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能夠有效結合政府和社會資源優勢,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盡管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稅收政策規范促進PPP模式發展,但始終沒有制定針對PPP的專屬性稅收政策或指引。當前,由于PPP模式各稅種政策缺乏配套性、稅收優惠政策欠缺合理性、特定領域問題缺少確定性適用規則,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PPP模式的發展。因此,應從加大PPP模式的稅收優惠力度、明確PPP模式特殊問題的稅收規則、制定PPP模式稅收政策指引等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政策優化,以推動PPP模式的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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