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張政發[2019]15號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決定劃定甘州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禁燃區范圍甘州區城市建成區及城郊上秦、新墩、梁家墩、長安等四鄉鎮所轄區域。二、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類型(一)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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