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為《學前教育法》的長期缺位,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事實上是由學前教育政策進行規范、引導的。但是政策與法律之間的區別決定了僅有學前教育政策難以滿足實踐的需要,學前教育立法有其必要性。與此同時,政策與法律之間又有著密切的關系,這一關系使得《學前教育法》的制定離不開對現行學前教育政策的觀照,由此學前教育立法具有濃厚的政策法律化色彩。通過政策法律化而由《學前教育法》進行回應的問題主要包括學前教育服務的對象、學前教育的地位與性質、學前教育的財政保障、學前教育的管理體制、幼兒園及其工作人員、學前教育的內容及開展、學前教育的監督與問責等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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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 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指數和及其均值問題研究專題、演化計算與群體智能專題、民族民間文化資源傳承與開發利用技術專題、簡訊等。于1960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