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國金融學》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3-24 16:58:22 49人看過
《中國金融學》雜志是一本在金融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清華大學公共經濟;金融與治理研究中心;四川大學金融研究所;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主管、清華大學公共經濟;金融與治理研究中心;四川大學金融研究所;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03年
《中國金融學》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二>注釋要求: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無現代版本的古籍、檔案、內部資料等各種不宜列入參考文獻的引文以腳注形式著錄。
<三>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四>來稿力求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行動導向意義;要求主題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充分,論證周密,文字精練。文章必須未曾在其他正式刊物發表。
<五>研究內容和步驟:闡述課題研究的具體內容和研究步驟。說明將采取的措施、研究時間安排和具體活動。
<六>作者確需變更時應向編輯部說明變更原因并必須提交全部作者親筆簽名同意變更的書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體作者署名時,應標注通訊作者。
<七>各層次標題序數以數字連續編碼。格式為:“一、”“(一)”“1.”,其下為“(1)(2)”,再下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八>作者確需變更時應向編輯部說明變更原因并必須提交全部作者親筆簽名同意變更的書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體作者署名時,應標注通訊作者。
<九>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
<十>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以角碼標出。
該雜志旨在推動金融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金融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金融規律,服務金融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金融研究成果,促進金融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金融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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