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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藥學監護
醫院藥學的發展在歷史上經歷了3個時期。①以調配為主的傳統時期;②以藥學服務為主的臨床藥學時期;③以改善病人生活質量為目標的藥學監護時期。
藥物治療給許多病人解除病痛,帶來幸福,但同樣也會給許多人造成藥害,引起后遺癥,甚至死亡。藥師從道德上講有責任保護病人免于藥害之憂。隨著人們要求健康的水平提高,已不再滿足有藥可用,要求提高治療質量甚至生存質量,提供優質、高效、低消耗的藥學服務。PC應運而生則是一種必然趨勢了。
一、PC的定義
藥學監護(PharmaceuticalCare簡稱PC),也有稱為藥學保健或藥療保健。PC是一種過程,藥師通過與病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合作,設計治療計劃,其執行和監測將會對病人產生特殊的治療效果。它包括3種功能:
①發現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②解決實際發生的用藥問題;③防止潛在的用藥問題發生。“藥師的使命是提供PC,PC是提供直接的、負責的與藥物有關的監護,目的是改善病人生活質量”。
二、藥學監護的主要內容
(一)把醫療、藥學、護理有機地結合在一起,讓醫生、藥師、護士齊心協力,共同承擔醫療責任。
(二)既為病人個人服務,又為整個社會國民健康教育服務。
(三)積極參與疾病的預防、檢測、治療和保健。
(四)指導、幫助病人和醫護人員安全、有效、合理地使用藥物。
(五)定期對藥物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科學評估。
三、藥學監護中藥師的職責
(一)與醫生一起設計藥物治療方案(即個體化用藥),監測病人用藥全過程。對藥物治療做出綜合評價,發現和報告藥物過敏反應及副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物不良反應及有害的藥物相互作用的發生。
(二)綜合管理PC所必需的資源(包括人和藥品)。藥物使用管理包括采購、儲存、供應及藥物使用評價。對醫生、護士進行藥學指導,提供有關藥物的信息咨詢服務。對病人采取直接服務,包括用藥教育、臨床治療會診等。
(三)保證合理用藥,即安全、有效、經濟的用藥,如①藥物正確無誤;②用藥指征適宜;③療效安全,使用價格適宜;④劑量、用法、療程妥當(依據藥動學和藥效學知識決定劑量及療程);⑤用藥對象適宜(無禁忌癥、不良反應小);⑥調配無誤;⑦病人遵從性良好。
(四)建立病人用藥檔案,對病人生活質量的評價。
四、醫院藥師在PC中的地位
(一)藥師的委托人是病人。作為病人的委托人,藥師必須與病人建立“一對一”的業務關系。
(二)建立“處方者、藥師、病人”新型伙伴關系。
PC要求全體藥學工作人員都是病人保健的提供者。
其他醫務人員及病人可與藥師進行直接對話,起到醫師延伸者功能,成為治療隊伍的一員。
五、開展藥學監護的重要性
藥學監護首先促進了藥物的合理使用,提高了藥物的治療效果;其次減少了藥物的不良反應,能夠預防某些藥源性疾病的發生;第三,病人的疾病得以治愈,病癥得到消除或減輕,從而達到改善病人生活質量和延長壽命的根本目的;第四,由于大幅度減少或杜絕了不合理用藥,節約了藥物資源,因而降低了醫療費用;第五,提高了藥師在醫院乃至全社會的地位和形象。
我國臨床藥學工作起步較晚,藥學監護工作處于宣傳時期。隨著我國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的深入發展,人民保健意識的不斷增強,對藥學監護的社會需求將日益增加。
六、我國實施PC的障礙
(一)觀念上的障礙。
11超越藥師的傳統工作實現由“對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負責”向“對病人用藥結果負責”的轉變,藥師本身也得到施展專業才能,樹立嶄新職業形象的機會。
21超越以治愈疾病為目標的觀念PC提供的服務不光是要把病人現有的疾病治愈,而且要恢復病人的健康,使病人保持良好的身體機能和精神狀態。
31超越生物學指標評價治療結果的觀念開展PC工作,就要綜合評價藥物對病人整體功能、生存質量的影響等指標。
41超越具體醫療機構狹小的地域觀念實施PC,藥師不光是對本單位住院病人進行藥學服務,而是在整個疾病治療過程中持續不斷,甚至對已出院的病人也應負有關心的責任。
51超越現行的藥學業務分工醫院所有藥學人員,雖分工不同,總體目標都是通過藥品和藥學手段向病人提供改善生存質量的服務。
(二)藥學資源方面障礙:時間不足,人員編制限制,工作場所有限,技術條件有限,醫療體系方面的障礙,PC的連貫性要求醫療系統是個完整的體系。
(三)信息資源方面的障礙。
11醫療信息不足向病人提供PC的藥師不僅要能及時獲得藥物的知識和最新信息,更重要的是要能夠取得病人的醫療文件。
21藥師應當為每位病人建立正規的藥歷,詳細記錄病人的藥物治療情況(用藥時間等)和用藥前后化驗的結果(療效與反應等),但藥師一般缺乏編寫常規醫療文件的訓練和經驗。
(四)法規方面障礙。
PC工作在我國還處于宣傳階段,沒有制度,尤其缺少一套客觀的、科學的、能為醫生、病人接受的評價標準,用來衡量藥物應當產生的結果,以及對病人生存質量的影響。開展PC是藥師與醫生、護士以及其他健康保健提供者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整體配合,藥師開展PC并不是重復醫生、護士的臨床業務,而是對其工作的補充。
七、未來醫院藥學的展望
21世紀藥師的基本任務就是實施PC,未來的醫院藥師應該既懂藥又了解臨床,其基本工作內容有:血藥濃度監測與解釋、臨床治療咨詢與會診、病人出院后藥物使用教育、門診病員藥物咨詢、藥物不良反應監察與鑒定、新型科研制劑開發、參與新藥臨床評價方案的制定等。通過發揮藥師的專業特長,保證理想的用藥結果,降低因藥物有關的醫療費用。盡可能使每一位病人在接受藥物治療后能夠保持正常的機體功能和精神狀態,生活得健康幸福。
參考文獻:
關鍵詞輸液不良反應全面質量控制藥學服務
“輸液不良反應”系輸液引起的或與輸液相關的不良反應的總稱,習稱“輸液反應”,有時臨床上也稱之為“熱原反應”。但嚴格地說,“熱原反應”只是輸液不良反應的一個部分。輸液不良反應的發生與許多因素密切相關,為保證輸液質量及正確的臨床使用,必須緊扣每一環節,做到全面質量控制(TotalQualityControl,TQC)與藥學服務(pharmaceuticalcare,PC)相結合,以系統控制臨床輸液不良反應的發生率。
1.輸液不良反應的分類、癥狀及臨床處理
1.1分類最常見的輸液不良反應是熱原反應,其他尚有熱原樣反應,菌(細菌、芽胞、真菌)污染反應,過敏反應等。一般急性不良反應易于引起臨床重視,值得注意的是微粒等引起的慢性不良反應,如肺栓塞等,一旦發生,往往處理棘手。
1.2癥狀常見癥熱有熱原反應及熱原樣反應所致的發熱、寒戰、嘔吐等。不同類型的輸液不良反應可能具有相似的癥狀,特別是在反應較輕的時候往往難以區別。全面了解輸液反應癥狀并進行分析,有助于正確判斷和進行臨床處理,如蕁麻疹提示過敏反應;不安、驚厥、腦水腫提示水中毒等。
1.3臨床處理對輸液不良反應的臨床處理,一般是停止輸液,分析癥狀,對癥治療、及時搶救,查找原因,杜絕再發。通常熱原反應預后良好。
現將輸液不良反應的分類、癥狀及臨床處理歸納如下:
不良反應可能癥狀處理選項
熱原反應A發熱、大汗、寒戰ABCD停止輸液、給氧(重癥)*
熱原樣反應B惡心、發冷、嘔吐對癥治療*
菌污染反應C休克、--抗休克
過敏反應d血壓下降--升壓藥
譫妄--鎮靜劑
肺水腫E敗血癥C--抗生素
水中毒F蕁麻疹支氣管痙攣D--抗過敏劑
氣血栓G心衰、呼吸困難E--糾正心衰、結扎四肢
肺栓塞H不安、驚厥、昏迷F--脫水劑、利尿劑
動脈炎I肉芽腫、癌變H
靜脈炎J血管栓塞GIJ
血管疼痛IJ--減慢滴速
*一般處理方法。
2.輸液不良反應的直接誘因
2.1內毒素又稱熱原,系微生物的代謝產物,主要成份脂多糖,可誘發熱原反應。內毒素具有耐熱性、濾過性、水溶性、不揮發性等特點。一般在細菌死亡之后,破壁而出,誘導產生內源性熱原,作用于體溫調節中樞而導致發熱[1]。與微生物污染密切相關。
2.2微粒多為不能代謝的物質。直徑在50mm以下時,人眼不能發現,因此,澄明度合格的注射液不一定意味著微粒合格。注射液中的微粒已經鑒別出來的有碳黑、碳酸鈣、氧化鋅、纖維素、紙屑、粘土、玻璃屑、真菌、真菌芽胞和結晶體等[2]。大量微粒可引發熱原樣反應[3]。直徑在7~12mm的塵粒,在靜脈注射用藥時可以引起抗原樣反應[4]。微粒是引起慢性輸液不良反應如肉芽腫、肺栓塞等的重要原因。
2.3理化性質包括pH、滲透壓等。注射劑的pH及滲透壓要求與血液相等或接近,雖然人體有一定調節功能,但相差太大易致血管疼痛、靜脈炎等。如過多過快輸入低滲液體,或單純葡萄糖,易引發水中毒,表現為腦水腫和細胞腫大。
2.4活菌污染活菌包括各種細菌、真菌類及芽胞等。一旦染菌,注射液可能出現霉團、渾濁等,但也可能肉眼不能發現。使用的后果是嚴重的,輕者輕度熱原反應,重者可致膿毒癥,敗血癥,內毒素中毒甚至死亡。
2.5低溫輸液王興權[6]曾專門考察了低溫輸液的不良后果。認為,較大量輸入低溫輸液(<7℃,300ml以上)時,可導致病人寒戰,四肢覺冷。局部可刺激病人血管引起血管痙攣及局部疼痛,嚴重的導致靜脈炎。低溫輸液還可能加重感冒,心肌炎、心臟病變、高血壓等癥。
2.6致過敏原致過敏原的種類較多,除了個別藥物本身的致敏作用外(如異煙肼),有的藥物可能因原料雜質原因而致敏。如青霉素,氨芐青霉素本身并不致敏,致敏成份是其結構殘片。血制品、水解蛋白等也可能帶入致敏原。葡萄糖注射液的原料葡萄糖系由淀粉類水解而得,其中一些未水解完全的糊精類對某些人也是一種致敏原。其它尚有前面談及的如7~12mm的微粒等。過敏反應與個體有關,較少見。但一旦發生往往后果嚴重。
2.7輸液操作不當極少見,如輸液量過大,過快,致急性左心衰,肺水腫,輸入氣泡過多而致氣血栓。
現將輸液不良反應與誘因的關系歸納如下:
誘因
不良反應
內毒素A熱原反應AD
微粒B熱原樣反應BCDE
理化性質C菌污染反應D
活菌污染D過敏反應BF
低溫輸液E肺水腫、氣血栓G
致過敏原F水中毒C
技術失誤G肺栓塞、動脈炎B
靜脈炎BCE
3.輸液不良反應的人為因素
3.1輸液質量系生產輸液某個環節或若干環節質控不嚴所致。一般有原材料不合格、注射用水不合格、工序安排不合理、包裝不嚴、消毒不徹底等,有關文獻[7]對此有詳細分析。輸液質量是與輸液不良反應發生率密切相關的重要因素之一,帶入致病因素包括內毒素,致敏原、微粒、活菌等。
3.2貯存運輸系大輸液在貯存和運輸中,瓶與瓶直接堆壓、露天放置、大力裝卸等,使瓶壁產生裂紋而致包裝不嚴,引起活菌污染。
3.3處方配伍藥物配伍禁忌有很多方面,目前醫護人員對藥物配伍引起藥理變化、外觀變化及穩定性下降等比較清楚,但對配伍所致輸液不良反應增加卻了解不多。經有關人員研究,配伍致輸液不良反應增加一般是通過下列途徑:①內毒素加和,②微粒加和,③微粒倍增(總數超過原數加和),④pH變化,⑤滲透壓變化,⑥主藥結構變化等。近年來,配伍后澄明度合格,而微粒倍增致熱原樣反應的現象日益受到關注。
3.4輸液過程
3.4.1關于一次性輸液器具一次性輸液器的應用,有助于克服從輸液器具帶入熱原的現象。但在使用中,應注意其包裝的密封性。另外,不合格一次性輸液器在市場上并未絕跡,《健康報》曾有過一個不太樂觀的統計。因此,把握進貨渠道,防止因輸液器不合格引發輸液不良反應仍然十分重要。
3.4.2輸液準備有報道,輸液準備時給輸液帶入的微粒與進針的針號及次數有關[8],小號針頭進針2次,膠塞落屑達42.3%。另外,因醫護人員人手緊張,注射劑啟口加藥后放置時間過長,超過數小時,致使藥物分解(如青霉素)產生致敏原或污染的極少量微生物繁殖而誘發不良反應。
3.4.3輸液方法與敞口輸液比,閉式輸液可克服器具帶入的熱原污染。但采用閉式輸液時,不斷進入的氣泡使輸液瓶成了洗氣瓶,可不斷帶入塵埃、纖維和細菌。有人[9]對此專門實驗并證實了其危害。
3.4.4棄液問題為防止器具和洗氣問題,棄去初液及尾液有利于降低外界致病因素的帶入量。但在輸液僅作為稀釋劑,需精確劑量的情況下(如化療藥靜滴),應在處方時考慮到棄液問題。
3.5環境條件環境條件可以加重或減緩操作所引起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病室的清潔衛生可明顯減少輸液時洗氣過程熱原和微粒的引入。啟口加藥后放置時間過長,在夏季高溫條件下危害更大。但若操作者考慮到這一影響而將啟口輸液放置冰箱,或冬季在無空調設施下給病人大量輸液,又有可能因低溫輸液而致血管痙攣、寒戰等。
3.6個人病況輸液一般用于血容量不佳,水、電解質,酸堿平衡紊亂、腹瀉、燒傷、休克、高熱等患者。有些癥狀與輸液不良反應相似。臨床上要注意兩者的區別,如混淆,有可能因繼續輸液而加重不良反應,或因停止輸液而加重病情。另一點需要注意的是:輸液質量指標是一個限量[10],內毒素、微粒數量等于零且pH、滲透壓與血液相等的輸液是不存在的。因此,對于危重病人、虛弱病人、高敏體質、老年患者,即使輸液質量合格,臨床應用正確無誤,仍應注意輸液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
現將發生輸液不良反應的人為因素與直接原因之間的的關系歸納如下:
人為因素
直接原因
輸液質量A內毒素ABDEF
貯存運輸B微粒ACDEF
處方配伍C理化性質ACF
輸液過程D活菌污染ABDE
環境條件E低溫輸液DEF
個人病況F致過敏原ACDEF
操作不當D
4.實施全面質量管理(TQC)、控制輸液不良反應
八十年代起,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使醫院制劑質量控制的環節從單純的生產過程擴展到與生產相關的各個環節,為確保發出合格的輸液作出了重要貢獻。我們認為,就醫院而言,要保證用到病人身上的輸液是合格的,應將全面質量控制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到臨床。具體可用下表歸納,分八個部分:
4.1人員管理制劑人員、醫生、護士均需具備相應資格,具有相應技術要求,對輸液相關知識及輸液不良反應原因、癥狀、處理方法熟悉了解。
4.2房屋與設施制劑室布局合理,室內裝修符合要求,有凈化設施等,臨床應單設輸液貯存柜和配液間,病房裝修符合衛生無塵要求。
4.3設備管理制劑室對制劑、藥檢、傳輸管線的選擇、安裝和使用、維護等進行管理。臨床配液間等應配有滅菌設施(如紫外燈),器械科保證臨床輸液相關器具進貨質量。
4.4衛生管理包括制劑室和病房的環境衛生,工作區域的衛生,對設備、容器用具的洗消,工作服及個人衛生的管理。
4.5倉儲管理制劑室對原輔料、內包裝、成品的倉儲管理及臨床對輸液保存、發舊存新及輸液器具的保管規范化。
4.6生產管理(輸液管理)生產管理指制劑室對生產工藝、原輔料、制劑用水、清場、批號、標簽、不合格品進行管理。輸液管理指對醫囑審核、處方配伍、輸液過程等進行管理。
4.7質量管理制劑室質量管理范圍包括質量監督、檢驗、監控、藥檢室管理等,臨床指輸液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的實施,以及對制劑室常規下臨床科室訪問工作的合作。
4.8文件管理制劑室對大輸液生產全套法規、規程、記錄、報告要專人負責,定期檢查。臨床輸液相關文件包括病歷記錄,輸液不良反應報告等。也可將輸液不良反應上報專門機構登記備查。
5.引入藥學服務(PC)觀念,控制輸液不良反應
藥學服務是提供直接和有責任的、以達到提高病人生命質量這一結果為目的的與藥物有關的服務[11]。藥學服務是一個全新的概念,盡管時間很短,但效果十分明顯。在藥學各領域的滲透力和生命力極強。通俗地說,TQC解決了用到病人身上的藥品是否合格的這一問題。而PC則要解決合格藥品用到病人身上是否合理、安全、有效的這一問題。PC在控制臨床輸液不良反應方面尚屬探索階段,我們認為首先應考慮到以下一些問題。
5.1用藥必須嗎?是否一定要輸液?原則上能用口服藥達到治療目的則不用注射劑。輕度感冒或重癥感冒有無輸液必要?臨床輸液的作用有很大部分是作為小容量注射劑的稀釋劑,是否一定要采用這種方法?
5.2加藥合理嗎?有無配伍禁忌?臨床加藥量很大往往是為減少病人打針次數。換個角度考慮,所加藥品(針劑)能否改為口服,是否真的需要聯用那么多針劑?
5.3所選輸液合適嗎?如靜滴青霉素,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釋顯然不如用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因青霉素在葡萄糖的酸性環境下更易水解而產生致敏原,誘發輸液反應。
5.4所選輸液劑量如何?一些抗生素在一定溫度下可以水解,小容量輸液既能縮短輸液時間,使水解減少,又能保持較高的血藥濃度。
5.5輸液不良反應發生后,尋找原因時對醫、藥、護、患各環節具體情況是否有全面了解,平時聯系是否密切?因為輸液反應的發生誘因很多,關起門來查原因不利于系統控制,有時能解決問題,有時并不能解決問題。平時醫、藥人員間加強聯系是十分重要的。
5.6藥師宣傳工作如何?藥師有無將新型輸液(如腸道外營養劑等)的功能、注意事項及時準確地向醫護人員介紹。
5.7是否建立了輸液不良反應反饋制度?藥師對反饋信息是否全面了解?
5.8是否建立了日常制劑質量臨床調查制度?即臨床向本院制劑室常規性質量調查的反饋。
5.9有無建立黃卡?即藥歷表、病人用藥記錄。可避免過敏體質再次發生輸液不良反應。黃卡制度從80年代就有專家呼吁推廣,但至今尚未完善。
5.10輸液中是否對特殊病號保持警覺?特別是體質虛弱、心臟病、高敏體質、老年患者等。
總之,臨床輸液不良反應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降低其發生率,有賴于醫、藥、護的密切結合,做到全面控制輸液質量,并在做好醫療服務(medicalcare)、護理服務(nursingcare)之外,重視藥學服務(pharmaceuticalcare)的作用,使輸液的應用真正能提高病人的生命質量,而不是帶來新的痛苦——輸液不良反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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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青等,人民軍醫,護理增刊1985(1,2)合刊:57
4.杜志德,微粒異物的臨床危害及空氣凈化技術在制藥生產中的應用.大輸液研究進展.成都:“全國大輸液技術研討會”審稿委員會19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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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詹久生.醫院藥學雜志1981,1(3);44
9.徐可振,全軍藥劑臨床藥學學術會議資料匯編1987;129
2、畢業論文的字體要求
畢業論文所用字體要求為宋體。
3、畢業論文的字號
第一層次題序和標題用小三號黑體字;第二層次題序和標題用四號黑體字;第三層次及以下題序和標題與第二層次同;正文用小四號宋體。
4、畢業論文的頁眉及頁碼
畢業論文各頁均加頁眉,采用宋體五號宋體居中,打印“河北大學xxxx屆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頁碼從正文開始在頁腳按阿拉伯數字(宋體小五號)連續編排,居中書寫。
5、畢業論文的摘要及關鍵詞
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摘要”二字采用三號字黑體、居中書寫,“摘”與“要”之間空兩格,內容采用小四號宋體。“關鍵詞”三字采用小四號字黑體,頂格書寫,一般為3—5個。
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對應,字體為小四號times new roman。
6、畢業論文的目錄
“目錄”二字采用三號字黑體、居中書寫,“目”與“錄”之間空兩格,第一級層次采用小三號宋體字,其他級層次題目采用四號宋體字。
7、畢業論文的正文
正文的全部標題層次應整齊清晰,相同的層次應采用統一的字體表示。第一級為“一”、“二”、“三”、等,第二級為“1.1”、“1.2”、“1.3”等,第三級為“1.1.1”、“1.1.2”等,具體格式要求詳見模板(模板從河北大學教務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
8、畢業論文的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要另起一頁,一律放在正文后,在文中要有引用標注,如××× [1],具體格式要求詳見模板
9、畢業論文的外文資料及譯文
外文資料可用a4紙復印,如果打印,采用小四號times new roman字體,譯文采用小四號宋體打印,格式參照畢業論文文本格式要求。
10、畢業論文的圖、表、公式
圖:a. 要精選、簡明,切忌與表及文字表述重復。
b.圖中術語、符號、單位等應同文字表述一致。
c. 圖序及圖名居中置于圖的下方,用五號字宋體。
表:a.表中參數應標明量和單位的符號。
b.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
c. 表序、表名和表內內容采用五號宋體字。
公式:a.編號用括號括起寫在右邊行末,其間不加虛線。
b.公式中的英文字母和數字可以采用默認的字體和字號。
圖、表與正文之間要有一行的間距,公式與正文之間不需空行;文中的圖、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章編號。如:圖2-5,表3-2,公式(5-1)(“公式”兩個字不要寫上)等。若圖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寫字母順序編號。
【關鍵詞】音樂;聲樂;文化;學習
【中圖分類號】 G6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1-1270(2012)01-0029-01
聲樂專業學生的文化素養的提高來自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不斷熟悉和了解音樂、舞蹈、美術、戲劇、電影、文學、詩歌等多種相關聯的藝術,并能逐步融會貫通,從而使演唱者自己的想象力愈加豐富,思想情感愈多變化,理解作品更有深度,表現音樂也更具說服力。
一、聲樂的特點和特色
聲樂有別于其他的樂器表現形式,文學內容的介入,以詩、詞的文學體裁融入音樂的表現是聲樂演唱的特點和特色,由于增加了表述性、故事性,聲樂才能夠直接地表情、表意,這使得人們對于音樂旋律的模糊表述變得清晰和具象,使之更易被理解、接受。聲樂藝術的廣泛性、包容性是聲樂藝術廣泛傳播中最具活力的根本。語言文學藝術本身具有強烈的振撼力,人們以詩歌的形式表達自己的喜、怒、哀、樂、愛、恨、情、仇,把語言、詩歌的形態提升為一種文化的表達。詩的韻律本身具有歌唱性,以有別于生活中的日常表述,抑揚頓挫,平仄相應。“吟詩”和“吟唱”多具文學美的色彩,在賦予聲樂技術的融合之后,聲樂藝術美的本質才體現出來。在聲樂藝術的總體構架中,音樂作品的旋律和文學的詩詞,除了音樂、文學的本體的意義外,它所體現和包含的民族性、地域性,使聲樂表現的思想、內容更具活力和生活氣息。石惟正在《聲樂學基礎》一書中寫道:“這類歌唱中的語言表現力主要在于它的地方語言風格,甚至主旋律的創作也要受方言音調的制約。也可以說這類聲樂作品的主旋律是民族地方語的提煉、美化和延長。理解了這一點,就有了對一縣、一省、一族聽眾的凝聚力,地方戲如此,曲藝、說唱中的唱段更是如此。”①從這些多層面的音樂表現的文化現象看,聲樂文化基礎是一個寬大的文化學概念。聲樂結構的環節中具有豐富的文化基礎和表象。在聲樂的藝術含量中,把其精髓的雕琢展示于人的能力,是表演者對于自身文化的考驗,是具有文化中的知識性、科學性、文學性、修養性、民族性等的體現,是凝聚了人本文化的聲樂文化的綜合形態。
二、聲樂專業學生加強相關文化學習的必要性
(一)加強對本專業相關文化學習的必要性
我們在提高聲樂演唱水平的同時,首先要加強對本專業相關文化的學習,本著深入研究的態度,養成積極收集、查詢相關資料的習慣,如對聲樂發展史的了解,古代論著中關于聲音的描述,古今聲樂文化的比較,國外各個時期的藝術風格及其文化背景的了解等等,逐漸養成善于動腦的思維習慣,這樣不僅能夠提高聲樂專業學生的聲樂技巧與聲樂理論水平,還能通過對古今中外大量的聲樂作品和聲樂知識的了解,提高其理解與分析的能力。同時對一些聲樂理論的涉入與研究,能夠使聲樂專業學生開闊思路,逐步形成一定的音樂文化積累。
(二)注重對相關藝術門類文化學習的必要性
在聲樂學習中,還應注重對相關門類文化的學習,音樂與詩歌、繪畫、戲曲、雕塑、建筑等藝術門類具備孿生和互證的關系,戲劇、舞蹈、影視等藝術門類與聲樂更是相濟相長、融為一體的,這些藝術門類的學習可以使聲樂專業學生對音樂的獨特藝術表現力和審美能力得到更加鮮明地體驗,把握更加貼切。比如對戲劇藝術的借鑒與學習,戲劇與聲樂演唱同出一宗,均屬表演藝術,通過對大量戲劇劇目的了解與部分片段的舞臺實踐,以及相關因素的學習,將會使歌者增強角色感,提高審美能力,對自身的藝術修養也是很好的促進。如:在演唱普契尼歌劇《蝴蝶夫人》選段——巧巧桑《晴朗的一天》時,應通過一些手段去學習、了解相關文化知識。如:了解真實主義文學和真實主義歌劇產生的時代背景;了解作者普契尼的成長經歷、歌劇《蝴蝶夫人》的創作起因、故事梗概以及作品所折射出的的東西方文化的差異與種族主義、殖民主義的痕跡。通過普契尼的身世背景和當時他所處的年代,分析他的創作心理及他筆下的情感型女性。通過這些相關的實踐活動的深入,你才能逐步掌握歌劇演唱的相關知識文化、音樂特點,你的演唱才有依據,才能走近這個人物,才能鮮活地、準確地表現出作品人物的情感特點,使自己的演唱有血有肉,真正地感染聽眾,并使聽眾產生共鳴,避免盲目地模仿別人的演唱。
(三)注重與其他學科相關文化學習的必要性
理解音樂與文學、歷史、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的生發關系也是十分必要的。現代音樂研究中,已經越來越注重音樂與其他相關學科的結合,出現了音樂社會學、音樂文化學、音樂地理學等新興的音樂研究方向,體現了音樂與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各學科之間的相互融合,聲樂學習者應通過對這些相關學科的深入了解,更換角度去思考聲樂問題。比如音樂社會學,通過對各種社會因素與反饋的研究,逐漸了解社會發展過程中聲樂的發展趨勢,聲樂演唱的先進理念,社會因素對聲樂發展的影響等等。作為聲樂專業的學生不僅僅停留在聲樂技巧如何運用的限定模式中,應改變思維方式,對自己從事的專業進行更深層的思考與研究。
人創造了文化,而文化又影響著人,滲透于人,塑造著人,所以我們無論是在精神還是在物質的實踐活動中,都必須格外注重文化修養這一問題。文學使我們豐富,歷史使我們厚重,哲學使我們睿智,思想使我們深刻,藝術使我們觸類旁通而富有靈感與激情。我們對這些文化積累越廣博越深厚,聲樂藝術的境界越高,聲樂的藝術世界就越寬闊,越新鮮多彩。
總之,作為聲樂專業的學生,在聲樂學習中,若能具備良好的樂感及演唱技術的條件之外,關注與音樂有關的其他學科進行分析、研究,能夠逐漸使歌唱者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創造素質得到提高。只有具備豐富的文化底蘊,才能提高對作品的領悟與理解能力,達到良好的演唱狀態。
【注釋】
①石惟正,《聲樂學基礎》,P152。
【參考文獻】
[關鍵詞]唐宋文派;七子派;古文正統;詩歌正統;文派爭論
對明代唐宋派的文學思想,21世紀前的研究重點大抵是放在對其成員主要是唐順之和茅坤的文學主張進行論點抽繹和定性評價上,進入新世紀,則似有了兩個研究路向:一,以前一時期提出的相關命題為話域,以更細致的材料梳理為基礎,以更準確的流派關系認識為理據,進行新的哲學思想、文化藝術精神的辨析、闡釋和理解;二,對前一時期習以為常、幾乎不加討論的成員構成及稱名緣由,進行新的梳理、厘定和闡說。對第二點,筆者以為,唐宋派是一個活動于前后七子派之間,且大部分文學主張與之針鋒相對,在客觀事實上存在的文學流派,只是其成員當以王慎中、唐順之、茅坤等人為代表,歸有光則不能算。對第一點,筆者以為尚須闡明這樣兩條認識:一,三人的文學思想各有相當復雜之發展歷程,由于交往出現了共同性,這解釋了他們共為一個文派的事實;二,三人的古文主張是在應對前七子派的余脈和后七子派的批判以及本派成員的不斷爭論中得以發展完善。正是批判與爭論的存在,唐宋派才完善了其文學思想(主要是古文理論)的建設。
以上述思考為出發點,本文以茅坤的書信為中心,探討唐宋派在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派內派外之爭,以及由此引發的文學思想建設和現實的文派要求。派內主要是與唐順之、蔡汝楠的爭論,派外主要是與后七子派徐中行的通信;前者關乎文學思想的建設,后者關乎作為文派的文壇現實要求。
一、唐宋派的文學思想建設
以王、唐、茅為代表的唐宋派,其文學(主要是古文)思想建設大致都經歷了兩個階段:一、按王、唐、茅的順序,三人先后從前七子派的摒棄唐宋、高揚秦漢的古文宗法,轉移到包容秦漢而分外重視唐宋(主要是以歐陽修、曾鞏為代表的宋)的古文宗法;二,再由以唐宋文為宗進到泯滅秦漢、唐宋文界限的超越階段,建立獨立的主體精神,闡述嚴密的文章格法。之后,三人的古文思想各有不同呈現:王氏基本沒再發展,,茅坤則繼續建立其古文正統論,唐順之則轉向了性命和事功之學。
茅坤古文思想體系的建構主要是在派內與唐順之、蔡汝楠等人的交流爭論中得以孕育成型的。同王、唐一樣,其古文主張最初也蟄伏在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里,學習秦漢詞句,模仿秦漢風格。其《與蔡白石太守論文書》云:“仆少喜為文,每謂當跌宕激射似司馬子長,字而比之,句而億之,茍一字一句不中其累黍之度,即慘側悲傻也。唐以后若薄不足為者。”到嘉靖二十二年(1543)與唐順之相交后,受其影響,脫離了前此的字句模擬方式,轉而習尚唐宋古文,但對唐順之當時古文思想中的以唐宋文包容秦漢文的策略并不滿意。其《復唐荊川司諫書》云:嘗聞先生謂唐之韓愈,即漢之馬遷;宋之歐、曾,即唐之韓愈……古來文章家,氣軸所結,各自不同。譬如堪輿家所指“龍法”,均之縈折起伏,左回右顧,前拱后繞,不致沖射尖斜,斯合“龍法”。然其來龍之祖,及其小大力量,當自有別。竊謂馬遷譬之秦中也,韓愈譬之劍閣也,而歐、曾譬之金陵、吳會也。中間神授,迥自不同,有如古人所稱百二十二之異。而至于六經,則昆侖也,所謂祖龍是已。故愚竊謂今之有志于為文者,當本之六經,以求其祖龍。而至于馬遷,則龍之出游,所謂太行、華陰而之秦中者也。故其為氣尚雄厚,氣規制尚自宏遠。若遽因歐、曾以為眼界,是猶入金陵而覽吳會,得其江山逶迤之麗、淺風樂土之便,不復思履毅、函以窺秦中者已。大抵先生諸作,其旨不悖于六經;而其風調,則或不免限于江南之形勝者。故某不肖,妄自引斷:為文不必馬遷,不必韓愈,亦不必歐、曾;得其神理而隨吾所之,譬提兵亦搗中原,惟在乎形聲相應,緩急相接,得古人操符致用之略耳。而至于伏險出奇,各自為用,何必其盡同哉!
他以為唐順之的策略矯枉過正,說明:第一,唐順之尚未超越秦漢、唐宋文界限,是一種以唐之韓愈、宋之歐陽修、曾鞏代替包容秦漢之司馬遷的方式,可說只是為鈍根人開的方便法門,帶有臨時的應付性質。因為它未能闡明秦漢文和唐宋文在古文學習中的復雜關系,畢竟秦漢文不能簡單地就被替代或包容,其間仍存在價值和風格的界劃。當然,這也是唐順之(包括王慎中)必然要經歷的一個思想階段,他們首先得讓大眾從前七子派秦漢宗法的沉疴里掙脫出來,就針鋒相對地提出與前七子派不同的古文寫作宗尚主張:前七子派“唐以后若薄不足為”,他們則要提倡“唐以后”文。宗法問題的現實針對性和迫切性使得他們的古文策略露出了設計的破綻,而這些破綻還得靠他們思想的繼續前行來完善超越。在唐、茅相爭時,唐也還未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于是給剛掙脫前七子派古文宗法的茅坤以辯駁的口實。
第二,茅坤抓住了唐順之策略中的模糊之處,而代以明確的觀“龍法”。他把古文按時序劃為四大塊,并賦予相應的堪輿分配和價值層級在其設計中,六經、秦漢、唐宋文的價值層級和堪輿分配是固定的,決不能隨便挪動。用簡單的算術表示,就是:六經>秦漢>唐>宋,司馬遷>韓愈>歐曾,昆侖>秦中>劍閣>金陵、吳會。因此,在茅坤看來,唐的“包容”策略,至少犯了兩個錯誤:隨便挪動位置;以小包大。以此為基點,他倡導的學習順序是由宋至唐至秦漢至六經的上溯,決不能如唐順之目前的止于小之唐宋。此設計堪稱精巧,但亦不免呆滯,于是又補充提出“神理”說,算是從前七子派脫出的成果。有此認識,他就既不滿前七子派的文必馬遷說,也不滿王、唐的文必唐宋說,如此也算超越了秦漢唐宋之限。
大體說來,茅坤的觀“龍法”流于死板,近似于七子派的格調,而其“神理”說趨向虛靈,近似于王、唐的獨立精神,然兩者的混雜,也說明茅坤未能真正超越秦漢、唐宋之限,于是遭到了唐《答茅鹿門知縣一》的反駁:來書論文一段甚善。雖然,秦中、劍閣、金陵、吳會之論,仆猶有疑于吾兄之尚以眉發相山川,而未以精神相山川也。若以眉發相,則謂劍閣之不如秦中,而金陵、吳會之不如劍閣可也。若以精神相,則宇宙問靈秀清淑瑰杰之氣,固有秦中所不能盡而發之劍閣,劍閣所不能盡而發之金陵、吳會,金陵、吳會亦不能盡而發之遐陋僻絕之鄉,至于舉天下之形勝亦不能盡而卒歸之于造化者有之矣。故日:有肉眼,有法眼,有道眼。語山川者于秦中、劍閣、金陵、吳會,茍未嘗探奇窮險,一一歷過而得其逶迤曲折之詳,則猶未有得于肉眼也,而況于法眼、
轉貼于 道眼者乎?愿兄且試從金陵、吳會一一而涉歷之,當有無限好處耳。雖然,懼兄且以我吳人而吳語也。
此處唐氏即攻擊茅坤觀“龍法”說的拘泥。事實也如此,茅坤尚未完全擺脫前七子的思維模式,仍要在秦漢文和唐宋文問強作價值的高下區分,就不免受到唐的善意嘲弄:只是“以眉發相山川,而未以精神相山川”,仍是以“肉眼”而不是以“法眼”、“道眼”觀物;如以“精神”、“法眼”、“道言”觀文,則秦漢、唐宋各有其至,不得強分高下,更不得以“風調”來論定。斯言雖輕,卻攻擊了茅坤的喻證漏洞,戳穿了其觀“龍法”與“神理”說的脆弱聯系。不過,茅坤以地理言文的觀“龍法”,卻為其后來的古文正統論打下了思維基石,其“神理”說也發展成了《與蔡白石太守論文書》的“文必求萬物之情而務得其至”理論。
該書內容龐雜,歸納有如下數端:第一,從自己宦場遭貶黜的經歷出發,提出要學習司馬遷“發憤著書”的精神,一意以著書作文為業,以求名傳后世,稍寄其悲憤之情;第二,在“圣學”和“達巷”之間,他選擇了近于文學創作的“達巷”,提出“蓋萬物之情,各有其至,而人以聰明智慧操且習于其間,亦各有所近,必專一以致其至,而后得以偏有所擅,而成其名”的觀點;第三,回顧為文歷程,說自己走出了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擺脫了字比句擬的模仿習慣,在和唐順之的交流中,加深了對上述觀點的認識,并以其讀司馬遷傳記的心得,明白司馬遷的偉大乃在于其能“各得其物之情而肆于心”,并稱這個心得乃是“此庖犧氏畫卦以來相傳之秘”。
蔡氏《答茅鹿門》駁議的中心就是茅坤的立言不朽,要他歸宿于圣學的“考德”。第一,批評茅氏樹為典型的司馬遷、韓愈等人,認為他們“遂多太過不安之詞,非有德雍容之象”,以“通于論道”的名義攻擊茅氏藉以發揚的不平則鳴說;第二,集中批評司馬遷的“不自知”和不懂立言的“直婉”原則,闡明“故立言者,夫子之末節,而夫子汲汲于修德為先,忠信為業,為吾人安身立命之學。”第三,強調修德省心為本,立言作文為末,希望茅氏進于圣賢“至德”的心性之學。由此可見轉而趨道的文章之士在選擇安身立命的歸宿時,卻往往斷絕了立言不朽的途徑。
但茅坤并未放棄為文的念頭,而是吸收了蔡氏的六經為準之論和“道”,走進了文章正統論的建設。觀《復陳五岳廷尉書》《復陳五岳方伯書》可知其仍津津于這次“天地萬物之情、各有其至”的議論,以為循此,“學者惟本之吾心,以求之六藉之深,則固有釋氏所謂信手拈來,頭頭是道者。”頗以為得千古文章之秘。這個議論引來了唐順之《答茅鹿門知縣二》的好評,以為與己見大同小異。
由上可見:第一,《與蔡書》是茅坤的古文理論超越秦漢唐宋之界的標志;第二,唐宋派的文論決非如人們所言的一直就只提倡唐宋文,而是在不斷發展,有一個由包容秦漢到超越秦漢的過程;第三,論爭對文學思想的建設有重要作用,正是在通信交流中,一些主張才得以明確,理論才得以完善。
拋棄了《復唐荊川司諫書》中觀“龍法”的呆滯,留下其以地理喻文的合理因素,再滲入由“神理”說發展而來的“萬物之情、各得其至”理論,茅坤的古文正統論已經呼之欲出了。有多條材料表明,這個理論在嘉靖三十三年就已經成形,并由萬歷七年的《唐宋家文鈔》及其《論例》公諸于眾,流傳四海。有關的書信文獻還有《文旨贈許海岳沈虹臺二內翰先生》、《與沈虹臺太史書》、《與徐天目憲使論文書》、《與王敬所少司寇書》、《復陳五岳方伯書》等。可見其正統論也仍然是在與他人的交流中完成的。
二、唐宋派的文派要求
所謂文派要求,即是一種文學思想、主張,也即話語權在古文寫作層面的要求、展開和實現。對唐宋派來說,其文派要求主要集中在古文領域,對詩歌領域他們要么歸宿在七子派的詩歌宗法里如王慎中,要么先有所展拓而后歸宿于已形成傳統的性氣詩最后又放棄了文學興趣如唐順之(包括晚年的王慎中),要么自行遜讓如茅坤,總之要求不多,現實效果也不顯著,這也是我們將唐宋派定性為文派的根本依據。
如所周知,茅坤不僅是唐宋派的后勁,也是唐宋派的定名者。在唐順之《文編》的基礎上,他編輯了《唐宋家文鈔》。他的兩種做法向世人告白了他對七子派李、何和唐宋派王、唐的不同態度:一,在該書《總敘》,他闡述了推尊唐宋八家的理由,而顯攻李、何為不知“道”、“互相剽裂”,只是“詞林之雄”;二,在該書的名家批評,除自己的意見外,主要采錄王、唐評語,使該書成為名副其實的唐宋派之書。隨著該書的廣泛傳播,唐宋派的文學主張廣為人知,七子派也因該書而大受批評。茅坤作為七子派的反對者形象就深人人心。確實早在此前,茅坤就已是七子派的堅決反對者,在很多場合,與很多人,講了他對七子派的不滿,與其時盛行的追捧阿諛大異其趣,特別醒目。后七子在嘉靖后期迅速占領文壇,成員眾多,聲勢浩大,唐宋派一脈幾乎全靠茅坤一人苦苦支撐,顯得較為孤立。他與七子派的關系早已是勢如水火,不可開交,你攻我訐,累見彼此筆端。茅坤斯時之顯攻,不過是情緒的總爆發而已。
仔細察核茅坤一生之理論用心,主要在于古文辭正統論的建設和正統譜系的排列,此志可謂歷久彌堅。其古文正統論有兩個基本要素,如《答沈虹臺太史》:第一,國統。國統有正有閏,傳帝王之統者方稱正統,其他最多只能稱草莽、邊陲。它由地理喻文發展而來,凝定為政治學上的正閏意義。第二,文統。文統也有正有閏,“得其道而折衷于六藝者”方能稱文章之正統,在他看來,三代六經以下,只有漢、唐、宋條件皆符合。其正統譜系延伸至明代,能與于文章正統者,明初是劉基、宋濂,當代不是李、何,他們只能人“草莽”、“邊陲”,當然更不是與之同時的王世貞、李攀龍,而是其素所欽敬的王慎中和唐順之。這就與奉李、何不僅為詩歌正統也是古文正統的七子派大相徑庭,口舌之爭,在所難免。
但我們要說,茅坤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及實踐效果確實不滿,頗多指責攻擊,但:第一,在其古文正統格局里,漢文與唐宋文一樣得到足夠尊重,并未因漢文為七子派所提倡而強行拆除其典范地位,至于為七子派稱道追摹的先秦文,如《左傳》、《國語》等,他因其道理的龐雜不純而確實排出了正統,這是兩派在典范選擇中最有爭議的地方;第二,茅坤的指責攻擊七子派只局限在古文領域,局限在與七子派搶古文的正統,對詩歌他是遜讓不疊,愿意成就七子派在詩界的正統。能將這兩方面意思綜合表達出來的,是《復陳五岳方伯書》。陳五岳即陳文燭,與茅坤和王世貞都有很深交情。茅坤說:仆嘗謬論文章之旨。如韓、歐、蘇、曾、王輩,固有正統;而獻吉,則弘治、正德間所嘗擅盟而雄矣,或不免猶屬草莽邊陲,項藉以下是也。公又別論近年唐武進、王晉江以下六七公輩,亦足以與韓、歐輩并軌而馳者。……李獻吉樂府歌賦與五七言古詩及近體諸什,上摹魏晉,下追大歷,一洗轉貼于 宋、元之陋,百世之雄也。獨于記序碑志以下,大略其氣昂,其聲鏗金而戛石,特割裂句字之間者;然于古之所謂“文以栽道”處,或屬有間。文之氣與聲,固當與時高下;而其道,則六籍以來所不能間者。……故蘇長公嘗稱韓昌黎“文起八代之衰”。其所指者,固在此。公謂然邪?否邪?倘公然蘇長公所云昌黎特從唐中葉起八代之衰,則崔、蔡、左、陸以下,并草莽邊陲可知之矣,又何疑于獻吉乎?獻吉云云,如屬非妄,則唐武進以下,又可差其或上或下,或旗鼓相當,或鴻雁相次,當較然矣。任少海所意,不可于世而自負其奇,且謂世無柳宗元,或然或否,公又且一笑而謝之矣。
他稱贊李夢陽詩歌各體均善,許為“百世之雄”,但就是不許給他文章正統的地位。可見茅坤在對以李夢陽為代表的前七子的評價上,確實將詩歌與古文分開了。
在后七子派勢焰熏天之時,茅坤也曾產生過欲與七子派和平共處的想法,并付諸行動,那就是寫給后七子派徐中行的《與徐天目憲使論文書》。他希望后七子派能承認王、唐“正宗”、是“圣學”羽翼的文學地位,如僅從詞氣看,似還頗謙卑:向讀李歷城與王蘇公倡和詩什,蓋已截然如坐身于日觀之上,而東望扶桑、北眺碣石者已。獨于文章之旨,猶未及扣歷城公之深。適過兄,得解囊中之錄本讀之,內有論次本朝名家,大較首何、李而退唐、王。仆之私,竊以秦漢來文章名世者無慮數十百家,而其傳而獨振者,惟史遷、劉向、班掾、韓、柳、歐、蘇、曾、王數君子為最。何者?以彼獨得其解故也。解者,即佛氏傳燈之派,彼所謂獨見性宗是也。故仆之愚,謂本朝之文崛起門戶,何、李諸子亦一時之俊也。若按歐、曾以上之旨,而稍稍揣摩古經術之遺以為折衷者,今之唐、王是也,恐未可盡左袒而棄之。不知然乎?否乎?即如圣學亦然。伊尹相湯伐紂,以創順天應人之功;伯夷餓死首陽山,《采薇》之歌于今使亂臣賊子聞之而破膽摧氣者,何雄也!然顏、閔。一眇然儒者。孟子于此則曰“姑舍是”;于彼則曰“不同道”。曰“姑舍是”者,謂其屬正脈而未至也;曰“不同道”者,外之也。故仆之愚,于王未敢論;若唐武進,于文章之旨,即未得謂之正宗,當亦庶幾羽翼也已。歷城公其肯以孟氏所以推伯夷、伊尹者與何、李,推顏、閔者與武進可乎?信中提到的李攀龍論“文章之旨”的文章,當指嘉靖三十一年(1552)李攀龍為王世貞出使江南而作的《送王元美序》。按:李攀龍和茅坤有交往,李氏嘉靖三十二年為順德府知府,第二年茅坤為大名兵備副使,按察順德,期間李攀龍曾訪問茅坤。此蓋即茅坤信之第一段所言。在該文,李攀龍將前七子派的李、何與唐宋派的王、唐合論:以余觀于文章,國朝作者,無慮十數家稱于世。即北地李獻吉輩,其人也,視古修辭。寧失諸理。今之文章,如晉江、昆陵二三君子,豈不亦家傳戶誦?而持論太過,動傷氣格,憚于修辭,理勝相掩,彼豈以左丘明所載為皆侏離之語,而司馬遷敘事不近人情乎?
執法理念是執法主體在執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價值觀,是對法的精神的認識和理解,是對司法活動的指導原則的進一步具體化。隨著我國法制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統一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樹立現代檢察執法理念,既是檢察機關正確履行職能的內在要求,也是檢察工作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想、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檢察機關要認真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內涵,按照發展先進生產力、弘揚先進文化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目標,結合檢察機關的工作實際,樹立現代檢察執法理念,以新的理念來統領檢察工作。筆者認為,現代檢察執法理念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嚴格執法——檢察執法的基本前提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重要力量。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是必須樹立法治觀。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律基本原則,切實轉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以人治國、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錯誤觀點和做法。要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建立與現代法制文明相適應、符合現代法治基本要求的正確法治觀。二是必須樹立司法公正觀。司法公正是社會正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活動的價值追求。檢察機關必須以保障實現公平和正義為目標,突出“強化監督,公正執法”的主題,確保法律的嚴格統一實施,維護司法公正。三是必須樹立平等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存在任何僭越法律的特權,這是現代法治的基石,也是執法者應恪守的準則。檢察機關要在執法中強化平等保護的意識,平等地保護每一個利益主體,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在檢察執法中得到體現。
由于受陳舊執法思想的影響,當前檢察機關在執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如重懲治犯罪,輕人權保護問題;重實體,輕程序問題;重打擊,輕預防問題;重公正,輕效率問題;重數量,輕質量問題等等,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檢察執法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因此,樹立“嚴格執法”的現代執法理念,既是檢察執法的基本前提,也是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重要保證。
必須樹立打擊與保護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懲治犯罪,輕人權保護”的思想。檢察機關在履行懲治犯罪職責時,一方面要對犯罪分子堅決予以打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時,也要保證依法定程序進行,對犯罪分子的合法權益予以保護。要徹底糾正過去那種忽視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人等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陳舊觀念,堅決摒棄漠視當事人訴訟權利等與現代民主法制要求相悖的錯誤做法,自覺地把人權保護貫穿于檢察執法活動的全過程,通過文明執法保護公民的人權。
必須樹立實體與程序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實體,輕程序”的思想。在檢察實務中,有的案件存在質量問題,有的證據不被采用,這些都是不嚴格執行程序法造成的結果。程序法是保障實體法實施的規程和規范,是制約司法人員的執法行為,防止司法腐敗,保證案件質量的有效手段。因此,檢察機關要嚴格遵守程序法,嚴格依法辦案,保證實體法得到正確實施,使案件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必須樹立懲治與預防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辦案,輕預防”的思想。要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通過查辦具體案件,深入分析研究犯罪的原因、特點和規律,針對發案單位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措施的檢察建議,幫助發案單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消除隱患。要結合典型案例,積極開展個案預防,達到“查辦一個案,教育一條線,治理一大片”的效果。要不斷探索預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實現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從分散狀態到集中狀態的轉變,從初級形式的預防到系統全面預防的轉變,從專門機關預防到全社會預防的轉變。
必須樹立公正與效率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公正,輕效率”的思想。公正與效率是刑事訴訟追求的兩大目標。但在檢察執法中,有時會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忽視效率,如不切實際地過分強調事實清楚而使案件久拖不決,案件層層把關拉長了辦案周期等;有時也會為了提高效率而犧牲公正,如“嚴打”中過分強調快捕快訴而影響了案件質量等等。無論是偏重哪一方,都會產生弊端,都難以取得最佳的執法效果。因此,檢察機關要確立“效率也是一種正義”的觀點,迅速、及時、高效地履行檢察職能,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數量,輕質量”的思想。數量是質量的載體,質量是數量的靈魂。沒有質量,數量只能為零。只追求辦案數量,不講案件質量,必將損害群眾的利益,損害法律的尊嚴。檢察機關必須處理好數量與質量的關系,堅持以質量為本,把案件質量作為檢察工作的生命線,在辦案中嚴把質量關,把每一宗案件都辦成鐵案。
二、文明執法——檢察執法的必然要求
在執法過程中,由于受傳統意識和官本位思想的影響,少數執法人員存在特權思想,不尊重當事人,作風粗暴、、刑訊逼供、違法辦案等等,這些都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影響了檢察機關的形象。因此,樹立“文明執法”的現代執法理念,既是檢察執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揚先進文化的具體表現。
檢察機關要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只講執法,不講感情”的思想。要避免簡單理解嚴格執法,把執法活動變成冷冰冰的機械式的例行公事。在辦案中要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精神,如推行“告知犯罪嫌疑人制度”,搜查時避免未成年人、老人及患有嚴重疾病的人在場,搜查時對工資存折和維持家庭正常開銷的費用一般不予扣押,采取強制措施時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尊嚴和人格等。要通過關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生活,保障他們的合法權利,達到以情感化。
檢察機關要在執法過程中深層次地把握現代法制的精髓,堅持以人為本,作到法情相融,體現出對人的價值和存在的充分尊重,充分運用法律和政策,將法的嚴明公正與符合情理的人文關懷緊密結合起來,推動檢察工作朝更加文明、公正的方向健康發展。打鐵還須自身硬。要將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落到實處,首先得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檢察隊伍。
檢察機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從嚴治檢,抓好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并結合“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強化執法教育,實現執法為民”和紀律教育月等教育活動,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培養“會辦案、會電腦、會外語、會駕駛、會調研”的高素質檢察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隊伍。
三、為民執法——檢察執法的本質特征
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本質就是要解決好為民執法的問題,這是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執法行為中的具體體現。為民執法,決定了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是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必須切實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心里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一是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牢記我們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檢察干警是人民的公仆,是為民掌權,為民執法,為民服務的。二是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檢察執法中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的思想,始終堅定不移地將維護社會穩定作為檢察工作的首要任務。通過“嚴打”整治、“兩打一掃”、“打黑除惡”等專項斗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嚴重影響群眾安全的多發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訴,嚴懲各類刑事犯罪,增強群眾的安全感,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通過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特別是社會影響惡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要案,嚴懲腐敗分子,保護國家人民財產,鼓舞人民群眾,增強人民群眾對反腐敗斗爭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信心。通過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切實糾正民事和行政審判中的違法犯罪現象,增強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制的信任。三是要認真處理好群體性上訪和公民的控告申訴工作。要繼續實行首辦責任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強調誰主管,誰負責,對群眾反映的情況絕不推諉和敷衍,將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和基層。大力開展文明接待活動,繼續保持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形象,熱情受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四是要廣泛聽取群眾的批評、建議和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將“檢察長接待日”制度、檢務公開制度、執法監督員制度、定點掛鉤聯系等制度進一步完善并發揮其作用。此外,要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制定檢察院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工作制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五是要加大服務力度,切實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開通“法律咨詢服務站”,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檢察機關要在執法過程中落實總書記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提出的“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的指示,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滿不滿意、擁不擁護、贊不贊成作為檢驗檢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
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是有機統一的整體,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為民執法,是檢察執法的本質特征,解決的是“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個根本性的問題。而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解決的是“如何執法,怎樣執法”的問題。只有解決好“為民執法”這個根本問題,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才能解決好如何執法的問題。只有樹立起現代檢察執法理念,我們才能在檢察工作中減少執法的隨意性,避免執法違法現象的發生。
執法理念是執法主體在執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價值觀,是對法的精神的認識和理解,是對司法活動的指導原則的進一步具體化。隨著我國法制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統一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樹立現代檢察執法理念,既是檢察機關正確履行職能的內在要求,也是檢察工作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檢察機關要認真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內涵,按照發展先進生產力、弘揚先進文化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目標,結合檢察機關的工作實際,樹立現代檢察執法理念,以新的理念來統領檢察工作。筆者認為,現代檢察執法理念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嚴格執法——檢察執法的基本前提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重要力量。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是必須樹立法治觀。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律基本原則,切實轉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以人治國、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錯誤觀點和做法。要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建立與現代法制文明相適應、符合現代法治基本要求的正確法治觀。二是必須樹立司法公正觀。司法公正是社會正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活動的價值追求。檢察機關必須以保障實現公平和正義為目標,突出“強化監督,公正執法”的主題,確保法律的嚴格統一實施,維護司法公正。三是必須樹立平等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存在任何僭越法律的特權,這是現代法治的基石,也是執法者應恪守的準則。檢察機關要在執法中強化平等保護的意識,平等地保護每一個利益主體,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在檢察執法中得到體現。
由于受陳舊執法思想的影響,當前檢察機關在執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如重懲治犯罪,輕人權保護問題;重實體,輕程序問題;重打擊,輕預防問題;重公正,輕效率問題;重數量,輕質量問題等等,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檢察執法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因此,樹立“嚴格執法”的現代執法理念,既是檢察執法的基本前提,也是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重要保證。
必須樹立打擊與保護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懲治犯罪,輕人權保護”的思想。檢察機關在履行懲治犯罪職責時,一方面要對犯罪分子堅決予以打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時,也要保證依法定程序進行,對犯罪分子的合法權益予以保護。要徹底糾正過去那種忽視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人等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陳舊觀念,堅決摒棄漠視當事人訴訟權利等與現代民主法制要求相悖的錯誤做法,自覺地把人權保護貫穿于檢察執法活動的全過程,通過文明執法保護公民的人權。
必須樹立實體與程序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實體,輕程序”的思想。在檢察實務中,有的案件存在質量問題,有的證據不被采用,這些都是不嚴格執行程序法造成的結果。程序法是保障實體法實施的規程和規范,是制約司法人員的執法行為,防止司法腐敗,保證案件質量的有效手段。因此,檢察機關要嚴格遵守程序法,嚴格依法辦案,保證實體法得到正確實施,使案件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必須樹立懲治與預防并重的執版權所有法理念,切實轉變“重辦案,輕預防”的思想。要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通過查辦具體案件,深入分析研究犯罪的原因、特點和規律,針對發案單位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措施的檢察建議,幫助發案單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消除隱患。要結合典型案例,積極開展個案預防,達到“查辦一個案,教育一條線,治理一大片”的效果。要不斷探索預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實現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從分散狀態到集中狀態的轉變,從初級形式的預防到系統全面預防的轉變,從專門機關預防到全社會預防的轉變。
必須樹立公正與效率并重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公正,輕效率”的思想。公正與效率是刑事訴訟追求的兩大目標。但在檢察執法中,有時會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忽視效率,如不切實際地過分強調事實清楚而使案件久拖不決,案件層層把關拉長了辦案周期等;有時也會為了提高效率而犧牲公正,如“嚴打”中過分強調快捕快訴而影響了案件質量等等。無論是偏重哪一方,都會產生弊端,都難以取得最佳的執法效果。因此,檢察機關要確立“效率也是一種正義”的觀點,迅速、及時、高效地履行檢察職能,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重數量,輕質量”的思想。數量是質量的載體,質量是數量的靈魂。沒有質量,數量只能為零。只追求辦案數量,不講案件質量,必將損害群眾的利益,損害法律的尊嚴。檢察機關必須處理好數量與質量的關系,堅持以質量為本,把案件質量作為檢察工作的生命線,在辦案中嚴把質量關,把每一宗案件都辦成鐵案。
二、文明執法——檢察執法的必然要求
在執法過程中,由于受傳統意識和官本位思想的影響,少數執法人員存在特權思想,不尊重當事人,作風粗暴、、刑訊逼供、違法辦案等等,這些都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影響了檢察機關的形象。因此,樹立“文明執法”的現代執法理念,既是檢察執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揚先進文化的具體表現。
檢察機關要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切實轉變“只講執法,不講感情”的思想。要避免簡單理解嚴格執法,把執法活動變成冷冰冰的機械式的例行公事。在辦案中要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精神,如推行“告知犯罪嫌疑人制度”,搜查時避免未成年人、老人及患有嚴重疾病的人在場,搜查時對工資存折和維持家庭正常開銷的費用一般不予扣押,采取強制措施時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尊嚴和人格等。要通過關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生活,保障他們的合法權利,達到以情感化。
檢察機關要在執法過程中深層次地把握現代法制的精髓,堅持以人為本,作到法情相融,體現出對人的價值和存在的充分尊重,充分運用法律和政策,將法的嚴明公正與符合情理的人文關懷緊密結合起來,推動檢察工作朝更加文明、公正的方向健康發展。打鐵還須自身硬。要將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落到實處,首先得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檢察隊伍。
檢察機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從嚴治檢,抓好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并結合“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強化執法教育,實現執法為民”和紀律教育月等教育活動,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培養“會辦案、會電腦、會外語、會駕駛、會調研”的高素質檢察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隊伍。
三、為民執法——檢察執法的本質特征
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本質就是要解決好為民執法的問題,這是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執法行為中的具體體現。為民執法,決定了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是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必須切實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心里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一是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牢記我們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檢察干警是人民的公仆,是為民掌權,為民執法,為民服務的。二是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檢察執法中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的思想,始終堅定不移地將維護社會穩定作為檢察工作的首要任務。通過“嚴打”整治、“兩打一掃”、“打黑除惡”等專項斗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嚴重影響群眾安全的多發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訴,嚴懲各類刑事犯罪,增強群眾的安全感,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通過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特別是社會影響惡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要案,嚴懲腐敗分子,保護國家人民財產,鼓舞人民群眾,增強人民群眾對反腐敗斗爭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信心。通過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切實糾正民事和行政審判中的違法犯罪現象,增強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制的信任。三是要認真處理好群體性上訪和公民的控告申訴工作。要繼續實行首辦責任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強調誰主管,誰負責,對群眾反映的情況絕不推諉和敷衍,將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和基層。大力開展文明接待活動,繼續保持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形象,熱情受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四是要廣泛聽取群眾的批評、建議和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將“檢察長接待日”制度、檢務公開制度、執法監督員制度、定點掛鉤聯系等制度進一步完善并發揮其作用。此外,要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制定檢察院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工作制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五是要加大服務力度,切實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開通“法律咨詢服務站”,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檢察機關要在執法過程中落實總書記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提出的“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的指示,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滿不滿意、擁不擁護、贊不贊成作為檢驗檢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
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是有機統一的整體,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為民執法,是檢察執法的本質特征,解決的是“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個根本性的問題。而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解決的是“如何執法,怎樣執法”的問題。只有解決好“為民執法”這個根本問題,才能解決好如何執法的問題。只有樹立起現代檢察執法理念,我們才能在檢察工作中減少執法的隨意性,避免執法違法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