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傳統價值觀最初重視人治和德治,后來有了禮治和法治,傳統治理方式是人治、德治、禮治和法治四種治理方式的有機統一。德治、禮治和法治是人治的三種主要方式。在這三種方式之中,德治是根本,禮治是為了實現德治,而法治則是禮治的補充和保障。傳統治理方式從作為人治的德治,逐漸走向了作為人治的非德治(禮治)。導致這種境況的根源則在于人治,而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治理方式,必須變"人治"為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形成貫徹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基于"法治"的"法治"和"德治"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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