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6 16:06:53
序論:在您撰寫財政資金股權投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和部分省市在改革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模式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從國家級層面來看,設立了“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國家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400億規模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從省級層面來看,以廣東省為代表的部分省市試行省級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江蘇省為代表的部分省市實行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總體來看,傳統的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正在向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下簡稱“廣東股權投資”)兩種方式轉變。政府引導基金是指由政府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廣東股權投資是指廣東省在基本公共服務和行政運行領域之外,財政安排用于支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準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資金實施經營性股權投資。不論是政府引導基金還是股權投入,都是政府引導、市場化方式(股權投入)運作,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產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通過資金有償使用,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促進技術與市場融合、創新與產業對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來新興產業,推動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
2.但在具體的定位上存在一定差異,具體表現為:運作主體定位不同。廣東股權投資的主要實施流程是產業扶持類專項資金由廣東省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開展項目競爭性評審,按領域相關、業務專長、管理對接、綜合發展原則確定受托管理機構(具有股權投資管理經驗的省屬國有獨資企業),受托管理機構開展獨立調查,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下達項目計劃及資金,受托管理機構按照項目計劃、資金計劃和投資方案等與被投資企業簽訂協議,具體實施。政府引導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運營、自主投資決策,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政府和財政部門僅僅提供基本的市場“守夜人”服務。杠桿投資效應不同。廣東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是廣東省財政預算安排,由原產業扶持類財政專項資金整合,沒有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放大效應。政府引導基金則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吸引有實力的企業、大型金融機構等社會、民間資本參與,形成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承擔主體不同。盡管廣東省不斷完善投資風險管控機制,要求受托管理機構及持股主體要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開展股權投資,承擔有限責任,防止債務連帶風險。省有關部門要加強股權投資實施管理,省財政廳把股權投資資金納入公共財政考核評價體系,負責實施重點評價或引入第三方評價政策實施效果。但市場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特別是為實現既定政策目標,重點支持的是抵抗市場風險較弱的處于成長期的高新技術產業和中小企業,一旦發生類似金融危機等風暴,財政資金面臨嚴重損失的可能性非常大。政府引導基金在風險分擔及回避等方面則顯的更為安全,財政投入的資金可采取“優先股”(政府財政出資作為“優先股”,確保本金與利息的安全,利息則參考同期國債利率或8%固定收益)、“回購模式”(風險投資機構在約定時間內,按照當初約定的價格回購被投資企業的“財政出資所占股權比例”)。總體而言,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股權投資這兩種模式都還處于探索階段,政府引導基金在擴大杠桿效應,防范回避市場風險具有明顯優勢,但股權投資則在落實產業發展政策,體現引導目標,克服“市場失靈”上更能體現政府影響力。
二、推進產業扶持財政資金股權
改革思路評價產業引導基金的運作成效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引導基金撬動民間資本規模大小;二是引導基金及子基金投資中早期高新技術企業的比例高低;三是以有償方式保持基金的良性循環,風險防控能力強弱。實現雙贏,體現“雙向”杠桿擴大效應。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本活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意向也較為濃厚,產業引導基金應充分利用民間資本,擴大財政資金的杠杠效應。同時,基金公司也可以通過財政資金的注入,充分利用財政資金解決自身資金投資不足的問題,擴大自身資金的杠桿效應,實現政府與市場的雙贏局面。準確定位,體現充分市場化原則。實踐經驗表明,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股權投資改革必須堅持引入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模式。政府把握宏觀方向,制定和完善政策環境,減少行政干預,加強對基金管理人的選擇和產業基金總體投資方向的把關,把具體經營權交給直接面對市場的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政府與基金公司之間的損失和利得,探索完善激勵機制,提高政府財政資金運作效益。
三、具體路徑
1.準確定位政府角色,體現政府導向目標。建議將廣東股權投資模式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產業類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開展項目競爭性評審,完善為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和合作的基金公司按照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項目申報要求,在社會上公開征集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股權投資,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對項目是否符合政府引導扶持產業發展方向進行初步篩選,然后由基金公司在篩選后的項目中進行自主選擇,實施股權投資,具體結果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備案。合理設定投資模式,擴大資金杠桿效應。財政出資比例、財政出資保本的風險防范要求和投資本地高新企業的投資比例是產業引導基金合作談判的主要焦點,產業引導基金肩負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的政策性任務,還不得不“兼顧”社會資本與基金管理人對投資收益的合理回報訴求、自身財政出資安全的考量及扶持本地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成長及產業結構升級等。建議政府出資與基金公司參股設立政策導向明確的產業扶持引導基金,杠桿系數可考慮為1:4,財政資金只參股該基金,但協議約定該基金總額的30%~40%用于支持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篩選出符合政府產業導向的項目,放大財政資金投入產業發展的杠桿。財政投入資金按照“優先股”模式或“回購模式”管理,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同時,根據被投資企業的創業發展周期,明確股權投資參股期限和比例,參股期限一般為3-5年,最長不超過10年,財政資金出資額占被投資企業的股份原則上不超過其總股本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
以色列政府于1993年出資5億美元啟動了YOZMA計劃:(1)資金中政府比例占40%,其余60%來自境內私人資本和國內外的創司;(2)采用合伙制,YOZMA作為有限合伙人,不參與基金的日常管理;(3)必須投資于以色列高科技公司。從美國、德國以及以色列政府財政股權投資經驗看,政府對推動股權投資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承擔著引導社會資本進入股權投資市場以及彌補市場失靈的責任。政府資金參與股權投資,不僅可以充分發揮其宏觀指導和調控的職能,保障股權投資良好的外部環境,為股權投資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支持,還可以完善市場體系,做好股權投資的監管,規范投資行為。同時,通過利用政府財政一定比例的資金投入,不僅創造了更多就業機會,還增加了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為我國推進財政資金股權投資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鑒。
二、我國政府財政資金股權投資實踐
2009年4月,科技部和財政部批準的六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項目簽訂協議書,專門向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投資。承擔項目的六家創司將分別發起設立六個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資于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批融資規模達10.45億元,其中引導基金參股投資1.59億元。這是我國財政首次以股權投資方式與投資公司合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政府職能的轉變,近幾年來,政府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的概念在市場上已經不陌生。清科研究中心《2013年中國產業投資基金專題研究報告》指出,政府引導基金在我國經歷了探索起步、快速發展、規范設立與運作三個階段的發展,到目前已經進入相對成熟的市場化運作階段。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逐漸復蘇,由地方政府設立引導基金的熱情逐步升溫,各省、市、自治區分別制定出臺了適合本地的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其中,江蘇省、廣東省的政府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目標明確、運作規范、管理科學,對其它省市推進政府資金股權投資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江蘇經驗
2011年10月,江蘇省財政廳下發了《關于區域重點成長型企業發展扶持資金試行股權投資等使用方式的意見》。各市、縣財政局根據《意見》要求,結合實際,確定了重點成長型企業發展扶持規劃,擬定了股權投資、融資風險專項資金、定向融資擔保等資金運作方案。省財政廳根據評審結果分兩批與運作方案相對成熟的31個市、縣財政部門簽訂了為期三年的資金使用協議,共撥付資金3.68億元,引導各市、縣財政出資3.73億元,共同組成地方區域發展扶持專項資金,并委托江陰市高新技術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為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和出資人代表,從2012年開始實施財政資金有償使用試點。從發展情況來看,江蘇財政資金股權投資企業發展態勢良好,取得了明顯成效。到2013年底,江蘇省采取股權投資方式運行的資金額度為12.59億元,共投資174戶企業,已完成投資8.34億元;2013年被投資企業共實現銷售收入206.87億元,同比增長13%。采用定向融資擔保和融資風險基金方式的資金額度為7.26億元,共為765戶企業53.45億元貸款提供擔保和融資風險補償服務,年均放大倍數5倍以上;2013年被扶持企業2013年度共實現銷售收入935.61億元,同比增長17%;實際上繳稅收44.42億元,同比增長13%;實現凈利潤63.71億元,同比增長12%。財政股權投資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服務業內企業為主要投資對象,在174戶獲得扶持資金股權投資的企業中,近140戶為江蘇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服務業內企業,新興產業和服務業企業占比80%,促進了江蘇省產業轉型升級。江蘇政府財政資金實行股權投資的經驗表明,財政資金參股企業對于促進企業良性發展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二)廣東經驗
2013年初,廣東省財政廳出臺了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意見等文件,擴大對現有財政經營性領域資金的股權投資改革。廣東的主要做法有:1.明確股權投資的范圍和比例安排。2013年省級財政用于股權投資的總額約187億元,其中:注入資本金類項目、用于公路交通、軌道交通、機場建設、水利設施等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的資本金,按不低于專項資金規模70%的比例進行股權投資;產業扶持類專項資金項目,用于支持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項目,按分別不低于專項資金規模的50%和40%進行股權投資;補助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城鄉公用設施建設等,具備股權投資條件的,原則上實施股權投資。規定產業扶持類資金投資期限一般為3-5年,最長不超過10年,財政資金投入占股不超過總股本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2.明確股權投資改革的政策導向。一是引導投資方向。通過股權投資方式引導帶動社會資本投向基礎設施、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政府需要扶持的領域,著力培育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的先導性產業。二是專業管理,市場運作。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市場化的方式對項目的研判和選擇進行運作。三是循環使用,滾動支持。通過階段性持有股權,確定資金使用的責任主體,實現財政資金的保值增值和良性循環;建立和完善退出機制,適時退出獲得合理回報,形成財政資金滾動發展效應。四是防范風險,提高績效。明確受托管理機構責任義務,引入第三方機構對股權資金投入和使用進行風險評估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風險防范和激勵約束機制。3.明確股權投資的運作模式。一是參股方式,包括直接注資、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委托管理機構直接投資、委托管理機構與企業合作發起設立專門的項目公司等方式。二是參股程序。產業扶持類專項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程序包括: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項目申報指南;開展項目競爭性評審;按領域相關、業務專長、管理對接、綜合發展原則確定受托管理機構;受托管理機構開展獨立調查;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下達項目計劃及資金;受托管理機構按照項目計劃、資金計劃和投資方案等與被投資企業簽訂協議,具體實施。三是參股項目退出,適時進行股權轉讓、股票減持、其他股東回購等,實現財政資金退出。四是管理費用和收益管理,按受托管理財政資金總額的一定比例和管理業績,每年支付受托管理機構管理費用,并將投資凈收益的10%左右作為受托管理機構的獎勵資金。省財政股權投資資金退出后形成的收益,除支付管理費用和獎勵外,本金和剩余收益部分由受托管理機構負責上繳省財政,按原渠道滾動使用。五是資金管理和考核,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對股權投資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風險評估和績效評價,對受托管理機構實行總體考核,對連續幾年未完成財政資金保值增值目標的受托管理機構,采取撤銷受托資格等懲罰措施。六是建立資金動態調整機制,對未完成年度股權投資的專項資金或行業主管部門,可減少下年度資金安排金額并作為今后申請財政資金的考量因素,對使用績效好的資金或行業主管部門,可增加滾動投入資金額度。4.明確界定各方的職責關系。按照參與股權投資的主體劃分,省政府是出資主體,享有資金所有者的各項權益;行業主管部門是責任和監督主體,負責股權投資管理的具體實施;財政部門是監管主體,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收益上繳管理和績效評價;受托管理機構是經營主體,按委托管理協議及所持有股權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并在法定程序內明確所投入財政資金的有限責任,建立市場化運作風險規避和退出機制。廣東的改革工作呈現以下幾個特點:(1)將用于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準公共產品和社會有償服務等方面的財政投入明確為可實施經營性投資的資金,將符合條件的注入資本金類項目、產業扶持類項目、產業園區類等納入股權投資改革范圍,其規模走在全國前列。(2)準確定位財政經營性資金股權投資的方向、重點、方法。(3)將投資的領域確定為重要基礎設施、高投入高風險的高科技行業等市場資本不愿投入或投入不足的領域,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金的帶動作用。(4)財政經營性資金以盈利大小為主要目標,政府主管部門不參與企業日常管理,不干預企業經營決策。(5)在股權投資項目管理中引入市場化運作機制,將評審項目交由受托管理機構開展調查、可行性分析、投資方案談判等,并提出投資方案建議。(6)在股權投資管理中引入退出機制,通過階段性持股,獲取合理回報,實現財政經營性資金的滾動發展。(7)在項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風險評估和績效評價機制,對項目進行分析、判斷和價值評估,作為財政資金入股、管理、退出定價的重要依據。(8)明確實施股權投資的財政資金管理權限,仍由相關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實現權責對等。
(三)推行政府資金股權投資中需重視的問題
從江蘇省、廣東省推行政府資金股權投資的實踐可以看出,得益于政府資金規模大、投資目標明確、政策扶持力度大等優勢,在實際運行管理過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扶持效果。但由于缺少可參照的成功經驗,在以上兩省先行探索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1.資金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在資金運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如,股權投資對企業規模和利稅貢獻要求較高,需進一步明確投資企業的規模和納稅能力;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損益確認原則需要明確和細化;涉及多方利益主體、多重利益博弈,需要對原有責任機制進行必要改造和重構,并將其規范化,防止出現新的權責不清晰、運轉不順暢、監管不到位等問題。2.資金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有待提高。市場化運作的股權投資對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要求較高,投資目標企業的篩選評定和投資跟蹤管理、績效評價,需要財政部門和資金管理機構具備金融、財務、投資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3.需健全風險防范機制。由于我國的市場體系仍然存在法治水平低、發育不完善、信用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使股權投資改革有可能面臨不少的風險挑戰,包括偏離政策方向風險、尋租謀利風險、委托風險、經營財務風險等,因此,需要在改革過程中不斷完善制度安排和規范操作細則,切實防范投資運作中的潛在風險。
三、推動我國政府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明確界定政府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的范圍,財政經營性資金應逐步退出一般經營性、競爭性領域,轉為主要投向重要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創業型企業等社會資本投入不足的領域,防止擠出效應的產生。進一步細化和明確資金運行管理機制,在企業遴選、資金監管、績效評價、股權退出等各個環節制定既契合市場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機制和操作細則。進一步完善責任機制重構及落實辦法,明確和落實政府部門、受托機構、被投資企業的權責關系。
(二)進一步體現市場化原則
市場經濟國家的實踐經驗表明,財政股權投資改革必須堅持引入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模式。政府應制定和完善政策環境,減少行政干預,把具體經營權交給直接面對市場的基金管理人;調整政府股權投資收益分配辦法,合理分配政府、受托機構與企業之間的損失和利得;探索完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受托機構和資金管理人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政府財政資金運作效益。
(三)加快培養優秀管理人才
為了提高資金管理的專業水平,在加強學習培訓、提高財政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的同時,應鼓勵和引導財政部門通過引進專業團隊和專業人才來打造專業化管理團隊,并充分利用第三方機構服務提高資金管理機構的綜合投資管理能力,提升政府財政資金管理水平。
(四)建立多層次資金市場,完善退出機制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和部分省市在改革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模式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從國家級層面來看,設立了“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國家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2015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400億規模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從省級層面來看,以廣東省為代表的部分省市試行省級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江蘇省為代表的部分省市實行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總體來看,傳統的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正在向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下簡稱“廣東股權投資”)兩種方式轉變。政府引導基金是指由政府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廣東股權投資是指廣東省在基本公共服務和行政運行領域之外,財政安排用于支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準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資金實施經營性股權投資。不論是政府引導基金還是股權投入,都是政府引導,市場化方式(股權投入)運作,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產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通過資金有償使用,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促進技術與市場融合、創新與產業對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來的新興產業,推動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但在具體的定位上存在一定差異,具體表現為:
(一)運作主體定位不同
廣東股權投資的主要實施流程是產業扶持類專項資金由廣東省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開展項目競爭性評審,按領域相關、業務專長、管理對接、綜合發展原則確定受托管理機構(具有股權投資管理經驗的省屬國有獨資企業),受托管理機構開展獨立調查,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下達項目計劃及資金,受托管理機構按照項目計劃、資金計劃和投資方案等與被投資企業簽訂協議,具體實施。政府引導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運營、自主投資決策,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政府和財政部門僅僅提供基本的市場“守夜人”服務。
(二)杠桿投資效應不同
廣東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是廣東省財政預算安排,由原產業扶持類財政專項資金整合,沒有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放大效應。政府引導基金則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吸引有實力的企業、大型金融機構等社會、民間資本參與,形成產業投資基金。
(三)風險承擔主體不同
盡管廣東省不斷完善投資風險管控機制,要求受托管理機構及持股主體要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開展股權投資,承擔有限責任,防止債務連帶風險。省有關部門要加強股權投資實施管理,省財政廳把股權投資資金納入公共財政考核評價體系,負責實施重點評價或引入第三方評價政策實施效果。但市場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特別是為實現既定政策目標,重點支持的是抵抗市場風險較弱的處于成長期的高新技術產業和中小企業,一旦發生類似金融危機等風暴,財政資金面臨嚴重損失的可能性非常大。政府引導基金在風險分擔及回避等方面則顯得更為安全,財政投入的資金可采取“優先股”(政府財政出資作為“優先股”,確保本金與利息的安全,利息則參考同期國債利率或8%固定收益)、“回購模式”(風險投資機構在約定時間內,按照當初約定的價格回購被投資企業的“財政出資所占股權比例”)。總體而言,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股權投資這兩種模式都還處于探索階段,政府引導基金在擴大杠桿效應,防范回避市場風險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但股權投資則在落實產業發展政策,體現引導目標,克服“市場失靈”上更能體現政府影響力。
二、推進產業扶持財政資金股權
投資改革的建議——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是民營經濟大省,市場經濟體制較為完善,民間資本充裕,具有發展和投資環境的比較優勢,且處于產業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2013—2014年浙江省政府設立創新強省基金(6億元)、信息經濟創投基金(20億元),已具備一定的產業基金管理經驗。探索符合浙江省情的產業扶持財政改革之路,應綜合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股權投資模式的優勢,找準“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之間的平衡點,采用產業引導基金模式推進財政扶持產業發展方式轉變。
(一)具體思路
評價產業引導基金的運作成效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引導基金撬動民間資本規模大小;二是引導基金及子基金投資中早期高新技術企業的比例高低;三是以有償方式保持基金的良性循環,風險防控能力強弱。(1)實現雙贏,體現“雙向”杠桿擴大效應。浙江省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本活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意向也較為濃厚,產業引導基金應充分利用民間資本,擴大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同時,基金公司也可以通過財政資金的注入,充分利用財政資金解決自身資金投資不足的問題,擴大自身資金的杠桿效應,實現政府與市場的雙贏局面。(2)準確定位,體現充分市場化原則。實踐經驗表明,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股權投資改革必須堅持引入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模式。政府把握宏觀方向,制定和完善政策環境,減少行政干預,加強對基金管理人的選擇和產業基金總體投資方向的把關,把具體經營權交給直接面對市場的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政府與基金公司之間的損失和利得,探索完善激勵機制,提高政府財政資金運作效益。
(二)具體路徑
地方財政股權投資規模日益擴大,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績效評價體系非常重要。文章從財政股權投資試點的地方政府切入,通過比較試點地區的“管理辦法”,發現地方財政在股權投資績效評價方面還存在績效評價體系不健全的問題,使得財政資金面臨著巨大的風險隱患。文章提出了改進財政股權投資績效評價方法的思路和政策建議,以構建適合財政股權投資特點的績效評價機制。
[關鍵詞]
財政股權投資;投資評審;績效評價
隨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多措并舉,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股權投資形式的財政引導資金(例如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規模日益擴大,促進了國有資本的流動。如何保證財政股權投資資金的合法合規使用,需要進行全面、動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評審,有效規避政府股權投資資金的風險。更重要的是,保障這種新型投資方式能夠高效地發揮政府投資的政策引導效果和示范效應,增強經濟內生動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促進經濟提質增效。
一、財政股權投資快速發展的動因
(一)現代財政體制改革倒逼財政股權投資是一種創新方式和有益補充,能夠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現代財政體制改革要求。財政股權投資方式,能夠使企業多頭申報、虛報騙取財政資金的空間大大減少,同時降低負責分配資金的有關人員的廉政風險,最重要的是股權投資方式能夠更好的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投向基礎設施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需要政府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從而培育大批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的先導性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股權投資方式比直接財政資金支持政策更安全,有利于提高部門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二)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更多的支撐服務政府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和政府性基金的目的是為了扶持、鼓勵特定產業或者行業的發展。財政股權投資管理,不僅沒有改變政府扶持產業發展的初衷,而且通過改變財政資金分配方式,還會激勵政府尋找有發展前途的合作項目,更好地扶持這些企業成長和相關行業發展。股權投資前,企業獲得的是無償的財政扶持資金,股權投資后,財政資金可以提供注冊資本或者進入資本公積,解決企業沉淀成本的問題,使企業有能力從事擴大再生產的集資活動。企業不僅得到了急需的扶持資金,還享受到了股權管理公司運用專業優勢和掌握的資源提供的專業咨詢服務。
(三)“雙創”高新技術企業資金需求財政股權投資以其較低的融資成本(通常財政股權融資成本低于借貸融資和信托融資)受到眾多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追捧。除了滿足企業、項目融資需求之外,“雙創”企業還注重類似“政府背書”的投資,能夠為產品商業融資、市場開發和產品品牌樹立良好的示范效應。因此,財政股權投資極大的激發了“雙創”企業對政府資和信譽的強烈需求。總之,財政股權資金將有效的調動了大眾創業的積極性,對于萬眾創新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財政股權投資管理特點
現有的財政股權投資試點地方廣東、海南、湖南、鎮江、襄陽、北京的管理辦法,弱化了績效管理責任,因為股權投資的評價辦法無法由地方財政部門獨立完成,這就是財政股權投資績效評價的特殊性。
(一)試點地區財政股權投資的基本框架基本的財政股權投資框架至少應包括:政府及其財政部門、項目/企業、第三方專業管理機構。其相互間的流程圖如圖1所示:1.財政股權投資的定位一致——作為財政扶持的一種形式,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如廣東規定財政廳是股權投資資金的監管主體,負責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收益上繳管理和績效評價,不直接持有財政經營性資金股權,不直接進行股權管理。2.實行政府股權適時退出,推動財政專項資金良性循環。如廣東規定在項目退出時,產業扶持類專項資金投資項目必須具備明確的退出條件和方式,達到一定的投資年限或約定投資條件(如一定的增值率、企業上市、未能實現預期盈利目標等),應適時進行股權轉讓、股票減持、其他股東回購以及清算等,實現財政資金退出。海南省規定:當企業步入良性發展軌道或出現經營異常時,財政資金將適時退出。湖南規定:建立股權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適時退出機制。股權投資資金參股項目企業后,應按照市場規則,適時從項目企業退出。3.引入第三方機構委托管理政府股權。如廣東規定財政部門委托(或信托,下同)省內專業機構對財政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充分利用受托管理機構的專業優勢、投資經驗對項目進行研究判斷和選擇,按市場化方式運作。海南規定經營主體是股權投資管理公司而不是政府,政府遴選或設立國有獨資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并對其實施日常監管。湖南規定股權投資資金委托專業股權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受托股權投資機構(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機構)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產業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二)試點地區具體操作辦法不盡相同1.財政股權投資占比要求不同采取股權投資的地方政府對財政股權投資占比要求不同。海南省最高,規定省財政用于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類專項扶持資金,安排不少于專項資金總額50%的資金實施股權投資。廣東省和鎮江市次之,都規定財政資金出資額占被投資企業的股份原則上不超過其總股本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襄陽市較低,規定股權投資資金的出資額占被投資企業的股份原則上不超過其總股本的2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單個企業累計投資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湖南省最低,規定省財政支持產業發展的各項專項資金,原則上應按不低于15%的比例以股權投資的方式進行(與中央項目配套部分除外)。2.因地制宜,投資領域有所不同試點地區針對區域發展特點,制定了財政股權投資各自的投資領域。比如,襄陽市的投資對象和標準為:“一個龍頭,六大支柱”產業配套協作能力強的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產品附加值較高、符合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的企業;傳統產業中符合調優調強要求、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突破大、轉型升級效果比較明顯的企業;創新能力較強,市場前景比較好的企業。廣東省要求注入資本金類項目,以及補助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城鄉公用設施建設、風景名勝區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資金,通過注資省屬公司(單位)或成立有限責任的項目公司等形式實施股權投資管理。北京海淀區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推進海淀區重大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增強科技企業整體實力,提高科技企業創新能力,實現海淀園區經濟發展,提高區域社會效益。
(三)財政股權投資試點各異的績效考評辦法試點地區財政股權投資的績效評價辦法在主管機構、評價標準以及評價結果應用等方面各有側重。例如,廣東省規定引入第三方機構對資金股權投入和使用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和績效評價,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評價結果。湖南省規定省財政廳、省產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股權投資機構以其委托運營的全部股權投資資金保值增值率為指標進行考核。鎮江市規定股權投資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納入公共財政資金考核評價體系,由專項資金主管部門配合市財政局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定期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評估,主要評估指標包括股權投資資金實際投資規模、被投資企業實現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對考核不達標企業,按照風險退出方式退出。
三、管理與績效評價暴露的問題
(一)管理政策不一致,造成績效考核標準多元雖然各省市執行財政股權投資的試點都規定了引入第三方進行績效考評的機制,但各地方出臺的政策不盡一致,具體到績效考核標準,也沒有明確規定目標和流程設置。例如,對于第三方評價機構的選擇標準大都沒有明確規定,績效考核時間和標準也沒有明確規定。績效考評標準沒有明確規定可能導致財政股權投資扶持的企業對財政資金的濫用,沒有按照原規定用途使用資金,造成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等問題。
(二)沒有改變“先有資金預算再去尋找投資項目”的傳統模式雖然財政股權投資明確了擬投資項目或企業的基本方向,但還是會受到傳統投資模式的束縛,這一問題在試點改革中是常見的難題,在試點初期往往出現資金預算很充裕,而合適的投資項目難覓的狀況,這就造成了資金攤派與尋租、項目申請不足與“寧濫勿缺”等項目遴選問題,導致本應以市場效率為原則的財政股權投資,卻被限制在了先有預算盤子再找合作項目的傳統支出模式之中,嚴重降低了股權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缺乏保障財政股權長期投資的安全性機制財政股權投資試點的規定中大都只規定在一定條件下要收回財政資金,但是財政資金虧損時由誰來彌補,當股權投資扶持的企業倒閉時或者當財政資金到期退出時,財政資金如何回收的問題也沒有具體的操作規定與流程,例如,海南省明確規定政府股權投資發生虧損,股權投資管理公司要用自有資金彌補。像海南省這樣在管理辦法里明確規定資金安全機制的比較少,大部分試點沒有明確規定如何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性,因此只能通過與項目申請單位討價還價式的談判方式規避財政資金的風險,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財政股權安全性制度建設。
(四)在項目投資委托關系中存在責任與風險不一致的問題在投資項目管理中,項目管理者與資金、股權管理者會出現責任與風險不一致的問題。在股權投資主體中,項目管理者往往是政府職能部門,其職責僅限于支出財政股權投資資金,以及對財政部門負責,然而股權投資的最大特點恰恰是股東權利的履行,在這一點上政府職能部門是沒有股東行使權的,股東權力自然移交給了投資管理公司。可是一旦出現投資風險,投資管理公司需要負一定責任,但最后責任的還是政府職能部門承擔,這就出現了項目投資的權責失衡,政府職能部門的喪失股東權利,但承擔了大部分的責任,而投資管理公司享有股東權益,卻幾乎沒有責任。
四、完善思路與機制設計
(一)制定完整的財政股權投資政策體系針對試點政策不一致、沒有統一績效考核標準的問題,財政部應從原則上明確財政股權投資的主體、引導作用、示范效應和風險控制,從頂層設計上制定財政股權投資實施辦法,出臺相關的資金管理及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形成完整的財政股權投資政策體系,為財政股權投資的績效評價工作打好基礎:一是在制度上明確財政股權的角色定位,同時依法明確規定財政部門、項目管理者、項目申請單位以及資金管理公司的責任與權力,賦予財政股權投資合法的身份。二是財政股權投資的政策引導作用要加強。應該進一步加強財政股權投資的政策引導作用,財政股權投資不是簡單的變換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或者是為某一企業和項目量身定做,應重點加強財政股權投資的項目庫建設,有效優化調整增量資金,盤活財政存量資產,強化財政股權投資的風向標和指南針作用,樹立財政股權投資引導作用大于實際投資行為的管理理念。三是發揮政府在企業重大決策過程中的指導作用,政府股權取得的收益,應優先用于彌補本企業管理的其他政府股權投資項目的虧損。支付投資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費用,若還有剩余收益則由項目管理者自主安排使用,為全面推廣財政股權投資模式提供制度保障。最后,要建立預防財政資金損失風險規避機制。淡化財政股權比例限定問題,減少由于原始股權稀釋造成公司價值損失引起的談判摩擦,財政部門應該委托第三方管理機構保證財政資金的安全性,確保財政股權的優先清算權利。
(二)構建股權投資績效評價制度在設計具體的財政股權投資績效評價制度時,至少要包含圖2所示的8個基本要素。1.目標設定清晰合理,評定標準公開透明財政股權投資項目和企業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指引,落實區域中長期發展戰略。地方財政在確定財政股權投資方向時,既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又要體現區域經濟發展訴求,這是獲得好績效的首要條件。從各地方政府制定的股權投資規定可以看出各地區財政股權投資的方向是一些龍頭企業,具有技術創新的高新技術產業,節能降耗環保產業,以及一些高附加值產業。總體體現了國家產業政策方向,但是更多的還應當結合自身的情況,體現區域經濟發展訴求,比如地區主導產業,具有地方特色的優勢產業等等。只有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地方經濟發展的財政股權投資政策,才能更好的發揮財政資金的扶持作用,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同時,針對選擇被投資企業或者項目的標準設定更要突出分類管理的思路。根據被投資企業或項目特點制定不同的遴選標準,選擇被投資企業或者項目的依據充分性需進一步加強。企業或項目的投資目的、方式要與專項資金總體目標相符;對于企業的投資方案和決策分析要進一步明確、細化,突出可操作性、可管控性。2.投資項目分類管理,投資期限合理設定在資金立項評審時,要把扶植企業發展的資金與項目資金分開評審。按照績效評價標準的設定,資助企業類的項目更強調持續性和長遠性,而針對具體項目的評審應更加注重效率性和市場可推廣性。因此,項目分類管理就需要資金分開管理、分開評審,這是基于企業發展與重點項目的投資標準不同、管理方式不同,以及資金退出機制也不同,因此要將股權投資資金切塊,按照企業與項目的特點實施投資資金的分級管理。同時,投資評審時要注重投資期限的設定。要根據被投資企業或項目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投資期限,保障財政資金的持續有效投資。在財政股權投資資金績效框架下,要充分考慮被投資企業或項目的收益性和穩定性,針對不同的項目制定不同的投資期限。對重點項目的投資期限可以是3~5年,而對成長性利好的企業可以考慮5~10年的中長期投資。3.及時排查財政風險,市場化設定退出機制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性要求在評審制度設計上不存在盲區,在績效評價制度上強調激勵相容。例如,在委托專業機構管理政府股權時,要形成遴選競標機制,通過激勵相容的保障機制,確保專業機構有效保障政府財政資金安全,實現合理的預算收入。因此建議嚴格遵照專項資金投資目的、遴選程序等遴選專業管理機構,可以采用政府采購服務中市場詢價競標的方式,形成投資人的競爭機制,切實保障競爭勝出的投資管理公司以股東的身份履行出資人職責。同時,給予投資管理公司充分的投資權和收益權,另外,財政部門要基于對被投資企業或項目的經營情況的考察情況,對股權投資管理管理公司進行不定期的事中績效考核,形成財政部門、政府職能部門與投資管理公司的激勵相容機制,使投資管理公司積極關心資金使用情況及使用效益,保障財政資金的合理收益。在評價結果運用的環節上,要按照市場規則,依據被投資企業或項目的具體情況實施財政退出機制。目前,試點地區僅出臺了相應的退出年限:規定一般投資期限為5年,最長不能超過7年,但是并沒有按照企業和項目分類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也不利于財政股權投資績效評價具體操作。因此,對于績效評價報告建議退出的投資項目,財政股權應以企業大股東優先回購的方式退出;而對于績效評價報告建議繼續投資的項目,在投資企業的股權資金在企業成功上市后在二級市場上拋售股權,或者進行股轉債實現財政資金的市場化撤出。
[參考文獻]
[1]徐健.財政經營性資金實行股權投資改革初探[J].財政研究,2013,08:52-55.
[2]伍李明.我國股權投資基金內部控制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3.
[3]預算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Z].財預[2013]53號.
[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Z].發改辦財金[2011]2864號.
[5]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細則[Z].京財績效〔2013〕2772號.
[6]海淀區重點產業化項目股權投資實施辦法[Z].海行規發[2010]1號.
[7]戚悅,張曉艷.公共財政框架下政府財政監督機制設計問題研究[J].云南財經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01:66-70.
重慶經驗
穩定引導基金來源。主要來源于財政扶持工業、農業、科技、現代服務業、文化旅游產業專項資金,每年籌集25億元,連續投入5年,將產業引導基金規模做大到100億元以上。
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工業、農業、科技、現代服務業、文化、旅游六大產業發展,相對應設立6支專項基金。投資工業、現代服務業、文化旅游、科技企業和特色效益農業、鼓勵類小微企業,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投資比分別至少1:2以上和1:1以上,且投資市內企業不低于專項基金投資總額的80%。
決策管理相互分離。基金管理上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只負責“兩端”,即在前段負責審定總體投資方案,在后端把握投資方向,基金運行管理政府不干預,完全按照市場化原則運行。引導基金在專項基金中參股不控股、不獨資發起設立股權投資企業。子基金具有私募投資基金性質,所有權、管理權、托管權分離,設立、投資、管理、退出等遵循市場規則。
同股同權公平回報。在發起、運行子基金時,要求社會資金和政府引導基金同步到位,子基金須定期向引導基金報告投資運營、保值增值情況,接受引導基金對其績效的評價;子基金投資完成后退出時,引導基金要全程監管,確保各方投資者利益不受損失。
注重績效嚴控風險。設立產業引導基金公司實行專業化管理,重慶市財政局和產業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基金投入的產業和環節,具體項目選擇、投資額度確定由基金公司市場化運作。建立基金投資止損制度和投資保險制度,對專項基金的投資方向、放大效應、經濟社會效益開展績效評價,動態調整投資對象和資金比例,對投資風險較高的項目建立保險機制。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商業銀行托管,不得從事貸款和股票、期貨、房地產、企業債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托管銀行每季度向基金公司提交監管報告。
引導基金五特點
資金來源廣。除財政專項資金外,吸引金融資金、國家專項資金、全國性資產管理機構資金、跨境人民幣資金等。
投資領域寬。同時投向六大產業,既可投資成長期、成熟期或擬上市的企業,也可投資初創期和早中期的企業。
市場程度高。選擇引導基金子基金合作管理人時,組建評審專家委員會,由產業技術專家、私募基金專家及行業主管部門代表等參加,一人一票評審,行業主管部門無權干預評審;子基金開展股權投資時由其管理團隊市場化、自由選擇企業和項目投資,行業主管部門可推薦項目庫,但無權干預具體投資行為。
管理方式新。主管部門參與協調會、專項基金投資決策和項目庫建設,部門、引導基金和被投企業之間實現聯動。
退出方式多。按照投資協議約定,可通過獨立IPO、資產并購、股權轉讓退出、股權回購、到期清算等方式退出。
堅持運行規則
基金資金來源和投向堅持“四個不”。基金的資金來源堅持“四個不搞”:不搞眾籌、不搞亂集資、不搞股轉債和債轉股、不搞信托融資和銀行資金等所謂的“通道業務”。基金的資金投向遵循“四個不投”:不炒二手房、不炒外匯、不炒股票、不放高利貸,防止基金背離實體經濟“以錢炒錢”,避免系統性投資風險。
圍繞企業生命周期的“五個節點”適時支持。企業初創階段的天使投資,解決初創期企業資本供給“貧血”問題;快速成長階段的創業投資,幫助企業引入新興產業或擴大再生產;成熟運行階段的技改投資,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企業出現危機時的并購重組投資,為收購方提供資金輔助收購;科研成果產業化投資,發掘科研成果的市場價值和企業成長價值。
立足六個領域展開股權引導投資。投資擬上市公司,輔助企業上市;投資電子核心部件、物聯網、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新材料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1+5”新型服務貿易,支持“渝新歐”鐵路貨物貿易和跨境電子商務、保稅商品展示交易、保稅貿易、離岸金融結算、云計算大數據;投資科研成果轉化,對科研成果進行估價買賣,運用風險投資催生創新成果;投資教育、衛生、文化領域的市場化項目和有市場、有效益的傳統產業。
建立基金管理人“三個一批”激勵約束機制。財政資金追加投資,滾動支持一批業績好的基金管理人。對部分不能充分發揮投資導向作用的基金,實行淘汰出局,淘汰一批業績差的基金管理人。通過公開征集、招標的方式,招募一批新的專項基金管理人。“三個一批”帶動基金發揮放大、累積、杠桿作用。
激發引導成效
重慶產業引導基金是財稅體制、金融領域企業資本金市場化補充機制的重大改革創新,利于破解財政資金在促進產業發展中投入低效、管理不規范等痼疾,利于真正激發財政資金引導效應廣泛撬動社會資本,利于拓寬企業股本市場化補充渠道解決融資結構失衡問題。一年來,基金運行成效明顯:
已投資22個項目近16億元。其中工業領域已投資力帆新能源汽車研發等8個項目,科技領域已投資優圣宏“互聯網+”、泰克環保等10個項目。
這一切,是在以民營醫院為主體、市場化為主導、競爭充分的醫療服務市場格局下完成的。
與其他地區相比,宿遷今天這個以民營為主體、市場化為主導的醫療服務供給格局在“使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方面并不比那些公立醫院占主導地位的地區差。就這個意義而言,宿遷已經不再需要公立醫院。
宿遷市縣、區政府成立衛投中心的原因,不是因為宿遷需要重建公立醫院,而是為了拿到上級政府“補供方”的財政投入資金,這些財政資金原來的去向是“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而宿遷已基本實現了醫療機構民營化。于是乎,上級政府竟然以此為由,拒絕把這些財政資金投入到宿遷。宿遷感到不公平,想要拿到這筆資金,所謂宿遷“新問題”正源于此。
新醫改的根本目標是“使所有人民群眾都能享有基本的健康權利”及“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立醫院也好、民營醫院也罷,哪種辦醫形式更有利于實現上述目標,我們就應該采取哪種形式。顯然,投入到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資金是服務于這一根本目標的,而并非僅僅為了養活公立醫院,更不是為了讓某些部門謀取自身利益和權力。由這樣的視角我們就會清楚地看出,宿遷今天遭遇到的問題,將我們現行行政體制所存在的弊端、將所謂的“補供方”政策所存在的內在矛盾真真切切地體現了出來。
宿遷不需要公立醫院,絕不意味著宿遷城鄉居民不該“享有基本健康權利”。沒有公立醫療機構可供投入,財政資金的投入方向就應該是增加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貼,即所謂的“補需方”。要知道,宿遷的新農合人均籌資額還處于全國較低水平,財政若有能力,更應該投入到新農合中去,那對城鄉居民來說,是實實在在的好處。
更為根本的問題是,除人口稀少的邊遠地區等需要政府直接舉辦的醫療機構,大部分地區并不需要政府投資興辦公立醫療機構。高州人民醫院等公立醫院的成功實踐已經表明,即使是公立醫院,也不需要政府直接投資。
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財政“補需方”比“補供方”公平得多、也有效率得多。不管是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均應該通過提高醫術、改善服務、降低收費等一系列公平競爭手段,通過吸引患者來間接賺取財政補貼。簡言之,在“補供方”的情況下,醫院只要讓行政主管部門滿意就能夠獲得盡可能多的財政補貼,而在“補需方”的情況下,醫院只有讓患者滿意才能掙到足夠多的收入。
顯然,讓包括財政補貼在內的醫保資金跟著患者走,讓各類醫院通過公平的市場競爭,爭取患者從而獲得收入,更有利于解決看病難和看病貴問題。
此外,所謂通過政府直接補貼公立醫院,從而保障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實際是經不起推敲的說法。
當然,我們理解宿遷的無奈。地方政府沒有能力改變凌駕于其上的行政體制和醫療衛生體制,它甚至很難拿到那筆定向投入于公立醫療機構的財政資金,更遑論主動提出變更這筆資金的用途,由“補供方”變更為“補需方”,盡管這樣做更簡便、更有效率,而且也更符合宿遷城鄉居民的利益。
也許是不得已,宿遷市政府試圖通過參股、借款等形式,將財政資金投入到民營醫療機構中去。
不過,這種做法存在許多困難和障礙,以及潛在的危險。
首先,政府若以借款形式將財政資金投入到民營醫院,借款是否收息?收息謀利尤其是從醫療機構謀利不是政府該干的事,無息借款意味著財政補貼私人,必然成為人人爭奪的肥肉,從而容易滋生腐敗;其次,若以股權形式投資,非營利機構本就不會分紅,那所謂的國有資產增值根本就沒有道理,連國有資產保值都是很不靠譜的事;再次,作為社會管理者和醫療行業的監管者,政府自然擁有通過法律手段、以及適當的行政手段,保證醫療機構維護社會公益的權力,并不需要通過股權投資來謀求這種權力。而如果政府通過股權投資介入民營醫院的管理層選擇和經營管理決策,那完全是用己所短,取代民營醫院所長,必然會遭遇民營資本的抵觸。同時,也會極大地打擊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的信心。
更為關鍵的是,假如宿遷各級政府通過參股獲得了醫療機構的控股權,并通過這種控股權獲得醫院的人事任免權和經營決策權,所謂的民營醫院實質上就重新倒退成傳統的公立醫院。如此一來,宿遷醫改后自然實現的“管辦分開”格局就會喪失,“管辦不分”歷史就將重演。如果這樣,可以斷言,宿遷醫改可謂功虧一簣。
我們當然不希望看到這樣的局面。
關鍵詞: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
眾所周知,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高風險、高投入和高回報的特點,這與風險投資追求高回報的特性是一致的。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科技企業的成熟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高效、成熟的風險投資體系。近三年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采用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共同參股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方式支持企業創業,這與國外政府行為的風險投資做法是一致的。相對而言,國外風險投資資助中小企業研發與創新在方式、資金來源、外部環境上都優于我國,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值得學習借鑒。
一、我國財政階段參股科技型中小企業現狀
階段參股是我國政府主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的資助方式之一,是對少數具有創新內涵、后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后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采取股權投資的方式予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引導基金的參股比例最高不超過創業投資企業實收資本的25%,且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引導基金投資形成的股權,其他股東或投資者可以隨時購買,自引導基金投入后3年內購買的,轉讓價格為引導基金原始投資額;超過3年的,轉讓價格為引導基金原始投資額與按照轉讓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收益之和。
2009年4月,由科技部、財政部批準的第一批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項目承擔機構,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簽約,使階段參股方式得以正式實行。至此,階段參股方式以引導基金為依托在我國運用開來,2009年融資規模為12.97億元,引導基金出資額為1.5億元。
但我國政府主導的股權投資方式仍存在以下問題:首先,政府財政出資的引導基金部分占比較高,2009年引導基金出資額平均占募集金額的平均比例為11.6%,有的項目高達20%,引導示范作用不明顯;其次,財政資金的投入基本屬于無償性質,并不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合理地獲取經營收益,財政資金無法保值增值,不利于政府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投資支持的長期開展,也不利于培養企業的回報意識;最后,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完善,IPO、股份轉讓、并購、破產清算多元化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在我國尚不能有效運行。
二、國外政府行為的風險投資資助中小企業創新的做法
在西方發達國家,風險投資是一種向具有發展潛力的新建企業或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資本的投資,是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最有效的支持方式之一,因此各國政府紛紛通過風險投資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與研發。
1、加拿大國有發展銀行(BDC)的風險投資計劃。加拿大國有發展銀行是聯邦政府全資的銀行(皇家法人),由聯邦工業部主管。該風險投資計劃主要支持早期中小企業,投資設計原型和概念(R),以促進經濟發展,安排勞動就業。在資金管理與使用方式上,一般BDC投資比例占30~60%,5~7年后退出;投資額度在100萬加元以上,視企業情況可以滾動;企業上市后BDC股份不低于25%,BDC參加董事會,但根據不同案例決定是否做投資牽頭人。
2、英國RVCF基金。英國RVCF基金是由英國貿工部小企業服務局(SBS)在英格蘭九個區各扶持一個地區性風險投資基金;基金總規模為2.8億英鎊:SBS出資8,000萬英鎊;歐洲投資基金出資6,000萬英鎊;將向私營機構投資者募集1.4億英鎊,占50%。RVCF基金主要面向小企業,為其及時有效地提供資金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九個區內競標產生的合作伙伴,以有限合伙制形式成立;SBS對RVCF要求6%的固定回報,但在退出時,政府資金擁有優先權;在對外募集資金落實后,政府資金才能到位。
3、新加坡技術開發基金。該基金由新加坡國家科技署設立的技術開發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該公司為處于萌芽期和種子期的技術型中小企業提供風險資本,主要面向私人企業者和具有可觀發展前景的技術型企業。在資金使用和管理上,完全由技術開發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決策。
4、德國高技術小企業風險投資計劃(BTU)和德國聯合投資計劃(BJTU)。這兩個投資計劃均是德國政府由國家銀行(KFW)所屬技術投資公司(TBG)作為投資主體,并負責具體運作實施的。BTU計劃主要向擁有創新產品或服務的企業提供資金,主要面向成立10年之內、雇員最多50名、年營業額低于1,000萬馬克的企業。政府最大投資額為300萬馬克,最長期限為10年;先決條件是其他投資者必須投資至少同樣數額的股權資本;TBG的股權隨時可以按30%的溢價賣出。BJTU計劃也是由TBG直接作為風險投資進入小企業,以吸引其他投資,政府最大投資額為100萬馬克。3年內私人投資者有兩種期權可以選擇:將全部投資按40%折價賣給TBG;按25%的溢價收購TBG的股份。
5、法國種子基金。該基金資金來源如下:法國研技部投入20%基金資本,國內銀行為25%,1/3以上必須是私人資本;國家投入的20%來自出售企業中國有成分回收的資金。法國種子基金主要面向國家科技成果推廣署認定的企業,為創新企業提供啟動資金。該基金是以招標方式對企業予以資助,投入的種子資金最長12年要退出,退出方式有:賣給其他基金、上市和大集團收購等。
6、澳大利亞創新投資基金計劃。該計劃由澳大利亞產業研究與開發委員會負責,立項后再由其他機構(包括一般商業機構)管理,管理費為項目投資的3%~4%;政府直接投資于風險投資基金,基金存續期一般為10年。該計劃通過直接建立風險投資基金,向處于發展早期的小企業提供權益性的風險資本,以促進研發成果的商業化。資金投入方式為股權投資;資金從項目開始贏利起回收,最長不超過10年;基金60%的資金必須在5年內投出。風險投資成功,政府投資和民間私人投資均應予以償還,政府優先獲得本金加定息(即聯邦政府長階段債券的年利率6.15%)及10%的利潤,民間投資人和基金管理公司按80∶20的比例分享其余利潤。
7、新西蘭風險投資基金計劃。該計劃的資金通過一系列獨立投資基金進行投資;基金由政府的投資和私營部門的風險資本構成,并由私營部門的基金管理人管理。該計劃主要面向高技術創業企業,對種子期和初創期的企業進行投資,目的是鼓勵更多企業走上全球化發展道路,培養一批風險創業人才,促進創新成果的商業化。
8、瑞典ALMI基金。ALMI基金根據議會法案,由中央政府直接安排預算設立;一般存續周期為10~20年,期滿后基金結束,評估其效果,再根據需要重新設立。ALMI基金面向早期發展階段的企業,目的是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力和鼓勵新企業產生。資金使用主要是為企業提供貸款和貸款擔保,最小貸款額度為5萬瑞典克朗,最多可達現金投入的30%;ALMI國家投資公司與其他商業銀行按1∶4比例捆綁投資。
綜上所述,各國政府行為的風險投資以計劃或者基金的形式對中小企業進行扶持。在運作方面各有特色:以北歐國家為主,較多地采用政府財政資金設立風險投資基金;新西蘭等國則采用國家資金與銀行金融機構和私人資本結合成立風險投資基金,政府不參加管理,主要委托于基金管理人;加拿大等國以國有金融機構為主特別是國家政策銀行開辦風險投資業務;另有德國等成立國有或國有資本控股的風險投資公司。運作形式雖然不同,但各國的支持方向和管理方式則大致相同,即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以新建企業、技術創新為主;政府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既體現政策導向又要求一定的收益。
三、國外政府行為的風險投資資助中小企業創新對我國的啟示
通過與我國財政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階段參股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狀況比較,不難發現,國外政府行為的風險投資對中小企業創新的資助給予我們如下啟示:
1、資金來源廣,方式多。國外的風險投資既有單一的政府財政資金,也有財政資金與銀行和私人資本結合及國有政策銀行等,方式多樣,靈活多變。如歐盟建立的“政府導向型”風險投資基金,政府出資少量的種子基金,基金的主要來源可以是機構投資者、商業銀行和個人投資者,政府只發揮資金的引導和示范作用。
2、風險投資基金大多都按基金或風險投資的方式進行管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除體現政策的導向作用外,還按照市場經濟規則經營并合理地獲取經營收益。如英國RVCF基金要求資本有6%的固定回報,德國風險投資計劃要求其股份按溢價25%~30%出售,澳大利亞創新投資基金計劃要求投資成功后獲得本金加定息及10%的利潤,此類做法對企業有一定的鞭策作用,也有利于基金規模的壯大,能讓更多本國的中小企業在創新研發中受益于財政資金的支持。
3、國外資本市場發達,風險投資能及時退出,而且方式多樣。如,IPO、股份轉讓、收購、破產清算等,完善多元化的資本市場為政府行為的風險投資撤出提供了多種選擇,是風險投資良性循環發展的保障。因此,我國財政參股科技型中小企業,應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廣泛參與;同時,財政資金應要求一定的回報,以使其規模不斷壯大;還應不斷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并加強風險投資法律法規建設,使其有一個健康發展的外部環境。
(作者單位:1.河北金融學院;2.河北省科技金融重點實驗室)
主要參考文獻:
[1]陳四汝.政府激勵科技企業融資新格局[J].中國科技投資,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