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嵩山學刊》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2-25 15:18:25 160人看過
《嵩山學刊》雜志是一本在文化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鄭州大學歷史學院主管、鄭州大學歷史學院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13年
《嵩山學刊》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二>本刊歡迎有深度、有新意的文章,注重稿件的理論性、指導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四>參考文獻要精選,以不少于5篇為宜。引用文獻中書刊的層次、數量、出版年份要仔細挑選核實,盡量引用出版年份較新的期刊論文、書籍、論文集。
<五>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的解釋與說明,以及未公開發表的資料和“轉引自”等類文獻的著錄,用圈碼標引,在頁下注文。
<六>在首頁地腳處注明資助基金(名稱、編號、內容)、第一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學歷、職稱、從事工作(或主要研究方向)。
<七>摘要應以第三人稱撰寫,以介紹論文內容概要為目的.不應有評價性詞語,摘要內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
<八>各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排比”,即詞(詞組)類型相同,意義相關,語氣一致。
<九>表應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表應冠有表題并在正文中標示“見表”,以確保每個表均在正文中被引用。
<十>本刊提倡嚴謹的學風,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相互尊重的自由討論。作者投稿3個月內未收到編輯部反饋信息,可自行處理。
該雜志旨在推動文化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文化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文化規律,服務文化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文化研究成果,促進文化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文化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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