干激光掃描測站,最大限度掃描已施工部分建筑主體和管線。工程測量由控制網測量和施工過程控制測量兩大部分組成,它們之間相互關系是:控制網測量是工程施工的先導,原區域已建立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網,當滿足施工測量技術要求時,應予利用。獲取管件的激光點云數據,具體的操作步驟如下:(1)利用三維激光掃描儀和全站儀分別對軌道交通站點施工數據進行數據采集,架站掃描的數據要求能夠準確并完整地獲取所有施工的管線。(2)在車站現場布置好三維激光掃描儀,完成車站測站布設、后視點坐標掃描、測站坐標掃描、車站場景粗掃描、場景精掃描;三維激光掃描儀獲取車站點云數據和車站影像數據,全站儀獲取車站參考點云數據。
2.3點云數據和模型的擬合
根據快速獲取的站點的點云數據,直接導入到軟件中,進行配準,配準過程中應保證模型不損失精度,得到三維矢量模型,并賦予必要的建筑信息。如圖3所示:不同區域按柱體、旋轉體等特征劃分,然后以不同的CAD特征進行擬合并修剪為最終三維實體模型。每次擬合完成時,將顯示被處理的點云的實時偏差分析結果以輔助做出決策,施工數據模型能更精確。將處理后的點云數據直接導入,直接與設計模型進行精度對比。通過計算出實測值和設計值的標準差,得出實測數據的離散程度,從而判斷管線施工工程總體質量。
2.4設計施工協調
將對點云數據和信息模型進行精確匹配和對應,最后計算出點云數據與信息模型的偏差并用色譜圖顯示,使檢測結果可視化。同時可以挑選特征點,列出對比分析報告,包含偏差、公差、偏差半徑、參考差等項目。由此及時發現并糾正施工誤差,減少施工返工,以達到一定的施工監督的作用。將分析結果反饋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等。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根據檢測報告判斷是否修改設計或重新施工。管線的設計和施工協調過程與主體結構的設計和施工協調過程整體流程基本相同。
3結語
根據傳統的說法,城市用地及其道路骨架形式往往構成格網狀、環形放射狀、星狀、組團狀、帶狀、環狀等不同的城市形態。但是在實踐中,往往形成綜合狀。例如北京的城市道路網,是沿襲了很有民族特色的棋盤式街道布局,后來形成了二環、三環、四環以及五環、六環的綜合型道路骨架。隨著環路的增加,無形中就擴大了城市邊緣。而在邊緣建的住宅區城,都是“睡區”臥城,大大增加了由交通帶來的城市聚焦現象。由市中心放射出去的主干道和環路,又因交叉路口太多而起不了快速路的作用。
北京市近年來在道路建設上花費了大量資金、人力,取得了明顯成績,人均道路面積增加了不少。可是從路網的密度看,北京城區的支路密度是偏低的。原來東北部的和平里小區、西郊的百萬莊小區都在近郊區,現在都變成鬧市區中的大街坊了。原來設想在小區中的封閉道路,現在卻成為城市的支路了。按規范,城市支路道路網密度是3-4公里/平方公里,如果是一般商業集中地區應為10-12公里/平方公里,如果市中心區的建筑容積率達到8時,宜為12-16公里/平方公里。支路道路網密度低于這個指標,堵車是必然的。再寬的主干道,再多的快速路和立交,也解決不了交通堵塞問題。
城市各級道路應成為劃分城市各分區、組團、各類城市用地的分界線。比如城市一般道路和次干道可能成為劃分小街坊或小區的分界線;城市次干道和主干道可能成為劃分大街坊或居住區的分界線;城市交通性干道和快速道路及兩旁綠帶,可能成為劃分城市分區或功能區的分界線。
不同的城市設計、建筑設計、建筑風格和社區文化,會形成豐富多彩的各具特點的城市形象。北京的胡同、四合院成為北京古城風貌的重要元素。而在曼哈頓的棋盤式街道中,南北斜穿了一條百老匯大街,形成許多三角地帶,如時報廣場、熨斗大樓,豐富了城市景觀。在北部又安排了一個中央公園和大片綠地,成為城市的一葉“綠肺”。在美國大學任教的丹麥建筑教授——漢普列根,創導了SAR理論即支撐體理論。該理論認為,住宅基本上由支撐體結構、交通管道核心筒和填充體隔墻、房間組成。前者不能隨意變化,后者則是可以靈活布置的。推而廣之,在城市中也有支撐體和填充體。前者是道路、市政條件,后者是指由街道圍成的街坊、小區建筑。只要把支撐體規劃好,填充體就可豐富多彩、百花競放。這就是一種很實際的、有可持續觀點的城市規劃策略。居住區規劃不能成為小城鎮模式
中國近現代的城市住區形式大致出現了街區如里弄式、街坊式、胡同四合院、鄰里單位、居住區和綜合區如開發區、商務區中混建住宅區等各種形式。居住小區和住宅區的模式已有大量的實踐經驗,并有相應的國家規范作指導,但這不是唯一的住區建設模式。由于住區和城市道路系統有密切的關系,在城市不同區位,住區的形式應有不同的方式。以北京為例,住宅小區成片開發,規模越來越大。有的開發商已提出“造城運動”、“新住宅運動”,要造新城,要在風景區、綠化水景邊大造低密度住宅。原有的居住區規劃模式不能無限擴大,成為小城鎮的模式。前者可由開發商去建設,后者可就是政府職能范圍的事了。開發商沒必要,也不可能去替代政府職能,總攬城市規劃與建設的問題。如果在三環路內再成片開發居住小區,勢必造成“腸梗塞”,打亂街道路網的合理布局;如果在五、六環路綠化帶附近大片開發低密度住宅區,勢必成為“羊拉屎”。這不僅違背了中國“地少人多”的國情,有悖于節地原則,而且這些孤立的小區各自為政,勢必帶來交通、市政、公建配套、城市管理、節能、環保等隱患。亦莊模式及TOD模式值得借鑒
北京的開發區中,我認為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做得最成功的。首先,它不是單一的工業開發區,而是綜合性開發區,現在已明確是衛星城了。在該區有大量的就業機會工廠生產崗位和第三產業服務崗位。該區的居住區不是“臥城”,不少居民可以就地上班;其次,它的區位離城市較遠,通過京津塘高速路連接,是典型的衛星城布局形式,不會成為城市“攤大餅”式的邊緣地帶;第三,它的街道采取了棋盤式格網形式,既有北京舊城的傳統格局,又為分期開發創造條件。街道之間的地塊大小適中,既可小塊開發,又可聯片開發:第四,它的建設模式采用了二級開發。第一級開發,由區管委會負責,負責將生地開發成熟地,保證“六通一平”,先建熱力、動力、電訊、管理中心。二級開發就由開發商或公司單位業主自行開發。在城區內三、四環路以內大片開發綜合區,交通問題往往成為瓶頸問題。例如北京中關村西區規劃方案中,收集了國內外十多個方案,在評標時,認為交通問題是最突出的問題。解決不好,這塊有50公頃的地塊,大量的車流與城市道路不相適應,在上下班高峰時期,車子進不去出不來。幾個出入口便成了交通瓶頸。再如,北京國貿三期在第一階段方案策劃時要建330米高的塔樓。交通專家的評估分析認為,如果建30萬平方米,目前道路還可承受負擔,如果擴建到35萬平方米,就要加建一條城市支路通過地塊。目前北京正在建五環路,不到100公里的路程上設了近20個左右出入口和收費站。按國際慣例每25-35公里設一個出入口,按國內標準,每10-15公里設一個。而五環路平均每5公里就要設一個,這就大大降低了高速路的效率。總之,城市的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支路的合理配置與系統設計,對于疏導交通有著決定性的意義,對于開發區的建設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最近,業內某些有識之士提出了TOD(公交導向開發社區)的概念,介紹了國外城市在這方面的經驗。這種土地利用和公共交通系統之間的結合是一種很有效率的開發模式,可以有效減少交通堵塞和空氣污染。這種系統充分重視區域性公共交通系統和居民步行距離。整個TOD杜區內擁有居住、工作、商業、文化公共空間的混合用地,大大減少環境和社會成本。這將對我們傳統的以小汽車為導向的城市道路系統來規劃城區是一種新的挑戰。解決車位問題應靈活制定規范
關鍵詞:軌道交通,設計,投資控制
軌道交通工程投資控制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和建設程序的所有步驟。但每個階段投資控制的重要性卻不一樣,越是建設前期,投資控制的作用越大。設計階段是投資控制的關鍵階段。因此,結合工程特點,在設計階段明確投資控制目標、分析結構與過程、選擇方法與措施、優化關系處理、突出控制重點,將對降低工程造價起到關鍵作用。
1、投資控制目標的設置
軌道交通工程項目投資控制目標是隨著工程建設實踐的不斷深人而分階段設置的,設計階段投資控制目標是其中最重要的階段目標。一般說來,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分為5個階段,即項目建議書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設計階段、建設實施階段、試運營與竣工驗收階段。這5個階段的投資控制目標既是相對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系和不斷遞進的。
在項目建議書階段,主要設定投資的初步估算目標。其投資分析、測算的數據精度要求較粗,內容相對簡單,往往通過對項目主要工程量和內容的框算,并參考同類項目的有關經驗數據綜合平衡,結合項目特點給出投資的初步估算,其估算誤差一般在士20%左右。但此階段作為項目的投資策劃,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投資控制的初步目標。
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主要是確定投資估算目標,即對項目建設中的工程量和各種可能涉及的費用合理性進行考慮,并進行較為全面的動態估算,估算誤差應控制在±10%左右。國家規定,此階段的估算投資額應對項目總造價起控制作用。
在項目設計階段,可研投資估計是編制設計概算的依據,設計概算一般不應超過可研估算10%原則上,這是項目總投資的最高限額,不得任意突破,如有突破須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因此,設計概算是編制投資計劃、進行投資包干、考核設計經濟性、實行項目招標、核定合同價格的最重要依據,也是項目投資控制目標的重點。經驗表明,設計階段影響項目投資的權重可達80%~90%左右,抓住此階段的投資控制目標就抓住了根本。
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以設計概算及設計為指導的工程招投標活動確定的中標合同價格,將是此階段投資控制的目標。這個階段投資控制的任務是按設計圖施工,使實際支出控制在中標確定的合同價格范圍內。
在項目的竣工驗收階段,投資控制的任務就是搞好項目結算和決算,檢驗項目投資是否控制在國家批準的項目設計概算或修正概算內。
綜上所述,設計階段作為實施投資控制的關鍵階段,其投資控制目標的設置必須科學合理,必須按其規律依次確立。
2、工程項目的結構與過程分析
從軌道交通工程的項目內容劃分,人們一般把投資結構劃分為幾大組成部分,即施工準備、土建(車站、區間等)、設備(車輛、供電、信號、通信、空調通風、給排水與消防、電動扶梯、自動售檢票、環境監控、防災報警、車輛段等)、鋼軌及扣件、其他費用(征地拆遷、勘測設計、研究實驗等)、預備費、建設周期貸款利息等。根據廣州、深圳、南京等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投資概算分析,其中各部分占投資的大致比例分別為:施工準備占1%~3%,土建占25%~35%,設備占30%~40%,鋼軌及扣件占2%左右,其他費用占10%~15%,不同籌措方案建設期銀行利息占5%~7%.
軌道交通工程設計階段投資控制也是一個逐步推進的完整過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主要內容。
首先,對已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投資估算部分進行認真分析,在此基礎上編制設計招標文件(或設計委托書)。一般說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都有投資估算偏小的傾向。如果將這一估算作為設計階段投資控制的基本目標,無疑有很大的壓力。因此,在設計招標文件中應對設計目標中的投資控制提出原則意見,并就合理選用相關技術經濟指標、制定節約投資降低成本措施等提出詳細要求。這就是控制過程中限定范圍的工作。如在南京地鐵的設計招標文件中,明確提出設計必須實現“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經濟適用、技術先進、用戶滿意”的目標,在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的前提下,應盡可能追求經濟適用、降低造價,必須實行限額設計。
其次,在設計招示中重點對設計投標方案作投資控制分析與評價。應在考察設計單位的資質、信譽和人財物保障條件時著重考慮其對投資控制的能力,應對設計投標方案的設計指導思想是否正確、建設標準是否合理、限額設計是否有保障、投資控制措施是否得力等方面進行綜合比選,以確定最合適的設計單位中標。這就是控制過程中識別主要特性的工作。南京地鐵在設計招標時就將設計單位的設計投資控制能力作為主要的特性來考核。
第三,設計單位制定經濟評價體系,明確主要經濟控制指標,推行限額設計,選用科學合理的設計概算編制方法。這就是控制過程中訂立標準的工作。標準是衡量投資控制績效的依據和準繩。標準來自控制目標并服務于控制目標,訂立標準必須根據設計階段投資控制的特點定量確定。
第四,業主與設計單位共同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及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及時收集控制中的各種動態數據,認真對比分析研究,確保設計方案的優化與概算文件編制質量。
第五,抓好過程控制,及時衡量績效。所謂衡量績效就是摳出投資控制中的實際工作情況與標準之間的偏差信息,并根據這種信息來評估實際控制工作的優劣。只有在投資控制過程中不斷地將實際控制狀態和效果與標準進行對比,找出差異,才能對控制活動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才能不斷趨近控制目標。
第六,認真診斷及糾正,精心做好設計概算審查和調整。如果設計階段投資控制衡量績效后發現偏差,就要診斷偏差,分析偏差產生的原因并加以糾正,直至最后完成對設計概算的審查和修正。3、投資控制的方法與措施選擇
設計階段投資控制必須借助科學合理的方法。技術經濟分析方法是軌道交通工程設計階段投資控制較為有效的方法,主要有方案比較法和價值分析法。
方案比較法是一種簡便而適用的方法。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根據功能需求提出各種技術方案,對各種方案在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的前提下進行技術經濟指標系列對比分析,從中挑選經濟指標最優的方案,并同時達到控制投資的目的。在同樣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技術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可以降低工程投資5%~20%。因此,凡能進行定量分析對比的設計內容,均應通過計算,用數據說明其技術經濟合理并比較選擇。特別要注意占工程造價比例較大的建筑材料和機電設備選用的經濟性,盡量采用標準化、系列化設計。
價值分析法是以較低的壽命周期費用,可靠地實現必要的功能,較適用于對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分析和優選,投資控制的效果比較明顯。價值分析法的表達式用V=F/C表示。式中V為價值,F為功能,C為壽命周期費用。提高設計價值有以下途徑,即:功能提高、費用不變;功能不變,費用降低;功能提高,費用降低;功能稍降,費用大降;功能大增,費用稍增。在軌道交通工程設計中,通過價值分析控制投資的二個步驟是:一是在功能合理的前提下識別非必要費用;二是抓住功能與費用之間的數量關系,找出減少費用的環節;三是尋找消除非必要費用的多種辦法,如修改設計,改變原材料品種、規程和供應來源,選擇更合適的機電產品,采用更合理的運營模式、生產組織形式及管理方法等。同時,價值分析應側重在降低費用潛力大的對象上。
南京地鐵1號線在工程設計的許多方面都進行了技術經濟分析,作了多方案比選。全線13個車站共做了40多個方案。很多車站方案多次論證,投資控制效果明顯。總體設計單位在設計中,對全線的12段線路進行了全面的優化和完善,既確保了功能合理,又降低了造價。設備的選型定型及按設計招標采購是影響投資的重要方面。業主與設計單位在每個設備系統的用戶需求書編制中都是幾易其稿,進行嚴格的技術經濟分析,效果良好。
設計階段投資控制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組織、技術、經濟、合同措施保障。組織措施主要是建立合理的設計管理模式,明確業主、設計單位及監理單位在設計階段投資控制中各自的任務及職責,確定投資控制流程,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落實投資控制人員。技術措施主要是發揮業主、設計單位及監理單位的技術優勢,協調、平衡好設計工作的各個方面,特別要通過系統分析、價值分析、方案比較、限額設計、優化設計等技術手段,將投資控制落實在實處,從源頭控制設計輸人的正確性以及技術標準和文件深度的合理性、統一性。經濟措施是調動設計人員控制投資積極性的重要方面。經濟獎懲既是對設計成果的價值確定,更是為設計提供激勵和制約的基本動力。對設計方在設計中通過技術措施而節約了工程投資的,或功能較原來基礎有較大提高的,業主應給予一定的獎勵。對設計方未取得業主同意的不合理超投資限額設計,業主應扣減設計費。鼓勵監理方發揮主觀能動性,多提優化設計方案,盡心盡責實施投資控制,效果明顯者給予重獎。合同措施是通過設計合同、監理合同的簽定,明確業主、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權責利,這是投資控制落實的有效保障。合同措施必須對設計目標中投資控制定位。南京地鐵1號線就是將“經濟適用”作為設計目標之一明確定位的。
4、投資控制與設計費用、標準的關系優化
4.1投資控制與設計費用的關系
按照慣例,設計單位設計的費用,與其設計工程的投資額掛鉤。國家發文規定了不同種類、大小的工程設計費取費的指導費率。這種設計費的取費方式帶來的問題是:進行了限額設計,或通過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降低了工程造價,如何分解設計費,調動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積極性?在南京地鐵工程的設計中,設計總費用計算基數為國家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投資估算的相關部分,選取某一確定的費率,確定設計總費用。總體總包設計費及分項設計費根據投資估算,考慮各設計單位設計工作的技術含量、難易程度、復雜性、重復性、實際投人工作量和行業收費水平等因素,在設計總費用的范圍內,經綜合平衡先一次確定相應設計費用,業主也在其中預備一塊作為設計獎勵基金和設計變更費。設計費由各設計單位包干使用。設計方在確認設計費合理、完整的基礎上,包干完成合同規定的所有設計任務。設計費用與設計概算投資脫鉤,不因項目投資的增減而增減,確保設計人員科學對待設計,推行限額設計。業主重視并處理好投資與設計費、設計質量的關系,做好設計工作總體評價,盡量使設計工作量和設計業績與設計費匹配。根據設計工作評價結果,對確因實際原因增加了設計工作量的給予適當補償;對通過精心設計提高質量降低造價的給予獎勵;對沒有做好限額設計、投資控制的設計除責令修正外還可作適當處罰。投資控制與設計費用這種關系的建立,避免出現長期以來設計工作中存在的怪圈:設計費用與投資費用按比例掛鉤,誰將設計概算做得大,誰就可以按比例多拿設計費用,最后導致優化設計、控制投資的設計費降低,而放棄控制、突破限額的反而可得額外得好處。
4.2投資控制與設計標準的關系
軌道交通工程必須保證質量。質量首先取決于設計質量。設計質量的前提是設計標準的選擇。這種選擇必須與投資控制結合起來,做到兩者的協調一致,相互制約,防止片面追求標準提高而放松投資控制的傾向,也不能因為投資控制的要求而消極地降低標準。為保證設計階段確保質量前提下的投資控制,必須重視以下工作:一是業主和設計單位應及早確定全線的技術標準,注意標準的總體優化,確保整個系統的技術協調一致性和技術標準匹配性,應體現單項工點服從系統,系統服從整體的技術標準原則;二是對于全線系統設計、工點項目帶有共性的設計,應統一設計標準、規范、深度和要求,采用標準設計,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業主對投資控制的要求執行,工點、系統設計應積極采用模塊化標準設計;二是合理選擇相應的設備標準體系,認真做好全線車輛、機電設備的選型定型,車輛、機電設備技術標準的選擇應確保設備性能完善、質量可靠、維修方便。
縱觀國內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少數已開通多條線路的軌道交通單位對運營介入工作比較重視并積累了一定經驗,但更多軌道交通單位仍處于摸索階段。運營介入工作普遍存在以下問題:(1)運營介入總體滯后,主要介入時間節點還停留在驗收、接管階段,前期規劃、設計工作缺乏運營方意見。(2)組織機構設置不當,不能提供足夠的協調力度和有效溝通渠道。許多城市軌道交通單位甚至不設立組織機構,導致運營介入流于形式而缺乏實效。(3)工作機制不完善,部分軌道交通公司僅了指導性的原則,無配套的規章文本和工作制度進行落實,介入工作不能順利實施。(4)工作內容不明確,介入組織工作未能形成標準工作流程,諸多問題不能在建設前期得以反饋、糾正。
2運營介入策劃
介入工作策劃應與新線工期策劃同步進行。針對目前軌道交通介入工作普遍存在的問題,需從組織機構、工作機制、工作計劃等方面入手精心策劃。
2.1成立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需精簡高效。依據軌道交通項目管理特點,可成立三層(決策層、指揮層、執行層)垂直管理架構(見圖1),統籌管理、分層對接。此機構專門針對運營介入工作成立,不影響也不替代原公司各部門職能,同時滿足后期驗收接管、聯調演練等工作組織需求。決策層的領導組由監管部門、建設單位、運營單位領導組成。負責制定介入工作的指導方針,決策工作組上報事宜,決定重大問題處理意見。指揮層的工作組由建設單位及運營單位的相關部門經理組成,負責統籌指揮介入工作的開展、協調處理各類問題、督促相關方落實問題整治。執行層的各專業組由建設單位、運營單位專業(車間)負責人組成,負責介入工作的具體實施,匯總、對接、處理各類問題,提出問題處理意見。
2.2建立工作機制
為使組織機構有效運作,必須配套對應的工作機制。運營介入需制定系統化工作機制,包括管理辦法、規章文本、工作制度、資料歸檔等。運營介入總體工作機制見圖2。(1)審定、《運營介入新線建設管理辦法》。此辦法是運營參與新線建設的核心管理文件,明確界定運營介入新線建設工作中各相關方職責,明確工作內容、方式、要求等,并組織實施運營介入工作。(2)建立規章文本體系。依據軌道交通工程特點,與介入工作相關的規章文本主要包括安全(含工地)管理規章、驗收工作流程、移交管理辦法、聯調演練總體方案、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方案等。以上規章,部分可結合前述參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修訂或新編。(3)制定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具體體現為運營介入過程中采取的各種有效運作手段,主要包括例會制度、周報制度、對接制度、協調制度、考核制度等。(4)成果總結與資料歸檔。所有介入過程相關的技術資料、會議紀要、問題記錄表、現場記錄、調試記錄、專題報告等均按照工程驗收資料歸檔。在線路開通運營后,進行運營介入總結,形成介入成果文件,作為后續線路工程建設的重要參考依據。
2.3制定工作計劃
2.3.1采取WBS(工作結構分解)進行工作分解原則上軌道交通開通試運營前的工程行為均屬于建設方職能。“運營全介入”要求運營方全面參與試運營前工程建設相關工作。可采取WBS對軌道交通工程進行工作結構分解(見圖3),以明確運營介入工作的主要工作內容。2.3.2依據工期策劃制定介入計劃在WBS基礎上,提前制定總體計劃及實施計劃。總體計劃應結合軌道交通工程工期總策劃進行制定,主要是統一各部門之間的階段性工作安排,并落實年度人、財、物等籌備工作計劃。實施計劃應結合各設備設施設計、施工、調試具體計劃制定,是介入工作的落地執行計劃。2.3.3動態調整實施計劃因受諸多因素影響,原工程進展會實時變動。一方面,介入實施計劃必須隨工期實況動態調整、優化,提高計劃可行性;另一方面,運營介入也應根據運營籌備的需求(如試運行期3個月等),對工期的實施提出調整的建議和措施,以期軌道交通線路能如期、順利、安全地開通試運營。
3運營介入組織
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期可劃分為工程前期、工程實施、驗收接管、綜合聯調演練等4個階段。運營介入新線建設工作需結合工程實況采取有效方式分階段逐步組織實施。有效地介入工作方式包括組織調研、開展專題、提供或審核各類資料、參與會議、現場檢查、跟進施工作業、參與調試等。
3.1工程前期階段
(1)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設方應向運營方提供規劃選線等基本情況;運營方應根據線路運營經驗,對工程可行性報告運營相關章節內容提出修編意見,并參加工程可行性報告交流和專家評審會。(2)總體及初步設計。建設方、總體設計單位就設計技術原則及依據征求運營方意見;運營方應選取部分內容進行專題研究,并就設計文件相關章節內容提出意見。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建設方向運營方提供設計文件初稿,安排運營方參加設計文件會審,并就運營方所提意見的采納情況進行反饋。(3)施工圖設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設計(含設計變更)后,建設方向運營方提供施工圖目錄和具體圖紙資料,并組織運營方參加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強審工作,運營方及時提出意見。
3.2工程實施階段
(1)工程招標。在編制工程招標技術文件時,建設方安排運營方參與用戶需求書及技術要求的研討工作,運營方應組織調研并安排相關專業人員對設備的功能要求、技術規格、維護保養、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專業培訓等方面提出明確的需求。建設方安排運營方參與設備系統開標、授標前澄清、合同談判等工作,運營方及時安排人員參與。(2)設計聯絡。建設方向運營方提供設備系統設計聯絡相關文件,組織運營方專業人員參與設備系統設計聯絡、設計溝通等相關會議。運營方應結合運營需求審核技術資料,對設備系統的具體技術細節提出意見,積極配合完成設計聯絡工作。(3)設備系統生產制造。建設方組織運營方相關專業人員參與設備的監造、調試、出廠驗收等工作。運營方需依據設計文件、合同技術文本、試驗大綱、運營需求等,參與相關設備的制造、驗收過程,及時提出優化建議。(4)施工、設備安裝、裝修。運營方依據工程籌劃、計劃、工程進度等相關文件,跟進現場施工(含隱蔽工程)進度,掌握工程施工動態和重點工程進度,及時調整優化運營籌備工作。建設方敦促施工單位、供貨商及時提交設備安裝相關技術資料并向運營方提供,協助運營方參與現場施工、設備安裝等監理、工地例會。運營方依據技術資料、相關規范要求,及時提出施工安裝存在的相關問題。建設方將相關例會會議紀要抄送運營方相關部門。(5)單體(系統)調試。運營方需根據運營籌備、人員培訓計劃需要,向建設方、供貨商提出設備系統資料需求及培訓需求;建設方、供貨商根據運營方需求,按計劃提供設備系統的技術功能說明書、維護手冊、操作手冊等文件資料。運營方應及時學習研究并提出資料的優化及補充意見;各供貨商應按要求進行修訂,并組織開展相關技術培訓。建設方組織運營方參與設備(系統)單體調試,運營方安排專業人員配合,完成后在調試記錄上簽字確認。單體(系統)設備調試完成后,供貨商向運營方提供系統調試報告、測試記錄表、遺留問題匯總表等。
3.3驗收接管階段
(1)工程驗收。運營方應作為建設方代表成員參與各階段工程驗收工作,就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建設方相關人員溝通協商;建設方相關人員對問題作跟蹤處理并明確回復。為確保試運營評審順利進行,建設方須在各階段驗收后向運營方提供1份非正式的驗收資料。正式驗收資料應在竣工資料交接時一并向運營方移交。(2)三權接管。三權接管主要包括屬地管理權、設備使用權、調度指揮權的交接。運營方與建設方共同起草編制接管方案,并經領導組審核后實施。移交前及移交過程中工作組召開專項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各專業組交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及期限。對重大行車、消防、設備的安全問題,專業組、工作組組織相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不能協商一致的問題,報領導組決定處理意見。
3.4聯調演練階段
(1)綜合聯調。運營方牽頭組織,協同建設方各部門共同實施綜合聯調工作。運營方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綜合聯調發現的問題。建設方相關部門敦促各相關設計、施工、供貨商積極處理運營方提出的問題并作回復。(2)運營演練。運營方應負責編制試運行演練方案,并組織實施;建設方需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配合試運行的演練、保障等工作,確保在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前基本完成試運行及各項演練。運營方應將試運行及運營演練的有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建設方就報告所列問題及時組織整改。(3)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運營方需及時全面配合評審主辦部門編制試運營準備綜合報告及提供相關資料,并參加評審會議,負責運營相關內容匯報及交流。根據試運營專家評審會的評審報告,建設方負責實施相應工程整改工作;運營方應積極配合為整改工作創造條件,做好整改相關記錄及備案。
4問題收集與處理
4.1問題收集
運營介入實施過程中,各方應采用統一EXCLE表格對問題進行記錄、匯總。對于每個問題,所需填寫的內容不限于表1所列項。填寫問題紀錄表的具體規范填寫要求見表1。
4.2問題處理
所有發現問題應按收集、反饋、協調、整改或消除、歸檔等進行處理。處理過程總體遵循分層協調、逐級上報原則。遇重大問題,專業組可直接上報工作組、領導組處理,具體流程見圖4。
5結語
自1863年世界第1條城市軌道交通在倫敦建成通車以來,城市軌道交通便因其占用土地和空間少、運輸能力大、運行速度快、環境污染小等優勢而成為備受推崇的理想交通方式。我國內地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歷史并不長,但發展勢頭十分迅猛。我國內地第一條城市軌道交通于1969年在北京投入運營,1997年我國僅有4座城市擁有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總里程100km.截止到2013年5月,我國內地已有北京、上海、廣州、天津、深圳、南京、重慶、長春、武漢、大連、沈陽、成都、佛山、西安、蘇州、杭州和昆明17個城市開通了64條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總里程達到2022km(不含磁懸浮)。北京(456km)和上海(434km)的城市軌道交通里程已經居世界城市前兩位(第3位為倫敦402km)。最近5年,我國以每年新建270km的速度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線路。
2環境影響評價存在的典型問題
我國第1條開展環評工作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是北京地鐵復八線(1988年)。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數量短時間內急劇上升,在改善城市交通狀況的同時也給環境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壓力。規模龐大、復雜、綜合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產生的諸如振動、噪聲、電磁、地下水、景觀等環境影響接踵而至,環境影響評價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2.1報告書良莠不齊,質量有待提高
2.1.1對于項目建設內容與規劃環評不符的部分,不進行環境影響比選,只做定性分析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立項依據是國家發改委批復的《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但到具體項目環評時,大多都會出現如線位偏擺、車站(和停車場、變電站)等位置移動、敷設方式變化(高架改地下、地下改高架)等與規劃不相符的情況。目前,大多數項目環評均以提供地方規劃部門同意變化的意見為依據,而不是從線位變化產生的環境影響角度確定選線選址的可行性。
2.1.2對主要環境影響問題不進行環境方案比選,而是服從建設單位的要求對于以高架形式穿越城市人口密集區的項目,聲環境現狀已經不能滿足環境功能要求,且治理難度大,而許多城市在軌道交通項目評價中,認為只要控制了工程自身產生的環境影響即可,不考慮環境功能現狀的情況很普遍,報告書不針對主要的環境問題進行線路選線或敷設方式的比選。
2.1.3減振降噪環保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不足
1)減振措施存在的問題。每一種軌道減振措施在不同頻率范圍和不同測試位置,會有不同的減振效果。無論何種軌道減振措施,均為高頻減振效果優于低頻減振效果。在各種軌道減振措施中,廠家標稱的減振效果,因未注明適用的評價量、頻率范圍、計權網絡、測量方法、測點位置等與減振效果直接相關的條件,導致引用時存在諸多問題。一般情況下,廠家標稱的減振效果均優于實際應用效果。另外,同一種減振措施也有很多設計因素對減振效果有重要影響,報告書中未提出相關要求,只是泛泛地提出減振措施的名稱。
2)降噪措施存在的問題。目前,報告書對采取降噪措施只按高度給出降噪效果,未分析采用不同材料和結構形式對降噪效果的影響程度,可能會出現實際效果與環評要求不符的問題。
2.1.4公眾參與內容針對性不夠目前,在評價單位公示的報告書簡本中,對評價范圍內的環境影響敏感目標沒有明確顯示,很多調查是在網上公示報告書簡本的同時或更早時間開展,在公眾未充分了解工程產生環境影響的情況下,公眾參與的可信度不高。在公眾參與樣本分析中,對直接利益相關、間接利益相關和非利益關系的數量和比例不進行統計分析,無法判斷代表性。對于可能存在振動敏感設備的大學、科研機構、計量機構、電子和光學設備生產商、醫院等單位,應在規劃環評中調查其單位意見。
2.2環評導則不夠細化,相關技術支撐尚待完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城市軌道交通》(以下簡稱《導則》)于2009年4月1日實施,它是開展城市軌道交通環評的主要技術依據,對規范環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4年多的運用過程中也發現了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
2.2.1噪聲和振動預測中存在的問題
1)噪聲和振動源強。噪聲及振動源強是聲、振動環境影響評價中非常重要的基礎數據,《導則》未給出典型線路、車型的噪聲和振動源強參考值。目前,對噪聲和振動源強的選擇隨意性較大,評價單位不重視類比監測,大多數報告書采用的源強未給出充分、合理的依據。在實際的評估過程中,發現噪聲和振動源強的取值,部分項目偏于保守,部分項目認為隨著車輛和軌道結構的不斷更新,源強取值偏小,同類項目源強的取值差甚至高達8dB,直接影響了噪聲和振動的預測結果及措施應用的合理性。
2)環境振動距離衰減問題。環境振動的衰減與距離、地質條件、頻率等有關,《導則》僅給出了一個對數關系的回歸公式。一方面公式的表達形式與環境振動衰減的經典理論有一定差別(如環境振動近場和遠場的衰減差異、振源頻率特性的影響等);另一方面《導則》未給出典型地質條件的回歸常數參考值,這可以采取類比監測確定,但是由于評價單位的不重視和專業水平、儀器設備所限,大多數單位的慣用做法是基于早年的少量資料偏于保守取值。
3)振動評價中建筑物振動衰減量的問題。《導則》的建筑物振動衰減量范圍過大,造成實際使用的隨意性較大;建筑物的分類不夠細致,且與GB50352—200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建筑物分類不一致。在對《導則》的修訂過程中,建議參考該標準的建筑物分類并考慮不同建筑物(結構和基礎)的振動衰減特性,提出更細致的建筑物振動修正值。
4)聲屏障、振動防治措施效果問題。《導則》給出的是無限長聲源和聲屏障的插入損失預測公式,這與實際情況是不相符的。另外,《導則》未結合風亭特點給出消聲器降噪效果的計算公式,雖然給出了部分減振措施的減振效果,但是其評價量為未計權振動加速度級,與環境振動的評價不一致,因此給許多管理人員和評價人員造成很多誤解,實際人們所關心的地面環境振動的減振量低于《導則》的減振效果。
5)古建筑振動的評價問題。應充分理解《古建筑防工業振動技術規范》的內涵,其適用對象只是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產,與外國相關標準相比,極其嚴格,不應擴大其適用范圍。對于優秀歷史建筑、風貌建筑、近代建筑等非文物古建筑應按照新近頒布的GB50868—2013《建筑工程容許振動標準》評價。
6)與地方相關技術規范銜接的問題。2012年4月1日,北京市開始實施地方標準《地鐵噪聲與振動控制規范》,其預測結果和控制措施原則與《導則》存在較大差異,在評估中存在尺度不一致的現象。建議《導則》在修訂過程中進行對比分析。
2.2.2二次結構噪聲問題相對于傳統的噪聲和振動問題,二次結構噪聲在環評領域是一個新的分支。《導則》雖然于2009年就給出了二次結構噪聲的預測模式,但是由于其不計權分頻特性以及評價單位的不重視、專業水平和儀器設備所限,到目前為止,二次噪聲的預測和測量一直是流于形式,未科學地按照《導則》規定的方法評價。相關的行業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輻射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在測量方法上描述不夠清晰,并存在一定缺陷。
2.2.3地下水問題應結合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特點和新頒布的《地下水導則》要求,弱化工程建設對區域水量和地面沉降的評價,分析可能影響地下水水質的施工環節,強化施工期的防治措施、環境監理等評價內容。
3對策措施及建議
3.1加強對評價單位的培訓和日常考核目前,評估的報告書行業特征很明顯,相關行業的評價單位,其技術方法較好,預測水平相對較高,但對環保對策及措施的考慮上比較薄弱,環保系統的評價單位情況則相反。環評是一項多學科的綜合性工作,造成這種行業色彩濃厚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環評人員大多數是通用型(專業性水平不高)人才,對其進行的專業性培訓欠缺。另外,環評機構資質考核應與報告書質量掛鉤,建立環評單位日常工作考核制度。應建立聯動機制,將評估時對報告書的打分情況反映到評價單位的考核記錄中。
3.2盡快立項修訂《導則》在規范性引用文件中,更新相關標準規范,評價因子根據更新的標準規范對應調整,聲環境、振動環境影響評價內容、監測方法、預測評價等內容與附錄的預測模式對應調整,盡快開展噪聲和振動源強數據庫、地面振動距離衰減回歸常數數據庫建設,對振動預測模式中的參數做進一步的明確或調整,規范古建筑振動評價對象和預測內容要求,優化二次結構噪聲的預測模式和方法等。
3.3盡快開展驗收數據庫建設“十一五”期間,我國建成并開通了50條城市軌道交通線路。但目前驗收的只有10多條,且大多數驗收監測單位由于不熟悉城市軌道交通的特點和要求,監測數據錯誤很多,更談不上監測數據的收集整理,使得本行業的各個環境影響情況還是僅停留在理論預測數據階段。應盡快開展驗收數據庫建設,與環評預測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或開展其他形式的專項研究工作以驗證環評預測數據的可靠性。
3.4加強與城軌行業及相關科研機構的溝通一方面及時了解行業的發展情況,另一方面盡量充分利用行業的技術手段及科技能力解決評估中難以解決的問題,使環境影響評估工作更加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