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8 17:00:45
序論:在您撰寫企業稅務風險分析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稅務籌劃;風險;規避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企業在稅務籌劃方案確定之前應通盤考慮風險因素,根據風險的產生動因,從源頭抑制風險,增強抗風險的能力。稅務籌劃風險指稅務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
一、稅務籌劃風險及其產生的原因分析
從稅務籌劃風險成因來看,稅務籌劃主要包括以下風險。
1.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稅務籌劃者利用國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活動以達到減輕稅賦目的的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總體來看,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
第一,政策選擇風險。政策選擇風險即錯誤選擇政策的風險。企業自認為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會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由于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顯的時空特點,因此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變化風險。國家政策不僅具有時空性,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時效性也日益顯現出來。政策變化風險即政策變動所導致的風險。我國市場經濟在蓬勃發展,為了適應不同發展時期的需要,舊的政策必須不斷地被改變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這會導致企業長期稅務籌劃風險的產生。但并不是說政策變化就一定有風險,必然會使得稅務籌劃失敗,如果政策變化沒有超出預測的范圍和程度,稅務籌劃還是完全可以達到預期目標的。
2.稅務行政執法偏差風險。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受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可能存在稅收政策執行偏差。
3.經營損益風險。政府課稅(尤其是所得稅)體現政府對企業既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諾承擔經營損失風險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用以后實現的利潤(稅前利潤)補償前期發生的經營虧損。
4.投資扭曲風險。建立現代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應是稅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則,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一種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這種因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而給企業帶來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即為投資扭曲風險。這種風險源于稅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說,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稅務籌劃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稅務籌劃的預先策劃性與策劃方案執行中的不確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的產生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和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密切相關。
二、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規避措施
具體來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企業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稅務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稅務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稅務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2.提高籌劃人員素質。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稅務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協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稅務籌劃人員素質的提高一方面有賴于個人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有賴于納稅人素質的提高。只有納稅人的素質普遍提高了,才能對稅務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實踐也證明,稅務籌劃的普遍程度與一個國家的科教水平關系密切。
3.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策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稅務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4.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企業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進行稅務籌劃。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稅務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
三、結論
由于稅務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參考文獻:
[1]谷訓才.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與防范措施芻議[J].中國總會計師,2013,01:100-101.
【關鍵詞】 稅務籌劃; 風險分析; 防范對策
一、稅務籌劃的概念及特點
(一)稅務籌劃的概念
稅務籌劃第一次被法律界認可,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標志性事件是20世紀30年代的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針對“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的發言,他說:“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繳稅,那就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收。”此后,稅務籌劃理論的研究也逐步發展起來。關于稅務籌劃的概念,各國學者對其定義不盡一致。
印度尼西亞稅務專家N.J.亞薩恩威在《個人投資與稅收籌劃》一書中將稅務籌劃定義為:“納稅人通過財務活動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收益。”
我國的稅務專家蓋地教授在《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一書中認為:“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依據所涉及到的現行稅法(不限一地一國),遵循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根據稅法中的‘允許’、‘不允許’以及‘非不允許’的項目、內容等,對企業組建、經營、投資、籌資等活動,進行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
雖然國內外學者對稅務籌劃的定義不盡相同,但稅務籌劃的要點大致相同,即稅務籌劃是在遵守、尊重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利用稅法所賦予的優惠政策,通過合法手段,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安排,旨在減輕企業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活動。
(二)稅務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前提就是要尊重、遵守國家稅法的規定。合法性是稅務籌劃的最顯著特點,也是與偷稅、逃稅等其他稅務行為的最根本區別。
2.超前性
稅務籌劃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前根據國家的稅收政策規定,結合自身企業的特點做出的計劃、安排。
3.時效性
稅務籌劃是企業的籌劃人員針對企業的有關財務活動,在一定的法律環境、經營環境下制定的,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家稅務政策的變化,企業經營范圍、方式的變化,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也需要把握時機,不斷適時調整稅務籌劃方案,以使企業持續獲得稅務籌劃所帶來的收益。
4.目的性
稅務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從稅收的視角安排企業的財務活動,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
5.專業性
稅務籌劃是一門集稅收、財務、法律、會計等各方面知識于一體的綜合性學科,專業性很強。
二、中小企業實施稅務籌劃的風險分析
稅務籌劃在我國的起步較晚,它的理論研究也明顯滯后于稅務籌劃實務的實施,使得我國的稅務籌劃在實際操作中缺乏理論指導,具有一定的風險。相對于大企業的財務制度健全等有利條件,中小企業由于管理層對稅務籌劃的認識不夠,財務制度不夠健全,財務人員素質相對不高等原因,給我國的中小企業實施稅務籌劃帶來更多的風險。具體如下:
(一)中小企業管理層對稅務籌劃認識不足導致的風險
我國的中小企業大部分是家族企業,經營權和所有權高度集中。中小企業管理者一般對稅務籌劃的內涵理解不足,對稅務籌劃的重要性認識也不充分。他們往往認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效果卻不明顯,這就導致中小企業實施稅務籌劃的積極性不高,重視程度不夠,在實施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因素等風險。
(二)稅務籌劃人員素質不高引起的風險
稅務籌劃是一種高層次管理活動,一種好的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及實施都需要既懂得稅收、財務、會計,又懂得法律的高端復合型人才。我國的中小企業由于規模、成本的限制,其財務人員素質往往不高,對國家法律、稅收政策的了解不夠深入,從而導致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及實施存在較大風險。
(三)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目標選擇的風險
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包括:稅負最小化、稅后利潤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不同的目標往往會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中小企業若將稅務籌劃目標定在稅負最小化上,會使企業的決策及安排產生誤區。例如,為了使企業的稅負最小化而刻意避免投資利潤較高的項目就是一個典型的沒有遠見的決定,而且它也沒有考慮稅務籌劃的成本和風險。中小企業如果將目標定為稅后利潤最大化,這一目標是對稅負最小化目標的一種完善與發展,主張納稅人在進行決策時充分考慮稅收因素,但是稅后利潤最大化目標依然沒有考慮到企業風險問題,很容易導致企業的短視行為。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使企業的總價值達到最大。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不僅克服了以上兩種目標的缺點,還考慮了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因此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才是企業的最終目標。
(四)政策性風險
政策性風險是指納稅人根據國家的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進行稅務籌劃時,由于籌劃方案與現行的稅法政策規定相沖突、運用不合理以及由于稅收政策變動,導致稅務籌劃失敗,致使納稅人經濟利益的流出或承擔的法律責任,給納稅人帶來負面影響的風險。中小企業實施稅務籌劃可能存在稅收政策理解偏差引起的風險和稅收政策調整引起的風險。
1.稅收政策理解偏差引起的風險
我國現有的稅收法律法規層次較多,中小企業稅務籌劃人員受專業、素質限制,對相關稅務法律條款的理解不夠準確或運用不當,可能引發稅務籌劃失敗的風險。例如:某企業稅務籌劃人員在進行技術轉讓稅務籌劃時,將技術轉讓及配套設備收入等都計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范圍,使得企業的稅負大大降低,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第二條規定,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費用,技術轉讓收入指當事人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后獲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不屬于與技術轉讓項目密不可分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收入,不得計入技術轉讓收入,因此,稅務籌劃人員不能把技術轉讓所含的配套設備收入等計入所得稅減免范圍,從而導致稅務籌劃失敗。
2.稅收政策調整引起的風險
如果稅務籌劃方案不能及時跟上國家最新的稅收調整政策,就可能由合法變為不合法。稅務籌劃的時效性增加了納稅人稅務籌劃的難度。特別是在新舊稅法變更時期,由于稅務籌劃方案不是短時間內就能策劃并實施的,而需要一個過程,這期間就可能遇到稅務政策的調整,如果中小企業的稅務籌劃人員不及時了解相關政策的變動,并對稅務籌劃方案作出及時調整,就可能由原來的合法變成不合法,引起風險。
三、中小企業防范稅務籌劃風險的對策
(一)提高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對稅務籌劃的認識,優化中小企業實施稅務籌劃的環境
稅務籌劃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不僅能夠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還能有效降低企業的成本。因此,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應該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理念,加強對稅務籌劃工作的重視,給予足夠的支持。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是經營權和管理權高度集中的模式,只有管理層人員加強對稅務籌劃的認識,樹立企業整體的戰略目標,加強對稅務籌劃的支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才能為中小企業稅務籌劃人員進行稅務籌劃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樹立稅務籌劃風險意識,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及稅務籌劃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到稅務籌劃風險的存在。要把這種思想融入到企業的管理中,企業的管理者和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者、實施者等都要具備風險意識。一方面,稅務籌劃人員必須要熟知國家的法律、稅收政策,不能打球,存投機之心,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稅收政策;另一方面,企業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調動企業相關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給稅務籌劃工作帶來風險的因素,以便及時控制風險,將稅務籌劃風險降至最低。
(三)加強中小企業稅務籌劃人員的素質培養,建立激勵機制
稅務籌劃需要既懂得經營管理,又懂得稅法的復合型專業人才。我國中小企業由于受到規模、成本的限制,其稅務籌劃人員的素質不高,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稅務籌劃人員的素質培養,建立激勵機制,使稅務籌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有所提高,從而組建一支專業的稅務籌劃隊伍。
1.中小企業要加強對稅務籌劃人員的培訓,使稅務籌劃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得到不斷提升
一方面,聘請稅務籌劃領域的專家、學者到企業內部對稅務籌劃人員進行在職培訓,使稅務籌劃人員加強稅務籌劃知識的學習和更新;另一方面,企業可以定期將稅務籌劃人員分批送到一些財經類院校或培訓機構進行學習,為中小企業以后的稅務籌劃工作儲備人才。
2.中小企業要建立對稅務籌劃人員的激勵機制,促進稅務籌劃人員工作的積極性
稅務籌劃工作具有一定的風險,稅務籌劃人員也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些激勵機制。一方面,企業可以對稅務籌劃工作人員建立獎勵機制。對于由稅務籌劃的成功實施而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企業可以將其中一部分當作獎勵發給稅務籌劃人員;另一方面,企業可以對有能力的稅務籌劃人員進行職位晉升,進而可以有效地促進稅務籌劃人員的積極性,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好、更成功的稅務籌劃方案。
(四)中小企業要建立正確的稅務籌劃目標
稅務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標要服從于企業的財務目標,與財務目標一致。因此中小企業的稅務籌劃應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最終目標。1963年,斯坦福大學研究小組提出了利益相關者定義:對企業來說,存在這樣一些利益群體,如果沒有他們的支持,企業就無法生存。1984年,費里曼在《戰略管理:利益相關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中明確提出了利益相關者管理理論,該理論認為任何一個公司的發展都離不開各利益相關者的投入或參與,企業追求的是利益相關者的整體利益,而不僅僅是某些主體的利益。因此,企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企業的任何計劃、目標都要考慮到這些利益相關者。稅務籌劃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最終目標,是在協調了各利益相關者利益的同時,最大程度地實現了股東的利益,同時它也符合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五)加強有關稅務籌劃政策學習,及時更新國家的相關稅務政策信息
稅務籌劃工作的前提是依據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因此必須及時了解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更新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信息庫。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可以定期邀請稅務機關人員、稅務籌劃專家到企業內部開展學習班,解讀國家的相關稅務政策;中小企業也可以組織內部人員一起學習、討論國家的稅務政策。尤其當新舊稅法變更時,更要針對變更的條款,詳加討論、學習,及時更新稅法信息,降低稅務籌劃風險。
(六)加強與稅務機關人員溝通,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
稅務機關與企業是良好的合作關系,建立良好的關系,可以實現雙方共贏的局面。為了提高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成功率,降低風險成本,中小企業稅務籌劃人員要加強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的溝通交流,多與稅務人員溝通與企業內部稅務籌劃方案有關的稅法的理解,尤其是一些新生的和模棱兩可的稅收政策的處理,避免由于雙方對同一政策的不同理解而增加稅務籌劃的風險、成本。
四、結束語
作為企業一項重要的管理活動,正確運用稅務籌劃,不僅能提高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而且能夠大大降低企業成本。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由于管理理念、財務人員素質等各方面因素,在稅務籌劃的運用上存在風險。若稅務籌劃運用不當,會給企業帶來額外的風險成本及名譽損失。中小企業需要深入理解稅務籌劃的內涵,充分認識稅務籌劃可能存在的風險,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從而建立合法有效的稅務籌劃,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 蓋地.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2] 蓋地.稅務籌劃:目標、原則與原理[J].北京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5):6-11.
一、企業稅務風險的定義
稅務風險的定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企業未按照稅法規定承擔納稅義務而導致的現時或潛在的稅務處罰風險;另一方面是指企業因未按照稅收程序法的要求辦理相應的手續、安排相應的業務流程導致企業喪失本該享受的稅收優惠、稅額抵扣等稅收利益。企業面臨稅務風險很可能導致企業接受稅務行政處罰,使得納稅信用等級下降,進一步影響企業的經營狀況,甚至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戰略。
二、企業稅務風險分析
1.合同管理不當導致的稅務風險
企業的經營過程涉及各類合同的簽訂,而合同的條款往往離不開資金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付款金額等和財務相關的條款,這些條款決定了企業稅收的實質。而對于很多企業,直接由業務部門簽訂合同,財務人員并未參與合同的審核,等到合同簽訂后,需要支付款項或收取款項時,財務人員才能見到合同。這就給企業帶來一些稅務風險。因為對于企業而言,同樣的業務、同樣的金額,但不同的合同簽訂方式,對各方稅收利益的影響不同;合同條款表述不同,需要繳納的稅種,應稅項目,適用的稅率也會有所差異;合同條款影響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收入確認的時間;合同條款影響收入、成本、費用的確認;合同條款不清晰還容易引發涉稅爭議。
2.相關人員業務能力不足導致的稅務風險
財務工作是開展稅務工作的前提,一方面財務人員業務能力不足、缺乏敏銳的分析判斷能力,缺少稅務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將導致企業面臨稅務風險;另一方面當財務人員對可能的稅務風險提出建議時,也需要不同部門的理解和配合,給予重視。相關人員業務能力不足導致的稅務風險具體包括以下方面:(1)會計核算過程出現紕漏,將導致納稅申報出現失誤,出現漏稅或重復納稅的情況;(2)會計人員對稅法政策理解不到位將導致諸多稅務風險,實務中會計和稅法在確認收入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比如稅務上的視同銷售,會計上不確認收入,稅法就需要確認收入;又如銷售貨物時,對方交納的違約金,會計上不確認收入,稅法上應當確認收入等;(3)企業內部控制不健全,財務流程不順暢,使企業無法及時發現稅收風險點,逐漸日積月累形成較大的稅務問題。比如財務人員未定期清理賬務,未及時發現企業不用支付而長期掛賬的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如遇稅務稽查,該往來款項均應確認為收入。(4)各部門配合不足導致的稅務風險。比如企業銷售部門未將賒銷金額報財務部門,導致賬務收入小于實際收入。
3.未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操作導致的稅務風險
(1)未及時進行審批或備案導致的稅務風險
企業在進行實際經營的過程中,不僅要遵循稅收實體法的規定,而且要遵循稅收程序法的規定,對于特定的稅收事項,比如減免稅等稅收優惠,要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或審批手續。在實務中,很多企業未提前對納稅事宜做納稅籌劃,未及時做備案或審批手續,導致企業不能享受應有的稅收利益,使企業整體利益受損。
(2)未及時申報、未及時繳納稅款導致的稅務風險
企業應按期申報納稅,按時繳納稅款。如果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及時申報納稅或繳納稅款,需辦理延期手續,否則企業將面臨未按時交稅的滯納金或罰款。企業發生資產損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時,也需按規定辦理清單申報或專項申報手續,否則不得稅前扣除。
4.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稅務風險
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政策也在不斷的更新,企業可能因為稅收政策的變化帶來有利或不利的影響,如果企業對稅收政策不敏感,未及時知悉政策,分析政策變化對企業的影響,一方面可能無法及時享受企業應享有的稅收利益;另一方面也無法根據政策的變化調整企業的業務結構。企業在準備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還需要考慮稅收優惠政策是針對有明確特征的對象,只有符合規定特征的納稅人,才能享受該種優惠。企業想要獲取稅收優惠、利益資格的時候,就要符合相關政策要求,而這些政策往往對企業的財務指標和經營指標有一定的限制,這些限制是否會影響企業的發展,需要企業綜合權衡利弊,決定是否享受稅收優惠。
三、防范企業稅務風險的建議
1.建立全環節防范稅務風險的意識
企業的采購環節、運營環節、銷售環節,包括資金運作的投資、籌資、融資等環節都會產生稅務風險,因此企業的高管層應當高度重視稅務風險并應具備一定的財務稅收知識,倡導企業全體員工樹立風險防范的意識,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協作,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另外企業的監管層,如監察審計部門應當定期對企業的業務流程和賬務進行監督審查。
2.加強稅務培訓,培養專業人才
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應當設立專職稅務崗位,對于規模一般的企業,也應當培養具備稅務專業知識的人員。稅務籌劃雖然只是財務管理的一個方面,但卻與普通的財務管理工作不同,需要財務人員加強自我學習,一方面全體財務人員應定期參加稅務培訓,并定期對學習成果進行考核;另一方面財務人員也應當加強對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交流,獲得部門間的理解和支持,在業務流程的每個環節控制稅收風險點。最后,有必要時,企業應當尋求稅務師事務所團隊的幫助,聘請稅務顧問或稅務,對企業的涉稅事項進行咨詢和建議。
3.及時獲取稅收政策法規信息,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
一方面企業財務人員應當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的網站和當地國稅和地稅網站,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并分析政策法規的變化對企業經營和稅收的影響;另一方面企業財務人員應當和當地稅局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對于不理解的稅收事項及時與專管員溝通。
4.加強合同管理,防范和化解稅務風險
首先企業應當規范合同業務流程,保證合同條款清晰明朗,不存在歧義,并讓財務人員審核與財務相關的合同條款,及時發現合同中存在的稅收隱患。在實務中不同的合同簽訂方案將影響稅收的大小,企業財務人員應盡可能評估不同方案的稅務風險和稅收金額,爭取企業利益最大化;其次,企業財務人員在付款和進行賬務處理時,務必要查看合同,依據合同付款和開具發票,制作合同臺賬,隨時掌握合同的資金支付狀況;再次,簽訂合同的時候盡量按稅種的性質分類,不能混淆,比如企業簽訂軟件銷售合同時包含了軟件維護服務,如果企業簽訂總金額,則應當按照合同總金額的17%繳納增值稅,如果企業在合同中分軟件銷售金額和軟件維護服務金額,則銷售軟件按照17%繳納增值稅,軟件維護服務按照6%繳納增值稅。
5.有效識別稅務風險點
財務人員及業務部門應當根據企業發生的業務,逐一排查可能出現的稅務風險點,具體包括如下內容:(1)定期檢查賬務,查看是否存在賬務錯誤引起的稅收錯報漏報;是否存在應納稅而未納稅的情形;對公司往來定期清理,對長期掛賬而不用支付的往來款項應確認為收入;(2)定期檢查合同,確認印花稅是否繳納;復核已支付的款項是否和合同條款相符。(3)定期檢查員工的工資構成,查看是否存在未上稅的職工薪酬,比如是否存在單獨發給職工的獎金未和工資合并納稅的情形等;(4)定期檢查增值稅銷售稅額和進項稅額,查看抵扣聯是否在規定時間內認證;(5)合理設計費用類明細科目,以便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梳理,對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廣宣費等限額扣除項目應提前籌劃,合理預算。
6.提高稅務籌劃意識
企業應該培養稅務籌劃意識,及時關注并組織學習新的稅收政策,對公司當前的業務和可能發生的業務分稅種進行稅務籌劃,比如增值稅的稅務籌劃需要從整體的業務流程來考慮,從稅收成本的角度考慮企業是當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企業選擇為一般納稅人,在確定供應商的時候應保證整個抵扣鏈條完整。
關鍵詞:稅務 籌劃 分析 控制
稅務籌劃是一門與管理科學密切管連得交叉性前沿學科。它的主要特點是一種事前行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長期性、預見性等特點,所以,稅務籌劃與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風險與收益并存。在進行稅務籌劃風險分析及控制時,首先應該明確幾個概念及其之間的區別:
偷稅:我國稅收征管法解釋:“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偷稅行為”。
避稅:對于避稅的解釋國際上尚無統一定論。按國際財政文獻局的說法,避稅是指個人或企業以合法手段,通過精心安排,利用稅法漏洞或其他不足來減少其納稅義務的行為。我國學者張中秀在《避稅與反避稅全書》(1994年版)中寫道:“避稅是指納稅人針對稅法不完善及各種難以在短期內消除的稅收缺陷,回避納稅義務的活動。”上述說法的共同一點就是:避稅行為盡管不違法,但往往與稅收立法者的意圖相違背。一般針對較突出的避稅行為,通過單獨制定法規或在有關稅法中制定特別的條款來加以反對,我國也采取這種立場與做法。
稅務籌劃:稅務籌劃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作出事先籌劃和安排,合法地減輕甚至免除自身承擔的或額外的稅收負擔,從而實現稅后利益的最大化。對稅務籌劃一般國家都采取接受的態度。稅務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由于稅務籌劃是以遵守稅法規定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業稅務籌劃的前提條件是依法納稅、依法盡其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具體稅種的法規條例,應按時足額交納稅款。
總之,從國家的財政角度看,雖然偷稅、避稅、稅務籌劃都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各種減少的性質具有根本的區別。從理論上說,偷稅是一種公然違法行為且具有事后性;避稅和稅務籌劃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謀劃、安排特征,但兩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別:避稅雖然不違法但與稅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稅獲得的利益不是稅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稅務籌劃則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順應立法意圖的。
一、稅務籌劃風險及其產生的原因分析
稅務籌劃風險指稅務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從稅務籌劃風險成因來看,稅務籌劃主要包括以下風險:
1.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稅務籌劃者利用國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活動以達到減輕稅負目的的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總體看,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
第一,政策選擇風險。政策選擇風險即錯誤選擇政策的風險。企業自認為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會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由于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顯的時空特點,因此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變化風險。國家政策不僅具有時空性,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時效性也日益顯現出來。政策變化風險即政策變動所導致的風險。我國市場經濟在蓬勃發展,為了適應不同發展時期的需要,舊的政策必須不斷地被改變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
2.稅務部門自由裁量偏差風險
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受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可能存在稅收政策執行偏差。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界限比較模糊,從本質上來說,稅務籌劃是合法的,而避稅是不符合國家立法意圖的。
3.經營風險
政府課稅(尤其是所得稅)體現政府對企業即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諾承擔經營損失風險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用以后實現的利潤(稅前利潤)補償前期發生的經營虧損。這樣,政府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企業不署名的“合伙者”,企業盈利,政府通過征稅獲取一部分利潤;而企業虧損,政府因允許企業延期彌補虧損而相應承擔了部分風險。但這種“風險分擔”是以企業在以后限定期間內擁有充分獲利能力為假定前提的,否則,一切風險損失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以稅后利潤彌補虧損)。即使是前一種情況,由于抵補損失的來源并非來自企業以前年度盈利,不是已繳稅款的返還(我國稅法不允許虧損前溯),而是企業以后年度實現的利潤,這說明國家稅收的立法意識在總體上是傾斜于政府的。
4.投資扭曲風險
建立現代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應是稅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則,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一種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這種因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而給企業帶來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即為投資扭曲風險。這種風險源于稅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說,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除上述風險外,還有因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稅收優惠政策要求的條件執行不到位等產生的風險。稅務籌劃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稅務籌劃的預先籌劃性與籌劃方案執行中的不確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的產生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和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密切相關。
二、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防范
企業在稅務籌劃方案確定之前應通盤考慮風險因素,根據風險的產生動因,從源頭抑制風險,增強抗風險的能力。具體來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
企業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稅務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稅務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稅務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2.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準確把握稅務籌劃的尺度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稅務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協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稅務籌劃人員素質的提高一方面有賴于個人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有賴于納稅人素質的提高。只有納稅人的素質普遍提高了,才能對稅務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
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于稅務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
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稅務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
企業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進行稅務籌劃。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稅務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比如稅務籌劃行為與偷稅行為在理論上的界定是比較清晰的,但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的“稅務籌劃”行為極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或逃稅。這就要求一方面,稅務籌劃者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稅務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稅務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稅務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稅務籌劃成功與否最終取決于稅務機關的認可。稅務籌劃必須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納稅的法律解釋和執法實踐,是一項重要的稅務籌劃前期工作。就我國稅法執法環境來看,目前尚無稅收基本法,各稅種之間在操作上、銜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稅務機關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權”。在我國熟悉稅法的執法環境非常重要。要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的納稅解釋,一般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一方面,從憲法和現行法律規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稅務機關的征稅和司法機關對稅務案件的審理,都必須以立法機關制定的憲法和現行法律為依據。因此,對“合理和合法”,首先要從憲法和法律規定上去理解。
另一方面,從稅務機關組織和管理稅收活動以及司法機關受理和審判稅務案件中,具體了解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和司法過程中對“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因此,稅務籌劃人員應從稅法執行中仔細了解有代表性的案例來把握執法界限,并將其用于稅務籌劃的實施過程中。
6.聘用專業的稅收籌劃專家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精通稅法、會計、投資、金融、貿易等專業知識,專業性、綜合性較強。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務籌劃專家來進行,以提高稅務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稅務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早已成為一個成熟、穩定的行業,有相當數量的從業人員。在香港,稅務主要是幫助納稅人做稅務計劃,稅務計劃大多數是幫助納稅人做稅務籌劃。從美國稅務咨詢來說,最為看好的是稅務籌劃,這也是獲利最多、發展前途最廣的工作。而跨國公司對稅務籌劃尤為重視,不少跨國公司成立了專門的稅務部,高薪聘請專業人士,每年用在稅務籌劃上的支出相當可觀。在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已在逐步開展稅務籌劃業務,憑借他們較強的專業業務能力,廣泛的信息渠道等優勢,可以增加企業稅務籌劃的成功概率。
三、結論
隨著稅務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稅務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只要企業有稅務籌劃活動,就存在稅務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進行具體的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稅務籌劃的成功實施做未雨綢繆的準備。
參考文獻
[1]方衛平.稅收籌劃[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關鍵詞:后營改增時代;商業企業;增值稅稅務風險
營業稅改增值稅已經不是一件新鮮事物,自2015年在個別地區進行試點以來,隨后幾年逐漸向全國鋪展。營改增是我國稅法制度近年來的一次重大改革。其推行目的首先在于順利與國際稅法慣例接軌,便于提升國際貿易質量以及企業對外貿易質量。其次,兩稅制轉一稅制,能夠有效避免兩稅制背景下企業負稅負擔沉重、重復納稅現象難以根治等諸多歷史問題,從而讓企業實際減輕納稅負擔,讓企業能夠獲得更多流動資金以實現積極再生產。所以,營改增對內對外都是一件利國利民的重要舉措。在歷經了近3年的營改增過渡期之后,絕大多數企業已經能夠從管理體系與管理觀念上進行充分轉變,對于營改增這一稅制改革的適應能力也普遍增強。與此同時,后營改增時代也逐漸來臨,對于商業企業而言,后營改增時代重視的不僅僅是在稅務籌劃方面對營改增的積極適應,以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更多的如何利用營改增所帶來的稅務環境變革以及國家所提供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幫助企業實現真正的價值創造。
一、后營改增時代內涵闡釋
營改增作為一項重大稅務改革,對于我國商業企業的影響是廣泛且深遠的。營改增簡單來說就是將我國推行了數十年的營業稅與增值稅兩稅制合并為增值稅一稅制。一稅制在西方發達國家沿用多年,在提升企業活力、減輕企業負擔、規范國家稅制等諸多方面益處多多。此次我國推行營改增一方面是為了順應國際稅法改革趨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從長遠角度徹底減輕企業納稅負擔,提升企業活力與市場活力。后營改增時代是營改增時代的延續,在后營改增時代,企業所關注的重點也不再只是如何通過納稅統籌幫助企業在稅務方面減輕負擔,其操作也不再僅僅局限于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科學規范管理。后營改增時代,企業管理者應將管理目光與精力更多的放在如何通過營改增的稅制改革引導,讓企業從結構、業務到合同管理等各個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真正讓企業能夠在營改增時代獲得更大經濟獲益。在此目的作用下,企業管理者與決策者也應當更為重視企業增值稅稅務風險的把控與管理,防止稅務風險的發生。
二、后營改增時代商業企業稅務風險分析
為了確保后營改增時代,企業一切納稅籌稅行為完全符合國家稅制規范,從而保證企業能夠切實享有稅制優惠并獲得更多發展優勢,企業應重點分析增值稅稅務相關風險,并結合企業自身找到增值稅稅務風險防控關鍵點。首先,在后營改增時代,想要充分利用稅制優惠就必須堅持貫徹國家在納稅資格上嚴格把關。納稅資格把關是防范增值稅稅務風險的第一步,同時也是十分關鍵的一步。其次,加強交易中對增值稅包含關系的明確界定。營業稅在我國過去許多年間一直是納稅的主要類別,而營業稅具有明顯的價內稅特征,即營業稅所有稅費都包含在商業企業所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總價當中,為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以及商品服務交易時并不需要特別進行區分與確認,只需給出總價即可。但增值稅有別于營業稅的一大特點就是增值稅可以包含在商品或服務總價值內也可不包含在內而另計。稅費計入或不計入對于企業交易實際所得尤其是大宗交易來說,在實際所得收益方面將會產生巨大出入。再次,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絕大多數情況下企業一般按照營業稅稅率進行稅費計算,而在后營改增時代,企業或許會面臨著同時運用多種稅率進行計算的情況,所以,加強稅率計算類別的有效區分和精確計算,對于企業實際收益也將產生突出影響。最后,虛開增值稅發票是后營改增時代稅務風險的突出類型,因此加強此方面的管理與規范十分必要。
三、后營改增時代商業企業稅務風險防控措施
前文我們對商業企業在后營改增時代應加強的增值稅稅務風險防控類型與側重點進行了簡要分析,而想要切實加強稅務風險防范還需要有針對性的強化自身管理。
(一)加強交易中合作方資質考察
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普遍施行,本為營業稅納稅人的合作方在很大程度上將轉為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又具有既能包含于報價內又單列與報價外的特點。因此,為了維護企業自身權益并最大限度實現降本增效目的,企業應當嚴格審查合作方納稅資格,從而在交易價格合理性審查中更具目的性與方向性。
(二)加強交易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在后營改增時代也具有重要意義,企業在合同條款訂立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增值稅能否順利轉嫁,同根據自身情況專門對增值稅是否包含在總價內進行強調與說明,以保證企業自身預期收益。
(三)對稅率類別準確界定與計算
由于在后營改增時代,企業將面臨多種稅率同時出現的情況,因此,必須準確界定不同的交易類型與業務類型,以及所涉及到的不同稅率并進行準確計算與核算,切實避免由此所帶來的稅務風險。
關鍵詞:稅制改革;營改增;稅務風險;防范
一、基于“營改增”稅制下的企業稅務風險分析
(一)進項稅抵扣存在稅務風險
有的企業在舊稅制、新稅制的過渡期,為了提高增值稅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通常會從一般納稅人采購的不具有實際經濟業務的餐飲發票等和企業經濟無關的增值稅發票中,或者修改增值稅進項稅發票的產品類型來抵扣進項稅,上述行為全部與我國法律法規相違背,一經查處,企業將面臨罰款、補繳稅款甚至刑事責任等重大風險,對企業的聲譽、品牌、信用記錄都將造成負面影響,企業未來的運營必將重重阻礙。有的企業為了逃避納稅不擇手段,以獎勵、投資、福利等方式發放的商品沒有做出納稅申報,無形中埋下了嚴重的稅務風險。
(二)新舊稅制過渡期間存在的稅務風險
1.新舊稅制相互沖突:有的企業沒有全面理解“營改增”稅制的具體內容,在執行過程中沒有申報增值稅的涉稅項目,應納稅項目的申報有遺漏,企業將會承擔偷稅漏稅的相關責任。2.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舊稅制實行期間,企業采購辦公用品、固定資產等發票沒有抵扣優惠權,新稅制剛開始實施時,企業領導對新稅制的重視程度不足,沒有規范管理增值稅發票,以至于企業因為丟失發票、抵扣期限過期等問題,無法享有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權利,還有的企業因抵扣發票的不規范將面臨行政處罰。
(三)財務人員誤解新稅制帶來稅務風險
1.有的企業財務部門沒有深入解讀新稅制內容,經常把對外投資的產品或者從企業內部領取的用于獎勵的商品當成經營活動,沒有申報增值稅或者未繳納足夠的增值稅,最終不得不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罰;2.新稅制還處于過渡階段,還有制度需要進一步改革,盡管各地方的稅務部門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幫助企業了解“營改增”制度,比如政策答疑、加大宣傳力度、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等,但因為很多財務人員自身缺乏專業知識,而且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實際操作中彈性較大,財務人員在確定優惠政策時人為地判斷錯誤,不僅失去了享受稅收優惠的待遇,而且還要接受行政處罰。
(四)稅收申報時間的選擇不當帶來稅務風險
納稅時間過于提前:對某些服務行業而言,新稅制的實行會提高稅率,比如舊稅制下服務行業的稅率為5%,新稅制下稅率為6%,有的企業為了緩解稅務負擔,在新舊稅制過渡的交界點采用舊稅率來明確收入,這樣一來會出現兩種結果:一是不違反稅收法律,企業確認的收入與《增值稅暫行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的確認時間相符,企業就可以享受舊稅制下的低稅率,但這也會給企業的運營資金造成壓力;二是違反稅收法律,那么企業將會接受繳納罰金、補繳稅款等處罰。
二、新稅制下企業稅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啟用稅務風險預警措施
1.財務部門提出稅收規劃方案后企業應反復論證,建議請稅務事務所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從專業角度來評估稅收方案,尋求沒有風險、稅負較低的兩全其美之法;2.企業派專人收集、整理、分析國家出臺的稅收政策,保證涉稅行為合法的同時又能盡量享受到優惠政策,在合法的基礎上降低稅負,全面解析財務部門總結的稅務風險并制定應對策略。
(二)加強新舊稅制的銜接
1.領導者在企業內部對員工反復強調新稅制的重要性,通知各部門提前做好新舊稅制的銜接工作;2.在采購固定資產時,需獲得對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仔細審核采購抵稅產品的所得發票,保證發票的規范性與合法性;3.加強財務部門的培訓力度,保證財務人員能夠正確理解、熟練運用新稅制為企業降低稅負;4.規范管理增值稅發票的申報,詳細記錄涉及增值稅發票的活動,如領用、退票等;正確使用新舊稅制下的會計科目,把當月收入與稅率相乘后獲得營業額稅。
(三)提高企業財務人員業務能力,強化增值稅納稅管理
1.加強“營改增”政策學習。地方稅務機關應積極組織轄區企業財務人員對新稅制政策進行學習,同時,企業應鼓勵財務人員主動、自覺學習新稅法,以提高對“營改增”政策理解能力,降低企業實際稅負。2.新老稅制下會計科目使用。營業稅體制下,企業只需按照月收入乘以稅率計算應繳納營業稅額,而“營改增”政策下,企業還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二、三級子科目,用于核算取得的應抵扣未抵扣增值稅及當期應繳未繳增值稅額,在財務核算方面較之前更加復雜。3.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及規范申報過程。企業應指派專人對增值稅發票領用、開具、退票及取得增值稅發票進行詳細登記、管理,以避免因發票管理不規范導致企業蒙受經濟損失。
三、結束語
我國政策的宏觀調控、市場經濟的發展水平都將受到“營改增”稅制改革的影響,新稅制改革的全面實行,讓社會各行業的分工更加趨于專業化,企業是稅收負擔得以緩解,對生存、經營及發展更加有利,稅制帶動企業、企業帶動市場經濟,由此產生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對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王桂芬,程敏.建筑業“營改增”后的稅務風險及對策建議[J].河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5,20(1):55-57.
[2]蔣莉.試論“營改增”稅制改革下企業稅務風險[J].經濟研究導刊,2016(25):56-57.
摘要:我國稅收政策處于不斷變化和完善中,特別是2008年以來,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等主體稅種的重大變化,對各行各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稅務風險管理變得日益重要。下面僅就當前環境下建安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的缺陷進行分析,并希望做出一番有益的探討。
關鍵詞:稅收政策;建安企業;風險
1稅務風險管理定義及必要性
稅務風險管理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事中控制、事后審閱和安排,免于或降低稅務處罰,盡可能地規避納稅風險,并在不違反國家稅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獲取“節稅”的收益,降低公司的稅收負擔。由此可見,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它不僅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現金流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處理不好稅務風險,輕則可能使企業遭受法律制裁、資金損失、和不必要的聲譽損害,重則可能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而良好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則有利于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促使其健康發展。
2建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缺陷分析
2.1行業特點給管理帶來難度。建安企業具有經營分布點多、線長的特點,納稅環境復雜多變,給稅務風險管理增加了難度。多數大型建安企業都跨省(市)經營,在實行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來,許多單位紛紛注冊成立了二級分支機構,加上招投標時為了滿足當地建設部門要求而設立的經營機構,使企業面對較多的稅務機關,而各地稅務機關對稅法的理解和執行差異很大,這增加了企業稅務風險系數。
2.2稅務風險管理意識有待提高。由于稅務風險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有些企業從投標決策階段就沒有或者很少思考稅務因素,日常項目管理時稅務風險意識淡漠,認為稅務管理就是想方設法少納稅、晚納稅,殊不知這樣可能進一步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建安業是完全市場競爭下的微利企業,如果因一時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嚴厲的稅務稽查風暴,很可能會血本無歸,還對企業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2.3忽視納稅風險控制。2006年國資委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重點關注的都是企業經營目標和財務報告方面的指標,稅務風險控制方面的內容較為單薄,直到國稅發【2009】90號文《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實行)》才在此方面作出補充。在這樣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環境下,許多建安企業忽視納稅風險控制,更缺少合理規范的稅務管理流程和方法。
2.4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有些建安企業沒有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業的財務人員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經應接不暇,面對我國稅法及其相關法規的不斷變化更是力不從心,更說不上稅法的精準把握了。如對于設備價款是否繳納營業稅的問題上,修訂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而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由此可見修訂后的規定更加明確,如果不注重鉆研這些細節的變化,就很可能會增加稅收負擔。
3加強稅務風險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和完善稅務內控體制。企業內部控制是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許多建安企業往往忽視納稅風險控制,內控體系并沒有在此方面更好的發揮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稅務內控體制,有利于加強稅務風險管理。企業應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和業務流程制定覆蓋整個環節的控制措施,使稅務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在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則下,結合自身經營特點設立稅務管理機構或崗位,明確職責權限,能夠對稅法的變化做出快速反應,使管理環節前移,變事后管理為事前管理和事中監督,提前發現和預防稅務風險。如建安企業廣泛設立的二級及其以下分支機構,需要規范的稅務登記管理和日常納稅申報和繳納工作,將其納入稅務內控體制,有利于控制整體的稅務風險。3.2提高稅務素質,加強稅收政策傳遞。企業應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采取培訓等方面的措施,對稅務管理及其相關財務人員進行知識的更新,以不斷增強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并運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如對于個人所得稅,許多省(市)的稅務機關往往對外來施工的建安企業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例(0.2%~1%不等)征收,該部分稅金既不是企業所得稅法下承認的成本,又不能向職工扣回,但實質上構成了企業的負擔。面對這樣的情況,財務人員應在規范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充分運用稅收政策,積極申請查賬征收,并確定在工程所在地或者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而不是完全聽由稅務機關征收。
3.3合理的稅務規劃。稅務規劃應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稅務管理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不止是單純的少納稅、延遲納稅,而是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以風險控制為前提,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稅務管理方案,并保證得到有效的實施。如果對增值稅部分進行盲目節稅,以降低整體稅負,則很可能會帶來企業的高稅務風險。因為從設計原理上思考,增值稅和營業稅這兩個流轉稅的稅負水平是相當的,只需經過簡單的納稅評估,就會發現是否存在問題,所以一定要制定合理的稅務規劃,有效控制稅務風險。