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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文化的概念范文

時間:2023-07-02 09:22:33

序論:在您撰寫游牧文化的概念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游牧文化的概念

第1篇

    從文化類型看,草原文化為地域文化之一種,而游牧文化則為經濟文化之一型。

    從地域分布看,草原文化基本同草原地帶的分布相一致,而游牧文化則不盡然。

    從文化的起源、形成和發展歷程看,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并非一直處于同步發展狀態。

    從建構特征看,草原文化是一種復合型文化,而游牧文化是一種單一文化。

    近兩年來,隨著草原文化研究的逐步深入,梳理和辨析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關系,已成為該領域學術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學理問題。雖然學界至今尚未就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關系展開專題討論,但對這一問題的不同認識或分歧已有所表現,其中較為普遍的傾向是,把草原文化簡單地等同于游牧文化,從而對開展草原文化研究提出質疑。本文試就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關系問題,從內涵、分布、起源和建構特征等幾個方面進行專題討論并重點說明二者之間的非等同性,以求教于有關專家學者。

    一、研究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

    關系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界定什么是草原文化和什么是游牧文化。雖然作出這一界定并使之能夠得到學界較大范圍的認同并不容易,但這是我們必須要作出的嘗試。我們認為,所謂草原文化,就是世代生息在草原這一特定自然生態環境中的不同族群的人們共同創造的文化。它是草原生態環境和生活在這一環境下的人們相互作用、相互選擇的結果,既具有顯著的草原生態稟賦,又蘊涵著草原人的智慧結晶,包括其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及基于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形成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審美趣味、宗教信仰、道德情操等。可以說,草原文化是一種特色鮮明、內涵豐富、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文化形態,是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最重要的文化形態之一。

    所謂游牧文化,就是從事游牧生產、逐水草而居的人們,包括游牧部落、游牧民族和游牧族群共同創造的文化。它的顯著特征就在于游牧生產和游牧生活方式——游牧人的觀念、信仰、風俗、習慣以及他們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價值體系等等,無不是游牧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歷史反映和寫照。游牧文化是在游牧生產的基礎上形成的,包括游牧生活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文學、藝術、宗教、哲學、風俗、習慣等具體要素。

    從上述簡略的界定中不難看出,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確實具有一些重要的相同或相似之處,在一定范圍和一定歷史時期內具有內在的同一性,實際上,不少學者把草原文化直接指稱為游牧文化,或者把草原文化視為草原游牧文化的略稱,都是從這個特定范圍、特定時期出發作出的界定。然而,超出這種特定的范圍和時期,再把草原文化簡單地等同于游牧文化,進而質疑草原文化概念的提出,顯然是缺失必要的邏輯基礎和科學依據的。因為一旦超出特定的范圍,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就完全從屬于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領域。前者從屬于區域文化類型,可列入海洋文化、大河文化、森林文化序列;后者從屬于經濟文化類型,可列入狩獵文化、采集文化、農耕文化序列。明確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的不同類型,不只是界定概念的需要,更是從內在屬性上把握其同一性和差異性的需要。

    二、從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的區域分布看,二者之間也有

    很多不盡相同的地方。由于草原文化是依草原生態環境生成的,因此草原文化實際就是依草地資源的分布而蔓延于世界各地的。現在我們確切知道的是,草地資源分布于世界各大洲,草原面積約占地球陸地面積的1/5以上。其中最大的一片是歐亞大草原,從我國大興安嶺東側到歐洲多瑙河下游,東西跨110個經度,綿延萬余里。這些草原由于氣候和植被條件不同,又分為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及山地草甸類、沼澤類等不同類型。而生活在這些不同區域、不同類型草原上的人們所創造的草原文化雖然存在地域的區別,但都是以草原這一自然生態環境為載體的,具有內在的聯系與統一性,因而在更高層級上都屬于草原文化。

    如果說草原文化是緊隨草地資源分布的話,那么游牧文化的分布就不盡其然。據ThomasJ·Barfield的《游牧選擇》一書介紹,現今世界上存在著五個主要游牧地帶:1、橫貫非洲大陸的撒哈拉沙漠以南至非洲大裂谷一線的東非熱帶草原。2、撒哈拉沙漠和阿拉伯沙漠。3、地中海沿岸經安納托利亞高原、伊朗高原到中亞山區一線。4、從黑海延伸至蒙古的歐亞大陸草原。5、西藏高原及其鄰近山區高原。還有一些學者對游牧文化的分布作出另外的歸類和劃分,這里我們不再詳細引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學者對游牧文化分布的劃分不管有多么不同,但有一點卻非常一致,即他們都沒有把游牧文化的區域分布同草原地帶的分布完全等同起來,有的甚至認為只有歐亞大陸草原地帶才是游牧文化的真正分布區域。

    從上述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不盡相同的分布情況來看,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和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具有很多質的差異性。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主要是以自然地理條件為依據的,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則主要是以生產方式為依據的。三、從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的起源和形成期看,二者之間也具有明顯的非同步性。

    關于草原文化的起源問題,包括草原文化興起的區域、起源的時間、最早的主要生產門類和經濟文化形態等等,似乎至今還未得到專門的研究,更談不到有確切的結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作為預設(也只能作為預設)提出的基本看法是,草原文化同其他古老的地域文化如兩河流域文化、古埃及文化、黃河文化一樣具有悠久的歷史。以中國北方地區為例,從距今大約70萬年前開始這里就有遠古人類繁衍生息。到舊石器晚期、新石器早期階段,這里相繼出現以興隆洼文化、趙寶溝文化、紅山文化等為代表的早期草原文化繁榮景象,被學者確認為中華文明曙光升起的地方。

    關于游牧文化起源問題則早已引起學者的廣泛關注并已有相當集中的討論,我們可以將之概括為四種有代表性的意見,即:“狩獵說”、“農耕(畜牧)說”、“氣候說”、“人口說”。后來對這一問題的研究,盡管視角更加新穎,但主要的進展也只表現于提出“混合經濟說”和不同來源說,由于對游牧文化起源緣由的不同認識,導致學界對其起源時間的認識出現重大差異。對于這一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游牧文化起源可追溯到較早時期,例如狩獵或早期畜牧階段。雖然我們不能把早期畜牧業視作游牧,但起源階段的游牧又很難同畜牧作涇渭分明的劃分。這一時期大致在公元前9000年至7000年間,而其形成期應在青銅器時代中晚期,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500年之間。

    四、根據上述游牧文化

    起源問題的討論情況,我們試采用一種“相互印證”的方法,具體討論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在起源、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的聯系與區別。為此,我們將草原文化發展的歷史進程分為如下三個歷史階段,并加以簡要說明與闡釋。

    一是前游牧文化時期。這是草原文化的起源和形成期,時間大致在從遠古到游牧文化形成期。這一時期草原文化的基本特點是多種文化,即采集、漁獵、畜牧、農耕等相繼出現并處于交互作用狀態。由于草原各地類型、氣候及族群不同,這些經濟文化類型在各地出現、持續及處于主導地位的狀況也千差萬別。但總的看,在這一時期的草原文化中,采集、狩獵文化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一直處于主導地位。

    二是游牧文化時期。這是草原文化的興盛期,時間大致從游牧文化形成期到其衰退期。這一時期草原文化的基本特點是,游牧文化處于主導地位,在很多草原文化分布區域,特別是在歐亞草原地區,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完全交融在一起。因此研究這一時期的草原文化完全可以與研究游牧文化等同起來。

    三是后游牧文化時期。這是草原文化的轉型期,時間是大致從游牧文化衰退期開始的。這一時期草原文化的基本特點是,游牧文化長期占主導地位的局面開始被打破,農業、工業作為新興文化的因子,其影響不斷擴大,地位不斷提升,草原文化再度迎來了多種經濟文化并存的格局。

    通過上述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歷史分期的對比分析,我們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不同歷史時期,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的關聯狀態并不完全一致,即:在前游牧文化時期,草原文化主要是以狩獵、畜牧、農耕文化形態存在的,如果說這一時期的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有什么關系的話,只不過是為游牧文化的孕育、產生創造條件而已;后游牧文化時期,草原文化更多的是同新的文明形態結合在一起,游牧文化在草原文化中已處于“隱而不彰”狀態;只是在游牧文化時期,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才大致處于重合狀態。因此,我們不能不分時期、不顧歷史條件簡單地將草原文化指稱為游牧文化。

    五、從上述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在內涵、分布、起源、發展歷程中的比較分析,我們還看到這二者之間在建構特征上也有明顯不同。

    首先,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與民族文化的統一。作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首先是指孕育、成長于某一草原地域的文化,包括原生文化、次生文化和共生文化在內。這里,草原既是一個自然地理、歷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蘊涵著特有的普遍意義。草原文化作為地域文化,相對于兩河流域文化、黃河流域文化這些大的地域文化而言,重要區別之一在于它是一種多民族文化,是由部落聯盟、民族族群共同創造開發的文化,而不是單一的或單一民族主導的民族文化,因而使草原文化在各個歷史時期表現出不同的民族形態和族群文化樣式。而游牧文化,作為一種經濟類文化主要是產業經濟與民族的統一,雖然游牧生產也離不開草原區域,但正如我們前面分析的那樣,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同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還是有重大區別的。

第2篇

從文化類型看,草原文化為地域文化之一種,而游牧文化則為經濟文化之一型。

從地域分布看,草原文化基本同草原地帶的分布相一致,而游牧文化則不盡然。

從文化的起源、形成和發展歷程看,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并非一直處于同步發展狀態。

從建構特征看,草原文化是一種復合型文化,而游牧文化是一種單一文化。

近兩年來,隨著草原文化研究的逐步深入,梳理和辨析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關系,已成為該領域學術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學理問題。雖然學界至今尚未就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關系展開專題討論,但對這一問題的不同認識或分歧已有所表現,其中較為普遍的傾向是,把草原文化簡單地等同于游牧文化,從而對開展草原文化研究提出質疑。本文試就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關系問題,從內涵、分布、起源和建構特征等幾個方面進行專題討論并重點說明二者之間的非等同性,以求教于有關專家學者。

一、研究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的

關系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界定什么是草原文化和什么是游牧文化。雖然作出這一界定并使之能夠得到學界較大范圍的認同并不容易,但這是我們必須要作出的嘗試。我們認為,所謂草原文化,就是世代生息在草原這一特定自然生態環境中的不同族群的人們共同創造的文化。它是草原生態環境和生活在這一環境下的人們相互作用、相互選擇的結果,既具有顯著的草原生態稟賦,又蘊涵著草原人的智慧結晶,包括其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及基于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形成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審美趣味、、道德情操等。可以說,草原文化是一種特色鮮明、內涵豐富、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文化形態,是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最重要的文化形態之一。

所謂游牧文化,就是從事游牧生產、逐水草而居的人們,包括游牧部落、游牧民族和游牧族群共同創造的文化。它的顯著特征就在于游牧生產和游牧生活方式——游牧人的觀念、信仰、風俗、習慣以及他們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價值體系等等,無不是游牧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歷史反映和寫照。游牧文化是在游牧生產的基礎上形成的,包括游牧生活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文學、藝術、宗教、哲學、風俗、習慣等具體要素。

從上述簡略的界定中不難看出,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之間確實具有一些重要的相同或相似之處,在一定范圍和一定歷史時期內具有內在的同一性,實際上,不少學者把草原文化直接指稱為游牧文化,或者把草原文化視為草原游牧文化的略稱,都是從這個特定范圍、特定時期出發作出的界定。然而,超出這種特定的范圍和時期,再把草原文化簡單地等同于游牧文化,進而質疑草原文化概念的提出,顯然是缺失必要的邏輯基礎和科學依據的。因為一旦超出特定的范圍,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就完全從屬于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領域。前者從屬于區域文化類型,可列入海洋文化、大河文化、森林文化序列;后者從屬于經濟文化類型,可列入狩獵文化、采集文化、農耕文化序列。明確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的不同類型,不只是界定概念的需要,更是從內在屬性上把握其同一性和差異性的需要。

二、從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的區域分布看,二者之間也有

很多不盡相同的地方。由于草原文化是依草原生態環境生成的,因此草原文化實際就是依草地資源的分布而蔓延于世界各地的。現在我們確切知道的是,草地資源分布于世界各大洲,草原面積約占地球陸地面積的1/5以上。其中最大的一片是歐亞大草原,從我國大興安嶺東側到歐洲多瑙河下游,東西跨110個經度,綿延萬余里。這些草原由于氣候和植被條件不同,又分為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及山地草甸類、沼澤類等不同類型。而生活在這些不同區域、不同類型草原上的人們所創造的草原文化雖然存在地域的區別,但都是以草原這一自然生態環境為載體的,具有內在的聯系與統一性,因而在更高層級上都屬于草原文化。

如果說草原文化是緊隨草地資源分布的話,那么游牧文化的分布就不盡其然。據ThomasJ·Barfield的《游牧選擇》一書介紹,現今世界上存在著五個主要游牧地帶:1、橫貫非洲大陸的撒哈拉沙漠以南至非洲大裂谷一線的東非熱帶草原。2、撒哈拉沙漠和阿拉伯沙漠。3、地中海沿岸經安納托利亞高原、伊朗高原到中亞山區一線。4、從黑海延伸至蒙古的歐亞大陸草原。5、高原及其鄰近山區高原。還有一些學者對游牧文化的分布作出另外的歸類和劃分,這里我們不再詳細引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學者對游牧文化分布的劃分不管有多么不同,但有一點卻非常一致,即他們都沒有把游牧文化的區域分布同草原地帶的分布完全等同起來,有的甚至認為只有歐亞大陸草原地帶才是游牧文化的真正分布區域。

從上述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不盡相同的分布情況來看,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和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具有很多質的差異性。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主要是以自然地理條件為依據的,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則主要是以生產方式為依據的。三、從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的起源和形成期看,二者之間也具有明顯的非同步性。

關于草原文化的起源問題,包括草原文化興起的區域、起源的時間、最早的主要生產門類和經濟文化形態等等,似乎至今還未得到專門的研究,更談不到有確切的結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作為預設(也只能作為預設)提出的基本看法是,草原文化同其他古老的地域文化如兩河流域文化、古埃及文化、黃河文化一樣具有悠久的歷史。以中國北方地區為例,從距今大約70萬年前開始這里就有遠古人類繁衍生息。到舊石器晚期、新石器早期階段,這里相繼出現以興隆洼文化、趙寶溝文化、紅山文化等為代表的早期草原文化繁榮景象,被學者確認為中華文明曙光升起的地方。

關于游牧文化起源問題則早已引起學者的廣泛關注并已有相當集中的討論,我們可以將之概括為四種有代表性的意見,即:“狩獵說”、“農耕(畜牧)說”、“氣候說”、“人口說”。后來對這一問題的研究,盡管視角更加新穎,但主要的進展也只表現于提出“混合經濟說”和不同來源說,由于對游牧文化起源緣由的不同認識,導致學界對其起源時間的認識出現重大差異。對于這一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游牧文化起源可追溯到較早時期,例如狩獵或早期畜牧階段。雖然我們不能把早期畜牧業視作游牧,但起源階段的游牧又很難同畜牧作涇渭分明的劃分。這一時期大致在公元前9000年至7000年間,而其形成期應在青銅器時代中晚期,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500年之間。

四、根據上述游牧文化

起源問題的討論情況,我們試采用一種“相互印證”的方法,具體討論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在起源、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的聯系與區別。為此,我們將草原文化發展的歷史進程分為如下三個歷史階段,并加以簡要說明與闡釋。

一是前游牧文化時期。這是草原文化的起源和形成期,時間大致在從遠古到游牧文化形成期。這一時期草原文化的基本特點是多種文化,即采集、漁獵、畜牧、農耕等相繼出現并處于交互作用狀態。由于草原各地類型、氣候及族群不同,這些經濟文化類型在各地出現、持續及處于主導地位的狀況也千差萬別。但總的看,在這一時期的草原文化中,采集、狩獵文化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一直處于主導地位。

二是游牧文化時期。這是草原文化的興盛期,時間大致從游牧文化形成期到其衰退期。這一時期草原文化的基本特點是,游牧文化處于主導地位,在很多草原文化分布區域,特別是在歐亞草原地區,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完全交融在一起。因此研究這一時期的草原文化完全可以與研究游牧文化等同起來。

三是后游牧文化時期。這是草原文化的轉型期,時間是大致從游牧文化衰退期開始的。這一時期

草原文化的基本特點是,游牧文化長期占主導地位的局面開始被打破,農業、工業作為新興文化的因子,其影響不斷擴大,地位不斷提升,草原文化再度迎來了多種經濟文化并存的格局。 通過上述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歷史分期的對比分析,我們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不同歷史時期,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的關聯狀態并不完全一致,即:在前游牧文化時期,草原文化主要是以狩獵、畜牧、農耕文化形態存在的,如果說這一時期的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有什么關系的話,只不過是為游牧文化的孕育、產生創造條件而已;后游牧文化時期,草原文化更多的是同新的文明形態結合在一起,游牧文化在草原文化中已處于“隱而不彰”狀態;只是在游牧文化時期,草原文化同游牧文化才大致處于重合狀態。因此,我們不能不分時期、不顧歷史條件簡單地將草原文化指稱為游牧文化。

五、從上述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在內涵、分布、起源、發展歷程中的比較分析,我們還看到這二者之間在建構特征上也有明顯不同。

首先,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與民族文化的統一。作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首先是指孕育、成長于某一草原地域的文化,包括原生文化、次生文化和共生文化在內。這里,草原既是一個自然地理、歷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蘊涵著特有的普遍意義。草原文化作為地域文化,相對于兩河流域文化、黃河流域文化這些大的地域文化而言,重要區別之一在于它是一種多民族文化,是由部落聯盟、民族族群共同創造開發的文化,而不是單一的或單一民族主導的民族文化,因而使草原文化在各個歷史時期表現出不同的民族形態和族群文化樣式。而游牧文化,作為一種經濟類文化主要是產業經濟與民族的統一,雖然游牧生產也離不開草原區域,但正如我們前面分析的那樣,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同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還是有重大區別的。

第3篇

而所謂的游牧文化,就是從事游牧生產、逐水草而居的人們,包括游牧部落、游牧民族和游牧族群共同創造的文化。它的顯著特征就在于游牧生產和游牧生活方式――游牧人的觀念、信仰、風俗、習慣以及他們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價值體系等等,無不都是游牧生產方式和游牧生活方式的歷史反映和寫照。游牧文化是在游牧生產的基礎上形成的,包括游牧生活方式以及與游牧生活相適應的文學、藝術、宗教、哲學、風俗、習慣等構成游牧文化的具體要素。

草原文化與游牧文化在建構特征上有明顯不同。

首先,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與民族文化的統一。作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首先是指孕育、成長于某一草原地域的文化,包括原生文化、次生文化和共生文化在內。這就是說,從遠古至今,生發在特定草原這一地理范圍內的文化,都分屬于我們指稱的范圍內。需要指出的是,生發在這里的文化,雖然形態各異,但都是以草原為共同載體的,并以此為基礎建立起內在的聯系與統一性,形成為統一的草原文化。這里,草原既是一個自然地理、歷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蘊涵著特有的普遍意義。

草原文化作為地域文化,相對于兩河流域文化、黃河流域文化這些大的地域文化而言,重要區別之一在于它是一種多民族文化,是由部落聯盟、民族族群共同創造開發的文化,而不是單一的或單一民族主導的民族文化。由于這些民族在文化上擁有各自的特性,又作為草原文化的民族主體相繼躍活于不同歷史時期,因而使草原文化在各個歷史時期表現出不同的民族形態和族群文化樣式。比如中國北方的草原文化,在秦漢時期主要表現為匈奴民族文化形態;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表現為鮮卑族文化形態;隋唐時期,主要表現為突厥族文化形態;宋、遼、金時代,主要表現為契丹、女真、黨項族文化形態;元代前后,主要表現為蒙古族文化形態。由于蒙古族在世界歷史上影響深遠,實際上成為草原文化的集大成者和主要傳承者,是草原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民族。而游牧文化,作為一種經濟類文化主要是產業經濟與民族的統一,雖然游牧生產也離不開草原區域,但作為經濟文化的游牧文化同作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還是有重大區別的。

其次,草原文化是游牧文化與多種文化的統一。草原文化是以草原自然生態為基礎產生的,而在草原自然生態環境中,從古至今相繼產生采集、狩獵、游牧、農耕、工業等多種文化形態。這些文化形態在不同歷史時期從不同角度為草原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元素和活力,使草原文化一開始就成為以多種生產方式為基礎的多種文化的集合,即游牧文化、農耕文化及其他文化的統一。例如,在中國北方草原地區,早在史前時期,繼原始采集、原始狩獵業之后,就已出現原始農業,并成為中華文化的濫觴之一。只是后來由于氣候的變化,游牧生產開始勃興。但即使在游牧生產完全占居主導地位之后,農耕生產也沒有退出歷史舞臺。以早期游牧民族――匈奴為例,農業生產仍是他們重要的生產方式之一。而游牧文化作為一種經濟文化,雖然我們不能將之絕對純粹化――事實上那種純而又純的絕對游牧生產并不符合歷史狀況――但我們仍然不能將一種經濟文化同其他經濟文化統一起來,實際上這種統一只能在地域文化中得以實現。

再次,草原文化是現代文化與傳統文化的統一。草原文化有悠久的文化底蘊和古老的文化傳統。在幾千年漫漫的歷史長河中,草原文化雖歷經多次更替、演變,但其內在脈絡始終沒有中斷,成為人類文化最具古老傳統的地域文化之一,對世界文化的歷史進程產生過重要的影響,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草原文化在保持和發揚固有的古老文化傳統的過程中,積極吸納現代文化的一切有益因素,從內涵到外在形式不斷增強其現代性,與時代同步發展,使草原文化成為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有機統一的整體。在草原文化各個領域,從生產方式到生活方式,從物質文化形態到精神文化形態,從思維方式到認知體系,從生活習慣到制度規范,傳統和現代的東西無不在碰撞、沖突、相互吸納的過程中形成新的統一。而游牧文化自近、現代以來,隨著生產方式的逐步改變和多樣化,其典型的逐水草而遷徙的生活方式已開始向定居、半定居及都市化方式轉變和過渡,游牧、定居、半定居和都市化生活并存已成定局。在這種情況下,游牧文化受到的沖擊是顯而易見的,其基礎和核心,即游牧生產和游牧生活方式的歷史已趨于終結。因此,我們很難認為,游牧文化同草原文化那樣,是一種古老文化與現代文化的統一。

第4篇

【關鍵詞】草原;文化;研究

一、關于草原文化的地位與作用問題

草原文化的定位,是開展草原文化研究首先要回答的問題。只有正確揭示草原文化在中華文化發展史上的地位與作用,才能深刻認識和把握開展草原文化研究的重大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草原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主源之一。關于中華文化的起源問題,學術界已有很長一段時間的研究,并經歷了一個不斷完善、深化的過程。起初,學術界大多堅持“一元說”,即認為中華文化起源于黃河流域,然后漸次向四周特別是向南北擴散,這就是影響深遠的黃河文化說。隨著研究的深入,特別是隨著大量新的考古發現,人們逐步認識到黃河文化并不是中華文化的唯一源頭,在廣袤的中華大地,還有一些地方同黃河流域一樣,也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由此,中華文化多元一體說開始興起并逐步成為學界的共識。在這種多元一體說中,黃河文化、長江文化是最被看重的兩大源頭,而其他文化很難與這兩大文化相提并論。這就是目前中華文化起源問題研究領域的大致狀況。而今,我們研究草原文化,要提出和確立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除我們已知的黃河文化、長江文化之外,中華文化還有一個重要源頭,即草原文化。

草原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草原文化在中華文化中的地位,不僅表現在它是中華文化的主源之一,而且表現在它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于這個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加以說明。從地域文化的角度講,中華文化大致上是由三大地域文化組成的,即黃河流域文化、長江流域文化和草原地區文化。其中,草原文化區域分布最廣,歷史上包括整個蒙古高原。從文化類型上講,中華文化由三大類型文化組成,即北部的游牧文化、中部的農耕文化、南部的游耕文化,或者說北部的游牧文化、中部的粟作文化、南部的稻作文化。其中,北部的游牧文化獨具特色,也是草原文化的主導文化。而中、南部的兩大類型文化,說到底都是農耕文化。因此,草原文化在中華文化組成中的地位顯而易見。如果中華文化之中只有黃河文化、長江文化,或者只有農耕文化和游耕文化,而沒有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那將是很不完整的,也不符合中華文化建構歷史。

草原文化是中華文化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中華文化源遠流長、長盛不衰,其歷史脈絡從未中斷,這在各文明古國中是絕無僅有的。造就這種獨特而偉大的文化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多元一體的內在建構。因為,只有“多元”而沒有“一體”,就會出現四分五裂、一盤散沙的狀況,而只有“一體”沒有“多元”,就會缺失生機與活力。辯證法則和歷史邏輯就這樣統一于中華文化生命機體之中,使之永葆青春和活力。在這“多元一體”的內在建構中,草原文化以游牧民族特有的豪邁剛健的氣質和品格,不斷為中華文化的發展興旺增添生機與活力,一次又一次地實現新的變革與發展。

二、關于草原文化的內涵與特質問題

草原文化的內涵和特質問題,是目前學術界普遍關注和積極討論的熱門話題,也是在草原文化研究領域短期內很難形成共識的焦點。比如,有論者說草原文化是生命文化、生態文化,也有論者說草原文化是英雄文化、和諧文化等等;而對其特質的概括,更是多種多樣,比如開放性、包容性、進取性、務實性、征服性、開拓性等等。這些不同的認識和提法,都有其各自的道理。問題是,草原文化作為統一的認知對象,即使再復雜,即使在很多方面表現出不同的特性,也應當具有基本的、穩定的、同一的內在屬性和特質,目前的研究任務,就是要在分析歸納的基礎上,盡可能客觀準確地揭示出這種內涵和特質。

草原文化的基本特質可以概括為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崇尚自然。草原文化是以游牧生產方式為基礎的文化形態,而游牧生產是最具生態特征的生產方式。以這種生產方式為生計的人們,不僅將人當作自然的一部分,而且將自然當作敬奉的對象,以一種敬畏和愛慕的心情崇尚自然、護衛自然。草原文化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當作一種重要行為準則和價值尺度,一以貫之,使之能夠在知、行統一上得到升華,成為草原民族最寶貴的文化結晶。

二是踐行自由。向往自由,是人類的天性,也是人類社會共同追求的目標。但對于許多民族來說,由于受社會物質條件的限制和社會政治制度的束縛以及民族性格差異的影響,自由僅僅是人們向往的對象和追求的目標而已;而對于游牧民族來說,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為他們提供了相對寬闊的生活天地和自由環境,因而在民族性格和文化性格的形成過程中,自由的因子已經成為他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深深熔鑄于其民族性格之中,體現在民族文化的各個方面。

三是英雄崇拜。民族英雄是民族的脊梁。懂得崇尚英雄的民族,才是英雄的民族。崇敬英雄,倡導英雄精神,是整個中華民族的偉大傳統和價值取向。這一點,在草原民族中體現得尤為突出。在草原民族中,人們普遍崇尚英雄,奉行英雄精神,把效法英雄當作人生的最高價值追求。

三、關于草原文化的建構問題

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與民族文化的統一。作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是指形成在我國北方草原這一特定歷史地理范圍內的文化。從古至今,不同民族、不同時期所形成的文化雖然不盡相同,但都是以草原這一地理環境為共同的載體,并以此為基礎建立起內在的聯系與統一性,形成統一的草原文化。這里,草原既是一個歷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蘊涵著特有的普遍象征意義。作為民族文化,草原文化是生活在這一地區的部落聯盟、民族族群共同創造的,他們在不同歷史時期創造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態,諸如匈奴文化形態、鮮卑文化形態、契丹文化形態等,但由于這些民族相互間具有很深的歷史淵源和族際承繼關系,因而草原文化從本質講是一脈相承的,是同質文化在不同歷史時期的演變和發展。

草原文化是游牧文化與多種文化的統一。草原文化是以草原自然生態為基礎產生的,而在草原自然生態環境中,從古至今相繼產生采集、狩獵、農耕、游牧、工業等多種文化形態。這些文化形態在不同歷史時期從不同角度為草原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元素和活力,使草原文化一開始就成為以多種生產方式為基礎的多種文化集合,即游牧文化、農耕文化及其他文化的統一。其中,建立在游牧生產方式上的游牧文化是草原文化的主導文化,是草原文化區別于其他區域文化的主要標志之一。

第5篇

關鍵詞:草原文化;建構;綜述

中圖分類號:F59 文章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35-0258-02

進入21世紀的今天,草原民族及其文化正面臨著現代化和國際化的沖擊,接受現代文明的洗禮。因此,發掘草原文化的合理內核,保護草原民族傳統文化,對草原文化進行深入研究,已為眾多人士關注。筆者在研讀大量相關資料基礎上,立足于草原文化自身研究現狀,對草原文化的概念、內涵、類型、分期及特征等方面進行綜述,以期總結現有成果,推動進一步的相關研究。

一、草原文化的概念

關于草原文化的概念問題,學者們有以下三種代表性觀點。

1.政協主席陳光林等人士認為:“所謂的草原文化就是世代生息在草原地區的先民、部落、民族共同創造的一種與草原生態環境相適應的文化,這種文化包括草原人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風俗習慣、社會制度、思想觀念、、文學藝術等。”[1]

2.“草原文化主要是指歐亞草原游牧民族在適宜放牧牲畜的草原區域創造的獨特文化 , 是由草原地理環境 (自然因素) 、游牧經濟生活和馬背民族的歷史傳統等 (人文因素) 多方面作用而出現的文化現象和文化復合體。”[2]

3.“草原文化就是以中國北方草原為載體,由生息在這里的先民 ,特別是阿爾泰語系民族和族群共同創造的文化。” [3]

草原文化的承載地區、創造主體以及組成部分是草原文化概念的主要內容。從上述的三個觀點中,我們可以得出:草原文化的承載地區是草原,創造主體是世代生活在草原的居民,與其他文化一樣,其具有豐富的內容。

從內容上來說,生活在草原地帶的人們創造出與草原生態環境相適應的文化,就應當是草原文化,該種文化包括游牧文化、狩獵文化以及農耕文化等。

二、草原文化的內涵與特質

草原文化的內涵和特質問題,目前是學術界在草原文化研究領域很難形成共識的焦點。有學者認為:草原文化的內涵“一是順從‘長生天’的可持續發展模式為特征的自然生態理念;二是以多樣的貿易需求為特征的經濟貿易理念;三是誠實守信的思想道德理念;四是不拘一格、兼容并蓄的開放生態理念。”[4]有學者認為,“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崇尚自然,踐行自由和英雄崇拜”[5];也有學者認為,“草原文化是生命文化、生態文化,基本精神是英雄精神、自由精神、務實精神、開拓精神和頑強精神。”[6] 這些提法,從不同的層面論述了草原文化的內涵和特質。正如吳團英所說,“草原文化作為統一的認知對象……應當具有基本的、穩定的、同一的內在屬性和特質。” [7]基于此,草原文化的內涵可概括為以下四方面:

一是自然生態理念。草原文化是以游牧生產方式為基礎的文化形態,而游牧生產是最具生態特征的生產方式。不僅將人當作自然的一部分,而且將自然當作敬奉的對象,草原文化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當作一種重要行為準則和價值尺度。

二是誠信倫理觀念。誠信倫理觀念體現在物質生產過程、生活習俗和政治文化之中。草原民族推崇以誠立命的道德標準。

三是自由開放。草原民族逐水草而居,這種生活方式為他們提供了相對寬闊的生活天地和自由環境,自由深深熔鑄于其民族性格之中。

四是英雄崇拜。在草原民族中,人們普遍崇尚英雄,奉行英雄精神,把效法英雄當作人生的最高價值追求。蒙古族是擁有英雄史詩最多的民族之一。

三、草原文化的分期

關于草原文化的分期問題,學界提出眾多觀點,僅就中國草原文化的分期就存在以下觀點。

1.按草原文化的發展演變脈絡,即草原文化產生、形成、發展的歷史實際進行分期。有學者對草原文化作如下分期:“(1)扎賚諾爾文化――朱開溝文化為北方草原文化起源期。(2)朱開溝文化――公元209年為草原文化形成期。(3)以游牧文化為突出特點的草原文化發展期(公元前209至公元906年,約1116年)。(4)與黃河文化、長江文化嵌合、交融的草原文化拓展豐富期(907―1911年)。(5)草原文化的現代轉型期(1911―1949年)。”[8]

2.將北方草原文化進行歷史分期,又考慮中國古代北方草原文化基本特征,對草原文化歷史分期進行劃分:“ 以原創游牧文化為主要特點的區域文化形成期(公元前 209 年至公元 906 年); 拓展地域空間和經濟類型的文化跨越發展期(907 ―1205 年); 在統一中國的大背景下創新與吸融相互滲透的全面發展時期( 1206―1911 年)。”[9]

草原文化的發展既有逐步的形成過程,也有在重大歷史事件背景下的劇烈變化。所以,對草原文化的合理分期對研究草原文化有重要意義。

四、草原文化的基本特征

對草原文化的基本特征問題,是目前學術界普遍關注和積極討論的熱門話題,學界大致有以下觀點:(1)多元化特征。李登樣認為:草原文化系統本身具有多樣性,“草原文化與其他文化類型如長江文化、黃河文化、農耕文化、工業文化、信息文化也是相互交融的。”[10]因此,草原文化具有多元化特征。另外,有學者認為,草原文化是由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民族創造的,因而,草原創造主體具有多元特征。(2)生態化特征。烏云巴圖認為,游牧必須具備三要素:人、家畜和環境,而人(牧民)充當調節者的角色,相當于一個生態因子。“牧民的所作所為必須服從于其他要素之間的動態平衡的維持。牧民的這種角色要求使得牧民所擁有的文化必然帶有生態屬性。”[11];馬桂英認為:“……質樸的自然觀,再加上他們所處的自然環境 , 使他們同大自然融合為一體 , 導致各民族原始文化中形成了具有強烈的歸順自然、順應自然、適度師法自然的價值觀。”[2]。(3)開放性特征。李登樣,馬桂英認為:“ 游牧民族四海為家 , 視野特別寬闊 , 能夠廣泛接納各種文化 , 對任何外來文化都不排斥 ,任何時候都能恰倒好處地融合、吸收異族文明。”[2] (4)歷史傳承的悠久性。舊石器時代的大窯文化、薩拉烏蘇文化、扎賚諾爾文化,新石器時代的興隆洼文化、趙寶溝文化和紅山文化等,都證明了草原文化的歷史可謂悠久。(5)區域分布的廣闊性。在歷史上,廣闊的北方草原一直是以游牧民族為主的地域,所以草原文化一直是這個廣闊區域的重要文化形式。(6)構建形態的復合性。草原文化是一種復合型文化,是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與民族文化的統一,是游牧文化與多種文化的統一,是現代文化與傳統文化的統一。

參考文獻:

[1] 陳光林.深化草原文化研究[N].光明日報, 2007-09-21(9).

[2] 馬桂英.略論草原文化的特征[J].天府新論,2006,(1).

[3] 論草原文化的建構特征[N].光明日報,2004-12-21.

[4] 王利俊.草原文化傳統價值的當代啟示[J].實踐,2005,(2).

[5] 吳團英. 略論草原文化研究的幾個問題[N].光明日報,2006-02-07(11).

[6] 烏云巴圖.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J].實踐,2006,(1).

[7] 吳團英.略論草原文化研究的幾個問題[N].光明日報,2006-02-07(1).

[8] 金海.深化草原文化研究 推進文化大區建設[N].實踐,2006,(10).

[9] 何天明. 中國古代北方草原文化的連續性與階段性――對本區域文化歷史分期的思考[N].光明日報,2007-07-20(9).

[10] 李登祥. 對草原文化變革與重塑的探討[J].內蒙古師范大學學報,2006,(1).

[11] 烏云巴圖.草原傳統文化的流變與特征[J].實踐,2006,(3).

Research summary on the grassland culture

PANG Yu

(Humanity and tour school,Huhehaote vocation college,Huhehaote 010021,China)

第6篇

關鍵詞:生態理念;蒙古族;場地精神

1引言

園林景觀中的場地是表達藝術效果的重要框架結構,其特定的布局和建造形式代表著不同園林藝術形式的特點,而這種特點有助于觀賞者解讀其中承載的場地精神。西蒙茲曾在《景觀設計學》一書中提到,當下是聽從時間表嚴密計劃和服從權威的時代,培養場地感情這樣一個重要的方面卻往往被忽視[1]。由于古老的蒙古族一直在大草原上過著游牧生活,他們對自己的場地具有深厚的感情,這份感情在蒙古族文化中轉變為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理念,成為蒙古族特有的場地精神。現代設計師通過蒙古族特色建筑物、建造技巧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作用,創造出符合精神表達的場地,展示人與自然的和諧精神,本文對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中場地精神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解讀,為豐富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2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的場地精神內涵

2.1場地精神的影響因素

1.1.1蒙古族游牧文化與場地精神

游牧文化主要是指由歐亞草原游牧民族在適宜放牧牲畜的草原區域創造的獨特文化,在草原地理環境、游牧經濟生活和馬背民族的歷史傳統等多方面作用而出現的文化現象和文化復合體。其中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居住于歐亞草原中部——蒙古高原的蒙古游牧民族,是游牧文化的集大成者,是世界游牧文化的典型代表。

游牧文化的產生當然離不開游牧生活的基礎,游牧生活中臨時性居住、流動性遷徙等特性對于蒙古族來講,亦是一種“行”的游牧文化。“行”是一種運動狀態,它富有生命力,造就了蒙古族游牧文化鮮活的形象,并與周圍生活的自然環境產生動態聯系,生活的一切都是草原賦予的,而草原上的人們又一直在保護著草原,具有一種亦此亦彼、融合共存的聯系方式。蒙古族游牧文化在蒙古族與大自然相互交流、相互協調的過程中產生。“共生”、“和諧”的生態意識成為蒙古族游牧文化與美麗故土的結合點。

2.2蒙古族地域特色與場地精神

著名的蒙古學學者陶克濤說:“歷史證明:自然環境或地理因素與游牧人的社會發展之間始終有一條無形的紐帶相維系著[2]。”

在歐亞草原地區的蒙古族,生活在海拔較高、遠離海洋的環境中,屬典型的大陸性氣候,夏季酷熱、冬天嚴寒。按照和辻哲郎《風土》一書中所述,這里屬沙漠型風土,生活在這里的蒙古族特性為注重實際、意志堅定[3]。這是生態規律的支配作用和生態條件的制約作用在古代蒙古族人觀念和性格上的反映。它注重維護社會發展的生態基礎,強調從生態價值的角度審視人與自然的關系和人生目的,進而形成了自然與游牧社會中蒙古族地域特色的那條無形的紐帶——生態意識。

蒙古族游牧文化中蘊涵的生態意識具有很突出的實踐特點和經驗價值[4]。他們尊重自然規律,做到了最大限度的開發利用場地,是“和諧”生態意識的具體體現。而園林景觀的場地建設是直接與自然對話的活動,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延續著這種意識,并將它注入其獨特的場地精神。

2.3蒙古族宗教文化與場地精神

薩滿教是蒙古族固有的原始宗教,其信仰主要是萬物有靈論,它把萬物都看成有生命、有活力、有靈魂、有神性的,認為日月星辰、風雨雷電、山川樹木皆有神靈主宰。靈魂活力內涵于萬物之中,給予萬物以生機和靈性,并使之具有超自然的屬性。經過了漫長的積累和發展過程,形成了一整套具有鮮明民族特點和獨特內容的宗教世界觀。

蒙古族先民的崇敬自然觀啟示人們,大自然不是人類的敵人,不是可以被人類無休止地索取的對象,而是人類的母親,是人類的朋友,人與自然應該和諧相處,園林景觀就具有這一根本屬性,將特色園林景觀的場地精神與生態環境協調共生關系提到了新的高度,無論是抽象空間形態的營建,還是具體場地的設計,都應富于人們的關愛,讓其如生命體一樣地有機生長。

2.4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中的場地精神與表達

人與自然和諧,使蒙古先民成為了人類最早的生態倫理實踐者和環境保護志愿者,展現了蒙古人以自然生命為核心的生存理想和高度生態化的人文精神,是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的場地精神。

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的場地是“人與自然和諧”表達的載體,而“人與自然和諧”讓特色園林景觀的場地表達得到質的深化,場地內在的蒙古族文化會讓看似普通的造園作品得到新的表達。這種關系讓我們看到蒙古族文化在特色園林景觀中存在的本質。因為蒙古族文化最重要的是用心感悟自然,所以這種文化在這個過程中就是一座溝通的橋梁,不僅將造園師和觀賞者超時空地聯系在一起,也讓蒙古族有了自我內心與現實之間的交流。

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中的場地精神在園林中場地的表達,采用蒙古族特有的形式與空間觀念。素材形成整體布局,即形式骨骼,也創造了相應的空間。形式是人類認識事物的依據,是人類可以認識和改造的對象。而抽象的空間,則是人類只能感知和無法深入認識的事物。場地設計就應抓住人類感知的這個特點:形式本身以易于解讀的方式存在,而抽象的空間成為人們靜思人生與感悟世界的物質素材和精神寄托。

3人與自然和諧引導的設計

蒙古族特色園林景觀設計,既是融合的,也是發展的,為內蒙古地區的園林景觀設計指明了方向,探討人與自然和諧的場地精神設計理念在蒙古族地域設計實踐中的應用。

3.1項目設計概況

項目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新華東街北側,用地南北長372m,東西寬324m,包含大劇院、博物館、停車場3個部分。博物館將民族特色、地域特色與現代博物館功能相結合,建成后將躋身國內省級一流大博物館行列(圖1)。

圖1內蒙古烏蘭恰特大劇院及博物館全貌

3.2場地布局

場館性質決定了建筑外環境的功能作用。博物館將民族特色、地域特色與現代博物館功能相結合,突出反映草原蒙古游牧民族的優秀文化。正在這種背景下,場地設計采用體現內蒙古特色和風情的天然原材料——這就是草原“再生”的概念,大量的草原鄉土植物被應用,不但有助于提高成活率,還可以以這種方式建立簡易的草原生態環境;“再生”就意味著循環利用,是蒙古族人與自認和諧生態意識的一種,表達了蒙古族文化中與自然相處的獨特方式,營造出主體的景觀環境,這也正是蒙古族出于自身生活需要而自發創造形成的一種獨特文化景觀。

通過設計來表現一種對蒙古族文化的表象大環境的超越和對內涵的深沉思考。場地不再只是表達景觀的效果,更多地是表達設計者造景的思維,這種思維理念讓使用者在場地中感受到的是景色背后深藏的含義而產生超脫表象的思考。以表象感悟內涵成為場地設計的宗旨。這種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的設計宗旨也正是通過蒙古族文化在園林景觀中運用達到從量到質的改變。

3.3空間布局

在內蒙古烏蘭恰特大劇院及博物館外環境直觀表達的空間布局上同樣也實踐著這種從有形向無形的過渡。剛進入場地時,面對的只是一條蜿蜒曲折通向遠處一個大的圓形巨窗,不管是形式還是材質都十分樸實,場地中有幾十根柱子,通過不同的排列方式,形成不同角度的觀看方向,圍合出不同空間,人們從不同的停留點可以感受到圍合的內聚空間和水面開敞空間之間不斷的變換和過渡。有形的空間讓人類心中無形的心理感受和意味解讀也跟著此起彼伏。這些感受與蒙古族文化帶給人的心靈震撼保持一致,空間上升到一種程度是通過心去感悟,而非單靠眼觀。

第7篇

兩個月前,額勒貝格道爾吉正式提出“永久中立”設想,欲效仿瑞士等國,實行平衡、非攻、等距、多點的外交國策。蒙方還提出希望將其“草原之路”規劃和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對接,建設“中蒙俄經濟走廊”,以方便俄、蒙的資源輸入中國乃至東南亞。

應該說,旨在減少第三方猜忌的“永久中立”是蒙古國拓展“第三鄰國”外交的邏輯延伸,而經濟多元化是蒙古國避免過分倚重礦業的戰略舉動,此外還應加上對傳統游牧文化的升級利用。譬如,蒙古國草場承載了約7000萬頭牲畜,每年向中國出口1500萬~2000萬頭,但這些草場不少已面臨嚴重的環境透支問題,可以通過文化旅游等嘗試,將其從畜牧負擔中解放出來。 游牧文化的困厄時代

近期受“亞歐人民論壇”之邀,筆者前往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開會。飛機落在烏蘭巴托機場,四處可見蒙元大帝國的符號和身影。忽必烈、成吉思汗是這個民族的永恒偶像,不管作為自然環境的天如何污染變幻,蒙古人似乎只有這一個“天可汗”。

從機場往烏蘭巴托市區,沿途蕭條不堪,常見冒著黑煙的煙囪,在褐色荒地、藍色天空、橙黃的植被之間,橫出一道道“人工污染云”―藍黃黑構圖;進入城市,則是遍地的污染性大排放汽車,滿街的俄文字母轉寫的蒙文,還有頻繁出現的韓國餐館。

這一刻開始,我知道那個草原牧歌式的蒙古早已經被驅逐,成為遠方的想象。蒙古國一半的人口―超過150萬人擁擠在烏蘭巴托,大部分是散居在中心城市的各種蒙古包貧民窟。雖說是蒙古包,大部分的建筑卻是由破木板、廢舊電腦鐵皮、廢舊集裝箱構成,污水四溢,垃圾成堆。

我參加的會議由歐盟贊助,主要討論氣候變化、可持續能源和廢物回收等全球性問題。作為主旨演講人之一,我分析了尼泊爾、泰國、緬甸、印度、中國的環境案例,尤其是水的案例,來討論為什么亞洲欠發達國家都陷入相似的生態困境。

這里的問題,通常表現為一種生態、文化、政治的三重困境,也就是圍繞3個變量的互相矛盾和牽制。例如,第一重是自然和經濟財富的持續增長和全民享有,第二重是自由的現代性流動和文化革新,第三重是守護民族文化的意識和文化地理觀的抬頭。

換句話說,既要追求現代和發展,完成西方式現代化,又要保持財富持續增長,同時還要保護那些具有重要文化保育和族群象征的生態環境和屬地。

通過此行,我看到了蒙古國身上的游牧文化困厄。在財富累積方式上,蒙古國過度依賴自然資源輸出和低水平工業化,大量采挖地下的礦藏資源,造成環境退化。

正如會議期間蒙古國環保官員所說,他們已經意識到環境退化的嚴重程度,已經開始在政府層面設計綠色增長,但即便如此,長期處在寒冷氣候下的蒙古國仍然依靠焚燒煤炭這一主要供暖模式,烏蘭巴托的城市建設并沒有出現任何草原地帶的“建筑適應”,仍然是高耗能、低保溫、分散供暖、自由排放的高污染模式。

烏蘭巴托城市貧民窟不斷通過侵占草場,通過以廉價汽車連接城市中心的賣場和公共服務資源的方式向周邊擴散,已經在烏蘭巴托周邊創造了多個透支環境的貧民窟游牧群落。

一位參加會議但不愿具名的蒙古國環保人士反映,部分的蒙古國草場已經被核廢料污染,水源污染尤其嚴重,部分牧民報告牲畜多發畸形案例;一些牧民在烏蘭巴托抗議之后,國家組織部分牧民前往哈薩克斯坦的核廢料處理“示范區”觀摩,大部分牧民因為知識來源單一,反而成為核能廢物處理的代言人。

據會議期間專家介紹,蒙古國蘊藏大量的鈾礦(根據上世紀70年代蘇聯探測數據,儲量達15萬噸)、約3100萬噸的稀土資源,約1623億噸的煤炭資源(中國截至2010 年底的煤炭保有查明儲量為1.3412 萬億噸),這些資源帶來國家財富的同時,也形成了不可持續的城市建設和能源利用格局。中長期看來,這些通過攫取地下資源產生的財富,并不能保持國民財富和健康水平的均衡增長。 “蒙古現代性”的創意設計

對于環境負面性問題,蒙古國需要尋找到一個基于歷史、文化尊嚴、自然稟賦的頂層設計和社會動員框架。比如,在蒙元大帝國基礎上,尋找并生成一個新的具有歷史歸納性和召喚性的社會心理框架。

在北歐一些傳統擴張型國家的現代建構中,他們的國歌都體現出一種孔武有力、好戰、武人的“戰國氣質”。挪威的國歌仍然在高喊殺破羅馬的威風凜凜,但同時他們也在完成一種和平取向的潛在轉化,形成一個沿著波羅的海一路北上的極地高寒地區的文化創意圈,同時將一些具有馴鹿文化、薩滿氣質的族群納入這個“高寒創意國家集群”。

對蒙古國而言,戈壁、荒漠、草原、山地,實際上是它的文化地理的物質基底。蒙古國應該挖掘這些具有相同文化地理和文化心理的元素,產生出一個獨立于蒙元大帝國時代的重要敘事,而不是生活在具有歷史文化陰影的帝國語境里。

同時,基于一個新的歷史記憶和文化地理架構,蒙古國可以嘗試培育一種新的游牧文化氣質、聚落形態、資源利用形態、建筑形態、能源模式、生活物產形態和物品貿易形態。在此過程中,蒙古國當然可以根據歷史的互動后果,嘗試進行跨文化的整合,形成新的“蒙古現代性”。

當文化肌體和精神氣質的頂層設計及社會心理共識完成之后,當這種凝聚相同文化類型、氣候類型、精神遺產類型、族群類型的“蒙古現代性”要素被提煉出來之后,蒙古國便可以在落地和實踐層面來“建造”一種全新的可能,也就是歷史型游牧帝國在高寒缺水型地貌和跨國界域中,如何發展一種新的經濟和文化可能。 文化的隱形和無形資產

在尋找物質載體,突破上面所說的現代性的三重困境時,蒙古國除了繼承和創造更加多元的歷史記憶和想象之外,還應該注重自己文化的重大精神價值和觀念價值,它比物質礦藏更具超時間的價值。

我從蒙古國朋友口中得知,蒙古人把傳統的靴子做成頭部卷曲的形狀,最初目的就是害怕鞋頭撞著地面,驚擾了大地的神靈。這種深入骨髓的生態文化細節和自覺,連同蒙古“呼麥”(一種“喉音”藝術)和“潮爾”(蒙古族復音唱法)式的民間傳統,作為蒙古的文化珍寶,具有跨文化和穿越時間的價值。

在烏蘭巴托城郊1小時車程的“傳統蒙古草原”,我看到了嘗試通過組織蒙古包、馬群、羊群、天空的星斗、柳樹林、河流等資源,進行文化旅游嘗試的蒙古大姐敖云茨茲格。她使用簡單但美味的食物、蒙古的民謠、農事詩的日常美學等,反向輸出了一個“新的蒙古”,雖然這個新蒙古也要把各種細節做得更精致。

與高呼猛進的蒙古騎兵氣質并列,蒙古人也有另外一種先進的族群觀念,那就是不使用國家和族群這樣具有固定性的概念形容人和國家,而是像進出蒙古包一樣,使用“進出”的概念來傳遞作為一種自由人的族群認同。蒙古語稱之為oron,它表示“進來”,也表示“一個人睡覺的床位或鋪位”,這個具體但又包含宏大意旨的詞,對于現代人理解族群的執念、人群邊界、跨族群的桎梏等概念,有重要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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