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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業 經濟合同 涉稅問題 納稅籌劃 措施
經濟合同主要指的是各法人間為了充分體現自身經濟目的,劃分彼此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制定的一份協議。通常以書面形式為主。其具體條款有以下幾種:數量與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以及方式;違約責任;按照相關規定或者結合經濟合同的具體性質須有的條款,當事人一方所提出的條款。經濟合同的簽訂屬于法律范疇,實際中必須嚴格堅持合法原則、平等互利原則、協調一致原則以及等價有償原則,經濟合同是根據相關法規而形成的,有著一定的法律約束力,當事人要切實做好合同中的所有義務,禁止有私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為。經濟合同是稅務風險的核心載體,是及時有效避稅的最佳途徑,應予以一定的重視。
(一)規范合同中的發票條款,嚴防發票風險的發生
首先,確定承包商提供發票的具體時間;實際購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過程中,會采用各種結算方式進行,企業采購接受時,必須根據自己的現實情況,合同簽訂中強調適合自己的結算方式,并對承包商提供發票的時間加以確立。我國稅務總局在頒布實施的《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指出,房地產業在對完工的工程進行詳細驗收后,應按照所簽訂合同中的約定,適當的扣留建筑安裝施工企業相應的工程款,以將其列為開發項目的質量保證金,土地增值稅的計算過程中,建筑安裝施工企業在質量保證金基礎上對房地產開發業開具發票的,應實際根據發票所載金額科學合理的進行一番扣除。所以,從房地產業的角度上看,與建筑商合同簽訂時必須明確強調工程完工結算過程中要開具全額發票。
其次,確立承包商所開發票的類型;每一稅種間都有著一定的稅率差,而相同類型的稅種可能蘊含諸多的稅目,這些稅目間會存在較大的稅率差別。承包商提供發票時,出于對降低自身稅負的考慮,往往會提供稅率不高的發票,或者所提供的發票與具體業務間背道而馳。在簽訂交易合同過程中,房地產企業應清楚的指出發票的開具要求及其類型。比如,關于電梯工程的發包,在建筑合同簽訂過程中必須涵蓋承包商開具電梯貨物銷售發票和建筑安裝工程專業發票的條款,并且,對于建筑安裝工程的發票,必須由項目實際場所的稅務機關提供。這樣所開具的發票才會與當地稅務部門的規定相一致。
另外,確立與規定背道而馳的發票而引起的賠償責任;如果企業采購過程中所得到的發票與規定不相符,比如發票抬頭不符合企業名稱等,均會對企業造成影響,使其發生一定的損失。為了有效避免因發票問題而造成的損失情況,房地產業簽訂采購合同時必須詳細規定承包商因發票問題應擔負起的賠償責任。比如,可以明確規定如果承包商所開具的發票存在稅務問題,必須擔負起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明確具體的稅務責任,嚴防財務風險
房地產業應按照各種經營活動的類型,合同簽訂時明確實際中應承擔的稅收管理責任,以降低或消除經濟糾紛事故。比如,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應強調出租方承擔起承租方承租使用房屋的房產稅和物業占地土地使用稅。倘若出現承租方繳納前述稅款的現象,那么,承租方享有一定的權力在應付出租人的租金中予以適當的扣除,同時,根據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進行資金占用費的加計。簽訂采購合同過程中應詳細指出,購貨方沒有將全部貸款結清前,供貨方享有貨物所有權,在對運輸費進行計算時,具體內容有:服務運輸中所提供的人工費、設備維修費、保險費以及因實際運費收入而應繳納的各類稅金。
(三)嚴防購銷合同涉稅風險
首先,產品實際銷售時,如果應收貸款一時間難以收回或者有一些難以收回的,應通過賒銷或者分期收款結算方式,同時,還要在合同簽訂時明確貸款的收款期限。其次,若產品銷售中的主要對象是商業企業,且存在一定的賒欠期限,那么,銷售合同簽訂過程中應要求通過委托代銷結算的方式對銷售業務予以及時有效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收的貸款開展銷售稅額的分期計算工作,這樣就能夠延緩納稅時間。另外,采購方進行采購合同的簽訂時,應明確指出銷售方支付的違約金和商品銷售量以及銷售額間沒有任何的關系,以此節約增值稅。
二、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具體措施
(一)在眾多涉稅方案中,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企業經營過程中,應對有著相同經營目的的諸多經營手段與方式做一番納稅評估與測算,明確納稅少、稅后可獲取較大利潤的方案。比如,企業促銷方式的不同,就算是其利潤數額一致,納稅負擔也會存在不同。
(二)通過代建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房地產項目立項時通過代建方式開展稅收籌劃工作,能夠進一步擴大稅收籌劃空間。代建方式主要指的是房地產企業代表客戶實施房地產開發,同時向客戶收取代建費用的一種行為方式。從房地產業角度上看,盡管獲得了相應的收入,但卻未出現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實際收入就是勞務報酬,在營業稅的征稅范疇中,并非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房地產業采用代建方式雖能降低稅負,但必須要在開發初期明確最終用戶,簽訂代建房合同,從而減輕稅負。此外,應盡可能的減少代建房地產的勞務費,并把節約下來的稅款讓利于客戶,這樣客戶不僅積極主動的良好配合,而且對房價的降低也有著相應的作用。
(三)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首先,通過新增扣除項目對土地增值稅實施稅收籌劃;眾所周知,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開發的核心成本之一,其在構建普通標準房屋增值率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情況下可免征,企業應新增扣除項目將房地產的實際增值率降低到百分之二十,以此享受免稅待遇。其次,對有關借款利息的稅收籌劃;在國家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有明確的規定:關于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只要是可以根據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和能出具金融機構證明的,能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扣除,不過不得高出基于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對于不能根據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者無法出具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應根據自身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具體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10%內)進行相應的計算與扣除。
(四)合同簽訂中通過明確合理的收入項目來籌劃
在房地產企業交易環節中,營業稅與土地增值稅屬于兩項重要的稅種,交易環節的前奏主要是合同的簽訂。進行稅務籌劃時,應在不降低收入的同時通過明確合理的收入項目,減少稅率及稅基,以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可知,房地產企業經濟合同中稅務風險具體涵蓋了納稅義務風險、納稅時間風險、稅收發票風險、稅收成本風險,要想有效防止經濟合同中的涉稅風險,應該從規范合同中的發票條款,嚴防發票風險;明確具體的稅務責任,嚴防財務風險;嚴防購銷合同涉稅風險這幾個方面入手。房地產業實現節稅目的方式有很多,但前提是要和國家頒布的稅收政策相一致,不得有違規的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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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增值稅;房地產;涉稅籌劃;核算
案例:2011年10月2日,該公司出售普通住宅一幢,總面積91000平方米。該房屋支付土地出讓金2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8800萬元,利息支出為1000萬元(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假設城建稅稅率為7%,印花稅稅率為0.05%、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企業營銷部門在制定售房方案時,擬定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銷售價格為平均售價2000元/平方米,公司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
方案二:銷售價格為平均售價1978元/平方米,公司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
(1)分別計算各方案該公司應納土地增值稅;
(2)比較分析哪個方案對房地產公司更為有利,并計算兩個方案實現的所得稅前利潤差額。(假定以后計算過程以萬元為單位)
一、征收額計算
(一)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稅法規定的4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稅法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簡便計算公式為: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x適用稅率一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1 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是以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確定的,比如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等等。
2 扣除項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
(二)根據上述原理,案例中扣除項目計算過程
方案一:
④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2000萬元
②房地產開發成本:8800萬元
③房地產其他開發費用=(2000+8800)x10%=1080
④稅金:
銷售收入=91000x2000÷10000=18200
營業稅=18200x5%=910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910x(7%+3%)=91
印花稅=18200x0.05%=9.1
土地增值稅中可以扣除的稅金=910+91=1001
⑤加計扣除=(2000+8800)x20%=2160
扣除項目金額合計=2000+8800+1080+1001+2160=15041
方案二:
①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2000
②房地產開發成本:8800
③房地產其他開發費用=1000+(2000+8800)×5%=1540
④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銷售收入=91000x1978÷10000=17999.8
營業稅=17999.8x5%=899.99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899.99x(7%+3%)=90
印花稅=17999.8x0.05%=9
土地增值稅中可以扣除的稅金=899.99+90=989.99
⑤加計扣除=(2000+8800)x20%=2160
扣除項目金額合計
=2000+8800+1540+989.99+2160=15489.99
二、影響因素分析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影響因素主要有房地產銷售價格和扣除項目金額,所以,房地產開發企業關鍵要把握好上述影響因素,才能更好地實現籌劃土地增值稅的目的。
(一)確定適當的房地產價格
由于采用超率累進稅率,收入的增長,意味著相同條件下增值額的增長,在稅收邊際會產生大的稅額攀升效應,使得稅負增長很快,要考慮價格提高帶來的收益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而增加稅負兩者間的關系。
(二)確定適宜的成本核算對象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項目進行合理的控制,如加大公共配套設施投入,改善住房環境,提高房屋質量,來調整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金額,進而減少稅負。
(三)確定合適的利息扣除方式
參照方案一、二中,房地產其他開發費用的計算過程。
首先,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則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扣除。
其次,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能按照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應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扣除。這兩種規定為納稅人提供了選擇余地,目的是為了房地產其它開發費用之和達到最大化。
1 如果建房過程中利息費用很多,多于開發費用中除利息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則應采取據實扣除的方式,此時應盡量提供貸款證明。
2 如果建房過程中借款很少,利息費用很低,則可故意不計算應分攤的利息支出,或不提供貸款證明,這樣可以多扣除費用,減低稅負。
(四)案例中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算過程
方案一:
增值額=18200-15041=3159
增值率=3159÷15041=21%
土地增值稅稅額=3159x30%=947.7
方案二:
增值額=17999.8-15489.99=2509.81
增值率=2509.81÷15489.99=16.20%
根據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所以,第二種方案不交土地增值稅。
因此我們得出:
方案一:所得稅前利潤=18200-(2000+8800+1000+1001+9.1+947.7)=4442.2
方案二:所得稅前利潤=17999.8-(2000+8800+1000+989.99+9)=5200.81
一、房地產建設企業稅務籌劃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分析
1.可行性分析
稅務籌劃對房地產建設企業的重要意義在于它的可行性,所以我們必須從它的可行性出發,研究其存在的問題。
首先,在企業確定籌劃方案前,要對建筑成本、預期所得利潤及其所需的資金這三個要素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此為依據做出相應的、風險較小的籌劃方案,使得企業的運營在不超出法律規定的合法范圍內最大程度的節約運營成本,保證企業稅務籌劃得以平穩進行;其次,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應該從全局出發,建立全局觀念,限制于稅務籌劃之中通常會引發其他費用是增加,從而使稅務籌劃成本增加,不利于稅務籌劃的進行,所以為了避免出現以上問題,企業應該遵守成本最佳的原則,提高企業經營水平,利用降低稅務成本來提高企業運營的整體效益;最后,企業進行稅務籌劃需要一個很長的周期,且其中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如收益、資金流動等,這對房地產企業執行稅務籌劃方案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在執行稅務籌劃方案時,需要注重執行的風險以及因周期長而產生的資金價值問題。
2.必要性分析
(1)在房地產的日常運營中,資金流動性較大,所以相應地稅務籌劃空間較大。在房地產建設過程中有許多的稅收項目,其中包括: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附加稅等,這些稅收項目不僅稅額大,且對企業稅收籌劃有著重要的影響,貫穿了房地產建設的整個過程。隨著稅收制度的實施,稅務機關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監控力度越來越大,所以做好稅務籌劃對房地產企業建設具有實際意義,只有很好稅務籌劃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房地產企業的稅負壓力,是企業獲得更大的效益。
(2)我國針對房地產企業制定的稅收政策較多,由此可知房地產行業受我國宏觀調控的影響較大,通常情況下,國家為了實現調控目標會根據房地產的大體情況制定更多的法規政策,且制定的法律法規會越來越詳細,所以為了應對國家的政策變動,房地產的稅務籌劃必須跟上國家法規的更新,針對國家最新法律法規做出相應的調整,以增強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在房地產行業中脫穎而出。
二、房地產建設企業稅務籌劃的一般性方法及發展趨勢
1.準備環節的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是當下最先進的企業管理手段,它從企業的整體出發,根據房地產企業的稅務提出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這一觀點,要求企業在進行財務決策時考慮稅賦對企業運營的影響,還考慮企業成立的最初條件,包括:注冊地、企業性質等企業經營前期情況,從根本上減少企業的稅賦。
2.房地產建設企業資金籌劃環節的稅務籌劃
由于房地產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的所需資金較大,且流動性高,所以企業時常需要進行資金籌集,一般來說,資金籌集要考慮很多因素,比如:籌款成本、企業的還款能力、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風險等;所以企業必須降低籌資成本,盡可能地平衡債務資本和股權資本,運用合理、科學的方法,合理搭配各資本比例,使籌資成本最低,更好地規避風險。
3.房地產建設企業產業開發環節的稅務籌劃
由于房地產企業運營過程中涉及眾多稅收方法,如房地產企業開發費用扣除方法就有兩種,這兩種方法不僅在計算方面存在差異,在最后的計算結果也是存在著一定的差異的。所以房地產企業要合理的選擇稅賦計算方法,從而降低房地產企業的稅賦壓力。
4.房地產建設企業經營銷售環節的稅務籌劃
銷售環節是實現房地產最終目標的重要一環,銷售環節對稅務籌劃的主要影響在于企業法人在層次上的設置,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建立子公司以及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使用子公司或者獨立核算企業法人有著適用于子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的權利轉移與房地產企業聯系不強的業務,這樣就可以通過不同的稅收政策把部分的稅賦轉移出去,減輕房地產企業的稅賦。
三、房地產建設企業稅務籌劃的注意事項
1.國家和地方政策對稅務籌劃的影響
降低成本是所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都需要面對的問題,只有成本得到降低才能提高企業在所屬行業的競爭力,尤其是在房地產行業,房地產行業的稅收項目較多且涉及金額較大,對當地政府的影響也相應較大,所以在確定稅務籌劃時需要充分考慮到整個的各個職能部門,這樣才能使職能部門的審批權得到充分的運用,除此之外,稅務機關的執法能力對房地產行業的稅務籌劃也有著巨大的影響。
2.兼顧稅務籌劃的兩面性
稅務籌劃是房地產企業稅務的一小部分,但從稅務籌劃方面降低稅賦是不全面的,這只是抓住了企業稅務其中的一個關鍵而已,并不能使企業稅務得到最小化,還應該在考慮企業影響因素的情況下,從房地產行業的整體出發,利用全局觀使之相結合,使之發揮最大的作用得到更大的效益,這樣的稅務籌劃方案才是最為有效、合理的,反之,只考慮稅務籌劃一個方面是一個及其不明智的做法。
3.稅務籌劃方案應有極強的適應性
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應該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而量身定做,有非常強的適應性,在房地產這個千變萬化的市場上能夠使稅務籌劃充分與稅務制度相結合,不局限于現有模式,發掘潛在投資者,讓其從企業的注冊地、注冊金額、投資方式等了解到企業的運營、盈利情況,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也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 納稅籌劃 措施
一、加強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稅收具有強制性的特點,企業守法經營的重要評價標準就是依法納稅。房地產企業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諸多稅目,稅收已經成為眾多房地產企業除營業成本之外負擔最重的支出,在房地產行業形勢波動頻繁的現況下,控制稅收成本也成為房地產企業保持合理利潤的重要途徑。具體來講,充分進行納稅籌劃的意義體現在這幾點上:首先,納稅籌劃最根本的作用就是減少企業支出,增加企業利潤,這些在籌劃中避免的支出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講實際是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幫助企業充分發掘出潛在的免稅機會而不會多繳稅;其次,納稅籌劃也促進了房地產經營的更加合法化,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然要對企業所承擔的稅種特點、計稅、減免稅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地了解,進而以此為基礎產生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的見解,促進企業守法前提下的稅務減免;第三,納稅籌劃作為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必要組成部分,其籌劃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層次高低,因此必須加強納稅籌劃管理。
二、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現狀分析
房地產企業與一般的商業企業在經營管理上存在諸多方面的差異,納稅上涉及的稅種比較多,日常稅收籌劃管理工作較為繁瑣。同時,納稅籌劃是一項具有較高專業性的財務活動,而眾多的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能力參差不齊,在納稅籌劃管理的過程中體現出不同的水平。從當前諸多房地產企業的籌劃情況來看,依然存在一些具有普遍共性的問題。
(一)納稅籌劃管理思想走不出錯誤的認識
所謂納稅籌劃的錯誤認識無非是那些老生常談的思想誤區。其一是靠與稅務征管部門搞關系爭取減免稅的錯誤思想,一些房地產企業以建立與稅務部門的良好關系為日常工作,想方設法的與稅務征管機構套近乎,甚至采用大大小小的行賄手段獲取少繳稅的機會,有的房地產企業也千方百計的尋找稅收征管漏洞,以稅務部門查不出為目的屢屢兜圈子,給稅務征管部門的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和消極的影響,更是污染了社會的風氣。其二是靠偷逃稅獲取稅收利益的錯誤思想,某些房地產企業為達少繳稅目的,采用稅法不允許的多提折舊攤銷費用、少記收入等方式從會計處理上隱匿真實賬目,嚴重的擾亂財務核算的正常秩序,有些企業竟以合作建房為名來掩蓋開發房地產的事實,將空置房屋的租賃收入不入賬或計入往來款項,偷逃營業稅、所得稅等,面臨巨大的法律制裁隱患。
(二)納稅籌劃的思路與方法整體性較差
房地產企業財務部門開展納稅籌劃在思路與方法上存在幾個方面的利益協調難題。首先是稅收最小化與稅后利潤最大化之間的利益協調問題。少納稅嚴格來說不是納稅籌劃的單一目的,房地產企業以少納稅為目的,從延遲預售款的入賬、費用開支的足額記錄等方面采取的會計政策也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應該得到的稅收優惠,這種方式下費用開支等的最大限度提高,企業的稅后利潤并不能得到很好地保證,產生納稅籌劃與利潤目標的矛盾。其次,單一稅賦最小與企業整體稅賦最小的利益協調問題。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有十幾種之多,盡管涉稅稅目的計稅基礎并不相同,但其計稅依據是同一項業務活動,在籌劃時會出現結點,產生相互影響而削弱籌劃方案的效果,房地產企業并沒有建立整體籌劃的框架。第三,納稅籌劃方法上,房地產企業也較為固守傳統的節稅方式,不同節稅途徑之間還不能很好的協調運用。
(三)納稅籌劃風險的管控力弱
房地產企業容易出現涉稅風險的方面包括稅務稽查的風險、會計政策和處理方式與稅法存在較大差異的風險、稅收法律變動的風險、納稅籌劃人員職業風險等等,這些風險是無法避免的,而且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因此,企業有必要建立稅收風險的管理機制體制。而很多房地產企業在這方面做得并不到位,風險管理與控制比較薄弱。一是對各種涉稅風險考慮不全面,缺少風險分析與評價的步驟,只是直接開展籌劃工作,沒有良好的準備;二是缺乏動態的涉稅風險監測機制,對于涉稅風險來源的主體行為的情況、動向不能及時的了解,無法形成風險的預警體系,增加了風險應對的難度;三是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納稅風險處理與應對措施不當,備選的處置措施和方案范圍較狹窄,無法將風險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
(四)納稅籌劃的人員素質不高
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還沒有專業的部門和人才隊伍,大部分籌劃工作是由財務部門兼辦的,而財務部門一方面要擔負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處理工作,業務繁瑣,另一方面,稅務籌劃具有很強的稅務專業性,大部分的財務或會計人員只是對納稅的會計處理較為在行,對于納稅籌劃涉及的較細節性的問題根本不具備必要的了解,因此難以勝任籌劃工作。
三、改進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現狀的措施建議
(一)正確的納稅籌劃思想是良好稅務籌劃的開端
納稅籌劃是一項嚴肅的管理工作,房地產企業必須要從上至下形成一種正確的籌劃態度與思想。首先來講,房地產企業要理性對待與稅務征管部門的關系與業務往來,稅務征管部門代表著國家稅收的一定法定權利,房地產企業與其之間是執行與被執行的關系,而不可能成為平等的關系,因此房地產企業不應當設法成為其朋友,而應當以服從合法管理為基本態度來開展稅務往來。并且房地產企業要嚴格遵守稅務征管程序,不能利用稅務征管的漏洞來謀取稅務利益,否則一旦查出必將是得不償失的。其次,房地產企業要擺脫愚昧的納稅籌劃心理,有句話說愚者逃稅、蠢者偷稅、智者避稅、高者籌劃,房地產企業要做納稅籌劃的高者智者,而非逃稅偷稅的愚蠢者,要以稅收法律與會計法規為納稅籌劃的基礎指引,對于預售房款、空置房租金收入等一些滿足收入條件的收入及時入賬,對發生的費用支出據實扣除,切勿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二)以整體納稅籌劃為主,協調稅務關系
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最終目標,合理來講應該是企業最終的稅后利潤最大,為實現這個目標,房地產產企業一定要處理好各種不同利益之間的關系。一是要處理好稅收最小與稅后利潤最大的協調關系,房地產企業在努力增加扣除項目的同時,為保持稅后利潤的期望值,需要在費用支出的籌劃上尋找最佳平衡點,或者從收入的角度來通過增加加項的方式減小減項的消極影響。二是處理好單一稅目與其他多個稅目之間的關系,企業納稅籌劃要樹立整體利益的思維,要分清各種稅目之間的影響關系,從單一稅目籌劃方案的不同組合中來尋找使企業所獲得的稅收利益最大的方案執行。三是處理好同一稅目不同納稅籌劃方法之間的關系,企業納稅籌劃時節稅與避稅是不同的方式,其細分下的方法也有多種,可以進行不同的組合,克服單一方法下的效果有限性。
(三)健全稅務籌劃涉稅風險的管理與調控
涉稅風險管理是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必然主題,房地產企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健全納稅籌劃風險的管控:一是強化企業納稅風險的自我檢測與評估,建立一定的風險預警機制,企業可以從征管、稅法與會計政策各個方面開展合理性分析,對可能的涉稅風險進行識別與評估,從而以此為基礎,能確立一些標準或項目作為涉稅風險的衡量標準,建立起可行的風險預警機制;二是健全涉稅風險的動態監控機制,要充分對各種涉稅風險實現源頭監測與控制,對稅收法律制度發展情況與變化動態進行實時的了解,對企業經營業務流程涉及的納稅環境進行充分的把握,對企業會計政策的調整及時更新,以便將各種潛在的風險發生或發展的苗頭控制在最低;三是增強涉稅風險的處理與應對的靈活性,企業不僅要對發生概率較大的風險制定備用的風險處理與控制措施,而且要提高這些方案措施的變動性和可調整性,能根據風險的動態變化作出針對性的調節,以便可以采取最有效的方式來遏制住風險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四)加強納稅籌劃人員隊伍的建設
納稅籌劃作為一項對業務知識全面性掌握要求較高的工作,需要對稅收政策熟悉且能夠融會貫通的運用的人員來執行,基于此,一方面,房地產企業要盡量為納稅籌劃配備適當的人員,盡量將財務與納稅籌劃分開,以便增強納稅籌劃在企業管理體系中的地位,也是為了提高納稅籌劃不受專業素質的限制可以達到最佳的結果。另一方面,房地產企業要對納稅籌劃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的培訓,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其密切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趨勢與動向,對其進行企業經營戰略和業務流程開展的教育,使其可以緊密的結合企業發展實際來制定最有利的稅務籌劃方案,推動企業經營業績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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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理論基礎;必要性;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0 前言
房地產企業涉及的業務面極廣,這就造成了它的涉稅種類繁多,面臨著沉重的稅負壓力。如果不進行精心的稅收籌劃,房地產企業很可能陷入較大的稅務風險。尤其是我國稅務稽查工作正式開展以來,房地產企業更是面臨著更為復雜的稅收環境。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盡快做好自己的稅收籌劃工作,以應對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與稅收調控政策。
1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基礎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內涵
稅收籌劃這個詞匯來源于國外,它經歷了一個發展的過程。我們國內對于稅收籌劃還沒有一個定論。本文綜合了國內外學者的建議,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指一種合理合法的涉稅活動,它不同于偷稅、漏稅等涉稅違法活動,它遵守了稅收法律與法規,而且是一種事前行為,屬于納稅義務產生以前的合理合法行為。
(二)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
(1)新企業所得稅法。我國自從2008年元月開始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它把稅前扣除項目增加了,還取消了一些舊的所得稅法的優惠政策。這就使得房地產企業必須對稅收項目進行重新選擇與適當安排。房地產企業應該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盡可能的減少計稅基礎。這就是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稅收籌劃的影響所在。
(2)新企業會計準則。根據新會計準則,房地產企業的毛利會產生一定的波動。房地產企業應該采取正確的應對方法,否則將會大大增加自己的稅負。這是因為在取消或限制存貨后進先出的計價方法之后,房地產企業的當期損益就會受到直接影響,進而對企業的稅金與利潤空間產生影響。此外,新會計準則還增加了一項針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它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有利于企業對房地產企業持有的房地產進行科學且合理的分類。但是,如果房地產企業不能正確運用該項規定的話,很可能會導致房地產企業的稅負增加。
2 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有助于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房地產企業涉及的資金面廣,稅負較為沉重。一旦稅收籌劃工作做不好,將很可能會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久而久之就會造成極其不利的后果。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努力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大大提高企業的獲利能力,最終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強化了合法納稅意識。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大大提升他們的合法納稅意識,逐步實現涉稅零風險。這里的涉稅零風險就是指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及時且足額,就不會面臨稅收方面的任何風險,或者說風險極小可以忽略不計。雖然說涉稅零風險并不是給納稅人帶來直接的稅收利益,但是,卻存在著間接的經濟利益。
(3)改善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實際上屬于一種財務管理手段,它可以大大降低企業的稅收支出,改善企業的現金流,讓房地產企業更快的實現財務管理戰略目標。當然,稅收籌劃是一項高水平活動,它需要高素質人才來進行配合,因此,房地產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必然會聘用高水平財務人員,這就客觀上提高了自身的會計核算水平。
3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稅收籌劃意識仍然不夠強。盡管說我國已經明確的稅法規定,但是,由于房地產企業涉稅金額較大,常常會有偷稅或漏稅的思想存在。這是因為不少房地產企業認為稅收籌劃并不實用,反而偷漏稅會帶來更大的經濟收益。因此,一些房地產企業就開始做假賬。實際上,這種薄弱的稅收籌劃意識反而給房地產企業帶來了更大的稅收風險,一旦被查處,不但會繳納所欠稅款,同時還會遭遇較大的稅務罰款,并直接影響到企業聲譽,得不償失。
(2)稅收籌劃的組織機構不健全。當前,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組織機構還不夠健全。具體來說,我國不少房地產企業迄今為止仍然沒有設立專門的稅務管理部門,這就讓稅收籌劃工作難以順利開展起來。很多房地產企業只是把稅收籌劃工作交由財務部門進行負責處理,而這難以實現其工作的專業性與有效性,很難達到稅收籌劃的實際目標。因此,房地產企業應該盡快設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機構。
(3)稅收籌劃的內部管理工作不到位。房地產企業面臨的業務多種多樣,因此,其稅收籌劃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復雜性與系統性。這就需要房地產企業內部形成一個較為完善的內部管理體制,并在各個不同部門之間建立一個良好的溝通機制。但是,現實情況卻是很多房地產企業的一些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從而造成了稅收籌劃人員無法全面掌控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實際經營狀況,進而無法選擇最佳的稅收籌劃方案。
4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解決對策
當前,國家對于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變得愈發嚴格,這就使得房地產企業面臨著更為復雜的涉稅環境。因此,房地產企業要想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必須給出針對性的應對措施,解決目前房地產企業面臨的稅收籌劃實際問題。
(1)樹立起科學的稅收籌劃觀念。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稅收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之中。作為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起到支柱性作用的房地產企業來說,它們如果還想通過傳統的偷稅或漏稅手段來進行節稅的話,負面效應是巨大的,甚至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房地產企業應該盡快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發展要求,并認真理解與嚴格遵守新稅收法律法規,樹立起正確且可行的稅收籌劃觀念。我們的國家機關和相關部門可以通過電視、網絡或其他新媒體方式來強化對稅收籌劃的正確宣傳力度,并向房地產企業展示一些稅收籌劃成功的案例,讓它們對原來的那種偷漏稅違法行為有一個更為清晰且到位的認知,進而在我國建立起一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論框架,并引導房地產企業把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歸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去,真正以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方式來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2)設置專業的稅收籌劃組織機構。由于我國當前的房地產企業內部組織框架中還缺乏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機構,因此,房地產企業目前的稅收籌劃工作就面臨著缺乏專業指導的問題。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盡快建立并逐步完善稅收籌劃組織機構,并把它作為企業內部一個獨立的管理機構,讓其專門負責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而不是像目前不少房地產企業讓自己的財務部門兼職負責稅收籌劃工作。這樣,房地產企業就需要為這個專門的稅收籌劃部門配備專業的工作人員,并制定具體的稅收籌劃方案或措施讓他們具體實施。首先,房地產企業需要建立不同部門間的溝通機制,讓稅收籌劃部門可以更為準確且及時的掌握企業內部的各種信息,并據此設計出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其次,房地產企業還應該切實提升稅收籌劃人員的地位,并為其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這樣,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才得以順利開展起來。
(3)強化稅收法律與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我國稅收法律政策是一種動態變化的狀態,尤其是在我國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宏觀調控以后,相關的稅務監管變得愈發嚴格。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房地產企業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會有著較大的變動。因此,房地產企業要想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需要加強對相關稅收法律政策的研究工作,及時關注各種變化,并隨時更新企業自身的稅收籌劃規劃,盡可能的分散稅收籌劃風險。此外,房地產企業還需要設置稅收研究專員,讓稅收籌劃工作不僅有專業工作人員來實施稅收籌劃,還有專職的研究人員來提供稅收籌劃參考意見。
房地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業務涉及物業、基建、建材、商業、廣告等多方面,涉稅種類的多樣化使得房地產企業必須精心進行稅收籌劃,否則將面臨較大的稅務風險。2002年,我國開始將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稽查作為稅務工作的重點之一,使得房地產企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日益復雜的稅收環境。最近幾年,我國政府更是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2013年3月,新國五條出臺,提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對個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稅收,這對房地產企業的經營亦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基礎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來源于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從稅收籌劃的含義入手,探討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有助于正確把握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為本研究提供理論支撐。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并不是一個產生于本土的詞匯,最早提出稅收籌劃概念的學者是英國的湯姆林爵士。他指出,納稅人不僅僅有履行納稅的義務,在納稅的過程中,還應享有一定的權利,在不違反稅法規定之前提下,納稅人有權利通過合理安排,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而政府對此沒有權力強迫任何一個納稅人多納稅。雖然湯姆林爵士并沒有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進行明確的界定,但此觀點的提出為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隨后不久,荷蘭財政文獻研究局(IBFD)就對稅收籌劃進行了界定,認為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為了實現繳納最低限額稅款的目標,對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的過程。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國外學者對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越來越準確,美國學者W.B.梅格斯在其專著《會計學》中,認為稅收籌劃就是企業為了降低稅負,在不違反稅法基本規定的前提之下,對各項涉稅活動進行精心安排,使得納稅時間延遲或少繳稅。
就國內而言,當前對稅收籌劃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結論,著名稅收研究學者蓋地教授在其專著《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中指出,稅收籌劃就是在遵守我國基本稅收法律與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場經濟主體通過對企業設立、重組、投資方式、經營方向以及管理理念進行事先籌劃,以達到減輕稅負、增加收益之目的。綜合而言,從國內外學者對稅收籌劃概念的研究來看,都認為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涉稅活動,與偷稅、漏稅等涉稅違法活動相比,具有較大的區別。一方面,稅收籌劃遵守了相關的稅收法律與政策,是一種合法、合理的行為,而偷稅、漏稅卻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是故意欺騙征稅主體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前行為,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而偷稅、漏稅卻是事后行為,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后。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
當前影響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正是在不同的稅法環境和會計環境之下,使得我國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之時,必須注意外部環境的變化。
1.新企業所得稅法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2008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所得稅法與原有的企業所得稅法相比,主要突出了兩大方面的變化:第一,稅前扣除項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舊的所得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這兩大內容的變化,使得房地產企業不能繼續沿用原有的稅收籌劃方案,必須重新進行稅收項目的選擇與安排。房地產企業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盡量增加稅前扣除項目的金額,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計稅基礎,是房地產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稅收籌劃的重點內容。
2.新企業會計準則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貨發出計價的后進先出法,開始向加權平均法和先進先出法轉變。此種計價方法的轉變,將對房地產企業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動。不僅如此,在我國當前通貨膨脹的市場背景之下,原有的后進先出方法可以減免或抵扣一定的稅收,而改變此種計價方法之后,如果房地產企業沒有采取正確的應對方法,必然會使其稅負增加。由于房地產企業與其他行業的企業相比具有建設周期長的特點,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貨后進先出的計價方法,將直接影響房地產企業的當期損益,進而對房地產企業稅金和利潤空間產生影響。
(2)《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是新會計準則增加的一項規定,單從字面上看,該條準則似乎是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而出臺的會計規范,事實上并非如此,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而制定的規范,但此條準則對我國房地產企業的影響卻較為顯著。該規定的出臺有助于企業對房地產企業所持有的房地產進行科學而合理的分類。此條準則還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確認都作出了明確的說明。從實際效果來看,如果房地產企業不能正確運用此項規定,將使房地產企業的稅負增加。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作為當前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我國房地產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房地產企業也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較多的利潤。因房地產企業無論在收入還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額都較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稅收項目種類繁多,很多房地產企業往往意圖通過偷稅或漏稅的方式來達到節稅之目的,使得稅收籌劃存在諸多方面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意識薄弱
雖然我國稅法明確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房地產企業大多是大型企業,在涉稅過程中納稅金額較大,這使得有些房地產企業往往存在偷稅或漏稅的思想,認為進行稅收籌劃并不能給企業減輕多少稅負,而偷稅或漏稅卻能夠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節稅空間。為此,有些房地產企業設置兩套賬本,做假賬。對外一套賬本,專門應對稅務機關的檢查;對企業內部又是一套賬本,以記錄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稅收籌劃意識的薄弱將給房地產企業帶來嚴重的稅收風險,一旦被稅務機關查處,不僅僅需要補繳稅款,還面臨高額的罰款,更為重要的是,這將直接影響房地產企業的信譽,對于房地產企業未來的發展也會產生重大影響。
(二)進行稅收籌劃的組織機構不健全
稅收籌劃組織機構的不健全也是影響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因素,分析當前的房地產企業組織內部建設,可以發現極少有房地產企業會專門設置稅務部門,以負責整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一般而言,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都是交由財務部門負責。稅收籌劃工作的專業性程度不會低于財務工作,此項工作不僅僅要以企業財務管理為基礎,還需要相關的人員對稅收法律和政策有一個全面的了解。特別是在我國稅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區域的涉稅項目計算有較大差別,這無疑對稅收籌劃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來解決稅收籌劃問題,顯然難以達到實際的目標,需要設立企業稅務部門,專門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三)稅收籌劃內部管理缺乏
房地產企業業務的多樣化決定了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復雜性與系統性,這就要求房地產企業內部要形成良好的內部管理體系,特別是各部門之間,要有暢通的信息共享機制,才能保證稅收籌劃工作的正常開展。然而,當前房地產企業有些部門之間的內部合作脫節,比如公司銷售部在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之時,由于銷售人員缺乏必要的稅收政策,沒有依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使得財務部門在核算時,往往出現較多的問題,進而影響到稅收籌劃工作;比如我國稅法針對打折銷售和買房送裝修兩種銷售方式規定的計稅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銷售的計稅方式是依據打折后的金額計算,而買房子送裝修是依據購房款加上裝修款的合計金額計稅。因此,只有在房地產企業內部加強管理,使得稅收籌劃人員全面掌握企業各個環節的經營情況,才能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作出正確的方案選擇。
三、解決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對策
在國家越來越重視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之下,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管理將越來越嚴格,房地產企業面臨的涉稅環境也越來越復雜。由此,房地產企業必須正視當前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筆者認為,房地產企業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決當前稅收籌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稅收法律制度體系也會越來越完善,如果房地產企業還是想通過偷稅或漏稅等違法手段來達到節稅的目的,顯然難以實現。因此,房地產企業需要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建議國家通過電視、網絡等媒介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展示稅收籌劃成功的案例,使廣大房地產企業對于稅收籌劃與漏稅、偷稅的區別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營造良好的稅收籌劃氛圍,讓房地產企業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將其納入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之中,通過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利。
(二)設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強化稅收籌劃管理
針對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組織缺失的現狀,建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進行稅收籌劃尤為必要。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將稅收籌劃組織作為一個單設的機構,專門負責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建議房地產企業在風險管理部下面專設稅收籌劃部門,設置主管或經理一名,負責領導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制定各項總的稅收籌劃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經理下面配置3―5名稅收籌劃專員,負責企業具體稅收籌劃事項的執行。
在建立了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之后,就需要充分發揮稅收籌劃部門的作用,這需要強化企業內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使得稅收籌劃部門能夠準確掌握房地產企業各個環節的經營信息,進而設計出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另一方面,還必須提高稅收籌劃工作者在房地產公司的地位,給予其良好的職業晉升通道,為其參與公司戰略管理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加強稅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為了適應社會轉型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會及時調整相應的稅收法律和政策。從這個層面上講,稅收法律和政策將呈現出動態變化的特點,特別是在國家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日益嚴格的背景之下,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法律和政策變動很大。因此,房地產企業只有加強對相關稅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時系統地了解稅收法律和政策的變化,才能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不斷更新籌劃內容,采取措施分散稅收籌劃風險。建議房地產企業在設置稅收籌劃專員的同時,設置稅收研究專員,以加強房地產企業對稅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新舉措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日益深入的21世紀,市場經濟競爭日益白熱化,這無形中加大了房地產企業生存的壓力,尤其是其稅金繳納方面,已然成為影響房地產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方面。因此,房地產企業應該在稅法允許的范圍之內,應用新型的稅收籌劃方式來盡可能的降低房地產企業自身的涉稅開支和風險,實現合法范圍內的避稅和減稅甚至免稅。這樣,房地產企業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法,能夠有效減輕企業的稅費負擔,這對于資金需求量大,經營風險較高,建設及銷售周期較長的房地產企業來說,其意義巨大,是有效減少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的理財途徑。
一、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含義及其必要性
對于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界定,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但是,我們基本上還是有些定義和說法的。那就是說,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一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了最小化企業自身的稅費負擔,而在遵循相關稅法以及符合一定的稅法意圖的前提之下,依據國家規定的相關稅收政策,事先安排和籌劃房地產企業自身的融資,投資,經營和分配等財務活動,并以此為依據選取最佳納稅方案,從而在整體上實現企業免除,減少或遞延納稅義務等目標,以期最終獲得最大的涉稅收益。從本質上來說,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并不等同于違法性質的偷逃稅收行為,更不是騙稅行為,而是合法性質的稅收收益最大化的理財方式,它符合國家的稅法立法精神,是房地產企業為了提高利潤而提高科學合理納稅意識的必然結果,是房地產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具體表現,它不僅屬于理財問題,還是房地產企業進行經營決策的重要內容,貫穿于房地產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整個過程。對于具有獨特生產經營特點的房地產企業來說,其追求利潤最大化為根本目標,就必須實現科學化的管理模式。此外,房地產企業的自主籌資金額巨大,財務管理周期長,開發的項目風險大、投資決策責任重、要求嚴,且其財務涉及面廣、管理難度與責任大,這些都要求房地產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但是,目前,我國的房地產企業納稅意識和法律意識薄弱,對于納稅還存在不少認識方面的誤區,誤認為納稅只是財務部門的工作,習慣于把稅費籌劃放在事后進行,且其對于納稅管理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以至于房地產企業很多存在偷稅逃稅現象而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鑒于此,房地產企業必須進行稅收籌劃工作,以適應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帶來的巨大壓力。房地產企業一旦實現有效的稅收籌劃工作,就可以幫助企業自身實現財務利益的最大化目標,維護了國家的合法權益,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還有利于幫助國家對稅法進行必要的完善和修訂。
二、房地產企業稅費籌劃新舉措
房地產企業進行合理稅費籌劃是其應有的合法權益,只是由于各種經濟,稅收,管理以及避稅技能等方面的因素不同,使得房地產企業的避稅機遇和稅收收益也各有千秋。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掌握基本的經營管理知識,還得充分了解各項稅收制度,了解內外部存在的多種稅收籌劃方式的選擇可能性,構思出一套稅費籌劃的基本思路,然后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和國家稅收政策的更新變換來設計一個全新的,科學可行的降低稅費支出的方法。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其生產的產品基本包含了三個階段,即項目立項,項目建設以及項目銷售,因此,房地產企業進行稅費繳納籌劃主要可以從這三個階段來具體操作。(1)項目立項時,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包括:第一,應該選擇合適的建房方式,改變習慣上自建并銷售房產的行為,比如說利用代建或者合建等方式來進行較大空間的稅收籌劃。在進行房產代建時,要確定最終用戶,進行定向開發,從而避免開發后銷售繳納土地增值稅,這樣可以減輕稅負。在進行房產合建時,房地產企業可以合法減少土地增值稅,還可以合法免掉營業稅的繳納。第二,房地產企業還可以通過開發多處房產以及進行不同方式的核算來為企業自身提供多種稅收籌劃的空間。一般來說,房地產企業進行合并核算的稅收利益更大一些,但并不排除說分別核算也有更有利的情況,那么,房地產企業到底進行如何核算,則需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比較。(2)項目建設過程中,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包括:首先,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增加扣除項目,從而使得房地產的增值率不超過20%,那么,就符合“土地增值稅在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情況下可以免征”的政策,從而享受土地增值稅的免稅待遇。這是一種稅收籌劃方式。其次,房地產企業還可以通過籌劃相關的借款利息來進行稅收籌劃,這是由房地產企業自身的資金特點決定的。因此,房地產企業可以把完工前的利息費用計入開發成本等增加扣除項目,從而從稅基和稅率兩方面減輕稅負。還可以把完工之后的利息支出進行增加項目扣除,從而實現企業的價值最大化目標。最后,房地產企業還可以把銷售與裝修分散開來,以分散經營收入,從而也能實現稅基和稅率的減少,稅負也就相應的減輕了。(3)項目銷售過程中,房地產企業可以選擇合適的銷售方式來合法合理的減少稅負。具體來說,首先,房地產企業可以設立獨立的銷售分公司來直接負責銷售工作,這可以大大增加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空間。其次,房地產企業還可以通過減少賬面收入或遞延納稅時間來進行稅費繳納籌劃,比如說房地產企業可以委托銷售公司來銷售房地產,并和銷售公司協商開具銷售清單來盡量遞延納稅義務,還可以避免銷售公司繳納營業稅。
此外,除了以上幾種主要的稅收籌劃方式以外,房地產企業還可以利用稅法規定的減免稅稅收優惠政策條款來達到減稅、免稅的目的,前提條件是房地產企業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來使自己符合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一旦用足用好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是企業避稅籌劃的重要方式,當然,企業要注意不能曲解或者濫用優惠政策,否則,得不償失。另外,房地產還可以利用納稅臨界點來避免承擔較重的稅負,還可以巧設分支機構來進行納稅籌劃,或者適當推遲土地的開發時間來進行納稅籌劃,亦或是優化一定的收入結構或者籌劃置業房地產的大修理支出費用來進行納稅籌劃,還可以籌劃選擇不同的配套設施開發成本進行納稅籌劃等。誠然,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由于涉及金額較大,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即需要加強稅收政策的學習,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注重規范性籌劃,切不可只重投機;要構建整體的稅費籌劃思路和方案,做到戰略戰術籌劃兼顧;要把結果性籌劃改為事先籌劃,從而使得籌劃從補漏性向前瞻性發展。此外,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還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在合法合理的范圍內進行系統性的全盤性的稅收籌劃工作,從而最大限度的防范納稅籌劃潛在的風險,實現收益與風險之間的有機調和。
綜上所述,房地產企業作為資金密集型企業,其涉稅金額巨大,針對其的稅收政策既有共通性,又有行業特殊性,作為房地產企業相關的財務人員來說,必須首先綜合了解企業的各種情況,并在扎實的稅法基本功知識基礎上,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認真把好稅收籌劃關,在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基礎上,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其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目標,并把企業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了一個新的層次,實現企業的最優化資源配置,在合法合情合規范圍內創造企業的最小化稅費支出,這將有利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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