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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兩個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重要意義。殘疾人是一個人數眾多、特性突出、特別需要幫助的社會群體,是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的重點人群。推進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
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幫助殘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條件、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實現殘疾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根本舉措。
(二)總體要求。全區要按照市政府關于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把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加大投入
,加快推進,務求實效。堅持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與全區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堅持普惠政策與特惠政策相結合的原則,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全區社會保障和公共
服務體系并予以優先發展;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水平。
(三)目標任務。到2015年,殘疾人“兩個體系”更加完備,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大幅提高,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
二、建立完善的救助補貼制度,確保殘疾人享有生活保障
(一)加大貧困殘疾人生活救助力度。提高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準,對低保家庭中一、二、三四級殘疾人專項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50元、100元、6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150元、100元。城市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50%以內的殘疾人參照我區城市低保家庭補助標準執行,今后貧困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準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同步同比例調整。自2012年起,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戶
多殘、無自理能力的重度肢體殘疾人、重度精神一級殘疾人、孤寡老年殘疾人,在享受現有殘疾人補貼基礎上,每人每月再給予50元的特殊生活補貼。
(二)加大對重度殘疾人的醫療救助力度。對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一、二級殘疾人,在其享受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之后,對其個人所負擔的醫療救助規定范圍內住院和大病
門診費用,再給予30%的救助,年救助金額累計不超過5000元。
(三)提高精神殘疾人免費服藥標準,擴大受益面。從2012年起,將低保精神殘疾人免費服藥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并覆蓋低保邊緣精神殘疾人。
(四)加強貧困殘疾人住房保障。逐步落實貧困殘疾人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今后規劃籌建的廉租住房要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城中村改造對殘疾人應予以照顧,要優先解決貧困殘疾人家庭的住房困
難。
(五)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待遇。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給予政府補貼;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給予補貼。
貫徹落實重度殘疾人提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的相關規定,加大落實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力度。
(六)進一步提高殘疾人的福利水平。貫徹落實好殘疾人在享受稅收減免、生活用電、水、煤氣費用、就醫就診費用、盲人讀物郵件寄遞費用、聾人手機短信費用、聾人和視力殘疾人家庭數字電視初裝
費和收視費以及視力一、二級和下肢殘疾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電)車等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七)做好困難殘疾人家庭的走訪慰問和救助工作。逐步加大重大節日走訪慰問困難殘疾家庭的經費投入,自2012年起,將重大節日走訪慰問經費增加到30萬元,基本實現重大節日困難殘疾人家庭的走
訪慰問全覆蓋。
三、建立完善的康復服務機制,確保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一)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區級醫院及80%以上的街道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要設立康復科(室),充分發揮好區殘疾人康復訓練中心和街道康復中心對社區殘疾人康復服務的輻射帶動作用,積極
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功能訓練、心理輔導、康復知識普及和殘疾預防宣傳等工作。依托各級醫院和社會服務組織,確定一批殘疾人康復定點機構,承擔殘疾人康復服務工作。在殘疾人相對集中的地方
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和專業水平的康復站,完善社會化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2012年實現基層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全覆蓋。
(二)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將各級康復機構服務人員納入政府教育和技術培訓計劃,將殘疾人康復技術服務納入全區衛生系統相關培訓內容,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規范化建設。推動康復服務工作項目化,進一步完善學齡前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救助工作機制,逐步提高精神殘疾人康復醫療救助水平,積極推進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工作開展
。
(四)加強殘疾預防工作。加強對婚前醫學檢查和產前優生健康檢查及孕期、產后保健服務;強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監察,加強對出生缺陷與殘疾的監測和對7周歲以下殘疾
兒童的監測,有效控制殘疾發生。對0-7歲殘疾兒童實行搶救性康復,逐步提高康復救助標準。在定點機構康復的殘疾兒童達不到入學條件的,救助年齡可放寬到9周歲。
四、建立完善的托養服務機制,確保殘疾人享有身心關愛
(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托養照料。建立以機構托養為主、社區日間托管和居家照料服務為補充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社會捐助等方式,實施多元化的托養服務支持,適時提高托
養補貼標準。逐步拓寬托養覆蓋面,將托養服務政策由低保家庭殘疾人向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延伸。
(二)推動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化。開展托養服務規范化建設達標活動和“陽光家園”示范區創建活動,對規范達標的托養機構給予表彰獎勵。殘疾人托養機構中的醫療衛生室取得市基本醫療保險社區
醫療定點資格的,在該托養機構中入托的參保殘疾人納入社區醫療保險管理,享受社區醫療保險相關政策。
五、建立完善的教育就業制度,確保殘疾人享有公平發展機會
(一)進一步發展殘疾人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支持開辦0—3歲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訓練機構,滿足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采取多種形式使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
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以及兒童福利機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享受到義務教育。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保證適齡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基本達到普通兒童少年入學率水平。保
障各類特教學校和康復教育機構的教師待遇不低于普通學校教師,并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晉級評優以及繼續教育培訓等方面予以傾斜。貫徹落實殘疾人培訓的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實施免費
職業技能培訓,殘疾人參加職業培訓并取得高一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標準據實給予獎勵。
(二)積極實施“扶殘助學工程”。貫徹落實市級困難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子女的教育救助政策,提高教育救助標準。在外地中等專業學校接受學歷教育的區低保家庭殘疾學生和低保殘疾人家庭子女,每
人每年給予2000元生活補助。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殘疾學生和低保殘疾人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補助的學生,高于補助標準的不再補
助,低于補助標準的補足補助標準)。對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按照大專生每人3000元、本科生每人4000元、研究生每人6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廣播電視大學考試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殘疾學生,按照大專2000元、本科3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同等學歷只獎勵一次。
(三)加大促進殘疾人就業扶持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以及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用人單位安排“就業特別困難殘疾人”就業,新簽訂1年或3年以上勞動合同,
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我市最低工資額20%或30%的標準分別給予崗位補助。鼓勵用人單位為殘疾大學生提供畢業實習和就業崗位,在實習期內,每安排一名殘疾人實習生,按照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資額50
%的標準給予崗位補貼。對安排殘疾大學生就業一年以上的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按照每名殘疾人大學生應繳社會保險費的50%予以補貼。鼓勵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在現有優惠政策基
礎上,每超比例安排一名殘疾人再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助。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四)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強化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所需經費給予保障,保證人員、場所和設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公共就業服務場所
要設立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的專門窗口和服務項目,將殘疾人就業信息納入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實施資源共享。
六、建立完善的文化體育服務機制,確保殘疾人享有健康快樂生活
(一)鼓勵支持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將繁榮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納入文化強區建設內容;對獲得優異成績的殘疾人藝術人才、運動員及其教練員給予與健全人同等的表彰和獎勵。建立殘疾人文化
人才和優秀運動員的培養、選拔、輸送、激勵機制,妥善解決其就學就業問題。
(二)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充分發揮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文娛活動室、閱覽室、書畫室等功能作用,加大向殘疾人免費提供文化產品、文化服務的力度。區展覽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等社會
公共設施和場所要向殘疾人免費開放并提供便利服務。
(三)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城市公共體育健身場所要配置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徑,殘疾人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比例達到35%以上。
(四)為經常性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提供經費保障。設立經常性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專項經費,每年投入10萬元,用于開展適合殘疾人的趣味運動會、健身活動、各類文化藝術比賽等經常性殘疾人文化
體育活動,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七、建立完善的維權服務機制,確保殘疾人享有合法權益
(一)全面落實《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對《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加強法制教育和普法宣傳,提高殘疾人的法制觀念和維權能力,不斷增強社會維護殘疾人合法權
益的意識,確保殘疾人平等享有合法權益。
(二)積極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和工作。發揮殘疾人法律救助站作用,對符合條件并有救助需求的殘疾人實施法律救助。健全殘疾人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應急處理機制,加大對侵害
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
(三)加快城市無障礙建設和改造。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設施、旅游景點、居民社區等應當按照國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執行。嚴格把好無障礙設施建設規劃審批
關、設計審查關和竣工驗收關。積極推進信息和交流無障礙建設,政務信息要實現無障礙公開,公共服務機構要提供無障礙服務。組織實施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程。
八、強化“三項配套”措施,為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一)組織保障配套
1、加強組織領導。把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區政府殘工委成員單位的職責范圍和目標管理。成立區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推進小組,研究決策殘疾人“兩個
體系”建設重大事項,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一體化和服務均等化。
2、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進一步規范完善區殘聯的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標準,保證殘疾人事業發展需要。街道殘聯由在編人員主持日常工作,街道殘疾人專職干事和社區殘疾人工作聯絡員,其工作補貼
、誤工補貼、教育培訓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并逐步提高。區殘聯機關干部隊伍中,殘疾人干部比例不少于1.5%。區殘聯理事長可按程序推選為同級人大或政協常委候選人。殘疾人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
,確保各項社會保障和服務措施得到落實。
3、建立殘疾人社會工作者隊伍。在殘疾人工作領域引入社會工作機制,“十二五”期間,在殘疾入托養、康復、法律救助、心理疏導、就業服務等領域開發設置100個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工作崗位,建
立一支專業化殘疾人社會工作者隊伍。
(二)資金投入配套
1、不斷加大經費投入。建立財政資金投入殘疾人事業穩定增長的保障機制和長效機制,殘疾人事業投入隨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增加,確保殘疾人事業發展需要。各級政府要加大購買服務的
資金投入,拓展購買社會化服務領域,增加殘疾人特需服務項目。
2、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作用,積極組織開展殘疾人康復、就業指導、文體娛樂等活動。各街道根據實際情況建設和完善能夠滿足殘疾人需求“殘疾人之家”,為殘疾人提
供服務。
3、收足用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執行好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部門代收制度,做到應收盡收;機關事業等用人單位要按規定主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應繳未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由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催交。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力度,實行統籌管理,充分用于發展殘疾人事業。
(三)發展環境配套
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不斷壯大助殘志愿者隊伍。倡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扶殘助殘慈善事業。加強信息統計管理,將殘疾人生存發展狀況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統計納入社會事業
關鍵詞:殘疾人;社區康復;政府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6-0079-02
殘疾是指因外傷,疾病,發育缺陷或精神因素造成的明顯的功能障礙為主不同程度的喪失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一種狀態。殘疾人指心理生活精神和解剖結構功能異?;騿适Р糠只蛉渴サ恼7绞綇氖聜€人或機會生活功能的人。據2006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現有殘疾人8 296萬人,約占總人口的6.34%。根據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結果,我國殘疾人中肢體殘疾人士約為2 412萬人,占殘疾人總數的27.7%,約占總人口數的1.83%。根據這項調查,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7 000多萬戶,涉及約2.6億人。
一、殘疾人社區康復的概念
殘疾人康復是指采用醫學的、工程的、心理的、教育的和社會的各種手段,使殘疾人的功能恢復到盡可能好的狀態,以便在身體、感官、智能、精神、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功能得到最大的發揮,從而實現最大限度地回歸社會的目的。中國殘聯在第三次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上,提出到2015年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殘疾人康復是殘疾人就學、就業、脫貧、全面參與社會生活的前提和基礎,是殘疾人的迫切需求。
殘疾人社區康復是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動員社會力量,使殘疾人在家庭和基層康復機構得到康復訓練和服務的一種康復形式。其目的是使所有殘疾人享有康復服務、實現機會均等、充分參與的目標。社區康復具有就近就地、經濟適用、簡便易行等特點,成為殘疾人康復最為有效的形式,也是對醫療康復服務的有效補充。
城市社區康復工作主要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其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掌握社區人群殘疾發生情況及殘疾人的康復需求并建檔立卡;指導殘疾人開展以家庭為基礎的康復訓練;普及康復知識和健康教育;康復醫療服務;訓練指導服務和心理疏導服務用品用具服務。農村社區在此基礎上還要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殘疾人康復訓練與康復服務、殘疾兒童篩查等工作。
二、殘疾人社區康復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起步較晚,在很多地區也就不到十年,因此殘疾人社區康復在實際的工作中,很多方面不夠完善,尤其是在農村的地區?,F就主要的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社區康復經費投入不足
由于社區康復起步較晚,殘疾人群體在社區居民中比重較低,因此沒有引起政府足夠的重視,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經費沒有納入各級政府財政的預算,國家財政撥款有限且難以及時到位??祻凸ぷ鹘涃M主要是向上級殘聯申請,殘聯的資金也不寬裕,能申請下來的資金就少得可憐。社區康復工作由于缺乏經費經常陷入窘境。社區康復大多基礎設施落后,提供不了全面的服務內容。有些農村社區根本就沒有社區康復的服務,許多殘疾人想康復而無處康復。由此帶來的問題是社區康復指導站硬件設施不完善,康復器材較少,康復指導形同虛設。
(二)社區康復嚴重缺乏專業人員
殘疾人康復是一門多學科交叉的系統學科,需要專業的技術人才。主要包括康復指導人員,假肢與矯形器師,物理作業及言語治療師以及提供康復服務的醫師。社區殘疾人康復指導站大多數都是依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社區殘疾人康復人員大都由衛生服務機構內的醫生兼職,我國很多社區醫務室只有全科醫生一名,護士兩名。社區醫生對于殘疾人的康復知識了解的并不全面,同時社區殘疾人康復工作和社區衛生工作疊加在一起,人員少,而工作繁雜,每一位工作人員擔任多重身份,農村地區尤為缺少專門的康復人才,不能夠提供更多有效的服務內容,所能提供的康復服務與殘疾人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
(三)社區康復工作缺少廣泛的、有深度的宣傳
現階段殘疾人及其家庭對于社區康復的了解還不全面。殘疾人對康復這個概念的認知程度非常有限,很多從小就殘疾的人還未聽說過,更不知道康復與到一般醫院看病有什么不同。他們并不了解康復工作需要他們主動參與,并積極配合,通過自己的持之以恒的毅力讓自己的身體狀況得到改善。不乏殘疾人認為“送康復服務上門”是社區醫生上門為殘疾人看病、送藥,把康復服務理解為醫療服務。在農村地區,有的殘疾人甚至把它當作一項待遇來享受,他們對于自己的殘疾已經大多聽之任之,并不了解很多殘疾通過自己的不斷康復能夠得到改善。一些社區的康復器材和設施的利用率不高,殘疾人主動要求康復服務的比較少。
在對很多社區調查中發現,殘疾人及其家庭對社區康復工作有很大的誤區,絕大多數人認為,殘疾人自身及家庭親屬能夠通過主觀努力進行康復,不必要進行專業的社區康復。對于已經參與社區康復的殘疾人及家庭認為,社區康復是政府,康復機構和社區的職責,將殘疾人交給社區,社區就應該負責到底,殘疾人及家庭沒有相對的責任。有的家庭對于殘疾放棄不管,怨天尤人,甚至是認為是一種上天的懲罰,也有的家庭進入康復誤區,盲目求醫,浪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并且耽誤的殘疾人的最佳康復時機,將殘疾轉化為殘障。
三、對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的幾點建議
應對以上的問題,筆者對殘疾人的社區康復工作主要提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資金投入,擴大融資渠道,建立社會化的籌資機構
各級政府要在預算中安排一定的資金,加大社區服務網點和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設立社區康復專項經費,保證在有殘疾人的社區有能滿足本社區殘疾人的康復器材。同時撥出專項經費,保障社區康復人員的勞動報酬,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社區康復人員很多都是社區醫療服務人員兼任,在做好社區居民的醫療服務的同時還要兼任殘疾人的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多了很多,報酬卻增長緩慢甚至沒有增長。加大專項經費投入,是對他們的工作有極大的肯定,能激發他們主動學習康復知識的熱情,認識到康復工作與醫療工作同樣重要,也是他們的日常工作之一。
同時,政府應加大宣傳,鼓勵社會資金加入到社區康復中。社區康復覆蓋面廣,單靠政府的投入會放慢建設的腳步。社區康復工作不能等、靠、要。社區可與轄區的企業合作,采取靈活的方式讓社會資金進入到我們的康復工作中來。同時也可由政府牽頭,與社會慈善基金合作,讓社會慈善基金能多了解社區康復,由政府或者殘聯多多宣傳邀請,與社會上慈善基金合作社區康復的項目。如云南云縣實施了中殘聯和嘉道理基金會社區康復合作項目。
(二)加強社區康復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社區康復人員需要康復醫學知識理論全面,專業程度較高。政府及相關部門能積極參與和推進社區康復人員的教育及培養,將社區康復人員的建設列入工作范圍。由于目前社區殘疾人康復人員都由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內的醫生兼職,我國很多社區醫務室只有全科醫生一名,護士兩名。政府應該鼓勵和提倡具有康復醫學知識及技術的人員積極參與到社區康復工作中來。對這些專業人才給予政策上的傾斜。同時政府牽頭加大對社區醫生的康復工作培訓力度,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多內容的培訓方式,提高社區康復醫生的服務水平和能力,確保服務質量。
加強社區康復人員隊伍建設,可以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擴大社區康復工作人員;通過開展業務培訓,做到康復員持證上崗,促進社區康復工作人員專業化。通過人才隊伍的建設,提高社區康復服務的水平。
同時依靠社區本身的人力資源,建立一支由社區志愿人員、殘疾人家屬等參與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隊伍。醫療衛生部門、殘聯康復機構應針對不同的康復內容,加緊培訓社區康復的技術人員。
(三)加強康復工作的宣傳,形成人人都有康復意識的環境
通過加強宣傳教育讓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屬知道康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任何病,傷者的康復成效,都取決于他們自身的自我康復意識,所有的康復醫師及康復工作者,對于殘疾人起指導,治療,輔助及監督的作用,因此,只有殘疾人自身的自我康復意識強烈,才能經過康復醫師,家庭的幫助,自身努力自立于社會,回歸社會。加強殘疾人自身的意識,主要就靠對社區康復工作的了解程度了。
通過對社區康復工作的宣傳,讓全社會都來了解關心、支持殘疾人的康復工作。依托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康復指導站、志愿者組織、民政、慈善、托養機構以及殘疾人家庭等社會力量開展康復知識、康復服務的宣傳,了解殘疾人的康復需求,進行康復技術指導,形成人人都有康復意識的環境。廣泛動員社區居民、大學生積極參與到助殘志愿者,可以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助康復活動,提高大家對康復工作的認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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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和保障農村殘疾人的基本權益和長遠利益為宗旨,以“保基本、全覆蓋、分步走”和“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不斷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生活救助和大病、重病的幫困力度,幫助農村殘疾人逐步納入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村殘疾人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
二、組織領導
由區勞動保障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殘聯等單位組成“*區推進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殘聯領導擔任,日常工作由區殘勞所協調組織實施。
三、參加對象
*年12月31日前持有殘疾人證,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其中女性務工人員不滿55周歲),具有本區農村戶籍的殘疾人(已按規定參加“城保”或“鎮保”的除外)。
四、經費安排
(一)經費標準
1、農村養老保險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村殘疾人,參加“農保”的個人繳費費用按本鎮上一年度勞動力平均收入5%的繳費標準(即務農人員繳費標準,下同)給予全額補貼;對無業無收入務農殘疾人,參加“農保”的個人繳費費用按本鎮上一年度勞動力平均收入5%的繳費標準給予90%補貼;對年收入高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1000元以內和2000元以內的農村殘疾人,參加“農?!钡膫€人繳費費用按本鎮上一年度勞動力平均收入5%的繳費標準分別給予80%和70%的補貼。
2、農村合作醫療
農村殘疾人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補貼標準按照《*區農村合作醫療基本保險管理暫行辦法》(閔府發]1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快我縣殘疾人體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體育工作的意見》(〔2007〕3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體育工作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7〕293號)的要求,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提出我縣進一步加強殘疾人體育工作的意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充分認識殘疾人體育工作的意義
(一)殘疾人體育是殘疾人事業和全民體育的組成部分。參加體育活動是殘疾人的重要權利,是殘疾人康復健身、平等參與社會、實現自身價值的重要途徑。
(二)發展殘疾人體育有利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殘疾人體育對于展示殘疾人體育才華,激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倡導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具有重要作用。
(三)發展殘疾人體育有利于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思想,激勵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
二、努力完善殘疾人體育設施建設
(四)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加強殘疾人體育設施建設,逐步加大對殘疾人體育事業的投入。體育彩票、福利彩票資金要適當用于殘疾人體育事業。同時鼓勵其他社會力量舉辦、贊助、支持殘疾人體育事業。確保??顚S?,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和挪用。
(五)縣體育主管部門和殘聯要切實履行職責,制訂實施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規劃,逐步建立健全殘疾人體育管理機構,加強對殘疾人體育管理人員的培養,并引導各類社會團體關心、支持、幫助和組織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
(六)學校、機關等公共體育場館設施要滿足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的需要,并對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給予減免或優惠,方便殘疾人就地就近參加體育活動。同時,要逐步健全殘疾人體育活動組織,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和社會化的殘疾人群眾體育網絡,完善殘疾人群國民體質監測系統。
三、廣泛開展殘疾人群眾性體育活動
(七)按照《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總體要求,根據殘疾人特點,組織殘疾人廣泛開展自強健身活動。建立健全殘疾人體育組織,利用各種社會資源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場地和設施。推廣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舉辦殘疾人體育活動。
(八)指導、支持各類企事業單位組織殘疾人開展體育活動。充分利用各種文化體育設施,積極探索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基層殘疾人體育的組織方式和活動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
(九)各級各類學校要組織殘疾學生開展適合其特點的日常體育活動。學校體育測試要充分考慮殘疾學生的特殊情況,體現人文關懷。
(十)高度重視農村殘疾人體育工作。要因地制宜,創造條件,開發適合農村殘疾人特點的群眾性體育項目,引導農村殘疾人參加自強健身體育活動。
四、切實加強對殘疾人體育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一)各街鎮鄉要按照統籌城鄉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要求,切實加強對殘疾人體育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把發展殘疾人體育事業作為促進人民身體健康,提高全民族整體素質,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促進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
為進一步提高街道殘疾人事業發展水平,促進和諧、幸福蠡園建設,現就做好2011年街道殘疾人工作制訂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家、省、市、區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創建全國首批“陽光家園”示范區為抓手,以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兩個體系”保障機制為重點,突出殘聯組織規范化建設,推進精細化管理,拓展公共服務功能,努力提升殘疾人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健全殘疾人公共服務網絡,完善與我街道經濟社會相適應的“普惠加特惠”的殘疾人服務保障機制,規范機構管理并提供有效服務。
2、完善覆蓋城鄉殘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100%享受無業重殘生活救助、康復救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學生救助以及其它各類困難救助。
3、深化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開展康復訓練指導、輔具適配、無障礙設施改造、康復知識“四進家庭”服務,各社區全面推進社區托養(日間照料)服務點建設,實施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的托養服務。
4、精心組織好街道殘聯換屆選舉工作,推進殘疾人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
5、認真組織開展第21次“全國助殘日”和“殘疾人文化周”等活動,并做好組織宣傳工作。
三、工作重點
1、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加大殘疾人社區康復投入,形成完備的以社區康復中心為平臺,街道康復室為依托,社區康復站為支撐,殘疾人家庭為基礎的“三級四層”殘疾人服務網絡,實現康復服務全覆蓋。努力為殘疾人辦好實事,為轄區內所有持證殘疾人提供免費體檢服務,為17戶家庭做好輔具適配進家庭等工作。
2、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機制。鞏固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區創建成果,按照“布網絡、抓延伸、建陣地、進社區、入家庭”的工作模式,努力實現就近、就便、持續、低成本的康復服務。廣泛開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殘疾預防工作,建立殘疾預防報告制度,有效構建殘疾預防體系。
3、加強殘疾人服務載體管理。按照“蘇馨家園計劃”的建設和服務標準,規范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管理,進一步細化服務內容,制訂服務標準,規范服務程序,完善服務功能,建立考評機制,確保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運行水平提升。
4、提升殘疾人托養服務水平。推進殘疾人公共服務設施向社區延伸,全面啟動“陽光家園計劃”,為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日間照料)服務。積極推行殘疾人服務補貼制度,認真落實好殘疾人居家服務、機構托養、生活護理等補貼政策。
5、落實殘疾人救助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做好殘疾人保障和救助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好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無業重度殘疾人以及一戶多殘、依老養殘家庭中殘疾人生活救助金的發放工作,確保符合政策的人員按時足額領取。社區工作人員要與持證殘疾人中的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無固定收入重殘、一戶多殘、依老養殘家庭結對幫扶。及時了解并解決他們在生活、受教育、就業等方面的困難,認真執行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補貼制度和醫療救助政策,探索將符合政策的殘疾人康復醫療項目納入醫療報銷范圍。
6、落實殘疾人教育就業政策。一是落實殘疾人教育援助政策。認真落實殘疾兒童享受義務教育各項政策,著力解決殘疾兒童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困難問題。二是創新扶貧濟困模式。采取輸血與造血結合,扶貧與推進自主創業結合的方法,積極創新扶貧途徑。對在殘疾人托養機構接受托養并處于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殘人進行生活技能和職業技能訓練。三是強化殘疾人就業服務。依法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殘疾人按比例就業逐步走上健康穩定軌道。推薦殘疾人參加各類就業招聘會,多渠道、多層次促進殘疾人就業。高度關注并幫助解決企業轉型、并軌、破產過程中殘疾職工的再就業問題。
7、加強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做好街道殘聯的換屆選舉工作,建強社會轉型期能夠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的工作機構。深化市“殘疾人工作五星級社區”創建活動。努力鞏固創建成果,提升服務水平。
8、加強殘疾人工作者隊伍自身建設。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網上信息平臺準確率,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加強思想作風建設,把“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融入到每位殘疾人工作者心中,落實在具體行動中,為殘疾人送去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四、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把殘疾人工作作為和諧、幸福蠡園建設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開展相關工作。各社區主要領導要時時關心、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傾注精力、真抓實干,切實抓好各項殘疾人工作,使廣大居民群眾、特別是特定群體能夠享受到優質的服務,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2、統籌規劃,分類推進。各社區要根據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對照街道下達的殘疾人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細化舉措,切實抓好分類推進,確保殘聯重點工作有突破、亮點工作有特色、相關工作有成效。
一、充分認識殘疾人工作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工作,不斷加強殘疾人事業的基礎建設,逐步解決殘疾人生存、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殘疾人狀況有了明顯改善,全省殘疾人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我省有350萬殘疾人,是殘疾人口大省。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轉軌,殘疾人生活能力差和競爭實力弱的問題進一步凸現,殘疾人的生活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較大,省定貧困線以下的農村貧困殘疾人有86萬人,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住房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殘疾人奔小康的任務非常艱巨。采取得力措施,加強殘疾人工作,從根本上改善殘疾人狀況,使殘疾人和全體人民一道奔小康,是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任務;是黨和政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實踐“*”重要思想,關注弱勢群體,加強人權保障,弘揚人道主義的具體體現;是保證公平、公正,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需要。做好殘疾人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殘疾人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主導作用,扎扎實實為殘疾人辦實事、解難事,努力開創我省殘疾人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長效機制
各級政府要圍繞殘疾人的康復醫療、教育培訓、勞動就業、扶貧救助、社會保障、文化體育、權益保障等基本問題,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切實解決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實際困難的政策法規體系和工作機制。
(一)建立和完善殘疾人醫療康復服務體系。各級殘聯、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要圍繞2015年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結合建立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貧困殘疾人康復醫療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好農村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等多項康復工程。建立和完善市、縣、鄉三級康復工作網絡,加大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積極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區培育活動,將殘疾人社區康復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康復工作者的職稱評定辦法。
(二)建立和完善發展特殊教育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殘疾人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發展和管理特殊教育。加大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調整辦學結構和規模,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要重視殘疾兒童學前教育。人事、教育等部門要協調解決特教師資培養機構層次較低、普通師范學校畢業生缺乏特殊教育常識等問題,力爭在“*”期間將特殊教育常識列為各普通師范院校教學內容,進一步提高培訓層次,不斷充實和加強特教學校及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學校的師資力量。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當地教育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通過辦特教學校和在普通學校設立特教班等形式,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要切實把各項優惠、資助、獎勵政策落到實處,并大力開展“扶殘助學春雨行動”、“紅領巾助殘”等形式多樣的救助貧困殘疾兒童少年活動,對貧困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給予資助。發展殘疾人中等、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多措并舉,切實維護和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三)建立和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機制。堅持集中就業、分散按比例就業和殘疾人自謀職業相結合,促進殘疾人就業。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實施《*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省政府令第115號)等文件精神,將殘疾人就業工作列入勞動監察執法檢查范圍,進一步統一、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繳方法,不斷研究制定適應形勢發展需求的殘疾人就業政策。對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又拒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按照《*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應遵循先征繳后返還的原則。本省區域內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企業(包括中央駐魯企業、外省市駐魯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未安置或安置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部門代收。要認真落實國家有關福利企業的優惠政策,維護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積極推進殘疾人集中就業。要進一步加大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力度,拓寬培訓門類,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建立殘疾人技能人才隊伍,提高殘疾人就業、從業、創業的競爭實力。要建立規范殘疾人就業咨詢、失業和求職登記與職業介紹等服務體系。
(四)建立和完善扶助貧困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扶貧解困工作納入當地扶貧工作整體規劃,保證各項扶持措施真正落實到殘疾人戶。要以低保制度、就業援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為基礎,以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農村“五?!薄⒊鞘小叭裏o”集中供養、社會幫扶為補充,形成救助主題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覆蓋城鄉殘疾人的社會救助體系。要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全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推動城鎮殘疾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在低保、臨時救助、包戶扶持等項工作中,對農村貧困殘疾人要優先考慮、重點照顧。實施分類救助,適當提高無業、重殘、一戶多殘和有特殊困難的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社會保障水平。認真組織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采取個人自籌、政府資助、社會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省6.7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要創造條件為城鎮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提供住房救助。加大殘疾人從業扶貧開發基地建設力度,安置更多的殘疾人從業脫貧。縣級以上扶貧、財政部門要把具有勞動能力的貧困農村殘疾人納入扶貧開發范圍,幫助其盡快脫貧致富。
(五)建立和完善殘疾人群眾文化體育和競技體育工作機制。
要根據殘疾人的特點,組織開展殘疾人自強健身活動。社會體育資源應為殘疾人就近、就地參加體育活動提供方便。有條件的市,可依托現有的體育設施或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設立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期間,省、市、縣(市、區)要創造條件逐步建立專門為殘疾人體育鍛煉和運動員訓練服務的體育設施??h級以上體育、財政、教育、民政、殘聯等部門要配合做好選拔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工作,堅持常年訓練,保證我省殘疾人競技體育后繼有人。各級體育院校要招收一定數量的殘疾人體育運動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培養和建立相對穩定的殘疾人體育教練員、裁判員、分級員和其他技術人員隊伍。參照全省運動會的做法,省殘運會每4年舉辦1屆。人事、教育、財政、民政、勞動保障、體育、殘聯等部門要積極解決在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中獲得獎牌的優秀殘疾人運動員的就學、就業、表彰獎勵和保險等問題。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贊助、支持殘疾人體育事業。開展殘疾人文化活動,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
(六)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廣泛宣傳和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修訂和完善扶助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規定。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要有扶助和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對不能納入綜合政策體系,又事關殘疾人切身利益的特殊問題,要制定實施專項扶助措施。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殘聯組織要加強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配合人大、政協做好殘疾人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視察工作并形成制度。
三、加強領導,營造有利于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環境條件
(一)切實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發展殘疾人事業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健全政府主導、殘工委協調、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廣泛參與、人大和政協監督的殘疾人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堅持以人為本,把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內容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確定發展目標和重點,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任務目標的全面完成,使殘疾人真正分享到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好處。要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根據形勢發展和殘疾人的實際需求,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機制、工作載體,努力使殘疾人工作在改革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各級政府要定期聽取殘聯組織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殘聯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各級政府殘工委要在協調解決殘疾人工作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工作等方面真正發揮作用。各級政府殘工委成員單位要將殘疾人工作列入本單位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殘聯組織建設。要加強對殘疾人工作者綜合素質的培訓,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的綜合服務能力。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殘工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絡,努力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以事業單位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殘聯組織所屬事業單位改革,不斷完善功能,使殘聯組織更好地服務于殘疾人。
(三)加強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和無障礙設施建設。要重視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和體育設施建設,20*年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均建成符合國家標準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要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規劃、設計、施工、監理、殘聯等單位要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在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認真執行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有關規定,強化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督,形成全省縣級以上城市無障礙化的基本格局,將無障礙建設逐步向社區和農村延伸。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要逐步配置無障礙設備。
(四)增加對殘疾人事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發揮在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中的主渠道作用,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對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設區的市級殘聯要建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積極開展募捐活動。
為加快推進我區殘疾人“三個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滿足全區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培訓、體育、文化等多方面的服務需求,全面提升為殘疾人服務的整體水平,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建設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為確保實現“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基本實現全覆蓋”目標,各鎮(街道)要嚴格按照相關建設標準和滿足殘疾人服務需求的要求,確保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年內全面建成運行。
二、主要職能
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是為殘疾人提供重度安養、工(農)療活動、康復養護、日間照料、居家養殘、技能培養(作為社會企業孵化器)、文體娛樂和才藝展示等主要內容的綜合服務平臺。同時,方便殘疾人協會、義務志愿者(義工)等為殘疾人提供服務。
三、建設標準
(一)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原則上結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敬老院改造進行建設,由鎮(街道)無償提供給各殘聯使用,并使其區域集中、服務功能配套。
(二)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筑面積原則上不低于500平方米,室外活動場地不低于建筑面積的30%。
(三)嚴格執行無障礙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應建有坡道、盲道、扶手裝置及語音提示等無障礙設施。有條件的可安裝殘疾人專用電梯;不安裝電梯的,樓層與樓層之間必須設置符合無障礙規定的通行坡道。
(四)根據服務功能需要,必須設置康復訓練室、職業技能培訓室、工療鍛煉室、生活能力體驗室、娛樂室、閱讀室、休息室、多功能廳(會議室)和辦公室。同時,還可根據實際需求,設置相應的心理咨詢及診療室、聊天室、學習室、書畫創作室、手工制作室、個性化訓練室、食堂和洗衣房等配套設施。
(五)配備必要的康復訓練、職業培訓、殘疾人輔助器具、文體活動等相關設備。
四、運行標準
(一)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是以各鎮(街道)殘聯為主管部門的社會公益機構,其中心主任及法人代表原則上由各鎮(街道)殘聯理事長兼任,負責日常運營工作。中心需配備2~3名專職服務人員,由鎮(街道)調劑安排,不新增人員。配備兼職康復醫生、精防醫生各1名,并組織好殘疾人親友家屬義工隊伍和志愿者隊伍開展服務工作。
(二)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實行財務獨立核算;相關服務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價格,并堅持公益原則,對貧困殘疾人應給予費用優惠和減免;所收費用必須全部用于保障服務中心日常運轉,并逐筆公開,不得挪作他用。嚴格財務管理,制定相應規章制度,按相關規定和要求使用經費,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管。
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殘疾人服務事業,具體辦法由各鎮(街道)另行制定。
(三)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應建有合法、規范、有效的運行和管理機制,制定《中心主任工作職責》、《管理、服務人員工作職責》、《康復醫生、精防醫生工作職責》等各類崗位職責,明確各類人員工作責任;制定《功能訓練室管理制度》、《人員守則》、《活動須知》、《安全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確保中心規范安全運作。
(四)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應主動上墻公布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接受殘疾人及其親屬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
(五)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應與重度安養、日間照料、工(農)療鍛煉和技能培養類殘疾人親屬或監護人簽定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服務對象建立個人檔案,及時登記、了解和反映服務對象的狀況;做好殘疾人訓練服務檔案和活動記錄,準確反映工作服務狀況。
(六)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服務殘疾人數量一般不少于30名,其中需要日間照料、工療鍛煉和技能培養的16-60歲智力、精神、重度肢體殘疾人不得少于15名。
(七)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每月服務日間照料、工療鍛煉和技能培養類殘疾人的時間不少于20天。
(八)康復器材、文體娛樂設施及其他設備完好率不低于85%,訓練服務檔案、康復記錄及各類臺帳書寫合格率不低于95%,康復訓練總有效率不低于85%。殘疾人及其親屬對中心服務的滿意率不低于85%。
(九)全年無食物中毒事件、安全事故、服務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
(十)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擅自合并、解散,或補貼資金挪作他用,或年度驗審及業務考核不合格,或財務帳目混亂、弄虛作假,或服務質量低下服務對象及其家屬意見較大的,區殘聯中止補貼,并追回相應的補貼資金。
五、經費保障
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和運行經費由各鎮(街道)財政投入,經驗收合格后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適當補貼。
六、時間進度
(一)各鎮(街道)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于6月20日前確定中心地址并上報區殘聯,至10月底基本建成。
(二)建成后,由各鎮(街道)申請驗收。區殘聯牽頭會同民政、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及時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道)作為鎮級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把這項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建設要求,切實做好選址規劃、設計施工、資金保障等工作;各鎮(街道)殘聯負責補貼資金的具體發放管理工作。
(二)區殘聯要切實做好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的建設咨詢、協調指導等工作,并做好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成運行后的業務指導、運營監管和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