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紀昀的“一書而兼二體”說,本意指《聊齋志異》包含小說類與傳記類兩種體例,橫跨電、子二部,體例不純。這個觀點也折射出有清一代從作者蒲松齡,到目錄學家、評點家、效仿者,乃至普通讀者對《聊齋志異》傳記體例的自覺與共識。而進入現代,魯迅在對中國古代小說電觀的構建中,提出傳奇小說的概念,并有意規避傳記的相關提法。后人對《聊齋志異》“一書而兼二體”的闡釋,也演變成對小說文類內部“傳奇體”與“非傳奇體”的簡單劃分。明確“一書而兼二體”說的闡變軌跡后,暫時擺脫傳奇概念,以傳記體例為考察角度,有助于重新認識《聊齋志異》的文體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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