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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外資企業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條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夠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國家鼓勵外資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從事新產品開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節約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的外資企業。
第四條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按照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
第五條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有損中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
(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
(四)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
第六條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設立程序
第七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屬于下列情形的,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一)投資總額在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審批權限以內的;
(二)不需要國家調撥原材料,不影響能源、交通運輸、外貿出口配額等全國綜合平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授權范圍內批準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在批準后15天內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備案(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審批機關)。
第八條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其產品涉及出口許可證、出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或者屬于國家限制進口的,應當依照有關管理權限事先征得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同意。
第九條外國投資者在提出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前,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設立外資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規模;生產產品;使用的技術設備;用地面積及要求;需要用水、電、煤、煤氣或者其他能源的條件及數量;對公共設施的要求等。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報告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外國投資者。
第十條外國投資者設立外資企業,應當通過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外資企業章程;
(四)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人選)名單;
(五)外國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資信證明文件;
(六)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書面答復;
(七)需要進口的物資清單;
(八)其他需要報送的文件。
前款(一)、(三)項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二)、(四)、(五)項文件可以用外文書寫,但應當附中文譯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將其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設立外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果發現上述文件不齊備或者有不當之處,可以要求限期補報或者修改。
第十二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外國投資者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滿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自動失效。
外資企業應當在企業成立之日起30天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第十三條外國投資者可以委托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代為辦理本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條規定事宜,但須簽訂委托合同。
第十四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外國投資者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注冊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國籍、職務;
(二)擬設立外資企業的名稱、住所;
(三)經營范圍、產品品種和生產規模;
(四)擬設立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資金來源、出資方式和期限;
(五)擬設立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機構、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產設備及其新舊程度、生產技術、工藝水平及其來源;
(七)產品的銷售方向、地區和銷售渠道、方式;
(八)外匯資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關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職工的招用、培訓、工資、福利、保險、勞動保護等事項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程度和解決措施;
(十一)場地選擇和用地面積;
(十二)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決辦法;
(十三)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
(十四)擬設立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
第十五條外資企業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名稱及住所;
(二)宗旨、經營范圍;
(三)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出資期限;
(四)組織形式;
(五)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以及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人員的職責、權限;
(六)財務、會計及審計的原則和制度;
(七)勞動管理;
(八)經營期限、終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條外資企業的章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修改時同。
第十七條外資企業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導致資本發生重大變動,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驗資報告;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章組織形式與注冊資本
第十八條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外資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外資企業為其他責任形式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適用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九條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開辦外資企業所需資金總額,即按其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
第二十條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外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即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要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符合中國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外資企業在經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二條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規定,代表外資企業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無法履行其職權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人,代其行使職權。
第四章出資方式與期限
第二十五條外國投資者可以用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以用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作價出資。經審批機關批準,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
第二十六條外國投資者以機器設備作價出資的,該機器設備應當是外資企業生產所必需的設備。
該機器設備的作價不得高于同類機器設備當時的國際市場正常價格。
對作價出資的機器設備,應當列出詳細的作價出資清單,包括名稱、種類、數量、作價等,作為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的附件一并報送審批機關。
第二十七條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當為外國投資者所有。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當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其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
對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當備有詳細資料,包括所有權證書的復制件,有效狀況及其技術性能、實用價值,作價的計算根據和標準等,作為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的附件一并報送審批機關。
第二十八條作價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口岸時,外資企業應當報請中國的商檢機構進行檢驗,由該商檢機構出具檢驗報告。
作價出資的機器設備的品種、質量和數量與外國投資者報送審批機關的作價出資清單列出的機器設備的品種、質量和數量不符的,審批機關有權要求外國投資者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條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實施后,審批機關有權進行檢查。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與外國投資者原提供的資料不符的,審批機關有權要求外國投資者限期改正。
第三十條外國投資者繳付出資的期限應當在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和外資企業章程中載明。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期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出資額的15%,并應當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清。
外國投資者未能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繳付第一期出資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即自動失效。外資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和繳銷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條第一期出資后的其他各期的出資,外國投資者應當如期繳付。
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出資的,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外國投資者有正當理由要求延期出資的,應當經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外國投資者繳付每期出資后,外資企業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五章用地及其費用
第三十三條外資企業的用地,由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情況審核后,予以安排。
第三十四條外資企業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天內,持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到外資企業所在地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手續,領取土地證書。
第三十五條土地證書為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外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未經批準,其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三十六條外資企業在領取土地證書時,應當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三十七條外資企業使用經過開發的土地,應當繳付土地開發費。
前款所指土地開發費包括征地拆遷安置費用和為外資企業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土地開發費可由土地開發單位一次性計收或者分年計收。
第三十八條外資企業使用未經開發的土地,可以自行開發或者委托中國有關單位開發。基礎設施的建設,應當由外資企業所在地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安排。
第三十九條外資企業的土地使用費和土地開發費的計收標準,依照中國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外資企業的土地使用年限,與經批準的該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相同。
第四十一條外資企業除依照本章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依照中國其他法規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六章購買與銷售
第四十二條外資企業有權自行決定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統稱“物資”)。
外資企業在中國購買物資,在同等條件下,享受與中國企業同等的待遇。
第四十三條外資企業可以在中國市場銷售其產品。國家鼓勵外資企業出口其生產的產品。
第四十四條外資企業有權自行出口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也可以委托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者委托中國境外的公司代銷。
外資企業可以自行在中國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也可以委托商業機構代銷其產品。
第四十五條外國投資者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依照中國規定需要領取進口許可證的,外資企業憑批準的該企業進口設備和物資清單直接或者委托機構向發證機關申領進口許可證。
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口本企業自用并為生產所需的物資,依照中國規定需要領取進口許可證的,應當編制年度進口計劃,每半年向發證機關申領一次。
外資企業出口產品,依照中國規定需要領取出口許可證的,應當編制年度出口計劃,每半年向發證機關申領一次。
第四十六條外資企業進口的物資以及技術勞務的價格不得高于當時的國際市場同類物資以及技術勞務的正常價格。外資企業的出口產品價格,由外資企業參照當時的國際市場價格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合理的出口價格。用高價進口、低價出口等方式逃避稅收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稅法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外資企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中國利用外資統計制度的規定,提供統計資料,報送統計報表。
第七章稅務
第四十八條外資企業應當依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
第四十九條外資企業的職工應當依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五十條外資企業進口下列物資,依照中國稅法的有關規定減稅、免稅:
(一)外國投資者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建設用建筑材料以及安裝、加固機器所需材料;
(二)外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的自用機器設備、零部件、生產用交通運輸工具以及生產管理設備;
(三)外資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裝物料。
前款所述的進口物資,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于生產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產品,應當依照中國稅法納稅或者補稅。
第五十一條外資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除中國限制出口的以外,依照中國稅法的有關規定減稅、免稅或者退稅。
第八章外匯管理
第五十二條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應當依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規辦理。
第五十三條外資企業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營業執照,在中國境內可以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賬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
外資企業的外匯收入,應當存入其開戶銀行的外匯賬戶;外匯支出,應當從其外匯賬戶中支付。
第五十四條外資企業因生產和經營需要在中國境外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須經中國外匯管理機關批準,并依照中國外匯管理機關的規定定期報告外匯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第五十五條外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臺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的外匯收益,依照中國稅法納稅后,可以自由匯出。
第九章財務會計
第五十六條外資企業應當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和財政機關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并報其所在地財政、稅務機關備案。
第五十七條外資企業的會計年度自公歷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十八條外資企業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稅后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資企業自行確定。
外資企業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并分配。
第五十九條外資企業的自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用外文書寫的,應當加注中文。
第六十條外資企業應當獨立核算。
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應當依照中國財政、稅務機關的規定編制。以外幣編報會計報表的,應當同時編報外幣折合為人民幣的會計報表。
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進行驗證并出具報告。
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的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連同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財政、稅務機關,并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六十一條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會計人員查閱外資企業賬簿,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
第六十二條外資企業應當向財政、稅務機關報送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并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六十三條外資企業應當在企業所在地設置會計賬簿,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違反前款規定的,財政、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章職工
第六十四條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雇用職工,企業和職工雙方應當依照中國的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應當訂明雇用、辭退、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
外資企業不得雇用童工。
第六十五條外資企業應當負責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建立考核制度,使職工在生產、管理技能方面能夠適應企業的生產與發展需要。
第十一章工會
第六十六條外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七條外資企業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有權代表職工同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八條外資企業工會的基本任務是:依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企業合理安排和使用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企業的各項經濟任務。
外資企業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外資企業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六十九條外資企業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外資企業每月按照企業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二章期限、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條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根據不同行業和企業的具體情況,由外國投資者在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中擬訂,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七十一條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從其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外資企業經營期滿需要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當在距經營期滿180天前向審批機關報送延長經營期限的申請書。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外資企業經批準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當自收到批準延長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十二條外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終止:
(一)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營不善,嚴重虧損,外國投資者決定解散;
(三)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四)破產;
(五)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銷;
(六)外資企業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經出現。
外資企業如存在前款第(二)、(三)、(四)項所列情形,應當自行提交終止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核準。審批機關作出核準的日期為企業的終止日期。
第七十三條外資企業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一)、(二)、(三)、(六)項的規定終止的,應當在終止之日起15天內對外公告并通知債權人,并在終止公告發出之日起15天內,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審批機關審核后進行清算。
第七十四條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參加。清算費用從外資企業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五條清算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債權人會議;
(二)接管并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
(三)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
(四)制定清算方案;
(五)收回債權和清償債務;
(六)追回股東應繳而未繳的款項;
(七)分配剩余財產;
(八)代表外資企業和應訴。
第七十六條外資企業在清算結束之前,外國投資者不得將該企業的資金匯出或者攜出中國境外,不得自行處理企業的財產。外資企業清算結束,其資產凈額和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視同利潤,應當依照中國稅法繳納所得稅。
第七十七條外資企業清算結束,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七十八條外資企業清算處理財產時,在同等條件下,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九條外資企業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終止的,參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清算。
外資企業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終止的,依照中國有關規定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外資企業的各項保險,應當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十一條外資企業與其他公司、企業或者經濟組織以及個人簽訂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隨之而來的是,珠三角、長三角、山東等沿海發達地區傳來企業“用工荒”的消息。正在國內蔓延的“招工難”現象已經波及外資企業。在上海、廣東及江蘇等地區,一些外資企業職工流動性增加,招工也變得異常困難。
分析人士指出,隨著外資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具有國際化經驗的管理人員遠遠無法滿足龐大的需求缺口,而且外資企業人才還面臨著國有企業和業績出色的民營企業的分流。預計在今后幾年內人力資源匱乏現狀還將進一步惡化。
有關專家表示,加薪及職位升遷是外資企業挽留人才最直接的辦法,但是這也是現實中最不管用的辦法。因此,外資企業高層必須擺脫加薪及升遷的單邊用人思維,在系統培養人才方面上下功夫。
“招工難”波及外資企業
今年春節之后,威海市舉辦2010年外商投資企業人才招聘專場。全市124家外資企業帶來工作崗位6300多個,吸引了3200多位求職者前來求職洽談,達成招聘意向僅1100多個。
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威海外商投資企業人才需求急劇增加。然而,今年很多威海的外資企業都感受到了“招工難”,招工壓力明顯增大。
“招工難”現象正在外資企業中蔓延。無錫市人力資源市場表示,今年以來,大規模“要人”的外資企業明顯增多。無錫夏普、希捷、索尼等大企業春節后保持持續的大規模招聘,每月招聘計劃都在1000人以上。
“招工難”現象也在困擾著上海及廣東的外資企業。眾大亞洲人才資源開發上海有限公司透露:“3月份要招3000人,但能夠足額招到的恐怕只有2000人。”
眾大亞洲人才資源開發上海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為外資企業、上市公司等在全國范圍內招募人才,在“用工荒”來襲的背景下,該公司的生意似乎特別好。近日公司不斷接到來自江蘇、浙江、廣東等地外資企業的電話要求幫助招聘。
眾大亞洲目前在進行的招聘工作大多是在年前就接到的用工訂單,這些客戶多為大型外資制造型企業,而這種往年被工人看好的外資企業在今年似乎也遭到了“冷落”。
眾大亞洲招聘部反饋的情況顯示,工人越來越注重生活成本占工資的比重,因此在上海、蘇州一帶的外資企業很難以2000元/月的薪酬招到工人。
日前,由廣東勞動學會、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主辦的“做好就業服務,緩解用工矛盾”座談會在廣州召開。
在多數人印象中,缺工多出現在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等,外資企業不存在招不到人的問題。可是,在座談會上,像迪士尼、三星等外資企業人力資源代表也紛紛反映“招工難”。
華特迪士尼(上海)公司廣州分公司表示,“招工難”對華特迪士尼沒有直接影響,可是,與公司合作的很多企業則受到了沖擊。
三星華南總部的楊云先生也感嘆,“以前都是技校求我們,現在感覺完全換個位置。”據介紹,三星公司門檻相對高些,只要中專以上學歷。目前用工缺口在10%左右。
外資制造業“招工難”,外資服務業也難以幸免。稻香餐飲集團負責人力資源的劉小姐反映,不少年輕人喜歡去工廠,不想做中式餐飲。5月份員工離職率達8%-10%,個別分店甚至達到30%。
據稱,稻香餐飲集團的普通服務員一個月也有1800元的薪金,待遇確實不算低,但還是招不到人,感覺年輕一代不大愿意做伺候人的服務業。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外資企業紛紛擴大在華研發中心的投入和規模。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約750余家。
外資企業普遍注重推動研發人才的本地化進程,在華研發中心的研究人員絕大部分是在國內招聘的高校畢業生或者引進的留學歸國人員。
然而,高素質中國本土人才短缺,尤其是高管人員的缺乏則成為外資企業在華研發中心面臨的新問題。
一位在華的美國咨詢公司高管表示,人力成本不斷上升,外資企業很難留住人才。而招募新的管理人員更是難上加難。由于高管人員緊缺,外資企業之間只能互相“挖墻腳”,而這無形中造成管理人才在獵頭公司“倒手”中價碼不斷被抬高。有的高管雇員的月薪至少都能漲三至四成。
分析人士指出,隨著外資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具有國際化經驗的管理人員遠遠無法滿足龐大的需求缺口,而且外資企業人才還面臨著國有企業和業績出色的民營企業的分流。預計在今后幾年內人力資源匱乏現狀還將進一步惡化。
外資打響人才爭奪戰
清新的空氣、宜人的環境、適中的房價,這一切使得不少白領紛紛從一線城市抽身而出,投入二三線城市的懷抱。
某網站作了一個“今年去不去一線城市工作”的調查,結果有47%的人選擇去非一線城市找工作。在一部分求職者眼中,一線城市代表著生存壓力、競爭殘酷、人際冷漠、環境污染,他們選擇回歸二線城市,享受二線城市相對較好的工作與生活環境。
對于白領逃離大都市的現象,有專家也表示,隨著二三線城市建設越來越宜居,未來一段時間,一線城市白領向二三線城市轉移的現象會更明顯。
然而,白領逃離大都市,受傷害最大的是外資企業。低成本是外資企業在中國發展的一貫思路,時下外資企業用原來的低工資已經很難招募到都市白領人才。
外資企業正迎來新一輪人才爭奪戰。隨著經濟復蘇,預計員工跳槽和民營企業挖人現象會增多。
分析人士表示,人口老齡化、出生率下降、企業忠誠度降低以及對華投資增長等因素,都導致了外資企業勞動力市場吃緊。
此外,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爭奪人才也是外資企業人才流動加快的不可忽視的原因。在經濟低迷期間,外資企業很容易留住員工,但隨著中國引領全球走出衰退,情況正逐漸發生改變。在金融危機后,善于變通的民營企業憑借囤集人才等舉措,在用工方面已經贏得了先機。
一些跡象表明,金融危機過后的現階段,人才搶奪戰的格局已經從原先的外資企業之間的爭奪延伸至本土企業與外資企業之間的爭奪。越來越多的本土民營企業正從外資企業挖取訓練有素的員工。例如,谷歌撤出中國后,眾多谷歌中國雇員被一些中國本土科技公司“挖走”。
一位獵頭公司相關人員介紹,幾年前,該公司經手的中國經理人中只有20%-30%被本土公司招聘,而現在這一比例高達60%-70%。
實際上,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隨著發展壯大開始覬覦外資企業人才的專業素質和技能,不惜以翻幾番的薪酬和職位為代價“挖”人才。
本土企業與外資企業的薪酬差距正在縮小,這是一個信號。中國某些市場化程度較高,尤其是壟斷行業的公司,薪酬甚至超過了外資企業的水平。
此外,民營企業具備一個極具誘惑力的殺手锏,能夠成功上市的增多,給員工的中長期股票期權激勵是外資企業無法抗衡的。如阿里巴巴的許多高管都是從外資企業“挖”來的。
業內人士認為,處于成長期的公司相對會比較穩定,沒有那么多跳槽事件發生。而中國的民營企業大都處于成長期,民營企業的員工等著公司做大,分享成果。而外資企業通常沒有這種分享的機會,要升職,跳槽似乎是不錯的出路。
隨著大型本土銀行開始向外國競爭對手看齊,各家外資銀行也開始擔心自己對人才的吸引力。而長期人才短缺可能給商業計劃造成不良影響。
例如,在去年新增了19家外資銀行分支機構后,匯豐計劃在2010年保持擴張勢頭。高盛則預計中國業務將出現“大幅增長”,但表示“實現這種增長的關鍵是招募到合適的人才”。
中國的本土企業在搶奪人才的戰役上占據了更大的優勢。預計外資企業今年的平均員工自愿流動率將超過16%,這比金融危機中的數據高。2008年,外資企業員工流動率是17.4%,2009年因為金融危機,數據降為14.2%,今年的人才爭奪戰會比2009年更激烈。
外資企業受危機打擊程度高于本土企業,它們在經歷了凍薪、裁員之后,內部薪酬的制定依然持謹慎樂觀態度,而中國本土企業復蘇加快,趁機到外資企業“挖”人才的現象開始加劇。以化工、金融等領域員工流失率為最高。
在新一輪人才爭奪戰中,外資企業主動提升工資水平。預計今年的平均工資增幅將為7.2%,高于去年的6.9%。隨著人才爭奪戰升溫,某些外資企業專業人才的成本增加50%至70%。
外資企業還必須考慮到這樣一個事實:與外國員工一樣,年輕的中國員工習慣于相對頻繁地跳槽。盡管外資企業正采取措施,通過專注于薪酬、職業發展及工作滿足感等問題來挽留人才,但仍有專家對此表示擔心,“外資企業做不到無限制地砸錢”。
外資需突破人才瓶頸
一些精英已經逃離大都市,更多人有此打算。面對逃離趨勢下的骨干人才流失,外資企業并不總是束手無策。一批運作成熟的外資企業已經開始主動出擊,以內外兼濟的方式防患業務主力的流散。
屈臣氏、佐丹奴、TESCO、香港莎莎等一批外資企業已開始向“外”拓展,傾力鋪展國內二三線城市的業務,而他們對新戰場的選擇往往與大都市白領的逃離方向吻合。摩托羅拉嘗試讓員工內部轉崗;IBM、英特爾建立人才預警機制。
由于一線城市運營成本極高、競爭異常激烈,在這些早先的“必爭之地”,一些外資企業在收縮戰線,并把視野投向增長可能更快的二三線城市,而遷移的路徑往往與都市白領相同。
2009年,屈臣氏中國區董事總經理羅敬仁和他100多人的選址隊伍遍訪中國二三線城市,他們發現二三線城市單天單店營業額可達7-8萬元,而北京的平均值不過5萬元。當年7月,屈臣氏宣布未來在內地增加550家店,絕大部分位于二三線城市。
而佐丹奴在2008年就成立華西區,2009年做出了未來兩年內新增300家店面的規劃,同時關閉部分一線城市的店面,全力支持華西區業務的發展。
IBM、英特爾已經到杭州、成都建立研發中心,星巴克在二三線城市瘋狂布局。越來越多敏銳的外資企業開始將業務中心指向一線城市以外的廣袤市場,與此同時,外資企業也嘗試建立相匹配的員工內部轉崗和異地管理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企業等到雇員提出離職了以后再進行挽留,其實為時已晚,一方面是雇員留下的概率低,另一方面是留人的成本很高,所以如何做好事前的預防是公司留人的關鍵。
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有43.7%的雇主通過加薪的方式試圖挽留重要雇員,有19.6%的雇主通過給雇員升職來穩定他們的情緒,還有10%的雇主會通過調整崗位打消雇員離職的念頭。
人才流失是外資企業頗感頭痛的問題,一些外資企業也正在摸索留住人才的對策。通常有以下幾種對策:工資待遇,住房待遇,其他福利待遇。
加薪是企業為挽留人才最容易實現的辦法,但是這也是現實中最不管用的辦法。因為,如果不涉及職位升遷,調整薪水的實際操作空間是非常有限的。而升職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更要慎重。
結合外資企業邁瑞在中國成長為醫療設備領頭羊的案例,中歐工商學院副教務長楊國安表示,之所以邁瑞能在中國超過GE、西門子,關鍵在于邁瑞能夠為客戶創造更多的價值。這種價值體現在,其產品更加符合市場客戶的需要,其服務有差異化,其性價比更高。
為什么邁瑞能夠同時差異化又同時低成本呢?最關鍵是邁瑞跟中國很多新一代企業一樣,能夠充分利用中國大量低廉的勤奮的知識性員工。
楊國安表示,未來中國新一代企業在全球要想擁有競爭力,怎樣用好知識性人才,發揮他們的戰斗力才是關鍵。
邁瑞的戰略是,通過很嚴格的篩選,快速在內部培養人才。每年邁瑞均會在十幾所重點大學招聘大量的員工。在招聘來的員工還沒上班之前,派人給新員工做基礎培訓,調整心態,教授邁瑞的文化,等到了公司是兩周的封閉式集訓,然后實習6個月,之后才給你一年的項目,這就是希望員工通過培訓快速地成長。
邁瑞會在工作上不斷給員工更多更難的項目,不斷給你舞臺讓你施展,如果你很優秀,兩年之后你一定有機會做項目經理。邁瑞的人才高管全部是內部提上來的,副總裁只有30幾歲。在中國市場沒有新的人才供邁瑞“挖角”,邁瑞必須擁有內部人才培養能力。
近兩年來,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出口企業的日子的確不好過。外需的下降、世界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人民幣升值,以及薪資上漲推升制造商成本,給外資企業造成的經營困境是前所未有的。
盡管中國已順利沖出國際金融危機的風暴眼,外貿形勢趨暖,但如何幫助出口企業拓展內需市場仍是重要之舉。已成功舉辦了兩屆的外博會表明,外貿依存度依然高企的中國正在嘗試一條“內外兼修”之路。
行業人士預言,今后內外貿并重是大勢所趨。在外需繼續疲軟的當下,出口轉內銷被視為消化過剩產能的一劑良藥。
分析人士指出,新一輪“出口轉內銷”熱潮正在火熱上演。但是,外資企業將面臨品牌、渠道、知識產權保護及營銷人才短缺等問題,這些將成為外資企業內銷進展緩慢的“攔路虎”。
外企轉內銷時機來臨
數據顯示,盡管廣東已順利沖出國際金融危機的風暴眼,外貿形勢趨暖,但如何幫助出口企業拓展內需市場仍是重要之舉。已成功舉辦了兩屆的外博會表明,外貿依存度依然高企的廣東正在嘗試一條“內外兼修”之路。
盡管外貿形勢趨暖,但世界經濟復蘇基礎不穩,貿易保護主義明顯抬頭,加上中國外經貿發展方式依然粗放,外經貿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2010年“穩外需”仍將面臨不少挑戰。以愈演愈烈的貿易摩擦為例,今年已先后有美國、歐盟和阿根廷等國相繼對中國的鉆井管、銅版紙和服裝產品發起貿易救濟調查。
在此背景下,廣東省外經貿廳廳長梁耀文表示,隨著國家大力實施擴大內需戰略,促進消費增長型經濟發展,中國的“新內需時代”已悄然來臨。廣大外商投資企業特別是加工貿易企業,正面臨外貿轉內銷的大好機遇。
事實上,因受國際大局勢和金融危機的影響,很多外資企業在對待外銷市場還有很多顧慮,與對待外銷市場的謹慎態度截然相反,外資企業在拓展內需市場上愈加勤奮和迫切。
如果說參加首屆外博會時不少外資企業還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那么第二屆外博會的到來,外資企業顯然對借助這一平臺拓展內銷市場有著更加熱切的期待。
在“后危機時代”,中國內銷市場依然顯現出巨大的商機。家樂福中國區副總裁董仕帆表示,外資企業能夠給中國市場提供更高質量、更有創意的產品,深受消費者喜愛。去年公司只有廣州、深圳兩地的采購專家參與外博會,今年則派來8個城市的采購總監到外博會采購更多更好的產品。
為幫助外資企業開拓內銷市場,2009年廣東省政府、東莞市政府等聯合舉辦了外博會。雖然只舉辦過一屆,但外博會已被眾多外資企業稱為“開拓內銷市場的快速直通車”。
為鼓勵企業參與外博會,政府還給予了大力的資金扶持。廣東省政府專門在10億元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資金中,單獨安排1.25億元作為5年內外博會的專項扶持資金。此外,展區還設立內銷“一站式”服務中心專區,為外商投資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提供政策咨詢并現場受理有關內銷業務等服務。
商務部商貿服務管理司副司長王德生在參觀完外博會后表示,內外并舉已成為企業今后必然的選擇,外博會的誕生正是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個極為方便的一站式平臺。
有關專家表示,金融危機發生以來,國家和地方出臺了多項幫助出口企業打開內銷的扶持性政策措施,幫助企業轉型升級、地方實現產業升級。
去年以來,國家總計投入4萬億元用于支持擴大內需;廣東省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共投資超過2萬億元拉動廣東省內需等,同時出臺了系列外貿轉內銷便利化措施,如明確來料加工廠轉型時設備的處置方式、降低加工貿易內銷緩稅利息等,并且從去年開始舉辦廣東外博會,由政府出資搭建企業內銷平臺。
作為本屆外博會的亮點之一,“外企拓展內需市場高峰論壇”引起廣泛關注。來自政府、企業界和學界的精英們共聚一堂,探討廣東外資企業轉內銷的時機和路徑,500多名外資企業代表現場分享了這場“頭腦風暴”。
針對中國外資出口企業轉內銷正處于關鍵時期,欲轉內銷的企業普遍關心的轉內銷思路、渠道開拓等實操性問題,這些積累了豐厚的實踐經驗的專家、學者們為現場500多名外資企業代表“支招”。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在經濟增長方式轉型的背景下,外資企業轉內銷的時機已經來臨,企業應當提高產品質量,提高技術競爭力,打造自身品牌,實現內外市場共同發展。
分析人士表示,在“后危機時代”,隨著歐美日等傳統出口市場需求持續萎縮,而國內市場則逐步壯大,內外并舉已成為企業今后必然的選擇。當前,出口型企業要拋棄傳統思維,不僅外銷要注重,內銷也要看重。外銷模式以長單、批發為主,而內銷模式多是短單、零售,下一步外銷企業應該根據國內外市場變化的情況,重點是將內銷與外銷有機地結合 起來。
外資緣何熱衷于內銷
近日,由相關部委牽頭的“人民幣壓力測試調查”,悄然在幾大出口行業間展開,相關人士指出,經幾類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對口商會粗略估算,人民幣每升值1個百分點,行業的凈利潤率就將直接下降1個百分點,而當前這些行業的平均凈利潤水平僅僅為3%-5%。
近兩年來,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出口企業的日子的確不好過,外需的下降、世界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人民幣的升值給外資企業造成的經營困境是前所未有的。
中美兩國關于人民幣匯率爭端的硝煙四起,已經讓出口企業對人民幣升值不寒而栗。人民幣升值,可能會使出口企業毫無利潤可言。
根據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的調研結果,大約57%的中小型出口企業稅后利潤率集中在5%以內,尤其是紡織、服裝、鞋、帽等勞動密集型制造業,有84.07%的出口企業利潤率集中在5%以內。人民幣匯率的任何波動,對出口企業的利潤都無異于一次“謀殺”。
今年以來,歐元對美元已下跌近14%。由于人民幣實質上盯住美元,造成人民幣被動升值14.5%。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在日前舉行的商務部例行新聞會上稱,人民幣對歐元過去五個月的升值,會給中國的出口商造成巨大的成本壓力,也會對貿易政策的調整產生影響。
截至5月14日,人民幣對歐元累計升值14.5%,這將給我國出口商造成巨大的成本壓力,也會對貿易政策調整產生 影響。
央行人民幣匯率中間價顯示,截至5月20日,人民幣對歐元報1:8.4291,年內已累計升值14%。同期歐元對美元年內則已大幅貶值近10%。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歐元繼續保持弱勢的話,在人民幣兌美元保持穩定的情況下,人民幣兌歐元等貨幣匯率升值將會削減中國對歐洲出口產品的價格競爭力。
在人民幣升值的同時,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大宗商品價格上漲,這些都使企業利潤率承受壓力,中國外貿或將逐漸告別“廉價時代”。
中國“世界工廠”的地位,很大一部分依賴于低廉的人力成本。尤其是加工貿易更是由于人力成本上的優勢而在世界商品市場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用工吃緊的不僅是珠三角、長三角,在山東、安徽、河北等地“用工荒”也在迅速蔓延。許多企業因為缺工導致斷產停工,新一輪的“用工荒”使諸多企業陷入困境。
毫無疑問,一個低成本的中國制造時代即將結束,一個單純依靠消耗資源發展的時代即將終結,以所謂的規模效應、過度消耗資源方式來主導市場和未來的發展思路終將一敗涂地。
近期,工資上漲大幕在很多省市拉開。今年4月1日,上海市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率先從960元調整為1120元。此后,江蘇、浙江、廣東、福建、天津、山西、山東等14個省市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甚至有省份超過了20%。
事實上,對于大多數員工來說,獲得加薪并不容易,因為缺乏一個公平用工環境和集體支援制度。即使企業合法用工,也存在很多不公平現象,如地方最低工資標準得不到有效的執行。
為此,在今年有望出臺的《工資條例》將重點關注“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為企業加薪找到一個科學有效的模式,減少圍繞加薪引起的內耗。不過,決定工薪水平的基礎還是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即使沒有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協商機制,中國廉價勞動力的時代也已經一去不復 返了。
中國經濟中的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滯后,外資企業對弱勢勞工群體勞動力付出存在長期的補償不足。因此,勞工工資的快速上升可以看作是收入分配不公的自我糾偏。
加薪對于中國經濟來說是件好事,可以達到人人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最終目標;但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無疑增加了外貿企業的成本,短期對于出口和增長產生了沖擊。
除了勞動力成本之外,土地、水等資源能源方面的投入成本也在增加。國際市場原油、鐵礦砂等大宗產品進入價格恢復通道,截至今年3月,中國初級產品進口價格水平已連續4個月呈現兩位數上漲,且漲幅逐月升高。
分析人士指出,中國的企業一方面在越來越狹小的利潤空間喘息,另一方面面臨的又是經濟發展后民眾收入要求上升的趨勢。在雙重的壓力下,一些外資企業開始將目光投向國內市場。
外資內銷戰略遇難題
金融危機以來,受到海外市場的影響,許多出口導向型的外資企業對內銷正在考慮或已經開始了行動。但是,外資企業將面臨品牌、渠道、知識產權保護及營銷人才短缺等問題,這些問題將成為外資企業內銷進展緩慢的“攔路虎”。
面對陌生的國內市場,如何尋找市場切入點,是外資企業面臨的首要問題。但做慣了定單生產的外資企業,原來只需要把產品交給幾大海外經銷商即可,現在卻要構建自己的國內銷售網絡,則成了擺在面前的一道難題。
事實上,不同的產品進入內銷市場的模式有很大差異,這要看產品定位。所謂定位是分析國內競爭對手和國內市場口味時對產品做出的評價。
在第二屆外博會上,不少外商投資企業參展的直接目的就是為了了解公司的產品在國內同行中屬于怎樣的定位,應該如何尋找市場切入點。
對于許多企業來說,能夠成為沃爾瑪、家樂福等國際零售巨頭國內的供應商,應該是最大的幸運,但外商企業似乎對此也保持了相當的慎重。
據稱,國際零售巨頭的低價戰略,讓生產企業根本賺不到錢,而且對交貨時間要求很嚴,拖欠貨款現象嚴重,產品被找到一點瑕疵就會被重重罰款。這種訂單越大,資金回收期往往越長,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
在品牌建設上,外資企業在國外市場有一定知名度,但在國內的知名度普遍較低,多數無品牌優勢。如果沒有品牌,企業制造的就只是產品而不是商品,品牌建設包括從產品命名包裝、企業形象設計、產品宣傳計劃、公關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對于外資企業只有建立起自己的品牌,才能脫離低層次競爭進入到更高的品牌競爭階段,這個過程對外資企業是個很大的挑戰。
在國外,知識產權的保護非常完善和嚴格,但在國內卻亟待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外資企業的創新熱情。因此,政府部門應加強引導,規范行業,確保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例如,好來化工是內外銷并舉的僑資企業,公司生產的“黑人牙膏”被仿冒。這種假冒名牌產品的情況,侵害了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
據稱,廣大企業特別是出口導向型的企業,由于其產品出口都要經過嚴格的質量、環保檢驗,所以品質都比較高。而且多年打拼海外市場的經驗,早已讓他們樹立了“維護知識產權”的意識,但面對并不規范的國內市場,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這一點,正為外資企業所擔心。
五洲(中山)實業有限公司圣羅莉亞品牌婚紗營銷總監吳昱就很憂慮,“我們把國際最新的潮流引進來了,在婚紗設計上花了不少心思及投入,但假冒現象比較普遍,如果我們的知識產權得不到保護,那對這個市場還有多少信心?”
參加外博會的一家服裝企業負責人表示,如果作內銷,展示最新款式的代價意味著假冒和仿版,因此不會像外銷一樣把最好的商品交給國內市場。
外資企業從“加工車間”到品牌經營者的轉變中營銷管理增加了若干環節,這些環節缺少相關營銷人才的支撐給外資企業轉型帶來很大困難。
由于外銷和內銷的差異較大,原有的外銷團隊很難勝任內銷的工作。因為外銷主要是大客戶關系管理,一般外資企業業務人員數量并不多,而且職業技能主要是外語溝通、大客戶談判及進出口業務。而要轉向國內市場,營銷團隊的規模、團隊能力都與外銷要求截然不同,可以說此時企業基本上沒有營銷團隊,從外銷轉向內銷的企業很難短時間建立起營銷團隊。營銷人才的缺失,影響了出口企業轉向內銷的進程。
在當前的困境中,外資企業“出口轉內銷”的路怎么走?有關專家表示,不少外資企業已經在內銷方面展開行動,但由于自身的實力弱小和對市場的陌生,仍需要政府“扶一把”。
關鍵詞:傳統 企業文化 融合 和諧
我國改革開放進入新階段以來,特別是加入WTO之后,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沖擊撲面而來,越來越多的國外資本、管理技術以投資興企的方式來到中國,當然各種問題和矛盾也隨之產生,尤其是西方國家的來華投資企業在經營中遇到的更多。很多外企高層十分困惑,原本簡單的事情在中國的企業不容易執行,而一些很難的工作卻能達到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而這些問題的根源就在于企業文化,取決與外來文化與本國文化融合的和諧與否。
一、外企文化沖突的表現
很長的時間才能算歷史,很長的歷史才能形成文化,在不同地理環境中,文化的形成具有特質性,如果強行用自身的文化強加于當地的企業必然會遇到一些問題。
(一)管理導向的不同
西方文明的發源地是古希臘,那里以打漁和貿易為主,久而久之形成了直接、理性的貿易文化,做事情以結果為導向,在一定程度上對人的感情投入不夠,喜歡量化;而中國是農業文明國家,對天、地、人的互動十分重視,尤其是在“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這句話中可以體會到這種文化是以“人”為中心的,重視感情投入,以人為本。所以就容易出現簡單的事情因為對人的重視不夠而變得執行困難,當遇到難題需要個人承擔大責任的時候反而能化腐朽為神奇。
(二)價值取向的不同
價值取向指人們對人、事物進行社會評判時所持的態度,受意識形態影響。西方文化強調個人主義,追求自我價值觀實現、自主獨立、個人享受、重利輕義,注重個性發展和個人競爭,崇尚個性的張揚等,強調以個人為本,以自我為核心,注重個人的權利;而中國人在他的“基因”里就蘊藏了和諧意識,及個人利益是出于集體利益,只有依存于整體方能發展,重視面子,避讓沖突,希望和睦相處。而個人英雄主義者在中國是人人敬而遠之的,容易孤立無援。
(三)思維方式的不同
西方人習慣于邏輯推理和實踐驗證,習慣采用實驗、分析、事實和邏輯推理的方法推演,主張數量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是注重以“科學”為原則的理性思維模式。中國文化是以強調天人合一,關注整體,會從事物的多面性正反、往復的去思考,在懷疑與演變中認知事物,更多地強調體驗、感悟和想象,是一種參與情感的思維方式。相比于西方人的利劍型的處事風格,中國人更柔和,更體貼。
(四)權威標準的不同
中國人有較強的權威崇拜心理,推崇關羽、岳飛等忠義之士,對德藝雙馨的領導絕對服從和依賴,而對有能無德或無德無能的領導往往分別采取陽奉陰違和我行我素的方式對待,所以容易被認為誤認為不服管、不敬崗愛業等;而西方文化中“自由和民主”觀念廣泛存在,社會對個人較少控制,西方人性格的核心是自主和獨立。只要自己對標準和守則自信,在企業中的西方員工對管理權威不理睬,可以對上級發表不同觀點,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有較大的自。
(五)適應能力的不同
以上四條是企業內部的一些文化差異,而外企與內企在適應社會等生存發展環境上也有不同。外企大都按法辦事,不太重視人情往來,在與社會管理部門、供應鏈條上下游企業外部因素的關系處理上不夠,缺少認同感,遇到危機缺乏隨機應變。這些就是外資企業資本雄厚、待遇優厚,卻大都做不到本地行業龍頭原因。
二、化解外企文化沖突的思考
之前看過一個案例,某美國大型汽車公司每年都會組織全球各分公司工作會議,一個主要議題是分析各自的經營成果,分享成功經驗,去年成績最好的印尼分公司總經理在來到中國后卻名列孫山第一,一直穩居三甲的是臺灣的分公司。經過仔細分析發現,前者是標準的大嗓門,很強勢,而印尼人特別欣賞此類型的領導者,當其來到中國后卻被認為是徒有其表,缺乏親和力;而臺灣分公司的領導出身于當地家庭,受過良好的美國大學教育,加之臺灣是多種文化集聚的地區,公司文化自上而下灌輸舒暢,沒有內耗,經營業績穩步提升。所以說,在中國管理不只是一門手段,更是一門文化交流,交流的好,猶如順水推舟,反之就像逆水行舟會使企業陷入苦戰,甚至拖累的集團公司的全球戰略。
三、解決外企文化沖突的策略
一個人都是陰陽,國際間文化的差異更是如此,我們不應明辨是非,應該走存在和促進的調和式發展之路,認同各種文化融合的必然,,減少不和諧因素,由文化精神著手促進經濟發展。
(一)直面差異
和諧的世界是大同世界,不是完全的相同,二是求大同,包容小異,在充分尊重彼此文化的基礎上,通過共同的愿景,來化解當下由于由文化差異引起的文化沖突。作為企業文化的引路人——管理者來說,只有識別出文化差異,才能合理使用管理技巧和方法。管理者要尊重不同國家或地區、民族的文化差異,具有包容精神,允許百家爭鳴。企業文化只有差異之分,實現管理人員的本土化,將母公司文化與子公司文化相融合,尋找文化之間的相通之處,不能搞孰輕孰重,淡化分別,以便于企業內部中外員工能夠較好地理解和溝通。一方面,文化多樣性的可以出更多、更好的創意,另一方面也要防范企業文化差異過大引發的沖突性。只有真正看到了文化差異,企業文化整合所產生的正效應才能更大。
(二)學以致用
不妨在鼓勵和組織企業各級員工學習的同時,多組織跨文化培訓,這樣會加強人們對不同文化傳統的適應和反應能力,促進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間的理解和溝通,是解決文化差異及沖突的有效途徑之一。因為在安靜的學習氣氛下,內心也相對平和,能更好的了解跨文化管理方式的真諦,更以利于語言培訓、對文化的敏感性和適應性的培訓、溝通技巧、先進管理理念的培訓等,也可以安排不同文化背景的同事合力完成任務,增加信任感,了解彼此國家的風俗習慣,促進雙方溝通,改善和維持不同文化背景下員工關系,加強團隊協作精神與公司的凝聚力,推動企業持續發展。
(三)博采眾長
中國傳統文化歷史源遠流長,諸子百家、博大精深,從杰克韋爾奇、比爾蓋茲等世界著名企業家的身上,也依稀看到了中國的文化的痕跡,面對世界經濟危機時,中國傳統思想的精髓與先進生產力的結合將是化解這一難題的鑰匙,中國本土的企業文化要面向國際,而外資企業也要實行本土化管理。聯合的方式勝過競爭,沒有取代只有融合,這越來越成為有識之士的共識。像先前距離中的臺灣企業,它的管理之道就是公司文化氣氛的融合。
(四)志同道合
“道不同,不相謀”。不同信仰的人組織在一起工作,要有共同目標才能形成合力。將各國的傳統文化核心現代化,整合成為一個讓大家都能真切感受的環保、可持續發展、社會進步、家人安康等社會責任和道德規范,彼此認同,相互促進,減少企業文化中的沖突因素和不和諧現象,只有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才能推動企業文化建設和促進企業發展。
[關鍵詞]轉讓定價資本弱化正常交易法國際避稅地
伴隨著我國經濟這些年的持續、穩定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已經發展為最有消費潛力的市場之一,吸引的外國直接投資也是位居世界前列,可是許多外資企業在長年虧損之后竟增加投資,這樣的虛虧實贏、長虧不倒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
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下,外資企業集中運用的國際避稅方法,主要通過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等形式把全世界應納稅總額降至最低。我國受到嚴重挑戰的反避稅斗爭也必然集中到這幾個熱點,應從稅制到稅收征管上不斷推出強有力的反避稅措施。
一、 轉讓定價方式
目前,外資企業在華的避稅手段主要是利用關聯交易,高進低出,這種手段占到避稅金額的60%以上,因此首先要制定轉讓定價稅制,遏制和防止關聯企業間的避稅行為。
1.建立和完善轉讓定價稅收機制
關聯企業間轉讓定價的稅務處理,是國際上普遍關注的問題。西方發達國家由于其跨國公司歷史悠久,關聯企業間轉讓定價問題較為普遍,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制定了轉讓定價稅制,對遏制和防止關聯企業間的避稅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轉讓定價稅收機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研究;
(1)關聯企業轉讓定價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國政府為了鼓勵外商來華投資,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在進口關稅及增值稅方面,對外商作為投資進口或外商投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資金進口的機器設備,以及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均可按規定申請免稅。這就意味著,跨國公司在選擇轉讓定價策略時,可以不考慮或較少地考慮進口稅收對轉讓定價機制的影響,而在向我國政府繳納所得稅的問題上,可以有更多的回旋余地。然而,從稅務機關掌握的情況來看,一些跨國公司正是利用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在其轉讓定價機制中滲進了許多人為的避稅因素。
例如,在投資方面,一是抬高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的價格;二是抬高作為投資或轉讓的無形資產的價格;三是抬高租賃有形財產的租金;四是減少自有資本,擴大借貸資本比例,通過上述人為的增加企業當期資產折舊或攤銷費用、增加企業當期租金或利息支出等手法,將一部分利潤轉移至境外。在生產和銷售方面,一是以高價向境內關聯企業提供進口原材料;二是以低價收購關聯企業的出口產品,在生產未開始前,就已經將一部分利潤轉移至境外。類似的情況,在提供勞務服務方面,也時有發生。這就不難解釋,為什么有的境內關聯企業會出現表面上處于常年虧損狀態而生產經營規模卻逐年成倍擴大的反常現象。
(2)稅收立法中應采取的具體對策
規定轉讓定價稅制的調整方法,宜采用目前國際上通用的調整方法。即: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再售價格法、成本加利潤法或其他類似方法。
第一,可比非受控價格法。也稱為不被控制的價格法,即比照沒有任何人為控制因素的賣給無關聯買主的價格來確定。
第二,再售價格法。如無自比照價格,就以關聯企業交易的買方將購進的貨物再銷售給無關聯企業關系的第三方時的銷售價格扣除合理的購銷差價來確定。
第三,成本加利潤法。對于無可比照的價格,而且購進貨物通過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已不再適用再銷售價格法的情況,則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毛利,按正規的會計核算辦法組成價格的辦法。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引申方法,如可比利潤法,即把關聯企業賬面利潤與經營活動相類似的非關聯企業實際利潤相比較,或者將關聯企業賬面利潤與其歷史同期利潤進行比較,得出合理的利潤區間,并據以對照進行調整。
2.規定轉讓定價案件調查調整的時效
規定對轉讓定價案件的調查調整時效是必要的。因為如果不規定調查調整轉讓定價案件的時效,曠日持久,無論是對納稅人還是對稅務機關來說,都是不利的。1986年,日本稅法規定對轉讓定價案件調查的時效為3年,即從案件發生的公司會計年度結束后的第二個月末起3年內,稅務當局對轉讓定價案件的調查處理必須結束,超過3年,免予追究。后來在實施中,由于對轉讓定價案件調查所需要的情報資料量非常大,調查取證的難度也很大,3年時間普遍感到不夠用,日本國會在 1991 年批準的稅法修正案中,將上述時間延長至 6 年,個別情節惡劣的案件,可以按稅法規定的偷稅論處,時效延至7年。基于日本的經驗,建議我國對轉讓定價案件的調查調整時效規定為5年~8年。
二、資本弱化方式
資本弱化是指跨國公司為減少稅額,采用貸款方式替代勞務方式進行投資或者融。由于各國對股息和利息的稅收對策不同,當跨國公司選擇跨國投資時,需確定新建企業的資本結構,此時,它們會在貸款或發行股票之間進行選擇,以達到稅收負擔最小的目的。
目前外商投資我國的資金中,60%以上是借貸資金,即使是一些實力雄厚的跨國公司也向境內外的銀行借大量的資金,利用稅前列支利息,達到少交或免交企業所得稅的目的。資本弱化避稅問題已引起各國稅務當局的密切關注,許多國家都采取了特殊的反避稅規定。
三、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
國際避稅地,也稱避稅港或避稅樂園,是指一國為吸引外國資本流入,繁榮本國經濟,彌補自身資本不足和改善國際收支情況,或引進外國先進技術以提高本國技術水平,在本國或確定范圍內,允許外國人在此投資和從事各種經濟貿易活動取得收入或擁有財產可以不必納稅或只需支付很少稅收的地區。避稅最常見、最一般的手法就是跨國公司在國際避稅地虛設經營機構或場所轉移收入,轉移利潤,實現避稅。
為了防范和打擊跨國納稅人利用避稅港避稅,美國于1962年制定了避稅港對策稅制,隨之各西方國家紛紛仿效。1972年德國、1980年法國和加拿大、1990年澳大利亞等國都建立起避稅港對策稅制,這些國家避稅港對策稅制的框架基本相同,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 明確稅法適用的避稅港。對于避稅港,各國有不同的判定方法,有的國家采取列舉方法,直接列舉出避稅港的“黑名單”,如美國列舉的避稅港有39個,德國列舉的避稅港有31個,澳大利亞列舉的避稅地則只有16個。而更多的國家則以規定的稅率為標準來判定避稅港,如日本將法人稅率低于25%的國家和地區判定為避稅港,英國這一標難為24.5%,巴西將所得稅稅率低于20%的國家和地區判定為避稅港,法國則將稅率低于本國稅率三分之一的國家和地區判定為避稅港。
第二, 明確稅法適用的納稅人。即明確本國居民設立在避稅港的受控外國公司適用避稅港對策稅制。這種受控關系一般以本國居民在國外公司的參股比例確定。一般以本國居民直接或間接擁有外國公司有表決權股票50%以上且每個本國股東直接或間接擁有外國公司有表決權股票至少10%為標準。
第三,明確稅法適用的課稅對象。為防止打擊面過大,各國避稅港對策稅制均規定,適用避稅港對策稅制的所得,主要是來自受控外國公司的消極投資所得,如股息、利息所得、特許權使用費,而來自生產經營活動的積極投資所得則不包括在內。
第三,明確對稅法適用對象的制約措施。在明確了上述稅法適用對象后,各國稅法均規定,對作為避稅港公司的股東的本國居民法人或自然人,其在避稅港公司按控股比例應取得的所得,不論是否以股息的形式匯回,一律計入其當年所得向居住國納稅。該部分所得相應已納入外國稅收可獲抵免。美國更進一步規定,上述所得如果沒有匯回國,則每個美國股東在該受控外國公司持有的股票基數,還要隨視同分配股息相應增加,即一方面視同分配征稅,一方面視同增加投資。當以后年度該利潤實際分配匯回美國時,不再征稅,并相應減少股票基數。
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國際間交往的日益擴大,我國應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進一步規范化、法律化反避稅工作,打擊避稅行為,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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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資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中圖分類號:f275.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9-0156-02
經濟學家認為,在資本社會,企業的生產要素包括土地、勞動、資本和企業家的管理才能四個方面。在我國試行改革開放初期,廉價的土地和勞動力資源吸引了眾多外商投資者,大批外資企業落戶
3.銀行存款的核對
企業與銀行之間的收支應每月至少核對一次。負責銀行往來賬調節的會計直接從銀行取得銀行對賬單,并就銀行存款賬同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和調節。負責銀行對賬單調節和銀行存款賬面余額的會計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現金支出或編制收付款憑證業務,以防止應記但未記入企業收入賬或支出賬等不正當行為被掩蓋。同時,企業也應重視與客戶之間的對賬,以確保資金的安全與及時。
四、內部報告控制
適時運用內部報告控制方法十分重要。企業應要求各部門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全面反映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及時提供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的重要信息,增強內部管理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內部報告除了報告貨幣資金業務的審批是否符合審批制度、現金余額是否賬實相符等,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資金流量分析
資金流量包括資金流入量、流出量及流出與流入的差額——凈流量,而且資金流量產生于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三個方面,資金流量綜合反映了企業各項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的現金盈余水平,是企業經濟效益最直接的體現。雖然當期的收入和支出并不與資金流入或流出完全匹配,不能直接通過當期的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的差額確定盈利,但在一定時期內資金流入的多少能反映企業的收入水平,資金流出的大小也能總體反應生產成本和費用支出的多少,而企業的資金凈流量能真正代表企業實際財務能力,所以,企業未來的發展能力歸根結底資金流入與流出狀況制約。通過資金流量分析,為企業提供一定時期的資金流入量和資金流出量信息,企業決策者可以從中得到直接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具體情況,以及資金余缺信息,及時地進行資金調度和風險防范。
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不受干涉。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屬于下列情形的,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一)投資總額在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審批權限以內的;(二)不需要國家調撥原材料,不影響能源、交通運輸、外貿出口配額等全國綜合平衡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授權范圍內批準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在批準后15天內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備案。
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其產品涉及出口許可證、出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或者屬于國家限制進口的,應當依照有關管理權限事先征得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同意。
外國投資者在提出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前,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設立外資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規模;生產產品;使用的技術設備;用地面積及要求;需要用水、電、煤、煤氣或者其他能源的條件及數量;對公共設施的要求等。 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報告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外國投資者。
外國投資者設立外資企業,應當通過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二)可行性研究報告;(三)外資企業章程;(四)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人選)名單;(五)外國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資信證明文件;(六)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書面答復;(七)需要進口的物資清單;(八)其他需要報送的文件。
前款(一)、(三)項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二)、(四)、(五)項文件可以用外文書寫,但應當附中文譯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將其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設立外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果發現上述文件不齊備或者有不當之處,可以要求限期補報或者修改。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