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解決設施栽培條件下筍用綠竹高度限制及食品安全問題,以福建省尤溪縣出筍盛期綠竹為研究對象,比較了幼筍截梢、成竹截稈和噴施植物生長調節劑甲哌鎓3種方法對綠竹形態指標的影響。結果表明:1)幼筍截梢各個處理株高較對照組顯著降低,且隨筍體高度增加,矮化效果越明顯,其中180cm高的幼筍截梢株高矮化率達到56.49%,枝下高、分枝率分別較對照組降低36.69%、12.13%,主枝長度增加8.45%;2)成竹截稈后,各處理切口至下一節部分干枯,株高不再增加,其中220cm截稈株高矮化率達到61.45%,枝下高、分枝率分別較對照組降低15.07%、41.23%,主枝長度增加4.17%;3)噴施9種濃度梯度甲哌鎓處理與對照組株高無顯著差異。綜合生產實踐,180cm的幼筍截梢高生長結束后平均株高為234.70cm,滿足矮化栽培要求,同時可消除成竹截稈造成切口上端竹材營養消耗和避免綠竹筍中甲哌鎓藥劑殘留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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